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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草船借箭的读后感5篇

发表时间:202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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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船借箭的读后感【篇一】

在假期中我读了一本古典名著,它是小说家罗贯中的作品《三国演义》。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诸葛亮,诸葛亮不仅神机妙算,还有勇有谋。在《三国演义》中,我知道许多关于诸葛亮的故事,如赤壁之战,空城计,三气周瑜等,不过草船借箭这章让我的印象最深刻。读了这章后,我更加佩服诸葛亮了。

这章主要讲的是孙权和刘备联手一起对抗曹操。而周瑜这个人虽然长相俊美,智勇双全,背地里却十分狡诈,妒忌心也非常的强。一次在诸葛亮与他商议军事的时候,周瑜因为嫉妒他的才干想陷害他,于是以军中缺箭为由,命诸葛亮在十天内造好十万支箭,谁知诸葛亮却说只要三天便可造好。就在周瑜暗自窃喜,想着如何惩罚诸葛亮时,诸葛亮秘密地调走船只和兵士,利用自己的智慧向曹操借走了十万余支箭。这令曹操和周瑜都很惊讶,就这样,诸葛亮挫败了周瑜的阴谋。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自己,一次考试中,我的成绩不理想,我不但没有想着下次好好努力,竟然还想让别的同学也考的差一点,现在想起来真不应该呀!现在每当别人取得好成绩时,我都会想他一定是付出了无数的努力才能得到相应的回报,以此来勉励自己,加倍努力!

每个人的成功都离不开日日夜夜的努力,诸葛亮也一定是读了许多书才能拥有这样的成绩吧,所以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也应该刻苦努力,坚持不懈,这样才能拥有过人的境界!

草船借箭的读后感【篇二】

假期我通读了名著《三国演义》一书,在其中我最喜欢的小故事是《草船借箭》。

文章内容关键讲了周瑜妒忌诸葛亮的才可以,有意刁难他,叫他十天造十万支箭,诸葛亮就说三天就可以造好。诸葛亮暗地里让鲁肃备好船、兵士、草把子这种物品。第三天诸葛亮恰当地为曹操借到十万支箭。周瑜知道这件事情,自叹不如诸葛亮。

在本文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诸葛亮,他上知天文,下知自然地理,预料到三天后江上必起大雾。他还十分知人善用,他知曹操生性多疑,不容易出兵相迎,知鲁肃憨厚老实,顾全大局。诸葛亮简直有胆有识,足智多谋,智谋超群,让人钦佩不己。

周瑜呀周瑜,本来了解比不上诸葛亮,却不谦虚好学,反倒妒忌他的才可以,还落个个心胸狭窄的坏名声。如果我是鲁肃,我一定会劝周瑜很早搞清楚这一大道理,那样他才不容易很早过世。

读过本文,我知道了“妒忌的心不能有,包容的心不能无”,嫉妒心总是害了自身,多一点对他人的包容,大家生命中便会多一点室内空间,多一点开心。

草船借箭的读后感【篇三】

看完《草船借箭》后,不由得对诸葛亮的知人心、知天文地理、顾全大局而佩服得五体投地,把一个灵魂表现得活灵活现。

先说诸葛亮的知人心。在《草船借箭》中,诸葛亮知鲁肃、周瑜、曹操之心。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而诸葛亮做到了这一点,知周瑜设了一个圈套让他钻,知鲁肃忠厚可信,知曹操生性多疑,才使他成功借箭。在生活中,只要知人心,就会百战百胜。

再说诸葛亮得知天文地理。假如诸葛亮不知这些,那他一定会惨败而归,甚至搭上性命。因为如不是大雾漫天,回去时顺风顺水,曹操早已把他打的逃之夭夭。

最后说诸葛亮的顾全大局。诸葛亮明知这是周瑜的圈套,为什么还要往那里面钻呢?他是为了大局,如抖出周瑜的阴谋诡计,他们两国必闹不和,曹操必灭了这两国。

只要知人心、知天文地理、顾全大局,那你就会变得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草船借箭的读后感【篇四】

诸葛亮,想必大家都十分了解,他是刘备的军师,十分的聪明。

在刘备与孙权联合起来对抗曹操,但周瑜妒忌诸葛亮的才能一直想除掉他。

于是找出借口,让诸葛亮造十万支箭,让他立下军令状。

结果诸葛亮识破了周瑜、鲁肃、曹操的心与性格,并利用鲁肃与曹操和大雾与江水成功的从曹操那借到了十万多支箭,让周瑜佩服的五体投地,使自己避免了一死。

在这个故事里,诸葛亮就是因为自己神机妙算、安排周到,心思缜密、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识人心,而且还心胸广阔,顾全大局,为了不让孙刘联盟土崩瓦解,勇敢地接受了周瑜的任务。

在社会中,我们不仅要像诸葛亮那样顾全大局,要多读书学各种知识,还要多了解身边的人。

草船借箭的读后感【篇五】

诸葛亮的故事“草船借箭”我刚学完,诸葛亮那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羽扇纶巾,清秀儒雅,飘飘然有神仙之概的形象不停地呈现在我的脑海中,好久不能散去。

《草般借箭》讲的内容大概是周瑜心怀妒忌,妒忌诸葛亮的聪明才智,于是借用即将与曹军水上交战,急需交战武器的借口让诸葛亮在十天之内造好十万只箭,而诸葛亮不仅接受了任务,还答应在三天内造完,更是立下了军令状。在第三天五更时分去向曹操借到了十万多余支箭,破坏了周瑜的计划,又让周瑜自叹不如。

读完了《草船借箭》我体会到了诸葛亮的识人心:知晓曹操的多疑,了解周瑜的心思,明白鲁肃的老实;知天文:三天前就推算出了那天江上会有大雾;晓地理:知道那天江上顺风顺水,船轻水急。这些都能体现出诸葛亮的机智聪明和顾全大局。这令我不禁想到了“完壁归赵”的故事,蔺相如和诸葛亮一样,都是勇敢机智的,一切的一切都在他们自己的掌控之中、意料之中。

我佩服诸葛亮的聪明、机智,佩服诸葛亮的勇敢,佩服诸葛亮的顾全大局,还佩服诸葛亮的镇定……

《草船借箭》告许我们,不论是在学习上还是在生活上都应该要学诸葛亮的注意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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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细节决定成败》读后感范文5篇


《细节决定成败》读后感(篇一)

《细节决定成败》乍一看这题目,似乎觉得有点小题大做了,可是仔细一读这本书,却是深有感触,作者在书中,不断强调,不论做什么工作,都要重视小事,关注细节把小事做细、做透,揭示了细中见精、小中见大,寓伟大于平凡之中的真理。

《细节决定成败》是汪中求先生总结多年管理、咨询工作的实践经验,并借鉴国外企业管理经验写成的一部细节管理专著,内容丰富、资料翔实。这本书通过正、反两方面的例子,讲明了细节在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的作用。作者在书中不断强调,不论做什么工作,都要重视小事,关注细节,把小事做细、做透,揭示了“细中见精”、“小中见大”、“伟大与平凡”的真理,也体现了“求真务实”的精神,是有效促进文化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再上新台阶的法宝。

当今社会,想做大事的人很多,愿意把小事做细的人却很少;我们不缺少雄韬伟略的战略家,缺少的是精益求精的执行者;决不缺少各类管理规章制度,缺少的是规章条款不折不扣的执行。这正是我们工作中的通病。再高的山都是由细土堆积而成,再大的河海也是由细流汇聚而成,再大的事都必须从小事做起,我们必须改变心浮气躁、浅尝辄止的毛病,提倡注重细节,把小事做细,只有先做好每一件小事,大事才能顺利完成。

在工作和生活中,无论做人、做事,都要注意细节,从小事做起。有些人奉行做大事,认为自己高人一等,从而忽视小节,结果不但没有提升自己,反而更加失败。看不到细节,或者不把细节当回事的人,对工作缺乏认真的态度,对事情只能是敷衍了事。这种人无法把工作当作一种乐趣,而只是当作一种不得不受的苦役,因而在工作中缺乏工作热情。他们只能永远做别人分配给他们做的工作,甚至即便这样也不能把事情做好。而考虑到细节,注重细节的人,不仅认真对待工作,将小事做细,而且注重在做事的细节中找到机会,从而使自己走上成功之路。

《细节决定成败》读后感(篇二)

当我如饥似渴地读完汪中求先生的《细节决定成败》一书后,我的思想和心灵仿佛得到了一次彻底的洗礼和冲刷!使我再一次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细节决定成败的重要意义。该书用一个个实实在在的真实事例从正反两个方面强调了不论做什么工作,都要重视小事、关注细节,把小事做细、做透,揭示了“细中见精”、“小中见大”、“寓伟大于平凡”的道理。

高楼大厦平地起,如果不从一点一滴做起,不注重细节,高楼大厦怎能建起?所以在我们具体工作中,我们就应当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把握细节,让每件事都落到实处,这样才有可能做的更好。小事成就大事,细节成就完美。细节往往能反映一个人专业水准,突出一个人内在的素质。让我们不吝从小事做起,把小事做精,把细节做亮吧!

