执笔作文网

有关冰激凌的夏天高二作文

发表时间:2021-08-16

【www.zb258.com - 高二作文】

作文对于学生来是说一定是家常便饭了,优秀的作文当中一定能找令自己满意的素材。行如流水的作文是怎样写出来的?执笔作文网为你推荐《有关冰激凌的夏天高二作文》,希望能帮助到学习的你!

贝斯特仰起她那美丽的双眸,忧伤地说道哎,九千年了,吾已经在这个街头流浪了整整九千年,却没有人愿意接受吾。除了汝,这样吧,作为报答,吾告诉汝一件事情。贝斯特的项链开始发光,她说请汝看看将要发生的、不祥的事情。

小念看到一个女孩偷偷溜进教育局,看了看桌上的几张纸,那是作文竞赛的题目!小念喊道那不是凌舞吗?!看来她要偷卷!贝斯特说汝注意,她是找你复仇来的,因为汝曾经说过她的家丑。啥?!小念打了个冷战。

请汝警惕!后会有期!贝斯特又化为猫型,向远方跑去,小念愣了就这么走了吗?贝斯特,谢谢你。。。。。。

现在得想想办法,别让那个凌舞得逞!对,最近得小心一点!想到这里,整个梦境砰!一声崩塌,小念醒过来了。望着空空的猫窝,小念已经下定决心,一定会想到办法的!

早上6点30分

难得哦,迟到大王竟然会那么早起来。姐姐惊诧的说。

有什么的,今天又不上学,我要好好锻炼一下我的身体,这样就不会动用节食的方法减肥了!小念吃着三明治,慢悠悠的说道。

小姐,你的体重够轻了好吧。姐姐打着哈欠喊到。

好好好,我先去锻炼啦,别让我得逞哦,哈哈!小念一下跨上背包,往空洲花园跑去。

姐姐真笨,既然是锻炼干嘛还带背包下来。小念拿出手机,给薛宇发短信说以后别说别人的坏话,否则就遭天打雷劈哦。

小念已经做好准备了!

延伸阅读

关于多姿多彩的夏天高二作文


夏天这个季节是多姿多彩。

夏天是炎热的,火辣辣的。太阳挂在洁白的天空上,把炎热的汗水洒在城市里的每个角落,即使不运动,不穿衣服也会感到烦躁不安的,汗流浃背。

夏天是多彩的,地上盛开着花花草草,墙上有爬山虎,真是诱人,女孩子穿着鲜艳的裙子在花中转圈,吃着甜蜜可口的西瓜。

夏天是悠闲有趣的,在炎热的夏天里,我们可以在游泳池中玩水游泳,可以拿着钓鱼杆到河边捉鱼捉虾,可好玩了。还可以坐在空调房里边着冰棍,边看书。

夏天是迷人的,我生活离不开夏天。

作文题为读《这个夏天》有感高二作文


最近我看了一本秦文君写的《这个夏天》,里面都是让我难以忘怀的一篇篇小故事,其中最让我受益匪浅的就是《丑女》。

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名叫简亚平的女孩,她相貌平平,有着与众不同的家庭背景,这一个与众不同家庭背景,使她的性格变得非常古怪,时常惹些事端,脸上都几乎没有露出过笑容,同学们都讨厌她。惟独简亚平的一个同学贾梅想和她做朋友,简亚平十分感动,也很感激贾梅没有像其他同学一样排斥她、讨厌她。后来在简亚平生日的时候,贾梅帮她邀请了全班同学,在生日会上,每个同学们都衷心祝福简亚平,这终于让简亚平由衷地笑了起来。这些都让简亚平开始变得乐观起来。

读完这篇故事,我开始反思起来了是啊!我们并不能改变自己的家庭背景,更不能改变的自己相貌,却能够用一颗异常乐观的心去面对一切,家庭背景与相貌并不可能代表一切,只有自信才是最美的。虽然我们可能往往有一些小缺点,甚至是小缺陷。可这些都不能成为我们缺少自信的理由。

我以前也有过因为缺少自信而放弃的例子我小时候学自行车,因为害怕摔倒,经常要大人扶着才敢骑一下,而且只要一不平衡,胆子立马变得比老鼠还小。本来还想试一下,可是,一骑上去,眼睛就一片模糊,好像我对自行车过敏一样。妈妈看我这样,劝我赶紧学会自行车。可我就是怕摔。虽然妈妈鼓励了几句,可我还是没有自信。反正我也不可能学会的!我心想,既然我不可能学会,那为什么要自己找摔呢?就这样,学自行车就因为我缺少自信而变得困难了

不过现在,我觉得其实自信,对我们很重要。你看!美国着名女作家、教育家海伦凯勒,她在一岁半因病丧失视觉和听力。可她并没有向命运屈服,她用她超乎常人的自信,赢得了极大的成就。拥有了这些例子,我不会再缺乏自信了!