全书用了耳熟能详的事例,道出了我们大多人忽视的“细节”。剖析了很多中外正反两方面的案例,对成功者的经验进行了集中概括,对受挫者的教训进行了深刻归纳,读后给人以发自内心的激荡,引起我们对细节问题的高度重视。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一、细节就是要认真对待每一件事。事无大小,每做一件事,都要竭尽全力,求其完美。二、细节就是要把小事做好、做细、做精。许多人的失败,就在“轻视”这一点上。在工作中,对于寻常、微小的工作,忠实地执行,是渐渐走上高等地位的阶石。仅有认真对待每一件小事,才能不断提高。三、细节决定成败不是危言耸听。由于忽略细节而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这样的事例比比皆是。在工作中必须要牢记,每一件苟且而劣等的工作,都是足以损害效率、本事、人格和自信心的。所以每完成一件工作,当有勇气自问:对于这件工作,是否问心无愧?是否在本事范围内做到了“最好”?

细节来自于制度,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在自我的教学过程中,也要关注细节,严格执行教学五认真,认真钻研大纲、认真钻研教材、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批改。

《细节决定成败》读后感【篇三】

近日,我对汪中求先生所著的《细节决定成败》一书,从头到尾通读了一边,看后感到受益匪浅。

汪中求先生提出的“精细化管理时代已经到来,一定要注意细节,把小事做细”的观点非常精辟,这一理论已被世人所认同。我认为不论做什么工作,都要重视小事,把握细节,关注点滴,只要把小事做细、做好、做透,才能够一步一步走向成功的宫殿。书中揭示“细中见精”、“小中见大”、伟大与平凡的真理和求真务实、精益求精的敬业创新精神是通向成功的基础和前提,是我们要干好工作的关键。

注意细节,把小事做大,就要兢兢业业干好本职工作。《细节决定成败》一书中通篇突出“细节之重要”的主题。我认为细节就是工作、生活中的小节,是点点滴滴的小事,一个人小事做不好,工作粗枝大叶,是难以成就一番事业的。世人能做大事的实在太少,多数人都在做一些具体的、琐碎的、单调的小事,虽然过于平淡,看似鸡毛蒜皮,但这就是工作、是生活、是成就大事不可缺少的基础。万丈高楼平地起,是一砖一瓦垒起来的;“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也说明了由小到大的道理。我们小学教师处在教育工作的一线,每天面对的是一个个活蹦乱跳、性格各异的学生,所要处理的问题都是小而繁琐,“如某某同学作业没有完成,某某同学又和其他人打假了,某某同学老是迟到……”只有我们关注每一个孩子,用心了解每一个孩子,遇到问题“对症下药”,才能真正起到教育的目的。进而言之,也只有我们把自己所带的班级管好,每个学生教育好,整个学校的事情才能干好。

《细节决定成败》读后感【篇四】

在看完了《细节决定成败》这本书,真正让我明白细节很重要,书中有很多的真实故事,它们也许性质不一样,在告诫我们,提醒我们细节决定成败。

如国内有一家药厂,准备引进外资,扩大生产规模。他们邀请德国拜尔公司派代表来药厂考察。在进行了短暂的室内会谈之后,药厂厂长便陪同这位代表参观工厂。就在参观制药厂车间的过程中,药厂厂长随地吐了一口痰,正好被代表看得清清楚楚,于是他拒绝继续参观并终止了谈判。

在这个事例中我看到了由于药厂厂长在一个对卫生要求特别严格的制药车间内的随地吐痰,让外商看到了产品质量是否能保证?所以,终止了谈判。其实这也是对产品质量的负责!

再如有家招聘高级管理人才的公司,对一群应聘者进行复试。尽管应聘者都很自信地回答了考官们的简单提问,可却都未被录用,只得悻悻离去。这时,有一位应聘者,走进房门后,看到地毯上有一个纸团,特别扎眼。就拣了起来,正准备将它扔向纸篓里,这时,考官突然说:“您好,朋友,请看一下您手中的纸团吧!”,应聘者打开了纸团,上面写着:“热忱欢迎您到我们公司任职!”这个事例让我感受到,细节也可以体现出一个人的身心修养,其实,别人也有可能看到了那个纸团,但他们没有捡,那为什么这位应聘者就捡了呢?因为细节,一部分人不注重细节所以就看不到,而有人看到了,却因为不放在心上而故意没看到,因此,他们也许比这位应聘者更优秀,但因为细节,所以错失了机会。因为细节所以那位应聘者在几年后成了这家著名大公司的总裁。

细节,是机器中的小螺丝,它并不起眼,但是却可以决定着机器的好坏,少了它,机器会停机,多了它,机器会高效的运转。就像海尔集团总裁张瑞敏说的:“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 因而我应该从小就从细处着手,小事做起,认真学习。

《细节决定成败》读后感(篇五)

读完汪中求先生的《细节决定成败》一书后,感触颇深。其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几句话是:“每个人素质提高一小步,民族素质将提高一大步;拒绝浮躁,做事不贪大,做人不计小;中国有13亿人口,不管多么小的问题,只要乘以13亿,那就成为很大的问题;一个不经意的细节,往往能反映出一个人深层次的修养。”

汪先生的这本书没有罗列一大堆晦涩难懂的道理,而是举了一个个实实在在的,或正面或反面的例子,论述了细节在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性。在企业管理工作中,不注重细节,不把小事做细做好,势必会影响企业的进步和发展。项目部的基层工作本身就是一些琐碎,繁杂的细小事务的重复,但要做好、做细,必须付出很大的努力。无论做人、做事、都应该踏踏实实,从实际出发,从小事做起。在日常工作中,首先要加强内部工作人员素质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主人翁精神以及踏实朴实的工作作风。在工作时坚持从小事做起,从细节中来,到细节中去。社会发展要求我们每个人扎实提高自己的素质,个人素质提高一小步,民族素质将提高一大步。

书中讲到“我们看到了人家成功的辉煌,却很少去关注他们管理细节的用心!”现实中,我们普通人,大量的日子,都在做一些小事,做一些重复的事,怕只怕小事也做不好,重复的事也做不到位。当今社会,太多的人总不屑于小事和事情的细节,自信于“天生我材必有用”以及“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孰不知能把自己所在的岗位的每一件事做好,做到位就很不简单了。而有的人以为做了大官才能做大事,或者只想做大事,认为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从而不屑于身边的小事,最终肯定成不了大事,因为细节决定成败。所以,只有关照小事,成就大事,重要的是做好眼前的每一件小事。所谓成功就是在平凡中做出不平凡的坚持,并养成长期对待工作的认真和精细的态度。

要做好小事,就需要把小事做细。如果随意散漫地去做一件小事,那是不可能做好的。将小事做细,就是将小事做到位、做透彻。丰田汽车社长认为:其公司最为艰巨的工作不是汽车的研发和技术创新,而是生产流程中一根绳索的摆放要不高不矮,不偏不歪,而且要确保每位技术工人在操作这根绳索时都无任何偏差。社长的观点阐述了将小事做细的重要性,汪先生在书中的“忽视细节的代价”部分中也讲了,企业中各种小问题,其实就是企业管理中的一个个蚁穴的,而这些小问题有可能导致大企业走向解体破产。因为千里之堤,潰于蚁穴。巴林银行的倒闭只因忽视了一个细节。

海尔总裁张瑞敏说:什么是不简单?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什么是不平凡?能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无论做人,做事,都要注意细节,从小事做起。很多人奉行做大事,认为自己高人一等,胜人一筹,从而不屑于身边的小事与细节,结果往往是没有提升自己,反而更加失败。因为他们不明白,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只有重视身边的小事,把握小事中的细节,才会取得不断的成功。

作为一名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大学生,在工作中,无任什么事都必须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细小之处入手,做到精益求精。汪中求先生的《细节决定成败》一书中,就列举了许许多多的事例:“50亿分之一的氯霉素含量导致出口退货;一个药厂的厂长因随地吐一口痰,终止了与外商的谈判;一顿奢侈的晚餐吓走了外商;菲利用一把椅子问候,从此走上了让人梦寐以求的成功之路。”细节体现艺术,细节隐藏机遇,这些关键性的结果都是出于细节的疏忽。作为一名基层工作者,做好工作中的每一件小事,认真对待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从细小的事情中磨练自己的性格,在细小的事情中加强自身的修养,把平凡的工作做到完美,这些就是我学习完这本书之后对自己提出的新要求。

【热门】《乌合之众》读后感精选1080字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一)

出于好奇,用这一学期的时刻,仔细阅读了吉斯塔夫·勒庞的《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勒庞身处思想混乱,歧视纷呈的世纪末,属于法国思想界中“亲英派”的边缘人物。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触发了勒庞对群众心理研究的敏感神经。分享一下我感触最深的四个地方:

一。在书中他如先知般写到“我们就要进入的时代,千真万确将是一个群体的时代。”勒庞那里所谓群众进入了历史,是指他们过去几乎不起任何作用的意见,已开始发挥作用。这也让我们注意到了编报纸的人对群众意见的影响,他们先是迎合群众的感情,然后把这些感情引入特定的行为渠道。当我们意识到这一点后,对于新闻媒体的报道应加以自我理性的决定,而并非欣然理解思维的同化。另一方面,对于媒体人应清醒的意识到,他们对于群众的感情引导,群众意见的构成,将会拨动时代的冰弦。

二。“群体中的人日益被大众文化所湮没,这种文化把平庸低俗当做最有价值的东西。”与过去的社会相比,群众更易于理解自己周围的人的决定和爱好,也让我们想到这天人们对所谓当代人失去自我决定潜质的关切。提醒着我们对事物的思考应有自我辨别的潜质,在大众文化的环境下构成个体文化的升华,以突破和创新产生新的文化价值。

三。“我们服从别人的怂恿,它会正因来自群众而更为强大。”

勒庞对于犯罪群体的剖析中指出其同样贴合所有群体中能看到的特征。“群体相对于孤立个体而言缺乏主宰自己反应行为的潜质。群体的冲动、易变和急躁性。群体中的某个人对真相的第一次歪曲,是传染性暗示过程的起点,这便体现的是群体的易受暗示和轻信性。”

巴士底狱监狱长遇害的典型事例:堡垒被攻破后,极度兴奋的人把他围住,拳脚相加,反抗中他偶尔踢到一个在场的人,有人推荐让挨踢的人割断监狱长的喉咙,而他的推荐立刻博得了群众的赞同。这个挨踢的刚刚干完活的厨子只是出于好奇心进入了人群中,然而由于普遍意见就是如此,于是他也坚信这是一种爱国行为,他用一把借来的刀切开那裸露的脖子,成功的执行了命令。这警醒着我们,处于群体之中应提醒自己持续冷静的思考。在歪曲的传染过程中,用个体独立的思考代替这种轻信。

四。“影响群体头脑时,三种手段最为重要,即断言法、重复法、传染法。”

透过勒庞对这三点的解释,我有两方面的思考。首先,如果你居于一个领导的地位,你能够应用简洁有力的断言,不断重复的说法,在人群中的传染性,使某种说法进入我们无意识的自我深层区域,而我们的行为动机正是那里构成的。到了必须时候,我们最终会对它深信不疑。广告的影响,原因似乎就在那里。其次,另一方面,当你处于群体中的一员,无论是领导还是候选人,无论是透过断言、重复还是传染进行的思想灌输,于我们而言还是要强调清醒的头脑。也许候选人想要保证自己取得成功,他用最离谱的哄骗手段才能征服选民,也许他写成文字的纲领避免了绝对,他毫无惧色地承诺着最重要的改革。作为青年的我们不能只看事物表面,有着自己独特的思考,自己的看法,敢于表达我们的新思想。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二】

《乌合之众》这本书是我学习社会心理学接触的`第一本心理学著作,看完之后我对作者古斯塔夫·勒庞有了近乎两极化的印象,一方面我被他对群体行为细致入微的观察和对群体心理细腻的刻画所折服,另一方面我却也对他过分宣扬个人英雄主义以及强烈的种族歧视而感到不可理喻。《乌合之众》是一部美丽与丑恶共存的作品,接下来我将根据我的理解对这部作品做一些解读。

1、群体心理的确存在

我们总认为自己能够随时保持自我,所以一直忽视了群体心理学的存在,但实际上群体心理学不光存在而且对我们的生活还有着巨大的影响。勒庞在《乌合之众》中提出:当个人融入一个集体后,他的行为轨迹和思维方式将趋向于群体共性,人们开始放弃了自我思考而是开始听从一些指令,接受一些的暗示,容易被煽动,行为上也开始表现得顺从群体意志。

2、群体心理的产生原因

一旦个体混迹于群体当中,在丧失了理性思考的能力后,他们对事物批判的标准便变成了一些简单的外在标尺,例如身处群体的人们总是觉得自己所在的阵营人越多其在伦理道德上占的优势就越大。勒庞在书中提到这种错觉实际上是一种自我保护,与更多的同伴呆在一起既是对他人判断的一种依赖,也是即使自己犯错但因为人多逃避处罚的可能性就越大这种心态在作祟。

3、群体心理的愚蠢

历史上最能反映群体心理愚蠢的案例便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德国发生的对犹太人的种族清洗。希特勒在当上德国总理后在全国范围内大肆宣扬热尔曼民族的高贵以及犹太民族的低劣,并将德国一战的失利也归咎于犹太人,将犹太人塑造成了一幅魔鬼的形象。按常理而论,他的这些言论是如此的低俗和幼稚,一个成年人很容易就可以看出他这番言论背后其实是想要掠夺犹太人手中的财富,可就是号称严谨的德国人却对犹太低劣论狂热地追捧,据不完全统计二战中死在种族清除中的犹太人达600余万,这个就是群体的愚昧。

对于书中所提到的不同民族在群体心理中的不同反应我没有更加深入的研究,但在道德上对于这种种族歧视我不能苟同。整本书读下来我对“人多力量大”这句话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但在了解了群体劣根性的同时我也更加明白了合作在我们生活中的可贵。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三)

本周书单为《乌合之众》,作者庞勒是法国的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这本讲大众心理的书也受到了另外一位心理学大牛弗洛伊德的盛赞。可能因为太学术的原因,加上又是碎片化的阅读场景,这本《乌合之众》看起来其实有点吃力。

一、群体无智慧VS群体智慧

其实从书名就可以反应作者要表达的观点:群体是无智慧的。乍一听与我们之前认同的群体智慧自相矛盾。但是看完书其实需要特别界定作者对于群体的定义:群体是一个活的生物,它有自己的感情和思想。群体中的人有两个共同特点:1. 每一个人个性的消失;2. 群体中的人的感情和思想都在关注同一件事。

如果从这个角度来说的话,我们通常所说的群体智慧其实和乌合之众提到的群体其实有点不同。个人觉得群体智慧中很重要的一个优势是: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思维角度,这样对同一件事就能想出很多种解决办法,最后就可以选择一种更快更好的解决办法来解决问题。很明显,在群体智慧里,每个个体是有个性的,并且这种个性还是促成群体智慧优势不可或缺的要素。

换句话说,群体智慧中,群体是个形容词,强调的是多个解决方案。而群体无智慧中的群体是个名词,指一群人聚在一起,关注同一件事情有同样情感,个性服从于共性的状态。叨逼这么久,估计把你绕晕了,总之记住一点就好:群体智慧和群体无智慧是不冲突的,两者的群体表示的含义不一样。

二、“人民群众”绝不比任何一个人更聪明,反倒是他们的愚蠢是有目共睹的

看到这个观点,你是不是会吓一跳?说好的历史发展是人民群众的选择的呢?在作者看来,群体只有很普通的`品质、很普通的智慧、最低甚至更低层次的智力。因为群体的思考和行动决策与个体在正常状态下是截然不同的。群体被以下3种因素所驱使:本能、传染和暗示。

激发一个人最本能的决定性因素是数量。单独一个人必须要为他的行为承担法律上和道德上的责任;但是群体是无名氏,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群体就是法律,群体就是道德,群体的行为天然就是合理的。在群体中,曾经牢固地约束一个人的责任感荡然无存,只有最为原始的本能表达和宣泄。

群体情绪的相互传染,决定着群体行为选择的倾向。在群体中,任何一种不合常理的感情和行动都会很容易的传染开来,其程度之强,足以让一个人随时准备为另一个与他毫不相关的人作出牺牲。一个被群体情绪传染的人会感受到自己前所未有的强大,他的行动完全凭另一种陌生的力量来主宰。

群体中的人格是很脆弱的,他随时都会被带入一种完全失去任何意识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他的自我自我人格消失了,但他的行动力还在。群体中的人理智的力量与自控的能力遭到了毁灭性的破坏,而放大非理性的冲动能力却得到了不可思议的强化。如果有谁想让群体冷静下来或是改弦易辙,只有使用不同的暗示。

三、群体中的人是野蛮的玩偶

当人的自我意识消失,思想和情感都会任由暗示和相互传染的作用转向同一个方向,于是暗示的观念就会在霎时转化为行动或者倾向。群体中的个人行为表现有以下特点:

1. 自我人格消失

2. 无意识人格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3. 情感与思想在暗示与传染的作用下转向同一个方向

4. 暗示的观念具有即刻转化为行动的冲动

在群体状态下,一个有着明确的身份与性格的个人已经消失,融入集体后,他成为了而一个再也不受自己意愿控制与支配的玩偶。任何一个群体更像是一个原始人的乌合之众!

四、群体是用形象来思维的

在群体中,众目睽睽下所发生的最简单的事情,不久会变得面目全非,并在迅速的传说之中,呈现出多种怪异的版本。因为群体惯于把歪曲性的想象力与因为这种想象力所引发的幻觉同真实的事实混为一谈。群体因为用形象来思维,很容易引发幻觉现象,无法区别真实与幻觉,没有能力区别主观和客观。

五、群体只接受简单观念

群体能接受的观念只有两类:时髦观念和基本观念。时髦观念因为环境而产生,非常容易让人着迷,然而来的快也去得快,很少具有生命力并发挥持久的影响。基本观念因为环境、遗传规律和公众意见而具有极大的稳定性,比如宗教观念,社会主义和民主观念。无论为群体提供哪种观念,它们必须是绝对的,毫不妥协的,毋庸置疑的,简单明了的。因为群体是用形象来思维的,并且容易夸张,容易陷入极端,想要某一种观念对群体产生有效的影响,它就必须披上形象的外衣。

六、掌握群体的想象力

想要领导群体,需要在他们的想象力上下大功夫。不管刺激群众想象力的是什么,都必须遵循以下两点原则:

1. 采取的形式必须是令人吃惊的鲜明形象

2. 一定不要做任何多余的解释,只需要伴之以几个不同寻常或神奇的事实就够了,影响民众想象力的并不是事实本身,而是它们发生和引起注意的方式,只有对它们进行浓缩加工,它们才会形成一种令人结舌的惊人形象。

七、直捣人心,影响群体意见的因素

影响群体意见的因素分为间接因素和直接因素。间接因素包括:民族性格、传统、时间、政治和社会制度、教育。对于这些间接因素,没有什么好说的,都是一个长期过程累积下形成的。直接因素包括:形象、词语和套话、幻觉、经验、理性。群体容易被鲜明的形象打动,当鲜明形象不存在的时候,可以利用一些词语或套话,巧妙地把它们从民众心中激活。群体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他们必须拥有自己的幻想,他们本能地转向那些他们需要的巧舌如簧者。经验是唯一能够让真理在群众心中牢固生根的方法,也是唯一让危险的幻想归于破灭的有效手段。群众从不受理性的影响,他们只能理解那些拼凑起来的观念。群体从不会遵从正常的逻辑,要想让群众相信什么,那么就先得搞清楚让他们兴奋的情感,并装出自己也有这种感情的样子。

结语:

本书看完之后,对群体心理触动比较大,对于那些左右宗教狂热分子的力量也终于有所理解。能够对现有现象给出合理解释应该是很多研究者追求的目标。不过整本书的基调还是蛮黑暗的,从人性的阴暗面去剖析群体,可能作者相信人性本恶吧。

最后也提出书中自相矛盾的一个点:作者提到历史是人民群众杜撰的,因为群体的证词多是对事实真相的背叛,我们无法再对这个世界上发生过的事情做出准确的判断。但是,作者自己却引用了很多历史典故来论证自己的论点,这是不是也说你的那些论点本身也是站不住脚的呢?