即使有着美丽的相貌,却没有一个自信的微笑,那么就是再美丽的容貌,也只是一个摆设品。我相信,只要有一个自信的微笑、一颗乐观的心,就可以活得快乐!活得属于自己的幸福!

有关母亲的白发高二作文


母爱到底有多深,谁也无法测量。母亲的鬓发却在默默地诉说

11岁那年,妈妈把我送到了集宁,说帮爸爸的忙。开始几天,有一种新鲜感,勉强待着。可后来我真实在受不了了。于是,我给妈妈打电话说妈妈,我想你了,然后,哭啊,闹啊,总希望自己的眼泪能打动铁心肠的妈妈。可这些都好像无济于事,妈妈把电话挂断了,我想妈妈肯定不喜欢我了。我呆呆地坐在床边,一会儿啪的一声,我隐隐看见了妈妈的身影。哇,妈妈你回来了。我抱着妈妈,可是眼睛像干涸的小河,再也挤不出一滴泪水。妈妈弯下腰,用手抚摸着我那可爱小脸蛋。我一把打掉她的手,妈妈惊愕了,刹那间,她的脸色苍白,眼圈红红的孩子,也许有一天你会明白的!说着,她扭过脸去,借着那昏黄的灯光,我隐隐约约看到母亲鬓间有几根白发。虽然只有几根,可这时却显得特别刺眼,它们仿佛想跳出来,指责我这个不懂事的女儿。

我心中不由得一颤,可嘴里仍不原谅她。

以后大约有三四个月,我开始学会了照顾自己,可是我太任性了。跟妈妈的结仍然没有解开。快过年了,我刚回到家里,也刚坐下。突然,听见门外有叫声飞雁,我惊讶了,可我能听出这是妈妈的声音。刚想喊妈妈,可顽固的嘴巴像凝固了似的,硬是没动,但表面是喜悦的。我连忙迎上去,接过妈妈手中的包,帮她拍掉身上的雪花,又打来热乎乎的水给母亲洗脸。这时,我抬起头,发现母亲鬓间还有一簇雪,连忙伸出手去拍。可我的手却僵在空中那不是雪,而是一缕白发!我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感情,深深地喊了一声妈妈!然后一头扑进妈妈的怀里。痛痛快快地哭了起来,把所有的悔恨和歉意都融进泪水

现在,每当我回到家,总是先看一眼妈妈鬓间的白发。虽然,染成了黑色,但它永远可以默默地告诉我,母爱到底有多么的深,也可以提醒我,永远记住这伟大的母爱。

有关美是什么高二作文


美是什么?美是让人觉得愉悦的视觉享受,美是让人感到心灵共鸣的艺术作品,美是让人念念不忘的翩翩佳人。从古至今,人类对于美的追求从来没有停止。而其中有一种特别的美,穿越千年不变,让我们泪流满面。

话说在唐中宗时期,韦后意图效仿她的婆婆,中国历史上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绝代女皇武则天,也登基临朝。在此之前,她做了许多准备,其中之一就是在安插自己的心腹。这些心腹着实特别,除了传统意义上的朝廷官员,韦后还找到了两个特别人物。有何特别?这两个心腹都是女性。其实在那个时代,则天女皇开一时风气,谁说女子不如男,女子抛头露面,建功立业,在那个时代不稀奇。两个心腹之一乃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女中宰相,才女上官婉儿,另外一个则是一个姓赫娄的女将军。这可不是一般的心腹。上官婉儿自女皇时期便参与国家诏书法令制定,虽无宰相之名,却有宰相之实,此时上官婉儿名义上乃是中宗的小老婆,二品昭仪,实际上是韦后用来暗中操作国家运行的得力助手。这赫娄女将军呢?看她的姓氏就知道这是位异族女子,彪悍勇猛,书上说她长的有中性之美。她是韦后在军队中的心腹。挖这个中性之美可了不得,说难听点就是不男不女。韦后身为当朝皇后,母仪天下,她的审美眼光可是能代表时尚风气的。而其他资料也说过这样一件事情。韦后的小姑子,中国历史上身世最显赫的公主,太平公主。她父亲唐高宗,母亲武则天,三个哥哥孝敬皇帝李弘(追谥),唐中宗李显,唐睿宗李旦,端得是金枝玉叶,皇天贵胄。这位公主在芳龄二八(二八十六哦)之时,本着哪个少女不怀春的古训,向父母请求赐婚。这个赐婚过程颇有趣味,说有天唐高宗设宴,席间太平公主身着男装,请求为父母舞剑助兴。高宗笑着说女孩子舞刀弄剑不安全,太平公主乃请求将这身衣裳赐予她未来的驸马。从这件事可以看出,女子着男装在当时是很时髦的。唐时的壁画也多有着男装的女性,英姿飒爽不输男儿。