活着读后感


在悲痛笼罩下仍然也要坚强地活着,相信时光会磨灭一切,尽管世事变迁丝毫没有让福贵和家珍淡忘,淡忘那些本该遗忘的一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活着读后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学习!

活着读后感1

“有的人活着但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但他还活着。”这句经典我相信很多人都应该听过,《活着》这本书就完美的诠释了这句名言。“福贵”作为主人公,他的人生经历就是这本书所围绕的事件。半生福贵半生贫,最终明得终身理。文中有一段是写福贵沉浸在赌博的漩涡中无法自拔,不知不觉的陷入了龙二的阴谋当中最后输光了家中所有财产,让一家人沦落为阶下囚,表现出了当时社会的人心险恶,但就是这样惨痛的教训才让福贵从黑暗当中一点一点的给拉了出来,一次一次的惨痛经历让福贵越发的感觉到了自己肩上的担子有多重。

最让人感动的是家珍和他的孩子们,即使自己丈夫嗜赌如命也依然对他不离不弃,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是值得我们所学习的,他的孩子们即使是在年幼也懂得关心父母不让父母为自己担心。这不由得让我们所反思,我们身处于富康的社会难道不应该懂得回报父母一点一滴的汗水吗?哪怕是不让父母为自己所烦恼也是值得我们去多做的。

最后我想《活着》这篇文章是值得我们去阅读的,它让我们懂得感恩以及对人生的感悟,富贵不求,只甘于做个平凡人,平平安安快快乐乐过完一生不也是自古以来的人们所向往的吗?

活着读后感2

现在我还沉浸在这情感内,《活着》演奏了一首悲苦命运的交响曲。我想起加西亚马尔克斯着作的《百年孤独》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几代人的悲苦命运。《活着》也是以福贵为主角讲述了这个家族几代人的命运,不同的是一个产于南美洲,一个产于中国,但都给我带来对人生悲苦命运冷静的沉思。

我内心渴望这样的作品,就像《平凡的世界》、就像《穆斯林的葬礼》、就像《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样的作品能将人带到内心的深处,给你带来一种冷静沉思的心境。我的生命需要安静、我的心灵需要沉思

此时我感谢余华,感谢他写出这样的作品,这部作品很吻合的满足了我内心的渴求,我的沉思让我与书籍之间产生了一种独特的默语,而这样一种沉默的交流让我的心灵获得了一份踏实。

活着读后感3

寒假里读了余华的《活着》,这本书非常有意义。《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

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活着读后感4

活着,一个难以捉摸的词语,就像这本书一样。深奥。

活着就自然要接受痛苦,要接受烦,并解决。现在的学生,包括我,常常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而活,是自己的将来,或是余华在书中所写的为了光耀祖宗。你还活着,那么在你身上的担子就从未放下。你要去承受痛苦,承受分离。余华在书中说“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忍受,忍受生活赋予的快乐和痛苦、幸福和不幸、悲伤和高兴以及兴奋和无奈……当福贵的亲人一一离去时他才学会珍惜

所以,我们应该正视生命的有限和脆弱,立足现实,珍惜生命,以最大的努力热爱生命。当面对磨难时,不要怨天尤人,要勇敢地面对它,用爱和宽容来超越苦难本身,靠忍耐和温情来消散苦难。将生死无常的生命悲哀,转换成对生命价值的自觉追寻与实现。相信生命在这样一次一次的磨砺中,会变得更加坚强,而我们也会更加理解生活的本质,理解人生的美好。

这世上的每个人都在以自己的方式活着。近日中央台在向广大市民提问:“你幸福吗?”答案千千万万,但我觉得,能活在当下,就是幸福!

活着读后感5

《活着》通过以作者聆听福贵的叙述,平静描绘了福贵的一生,也反应出福贵那个年代农民的生活状况。

通读全书阅读之后,为了更好的写出来,但是由于时间关系,只看了电视剧《福贵》,电影《活着》的一些片段,和几篇读后感,全书虽然在平静的叙述,但是全文给人的感觉就是悲剧,从福贵败光家产气死他的父亲,到他为了请医生而进城却被当壮丁抓走,因为贫穷把女儿送人,后来的儿子因献血被而死亡及后来凤霞、家珍、二喜、苦根每个亲人的离去等,仅剩下福贵和老牛孤独的生活,活着的意义也是仅为活着。

但是换一种想法,福贵败光了家产,也没有了龙二的结局,抓去当壮丁,后来回到了家珍身边,又何尝不是一种幸运呢,虽为贫穷,但有家珍的陪伴和温馨的家庭,不也是幸福的吗?活着,幸与不幸,又是如何定义呢?

由于个人的生活经历有限,《活着》给我的启示是,无论外界生活如何,都应该乐观、积极去面对。上帝在关了一扇门的同时,肯定为你打开了一扇窗。面对不喜欢的外界环境,要做到既来之,而安之。从容面对,总会得到收获的,面对喜欢的外界环境,要保持谦卑之前,不要过于骄傲,我总是认为好运和坏运是1:1的,如何过于骄傲,会造报应的。

活着读后感6

活着,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活着》,对中国百姓的妥协,忍耐和坚韧最入木三分的写实。故事展示的不仅仅是福贵的活着,更是那个年代中国百姓的一辈子。故事展示的是一种大悲怆!个体与历史,生存与环境,偶然与必然的大悲凉!

一群小人物,在不可抗拒的时代洪流中跌跌撞撞。在主人公刚抓住生活中的一点点喜乐时,命运的残酷一面转瞬即至——人身不由己,人呼天抢地,人欲哭无泪,只有保持一种淡淡的希望——活着,以苦为乐,从绝望中找希望,这是特定时代给他的信仰和追求,不然,你能怎样?谁都无法逃离的命定的劫数!

“活着”为的什么?它不是纯粹地为了活着而活着;而是因为有一些感情的联结。

一个人的活着,不仅仅是个人在活着,他还从身边的人那里获得生存的意志与动力,同时他又是其他人赖以活着的精神动力,而他又因别人的活着而活着。有了为别人而活,别人也因我而活的信念,他就不会轻易地被外在的一时的荒唐与残酷所击倒,这就是本书给我的启示录。

活着读后感7

读过余华所著《活着》,像是被一个重重的石块堵塞住了胸口,激荡心灵的悲怆,让人久久回洋。那个深沉的阴影始终投射在心海,一个黑暗的社会,一个战乱的年代,一个红色狂热的季节(_)孕育着一个注定要饱经那代人所要尝便的艰辛。

生命在那里是一个在风雨中摇曳将要燃尽的烛火。一个生命在贫困的命运面前是那样脆弱而无力。但一个生命存在最重要前提是维持生命的存在,人们在为争取最基本的生存条件——温饱都无法满足时,怎样保证生命存在而真正活着!其中透漏着的无助,只能用宿命论来解释的无法抗拒的哀叹!

在那个几乎没有生命存在的条件下,生命的延续和亲情的呵护之间的关系是矛盾还是融洽?那个富贵给了我们答案:亲情是维系生命延续的精神支柱,有时真地感到人的力量是那么渺小,同时又是那么坚韧,似乎那种坚韧又是能战胜一切的!

雷雨读后感


在那段地位身份悬殊的感情中,周朴园也曾用心过,总是关着窗的房间,遇到还不明身份的无锡人最先询问的是三十年前的事,最后无法回避时还是让周萍与鲁侍萍相认了……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雷雨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雷雨读后感1

《雷雨》这篇文章在高中就已经学过,但那时学的只是一小部分,寒假中细细把雷雨全部读完,确实有不一样的感受,因为一篇文章只知道一小部分确实不能掌握小说的主要思想和作者所要表达的感情。

周朴园,故事的源头,作为一个旧社会的资本家,言行所表现出来的都是商人唯利是图和阴险狡诈。假如当初他没有抛弃鲁侍萍,那鲁四凤、繁漪就不会出现,那么周萍的两段恋情就不会发生,那么惨剧也不会发生。可这只是个假设,事实上因为他的贪婪,他的无情,使他做出了一切,导致悲剧的发生,但是到了最后,鲁四凤、周冲、周萍死了,鲁侍萍、繁漪疯了,鲁大海不见了,唯独他完整无缺。可我们知道事实上他失去了一切……

其实我觉得周朴园是爱侍萍的,他的所作所为,只是为了填补自己空虚的心,当他思念的侍萍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慌了阵脚,资本家的势利、狡诈暴露无疑。他认为侍萍会来勒索他,害怕侍萍向他算旧帐,害怕自己的名誉和财产受到威胁。这样,一前一后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便把他的嘴脸暴露了出来,鲜明的性格跃然纸上。曹禹最喜欢繁漪这个角色,但他没有刻意美化她。她的发疯是她唯一的下场,因为她的性格和当时的社会格格不入。一个占有欲如此强烈的女人在失去一切希望后,她只能,。确实她深受封建思想的毒害。

矛盾的冲突穿插在文章的字里行间,每个人也由矛盾的驱使找到了自己应有的下场,似乎唯独周朴园的例外,可我还是不明白,他为什么苟活。试问如果有一天地球大爆炸,到底是死的人可怜,还是活着的人可怜呢?他看着身边的人都人不像人,鬼不像鬼,那最受煎熬的就是他了,可能曹禹先生要的就是这个感觉吧!

三十年的漫漫时光,三十年的爱恨纠葛,三十年的泪与鲜血铸就了一场悲天恸地的雷雨。这雷雨下冲刷的,是中国封建旧社会吃人的礼教传统,是剧中人痛苦与矛盾交织的情情仇仇,是命运之神狞笑的薄薄嘴角……一场雷雨,一场梦。梦醒之后,一切成空。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这是一个时代所铸造的暴风骤雨。风雨之下,世间一切罪恶丑陋原形毕露,无处藏身。没有什么爱能穿越这无限悠长的时间,没有什么事能真正达到永恒。人生如梦,梦里泪雨滂沱。梦醒之后,自己的人生还是要自己勇敢的走。

雷雨读后感2

郁热的风,挑起幕布的一角。俗话说:“人生就像一场戏。”果不其然。在戏剧中,又有喜剧和悲剧之分。记得鲁迅先生说过:“把没有价值的揭破给人看,是喜剧;把有价值的毁灭给人看,是悲剧。”在《雷雨》中,最最纯洁善良的,应该是四凤和周冲,他们宿命似的毁灭,令人扼腕。

周冲,这个憨头虎脑的善良的男孩,我喜欢他那种率真无私的心灵,他最无辜,最后却和四凤死在一起。他就像一枚包裹在蚕茧中的新生儿,懵懂,做着属于自己的梦,四凤的拒绝反而给了他希望,他畅想着,幻想着有一天可以和四凤手拉着手,在薄雾中坐在白帆上看日出。曹禺先生说得对,他爱上的不是四凤,亦不是某个漂亮的女人,他迷恋的仅仅是“爱”。正如《家》中的觉慧一样:“爱情的热望,幸福的热望,除此以外,再没有别的了。”但这一切都只是不切实际的幻想,他看不懂四凤,看不懂家庭,更看不懂社会,四凤仅仅是一种寄托,一种化身。在父亲威逼母亲喝药的那一刻,他才认识到父亲权威笼罩下的家庭,他吞咽下自己的热望,想要帮助四凤读书的热望;在鲁大海的斥骂下,他才知道自己和他是两个世界的人;在周萍拉着四凤告诉他真相时,他迷茫了,他嗫嚅着,他怀疑或许自己真的没有爱过四凤;看着发了疯失去母性的母亲,他被狠狠地敲醒,四凤不可能永远陪着他,妈妈也不可能一直支持他,现实的黑暗,在那一刻漫无边际地将他笼罩。梦,被狠狠敲碎;爱人,离去;哥哥,背叛,这一切的一切都足以置他于毁灭。在面对亲情和爱情的抉择之时,他慷慨地退出,但最终,黑暗伸出无形的手,将他彻底淹没。

而四凤,纯洁善良、活力四射,她甚至并不奢望拥有曾经拥有的爱情,应该拥有的爱情,在那个命运捉弄人的时代,她是一个无辜的牺牲品。周冲爱她,也许是少年的纯梦;周萍爱她,应该还有相互的交流和真诚。就如当年周朴园爱侍萍一样,虽然不乏真诚,但最后都会在金钱、权势的利益之下土崩瓦解。只因为她们不过是下人,不过是伺候公子老爷的下人。

《雷雨》是一部让人揪心的生活剧。封建制度的沉闷,资本主义制度的血腥,使得卑鄙无耻的周朴园、刚强热情的繁漪、瘦弱自私的周萍、无辜的周冲、纯真的四凤都成了它的牺牲品。

帷幕落下的那一刻,泪也止不住地落下,把好的东西毁灭掉,这或许就是悲剧的力量吧!

雷雨读后感3

在三十年时间长河的流逝中,新旧思想碰撞出激烈的火花,一个新旧性质的家族在这炫丽的撞击中走向泯灭。这是一个注定的悲剧,一个彻头彻尾底的悲剧,更是一个时代的悲剧。这本由曹禺所写的《雷雨》便是向我们展示了这样的悲剧。它让我们在悲中反思,在悲中觉醒。

故事的核心人物周朴园出身地主家庭,但接受了新式教育。他是一个矛盾的人物,他曾与婢女侍萍热恋并育有一子,可却最终抛弃了侍萍,娶了一个门当户对的大家小姐,侍萍也被迫跳江,生死不明。难道他不爱侍萍吗?他以"萍"字为儿子取名证明他的确是爱过的,只是他的爱无法让他从封建泥潭里挣脱出来,无法使他看破这金钱利益下的种种诱惑。是的,他沉沦了,彻底地成为一个一味剥削下层人民的资本家。为了赚钱,他视人命如草芥,以牺牲工人的生命来获取利益。那个时代,那个混乱的时代让他放弃了爱,更放弃了人性,这是一种莫大的悲哀。

而周朴园的长子周萍与继母蘩漪相恋,因为这段不伦的关系,他苦闷,他彷徨。最终,他选择放弃了这段感情,并与婢女四凤相爱,可当四凤是他同母异父的妹妹的身份大白时,一切甜蜜的外表之下是罪恶的深渊,让他失去了光明,永沦黑暗,并选择了以死亡来寻找救赎,祭奠他的爱与罪。这个残酷的悲剧恰恰是上一辈所酿造的,而那个黑暗的时代就是这一切悲剧的根源,周萍的悲剧只是当时千万悲剧中被今日之人所窥见的其中一个罢了。

而蘩漪是封建大家族观念下的牺牲品。她漂亮、年轻、聪慧,但她却没有生机,如同一具木偶。她渴望冲破条条框框的约束,渴望得到属于一个人的自由,但她终生都只是华丽棺材里的死人罢了,拥有的只是肉却失去了灵。她所珍视的一切,她的爱人和她的儿子全都埋藏在那个雷雨天的夜晚,在痛苦之中她疯了。

这场雷雨,惊醒的不应仅是那一代人,那个腐朽的旧社会,更应惊醒当代中国青年,惊醒今天乃至未来的社会。今天的我们更应努力警醒自我,让这个悲剧只是过去的悲剧,而绝不会是以后的悲剧。我们要尽吾辈之力,造就一个光明且繁荣的新时代,让国人有灵,让国家有明。

雷雨读后感4

“轰隆隆”,一场雷雨从天洒下,给人震撼,不禁又使人想到那部惊世之作《雷雨》,想到那为我们留下宝贵精神财富的曹禺,想到以感恩的心来读它。

四幕情节,高潮起伏,跌宕不已。

第一幕,四凤与鲁贵的对话,周朴园与周繁漪的冲突尤为精彩。只贪幕钱财,轻个人感情的鲁贵只是为了那几十元钱与女儿闹,逼迫四凤,若不给钱就说与大少爷的事,可见他对金钱的追求的了何种地步。作者成功塑造了一个东方葛朗台般鲜活的人物形象。

周朴园与周繁漪,虽为夫妻但没有感情,繁漪吃了好多年的药,吃腻了,不愿意吃了,而周朴园却逼着她喝下去,但只是为了建立一个最圆满的,最有秩序的家庭。作者成功塑造了一个压迫者与被压迫者的形象。

第二幕,周朴园与鲁侍萍相遇。周朴园在家遇见鲁侍萍,他开始并不知道他是侍萍,只是打听一下关于侍萍的事情,后来经过对话知道了站在面前的就是鲁侍萍时,态度立刻转变,喝问:“你来干什么?”后来想用钱来打发她走,而侍萍却撕了支票。作者成功塑造了一个被抛弃人的悲惨形象。

第三幕主要讲述在鲁贵家中,鲁贵与鲁大海的冲突。

第四幕,最精彩的一幕。四凤与周萍想要一起走,侍萍知道真相,不同意,在他们的苦苦哀求下,侍萍双手合十,祈祷着上天若要惩罚这违背人伦道德的事,就来惩罚她自己,刚要放他们走。周繁漪却冲了出来,在于周萍的对话疯狂起来,叫来了周朴园,最终周朴园说出了真相,周萍呆在那,四凤冲了出去,周冲也跟着出去,伴随着两声惨叫,两人双双触电身亡,周萍也饮弹自尽。