时钟后拨千余年,来到2005年。哗,这个夏天最劲爆的事情是什么?大家都会异口同声地说当当当超级女声!!!那一年的超女可不得了。几年过去了,04的超女和06的超女早已被比IT产品更新换代还快的娱乐圈淘汰了,但是05的超女却经受住了考验,时至09仍然为大众津津乐道。正所谓大浪淘沙始见真金,真金不怕火炼,05年的超女冠军,春哥,他是千年来伪娘与假小子的终结者!在《红楼梦》中,贾宝玉见到天上掉下来美若天仙的林妹妹,惊叹男人是泥做的,女人是水做的。要是他见到春哥,他一定会再加一句春哥,是水泥做的!春哥的走红,看似匪夷所思,实际上是实至名归。要知道世界上有三种人,男人,女人和春哥。春哥身材伟岸,声线富有磁性,五官坚毅刚强,轮廓棱角分明,比起唐时那些只是着男装的公主贵妇,春哥很好地诠释了爷们这个词的含义。春哥不同于其他庸俗的明星,他的美,男女都会震惊。所以那年的亚军周笔畅只能扼腕长叹,既生春,何生畅。无数的粉丝玉米,为春哥的魅力折服,他们成群结队,出没于各大城市的人潮密集之处,专门找那些拿着手机的人下手。他们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的速度抢夺过对方手机,他们不是为了钱财,只是为了春哥的魅力贡献自己微薄的力量。等对方正要发作或者报警之时他们归还手机,末了不忘加一句请支持春哥!!!これは何という失态だ!怎样的魅力,才能让人这样的痴迷,这样的疯狂?见到这样的景象,居然还有人怀疑春哥的性别,怀疑春哥的美,我只能说,他们不懂得,什么叫做爱。事实胜于雄辩,春哥顶住了压力,顶住了怀疑,他成了大明星,无数人高举着春哥纯爷们,铁血真汉子的横幅,高唱着你是电,李四光,你是唯一的神话,跟随着春哥走穴的脚步,春到那里,他们就到那里。他们看到自己心中的神在舞台上散发着光芒,他们只能虔诚地在台下高声地叫春。

我原本是不认同他们的观点的,但是随着我更加深入地了解,我明白了春哥的真实意义。他是完美地继承和发扬中国古代男女平等思想的楷模。他不仅仅是一个偶像,他超越了偶像的范围。他是一种信仰,信春哥者得永生。你见过春哥骑着艹泥马的画面么?那是怎样的一种美啊!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人心不古的时代,春哥的出现正如一股清风,荡涤着凡人心灵的尘埃。欧洲中世纪的文艺复兴运动,崇尚古希腊的艺术风格,创造了许多流传后世的艺术精品。如今,春哥就是新时代的文艺复兴,我们要重温唐朝那种谁说女子不如男的气概。如果你承认《蒙娜丽莎》,《大卫》是美的,你就必须承认春哥是美的,因为他们的美是共通的,他们都是一个时代向之前的时代的美致敬的行为。就如同《蒙娜丽莎》和《大卫》是不朽的伟大作品一般,春哥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杰作。不同的是,他的作者,是上帝!上帝创造春哥,春哥创造美!