悲惨的结局,给人以震撼和无限的想象,本是美好的爱情却发展到最终的死亡,这只能怪这腐朽的旧制度。是这旧制度产生的人导致这一切,人们的心都被利益染黑了,心中只有钱,去不顾别人的死活,如文章中的鲁贵与周朴园。正是由于这,进而产生了悲剧的鲁侍萍与四凤,疯狂的周繁漪,以及无辜的周冲。

作者曹禺这篇著作,揭示旧制度必将灭亡的历史命运,寄托了对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深切同情。有人评价:作者追求的,是“大融合”的戏剧境界,他包含了人类戏剧的精华。是莎士比亚,易卜生,契诃夫,奥尼尔的融合,是东方文学与西方的融合。

我们记住了《雷雨》,亦不能忘记他的伟大的作者,我们应怀着感恩的心去读书,且不止这,应该怀着感恩的心读千万本书,感恩这些伟大的作者们。

雷雨读后感5

最初接触《雷雨》是在中学时期,那时候我的眼里人只有两种,好人和坏人。如果断定此人是好人,那么就算是他做过一点坏事,我仍会宽容的对待他;相反,如果他是坏人,他做什么,我也会感觉他是有阴谋的,周朴园就是我眼中典型的坏人形象。

《雷雨》中周朴园是一位封建家长,又是一位资产阶级代表人。他视工人的生命如儿戏,为了钱不择手段;抛弃了为他生子的鲁侍萍,控制着妻子繁漪;他试图操纵周围的人和事,当时读他,只用一个词形容“阴狠自私”。对他的态度讨厌至极,甚至觉得四凤,周冲,周萍的死亡都怪他。现在重温《雷雨》,才发现以前忽略了很多细节,这些细节也让我重新审视对周朴园的看法。

序幕中老人对楼上的太太和楼下鲁奶奶的关心慰问,第四幕中周朴园对周冲流露出的父子之情,他是一个想要多和儿子说说话的孤独的父亲。还有剧中周朴园对鲁侍萍的怀念和眷恋,虽然在看到了侍萍本人后他惊慌,恐惧,完全没有了曾经的温情,但是站在一个带有封建性质资本家的角度上看,在看惯了社会和商场上的尔虞我诈,明争暗斗之后,再次意外的见到昔日的情人,周朴园的脑海中最先迸出的自然是“侍萍可能是被对手派来威胁自己的”,这样看来,任谁,都会脸色大变,问清来人到底有什么目的。

在我看来,现在的周萍和四凤就像昔日的周朴园和鲁侍萍,在最初不掺杂任何功利色彩时,他们两个人对爱情轰轰烈烈,谁有会知道,年轻时候的周朴园不是真心待侍萍,想要许她一辈子的幸福呢?可是封建家长制和残酷的现实一点点地吞噬了这美好的爱情,门第的差距逼得他们分离了。如果周萍和四凤没有死亡,那么我想他们活着的结局又会是下一对周朴园和鲁侍萍呢,谁又能保证胆小怯懦的周萍不会在社会这个大铁炉里被炼得和他的父亲一样自私残忍呢,或许死亡反而对他们是一种解脱。

重温《雷雨》之后,这一代年轻人的悲剧该责怪的不是周朴园,而是当时那个社会,它是一个大染缸,染黑了人性,周朴园也是一个被人同情的“老人”。

《童眸》读后感精选6篇


《童眸》读后感【篇一】

暑假里,我认真阅读了著名儿童小说家黄蓓佳阿姨写的《童眸》。这本书,黄阿姨用细致的手法,描写每一个人物,写下了在他们仁字巷朴实而又感人的故事。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细妹子了,她是《芝麻糖》这个故事中的主要人物。细妹子心灵手巧,她到朵儿家做芝麻糖时,是那样的认真,将芝麻糖做得那么好。而且细妹子还特别能干,手脚勤快,做事情非常仔细,每个细节都安排得井井有条,这些都让我非常佩服,我觉得她是个能干的女孩儿。自从细妹子的海员爸爸去世后,她的妈妈也生病了,细妹子为了照顾妈妈,主动去学校退学,回家后担当起生活的重担,靠自己的双手赚钱,照顾生病的妈妈……

我读了这些都非常感动。虽然细妹子退学很可惜,可是我又觉得细妹子和大人一样,非常独立地照顾着妈妈和家,真能干。虽然《芝麻糖》的结尾并不是很美好,但是细妹子的一举一动让我非常佩服。学习中,我们都要像细妹子做芝麻糖那样,认真仔细,独立完成,遇到了难题,不一味地去寻求他人的帮助,而是自己想办法去解决,直到做完。生活中,学习她的勤快能干,不仅要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还要帮家长承担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和细妹子相比,我们现在的生活环境、学习条件都要比她好很多,所以我们都应该用好的态度去面对学习,并且热爱学习。这样才能获取知识,开阔眼界,让我们更好地成长。

《童眸》读后感(篇二)

童眸,是一本十分吸引读者的倾情小说。在书中,有一些精彩片段会让你孜孜不倦的读着;有一些会让你觉得感人,热泪盈眶;还有一些会让你感到很焦急,仿佛身临其中……

而在这么多人物中,我最喜欢的还是赵细妹。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父亲去世了,妈妈中风了,家里不仅没了生活的开支,而且还要给妈妈买药。而这些负担,则一下子落到了年轻的细妹身上。从那时起,她不听他人的劝告,坚持退了学,去别人家现做芝麻糖赚钱,为妈妈买药。再大年三十时,她甚至在人家家里做到半夜十二点多,累到没力气走路,这才赚来了宝贵的二三十块钱。细妹辛苦的赚钱养妈妈,让我深深的感受到了她对家人的爱。同时也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不能因为自己的父母病了、老了,而嫌弃他们。

这不,有一次,我的父亲得了肠胃炎,十分痛苦,需要尽快送去医院。开车的活,自然落到了母亲身上,而我,则是在要走路时,一步一步的扶着虚弱的父亲。当父亲需要喝水、吃饭时,也是他能干的儿子,我,来帮助的。到了医院,医生们需要父亲的大小便,以诊断病情,而传递便盆的脏活,则是我自告奋勇的完成了。因为,就算再苦再累,我也不怕,这是赵细妹教给我的勇气与担当。

我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去看《童眸》,学习“仁字巷”里人们的质朴、优良品德和行为,做一个全面发展的好少年!

《童眸》读后感(篇三)

童年在我们眼里应该是无忧无虑、幸福快乐的。可你知道吗?有些人的童年并没有那么美好,他们的童年里只有贫穷与无助。黄蓓佳奶奶笔下的《童眸》,就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另类的童年。

书中讲述了上个世纪70年代苏中小镇“仁字巷”里一群孩子成长的故事。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主人公朵儿。她是一个善良却又胆小的女孩,有什么事只会在心里想,过后,又会跟她一起住在仁字巷的好婆说。她的善良让我铭记在心,每当朋友遇到困难,她都会想办法帮忙解决,这么小就拥有一颗菩提心,实在难得。我想,生活中就应该多一些善良,世间才会多一些温暖。今后我一定要学习朵儿的善良品质,尽一己之力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就因为朵儿的善良,才引来了一群和她差不多的小孩子,有细妹,二丫头,马小五,卫南……这些天真的孩子们,在那积淀久远的“仁字巷”里过着清寒的童年生活。

然而让我感触最深的却是细妹。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父亲去世,妈妈中风,家里不仅没了生活来源,而且还要给妈妈买药,她不但没有退缩,而是勇敢地面对并承担本不该她承担的责任,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她那种不向命运低头、努力生活的顽强精神。

和细妹相比,我现在的生活环境、学习条件都要比她好很多,我更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积极勇敢地迎接生活中的每一天,不能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更好地成长。

《童眸》读后感【篇四】

我最近读了一本黄蓓佳写的小说《童眸》。作品描写了上个世纪70年代苏中小镇“仁字巷”里一群孩子成长的故事。书中有朵儿、白毛、弯弯卫北、马小五等人物,他们在“仁字巷”过着清寒的童年生活。

书中的人物形象栩栩如生,个性鲜明。朵儿正直而又胆小;马小五很顽皮,经常在巷子里惹事生非,而内心十分仗义,朋友有难,必定相助;白毛因疾病而自卑,却处处想引人注意;二丫头看起来倔强自私,但是很善良;大丫头原本很漂亮,因为家庭变故得了病,被家人草草嫁人;赵细妹心灵手巧,很有主见,有孝心……

在这么多的人物当中,我最喜欢赵细妹。赵细妹家原来很富裕,后来因为爸爸在海上遇难而失去了一笔很大的经济来源,她妈妈也因此中风偏瘫。还好赵细妹有主见,她想靠自己做芝麻糖的本领来贴补家用。一开始连连失败,后来她跟随马小五去了上海闯荡,结果“赵细妹芝麻糖”在上海滩小有名气。赵细妹也很体贴家人,只要自己有钱,就会不时地往家里寄钱。

我也很敬佩马小五乐于助人的品质。同学有困难,他一定去帮助。他帮助了赵细妹开芝麻糖店;自己砸砖卖钱为了给白毛买墨镜……马小五还为了不让别人受伤而和白毛争吵。

当我看着书中人物那清苦的童年生活时,我觉得我们现在的生活是无比的幸福。但无论是怎样的童年生活,都会深深地刻在每一个人的心里。

《童眸》读后感【篇五】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作《童眸》。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白毛得了一种病,活不了几天,马小五把白毛的眼睛摔碎了,白毛恨全世界的所有人。朵儿他们砸砖卖钱,马小五拿着钱去了上海,把墨镜寄来了,他在上海工作。大丫头得了一种病,大丫头去捡岸边的两根胡萝卜,大丫头掉了下去,二丫头去救大丫头,不料,大丫头救出来了,二丫头却死了。赵家伯伯牺牲了,细妹的大哥、二哥、大姐都去工作了,为了照顾赵家妈妈,马小五从上海回来了,帮细妹赚钱。后来,马小五又去上海了,把细妹也带走了。闻老爹家来了一个乡下孩子,叫闻庆来,闻庆来算数算的很好,因为他是斜眼,别人不让他参加,闻庆来一气把算盘扔到了河里,闻庆来回了老家,闻庆来的妹妹闻喜来从来家来了。

朵儿真是一个善良的孩子,眼见马小五和白毛要打起来了,朵儿自告奋勇的擦玻璃,结果玻璃碎了,把朵儿的脚划了一个大口子。

我身边也有善良的人。有一次,我坐车看到这样一幕:一个衣衫褴褛的老人在路旁乞讨,一位好心的叔叔看了看老人的遭遇,为老人捐上20元钱,老人看了连忙感谢。我想,我一定要向这位叔叔学习善良的品质。

这本书告诉了我,一定要善良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只动物,每一棵树,每一株花草。

《童眸》读后感【篇六】

暑假期间,我仔细阅读了一本叫《童眸》的长篇小说,是小说大师黄蓓佳写的。这是一本讲20世纪70年代孩子们的小说,里面分成了好几个段落,每个段落都讲的是主角朵儿和同个巷子中的好友之间发生的故事,内容让人催泪,用词生动有趣。

这本小说虽然讲的是几个孩子们童年玩耍的故事,读起来却好像是发生在自己身上,身临其境。

书中的人物栩栩如生,活灵活现:主角朵儿胆小却正直;马小五顽皮但仗义;细妹心灵手巧有孝心;白毛因生病而自卑;二丫头看起来自私内心却很善良;大丫头本来很漂亮,因为生病变傻,所以被家里逼婚早早嫁人;闻庆来是从乡下转到城里来的,比赛中被排挤而退出比赛,于是很有骨气地将安慰奖扔进了水里。

在这些孩子中,我最喜欢的是二丫头和马小五。二丫头原本有个完好的家庭,也和朵儿在同一个班级,但因为大丫头生病只好退学在家。后来因为大丫头贪吃,为了去捞水中一根玉米,不幸掉进水中,二丫头把大丫头救上来了,自己却再也没有醒来,这让我明白了,小便宜不能贪。虽然二丫头总说讨厌大丫头,却还是在那一刻选择了去救大丫头,这又让我明白了亲情是最重要的。

马小五是“竖字巷”的,但是他总是跑到朵儿所在的“认字巷”里玩。他虽然总是惹是生非,跟别人打架,还打碎了白毛的墨镜,但他会去搬砖头赚钱,还去上海为白毛买墨镜,我在他的身上学到了仗义的品质。

据作家黄蓓佳说,书中描写的素材大部分源自她的幼时回忆,而书中主角朵儿就是自己。当我读到《童眸》中清苦的童年,我觉得自己还是很幸福的,书中朵儿和她朋友的童年会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中,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童年万花筒。

这本好书值得一品。

哈姆雷特读后感


《哈姆雷特》是由英国剧作家威廉·莎士比亚创作的一部悲剧作品。戏剧讲述了叔叔克劳狄斯谋害了哈姆雷特的父亲,篡取了王位,并娶了国王的遗孀乔特鲁德;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哈姆雷特读后感高中,希望大家喜欢!

哈姆雷特读后感高中1

他是莎士比亚笔下的一位传奇人物,他是丹麦的一位王子,他是世界文学史上一个经典形象,他就是哈姆雷特。读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感受到的是悲剧的美丽与伟大,莎士比亚所塑造的每个人物每一幕都那么每句话都有着戏剧的崇高。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是一个时代的缩影,就是此刻,我们依然能够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而这震撼不只来源于情节,也不仅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它在思想资料上到达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完美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发出了复仇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能够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哈姆雷特是一个英雄形象,他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状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个个圈套,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坚信人民。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他是一个巨人型的悲剧。

哈姆雷特的死,是一场悲剧,却也是对他最好的结果。当将命运的枷锁揭开了,他的职责也就应是放下了。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对于哈姆雷特,失去了任何的好处。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他的形象经典,不仅仅在于塑造了一个为父报仇的英雄式形象,更是正因他的英雄行为下的懦弱,他是一个传统好处下的一个大的突破。在一个痛苦的转变过程中,哈姆雷特从一个孩子成长为一个英勇的战士,这个过程也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务必经历过的,因此每个人身上都有哈姆雷特的影子,他的形象也就更加引起我们的关注。

这部戏剧突出了人与人之间的仇恨,对金钱、权利的欲望。对于哈姆雷特的死,是很悲痛中也引起了我们一些思考。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永远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哈姆雷特读后感高中2

以前,常听人说《哈姆雷特》是一部优秀的作品。我没有亲见,自然也无从说起。如今,我读了一遍,心中颇有一番感慨。伴随着淡淡的悲伤,哈姆雷特本性之善、意志之坚、复仇的愿望之切等特点,无不在我的脑海中浮现。我觉得,哈姆雷特是一个真正的英雄,他的灵魂也因他的英雄举动走得远于他人。

最初,哈姆雷特是天真的、单纯的,也是幸福的,他对未来充满美好的希望。后来,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又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活着。

恰在此时,鬼魂告诉了他真相,于是,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也开始觉悟了,他要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己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他沉思着,自己是否应该担起重任。那时,他的灵魂却没有停下来等待,仍在前进。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弃了安逸的生活,放弃了自己的爱情,放弃了……只是他却没有料到克劳狄斯的阴谋,不过,他毕竟在临死前也给了敌人致命的一击。他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他却为实现自己的理想铺平了道路。此时,哈姆雷特的灵魂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好一个走远的灵魂!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情爱。正因为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面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面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这才是真正的英雄。

莎翁的过人之处,在于他摆脱了古人将英雄神化的写法,他写活了哈姆雷特。这个人物感动了读者,让人觉得,仿佛真有这样的一个人站在我们的面前。读罢此剧,我的心里再也不能平静了,胸中掀起的激情使我发出了来自内心的感叹:哈姆雷特,我为你喝彩。

哈姆雷特读后感高中3

寒假里,我读了文艺复兴时期戏剧之王莎士比亚的传世杰作《哈姆雷特》,它被誉为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

这是一个以复仇为主题的悲剧故事,故事的大致内容是:哈姆雷特原本是一个无忧无虑的丹麦王子,可是他的叔父非常阴险,为了篡夺王位,竟手足相残,不仅杀死了他的父亲,还霸占了他的母亲。他父亲的灵魂向他控诉,把自己被害的经过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于是哈姆雷特开始装疯卖傻,同时寻找机会,了解真相。他将父亲灵魂控诉的故事编成了戏,特意演给叔父看,果然发现叔父在演出过程中惊慌失色,证实了他的猜疑,于是他决心找机会报仇。有一次,他错杀了大臣波洛涅斯。叔父于是唆使波洛涅斯的儿子与哈姆雷特决斗,结果双方在决斗中都中了毒剑,哈姆雷特在临死前趁机刺死了叔父,母亲也饮毒酒死去,四人同归于尽。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禁悲喜交加:悲的是哈姆雷特中了叔父的诡计,最终中毒死去;喜的是他临死前终于刺死了叔父,报仇雪恨。哈姆雷特的机智勇敢、叔父的阴险贪婪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叔父既阴险、又贪婪。为了篡夺王位,竟用毒药暗杀了亲兄弟。后来,又把哈姆雷特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想方设法进行陷害:先用诡计想让英王杀害哈姆雷特;后又挑拨离间,让波洛涅斯的儿子与哈姆雷特决斗,并在剑上涂上毒药,在酒里下毒。最后,叔父死在了哈姆雷特的`剑下,罪有应得。

主人公哈姆雷特机智勇敢,临危不惧,敢于抗争。他先装疯卖傻,麻痹叔父对他的警惕。然后,利用请叔父看戏的机会,证实了父亲灵魂的控诉。知道真相后,他勇敢地决定复仇。在去英国的船上,他发现并改写了叔父写给英王的信,挫败了叔父的阴谋。在决斗中,他虽然中了剧毒,仍然趁机刺死了叔父,得以报仇雪恨。

《哈姆雷特》语言精练,情节生动,内容精彩,笔调幽默辛辣,是戏剧文学的经典作品。叔父的阴险贪婪、哈姆雷特的机智勇敢,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对权力和财富的贪婪欲望,会扭曲人的灵魂,导致谋财害命、互相残杀等悲剧,值得人们引以为戒。

哈姆雷特读后感高中4

《哈姆雷特》是莎翁中的四大悲剧之一,其所述的故事,真挚而又震慑人心。讲了哈姆雷特在老国王的庇护下生活,像一朵温室里的花,高枕无虞,接受西方最优越的教育。后发生变故,父王遭其手足杀害并篡位,母妃改嫁,使得哈姆雷特性格阴郁,犹茹寡断,错失报仇良机,误杀大臣波罗纽斯——奥菲丽娅之父,怜得奥菲丽娅一片痴心,后因无法承受事实真相,后精神恍惚,溺水而亡。最终,哈姆雷特虽报仇成功,但连自己和母妃皆中毒而身亡,全剧遗憾而终,故为四大悲剧之一。