时光在变,不变的是美的意义。古有男装仕女图,今有春哥艹泥马。谁能否认这不是一种美?当我打开网页,QQ,面对铺天盖地而来的春哥纯爷们,铁血真汉子,我在这一刻泪流满面,脸上挂着幸福而满足的微笑。人类从未停止过对于美的追求,从前是,现在是,将来也是。

有关母亲的左肩高二作文


常记得小时候,在雨地里妈妈那潮湿的左半边肩膀,正因为这湿透的半边肩带给了我爱与被爱的思考。

六岁那年的一天下午,我兴高采烈的跟着妈妈去超市购物,可是不巧的是在回家的路上,天空的乌云被越压越重最后终于支撑不住嘭地一声爆破了。下雨了,妈妈连忙从包里拿出一把蓝色的雨伞撑开来。雨伞像花儿一般绽放在大雨中。哇,好漂亮!我兴奋的呼喊着。可是这伞怎么好像斜着呀?我不解的问妈妈,妈妈眼神躲闪着说是吗?没有啊!看见妈妈好像不愿意说,我也没有多问。就这样依偎着妈妈回了家。却没有看到那淋湿的左半边肩。

一年、两年、三年时间逐渐从不经意间溜走,我也渐渐的长大了。在十岁的某一天,同样下起了倾盆的大雨,妈妈依然从包里拿出一把伞撑开来,这回在伞的那边我看见了妈妈那已经被雨水浸湿的左半边肩,终于我知道了那伞倾斜的秘密,我的心头涌上一股辛酸,眼泪随之夺眶而出,我奋力的抱住妈妈,抚摸她湿透的半边肩,又看见他那为了隐瞒而故意躲闪的眼神,在她耳旁轻轻的说出了那几个嵌着深爱的字谢谢你,妈妈!你永远是我最亲最爱的人。如今的我早已比妈妈高出了许多,每当遇到雨天妈妈依然会拿出伞来,可是现在撑伞的却是我。伞斜在了妈妈的那边,肩却湿在了我的这边。

妈妈感谢您每一次的叮咛,每一次的抚摸,每一次在雨天里湿透了的半边肩,那把倾斜的伞永远定格在我的记忆中,那伞倾斜的程度就是你对我爱的程度

这是一篇完整而又精彩的写人文章。文章开篇点题自然引出下文,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描述了妈妈为自己遮雨而淋湿了自己,表达了母爱的伟大,感情在结尾处得到了升华。

关于喜欢夏天的那一抹绿高二作文


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我喜欢春天,喜欢那给予人们希望的绿题记

我不喜欢夏天,她太热情;我不喜欢秋天,他太深沉;那白雪皑皑的冬天更是让人感到冰冷无情,唯有那春,那生机勃勃的春,那绿色的春,为我所爱恋。

喜欢小草的生命浅绿。远远望去,那一群群身着绿色纱衣,舞动双臂,仿佛在向人们招手的不正是小草吗?在经过春雨的洗礼下,小草容光焕发,精神十足,在向人们诠释生命。这种坚强,已经打动了许多人。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就是小草。鲜花固然美丽,但小草也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啊!

喜欢湖水的轻松墨绿。时常喜欢静静的坐在湖边,望着蓝蓝的天,吹着凉凉的风,任思绪随风飘扬。拿起细碎的石子,向湖的另一边使劲的扔去,仿佛将所有的不快乐不开心统统撇去。望着湖面泛起的一圈又一圈涟漪。心中突然释然,人生也是非常美好的,不是吗?

喜欢雨的希望嫩绿春。小时常常在下雨的时候跑出去玩,那时是极喜欢春雨的气息,总是将全身都弄得湿淋淋的才肯罢休。春雨仿佛唤醒了世间,到处都是崭新崭新的。春雨已悄然离去,留下的,是那希望的绿,给我们希望的绿。

喜欢那一抹春天的绿!

本篇写景散文,细腻地描绘了夏天的那一抹绿的特定场景,小草的生命浅绿、湖水的轻松墨绿。写景的目的在于借景抒情,表达了作者喜欢那一抹春天的绿!的愉悦心情。

作文题为这个月的夏天注定有离别高二作文


在这个夏天,六月,我们分离了!

那一天我们忍着泪水,那一天我们强颜欢笑,那一天我们诉着离别。这个世界很小,所以我们才会相遇;这个世界很大,所以我们离开之后就很难再相见。

那一天我们毕业聚会,我们去饭店,喝的醉醺醺的,我们去KTV,尽情的放纵,我们不敢去想,我们用酒麻痹自己。只希望这是一场梦,梦醒之后,我们又回到了那个学校,那个教室,那个座位。

我们尽情的发泄,我们听到内心深处的那个声音,在呐喊,在吼叫。

我们还是孩子,为什么要让我们承受那些痛。

还记得老师在上面讲课,我们在下面睡觉、玩手机、说话,这一切都是那么的快乐,现在想想,仿佛是昨天发生的事一样。

还记得,上课的时候常常对同桌说,哎,老师来的时候给我说一声,下课的时候我们这些小兄弟在一起谈天论地,和那些兄弟儿疯玩。

我们在这个十五六的年纪,我们叛逆,一个一个坚定地迷失在一步一步的学坏过程中,我们有笑有泪。幸好到了最后我们又回到了,我们的原来。

老师常常说我们你们这个班级,是全年级最乱的一个班了。我怎么就摊上了你们啊!老师也就这样说说,到了毕业老师也哭了。

亲爱的同学,再见!愿你有好的前程!

这个夏天,我们分离!

关于考数学高二作文


学生有三怕,怕奥数、怕英文、怕周树人,而我,怕数学,成了我怎么最恨最怕的,因为怕数学,在我16岁那年,我爱上街边的格斗游戏,而那时,由于对数学的憎恨,数学老师也成了我格斗游戏中的敌人。

我时常流连在那条游戏厅充斥的街上。怀揣一块钱换来的三个游戏币,选择好一台街机,两指掂着一个硬币,对住投币孔,叮一声,开始。从暗淡的街机屏幕里看见自己面露凶光,将对手狠狠地击倒,从中获取快感。

凡事都有个开始。除了起初有些口哨声,离开时我安然无恙,一根头发都没有掉。相反,倒是那个传道授业的课堂,与之相比,世上没有比它更残酷的地方。不见血光,却痛彻心扉。它是冷暴力。

如果过于认真地回忆,未免觉得我中学6年过于悲惨,因为我从未获得过任何一位数学老师的尊重。我还记得初三时教我们数学的那个年轻貌美的女老师。我只要远远看见她就会绕道走。她曾经当着我的面用她同样十分美丽、如削葱根般的手指,将我那张考了11分的试卷撕碎。那天夜里我拿透明胶粘了很久才将卷子复原。没有人爱惜我的试卷,我总得自己爱惜着点。

夜深的时候我常常想,一个3岁便能背诵唐诗的孩子为何独独记不住数学公式和口诀,甚至还会怕数学。

可是该来的它终该来。

高中,我碰到了一个教数学的班主任。我战战兢兢地做着数学作业,直到一个礼拜五的数学课上,我听见老师清晰叫道周。

听见名字的瞬间,我感觉自己如同一只被弓箭射中的兔子。和我一起被点名的同学已经在一旁疾笔如飞地解题。拿着粉笔,面对黑板,脑子一片空白。我胡乱写了几个数字,然后拿黑板擦擦掉。再写,再擦。白色粉笔灰落在我的脸上,我重复着这两个动作,讲台上短短的几分钟,感觉好像过去了几个世纪。下面的同学开始窃窃私语。我手心握着的粉笔已经湿了,我终于鼓起勇气转过身看着数学老师老师,这题我不会。

不会?他挑起眉毛,你这题是最简单的,恐怕初一的学生都会答。你不会没上过初中吧,看你的智商不像能够直接从小学进入高中的人啊?

不少同学忍不住笑出声。多年后同学聚会,很多人都不会再记得他们的笑。可是我无法忘记那种羞耻感,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卑微得如一粒尘埃。

我没有流泪,默默地回了座位。

我的数学测试终于下降到9分。

数学老师在讲台上扬着我的试卷数学最能代表人的人格,要给一个人的人格打分,看她的数学成绩。这卷子,贴在黑板旁边,让你们引以为鉴。

同学在旁笑不可支。我觉得他只要一张嘴,仿佛就有一根针吐出来,刺得我到处血迹斑斑。我想我的数学,要从此残废了。放学后我去了游戏厅。

一个来游戏厅寻找孩子的母亲,她发现自己的孩子后扑上去劈头盖脸地打他你为什么不去上学,为什么来这里!母亲抬起头,泪流满面地望着他,那孩子也哭了。我站在街机前发呆。我仿佛看见母亲流着泪问你要放弃了吗?我几乎是逃亡般地离开了游戏厅。

那个晚上,我的父亲对我说记着,孩子,如果你憎恨数学,惟一的办法是狠狠地将它一读再读,随后你才有得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