西方有一句谚语“一千个读者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大家对这个形象的评价也是众说纷纭,这本是一个阳光正直的青年,未来的明君圣主,接二连三的变故使他生活在仇恨的执念之中。原本炯炯有神的清澈明亮的眸子,却流露出阴郁恐怖的目光,这仇恨的眼神穿透了理智。为此逝去美好年华,芳香馥郁的蓓蕾凋零了,这种仇恨如锁链般将他紧紧束缚,腰酸背疼,手脚酸楚,以至于无力挣脱反驳。然而,新国王及其爪牙使出浑身解数,用尽鄙夷的奸计至哈姆雷特于死地,哈姆雷特无奈,只得装疯卖傻。那哈姆雷特的人形似乎浮现在脑海之中,头发蓬乱,衣衫褴褛,上衣扣子搭错地方,蚕丝领带褪了色,凌乱地系着,白色的丝袜沾满了泥垢,丝毫看出是个王子。悲惨遭遇铸成了他的性格阴暗面,受人民爱戴,却不相信人民。

在这一期间,哈姆雷特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从而使这个充满哲学含义的问题,议论至今。它早已成为一个古老而又经典的问题。有人生存着,被摧残得体无完肤,在这纤华虚空的世,耗尽心力也只是苟延残喘罢了,反到是一种折磨,如果毁灭,得到一个静美而又悲凉的结果,却又是一种解脱;有人毁灭了,并不能得到所念所求,用遗憾提炼出了无限惆怅,一个又一个沧海桑田,眼睁睁地看着离自己的梦想愈来愈远,却无能为力,多么奢求生存着,为理想放手一搏……

在生活中,白昼陨落,勇往直前的步伐中总有牵牵绊绊,欲血负创也是在所难免,这才是成长的意义,生活的意义,生存的意义。生存着,那些浮华平坦的生活,是风平浪静的,也是空虚寂寞的,有挑战的生存着,才是精彩年华。

哈姆雷特读后感高中5

《哈姆雷特》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现在,依然感觉它震撼人心。而这一切不是情节的因素,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而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剧本主要写了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在外地读书时突然接到父亲的死讯,回国奔丧不久后,叔父登基,并与哈姆雷特母亲结婚,他对此充满疑惑和不满。不久后,父亲的鬼魂出现,告诉哈姆雷特自己是被新国王害死,并要求哈姆雷特给他报仇,哈姆雷特通过装疯卖傻,证实了叔父谋害老哈姆雷特的事实,他对这一事实充满愤怒和不满,开始了对叔父复仇计划,在这次复仇中,他害死了很多罪有应得的人,却也害死了无辜的人和失去爱的人。

在理想与现实之间,他陷入了深深的矛盾中,他的人生观发生了改变,他的性格也变得复杂和多疑,同时又有满腔仇恨不能发泄。“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常常困挠着他,令他痛苦不已。

这个故事,从鬼魂、装疯卖傻、失去爱情、试探国王、误杀大臣、被流放,到最后的决斗,故事曲折,激动人心。“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这句哈姆雷特感叹的话,从中可以看出哈姆雷特内心痛苦的挣扎。明明心里是善良的,不想这样,但是无奈被命运控制着,被仇恨蒙蔽着,母亲改嫁与父亲弟弟,和父亲的死亡,给哈姆雷特很大打击,让他心里留下了阴影,最后爱情的葬送,在这如此的大悲剧中,还有这小悲剧,他无助,可怜。

在父亲死的这一段时间里,哈姆雷特因为现实的残酷,改变了许多,在磨炼的过程中他通过亲身的经历和自己的思考来提升自己。他变得坚定,他要通过自己的奋斗改变命运。但最后,他还是为了正义牺牲,他死得伟大,令人惋惜。

有句话说:“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在我的心中,哈姆雷特的命运很悲惨,但他却很勇敢得奋起反抗,他的英雄形象深深地刻在我心上。是的,在命运面前,我们要勇往直前,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与挫折,都要顽强地作斗争,在逆境中,迎难而上,想尽一切办法走上成功之路。

《边城》读后感


天高云淡,白塔下,渡口边,一对兄弟,一个女孩,一段说不清的爱情故事,这就是《边城》。优美的景色,善良,纯真的人们,故事为什么会以悲剧结束?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边城》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边城》读后感1

今天闲来无事做,就把沈从文的边城看了一遍。想起以前看边城的电影,好像还依稀记得点翠翠的样子。

这个故事里无处不在透漏着茶峒这个小山城的淳朴与亲切。人们思想单纯,可是又有老一辈和晚一辈们的思想代沟,也许真是这些代沟才让故事有了真实感和让人遗憾的结局。老船夫的“车是车路,马是马路,各有走法。”不知道是个好点子还是是一个坏了很多事的馊主意。天保傩送都不要碾坊要渡船,翠翠就是不说出口她喜欢的是大佬还是二老,兄弟二人一起去为翠翠唱一晚的歌,天保的意外死亡,老船夫的过分关心婚事,顺顺父子对老船夫的冷淡.....这些好似没有说出口的误会,也其实是现实中每个人都会做的。看小说时觉得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可是现实中谁都能够是那些当局者,迷。

那个茶峒那个时代的人,人人都会感恩都会用自己的方式接纳这个世界给予的。虽然结果是让人遗憾和无限联想的,但过程却是那么的美好感人。

翠翠在一天天长大,爷爷为他的孙女忙活直到离世,傩送得不到翠翠的理会,可是他们都知道吗?其实翠翠了解一切,翠翠美在心里,但她不敢说,翠翠难受在心里,她也不敢说。

《边城》读后感2

读完《边城》,我被那些质朴却不乏俗世人性的人们所震撼,美丽的风景,水上的生活,不是一个小村该有的,在这之中,掺了许多社会的影子,并不重要。

我生活的地方与这相似,却又有些许不同。文中翠翠的爷爷七十岁的时候发现他孙女长大了,我的这个村不知是否有孙女或孙子陪在爷爷身边。这个小小的村庄,老人多过年轻人,孩子也在城里上学,每当早晨的阳光射进低矮的老房,老人们就走出来,颤巍巍地在我面前离去。王维的“大漠孤烟直”固然凄凉,但每当村庄的炊烟袅袅升起时却胜过大漠之景的悲哀,因为在这里,只有无声的日子,没有激情,没有未来,老人们一见面就互相算着日子,没了老伴的还开玩笑,几日几日后就会去陪她(他),迟暮的景色也被染上黄昏。老人们的烟斗与炊烟一同升起。某天,老人生病住院了,孩子们纷纷从城里回来,原本有说不尽的话的老人那时却也只能叹息,说多又有什么用呢?不要成为孩子们的累赘。

这个小村有时纵有谈笑声,却也只似幽谷里寂静的一滴泉水落下罢了,我如同喝了一碗浊而烈的酒卡住喉咙,说不出话来的同时,触及到了生生不息却轮回无情的生命。

《边城》读后感3

读罢《边城》,心中久久无法平静,那些平淡朴实而优美的文字,那纯洁美丽却不得不以悲剧结尾的爱情。

热闹的小镇中,每个人都是快乐的,他们淳朴善良地相处,乐于助人却不求回报,甚至面对爱情,也要谦让起来。三个端午节的故事,美丽单纯的翠翠用行动和话语坚定了对爱的决心。可怜祖父始终担心她走母亲的老路,不肯告诉她事情的真相。世事无常,偶然的因素太多,我们既无法预测美好,也不能改变事实。每一次机缘巧合往往会改变我们的生活,在不知不觉中让我们陷入变化莫测的事端。

在感叹边城人们的人性美的同时,我也感受到现代生活的浑浊。摆渡的老船夫过渡不收钱,翠翠的娇憨与伶俐,傩送的善良淳朴,顺顺的豪爽大方,在现代的社会是何等少见。但是,人性中也有卑劣自私的一面。顺顺和二老不愿让间接害死大老的翠翠嫁给二老而使老船夫死在雨夜,让不知前因后果的翠翠孤单地守着渡船!

边城的白塔边,美丽的阳光守护着孤单地女孩。生活也许充满了未知,而我们所能做的,就是等待下去......

《边城》读后感4

《江城》塑造的主人公渡少女“翠翠”,是纯洁美丽而化身的,是《边城》这里美好的灵魂;“爷爷”老船夫是淳朴厚道却也倔强的老人,他为翠翠美丽而骄傲,为了翠翠嫁一个好人家,他不计他的贫寒低贱,内心凄苦忧虑与责任自信交错。前清解甲流落军人“顺顺”赁着一些积蓄经营木船,事业兴旺发达,又因大方洒脱。

他的两个儿子“大老”和“二老”受父亲江湖风范教育熏陶,在浪里行船摔打锤炼,皆成为江湖“岳云”式聪明英俊少年。

在渡溪或“逮鸭”的竞争后,大老输了,大老不甘心,决不放弃对二老的竞争,大老含心,收了人的钱,把二老杀了,从此以后,二老不在人间了。

大老太贪心了,把自己的亲弟弟给杀了,大老你要记住有一句话叫:“贪心的人是没有好下场的。”

《边城》读后感5

阿爹出生在老部长的家里,条件好,从小娇贵着,不知天高地厚。老部长死前把家里的田地交给他,嘱他娶个温良女子生活。他点点头,说老头子你放心去吧。老部长合眼,阿爹当了家里的田产出门闯荡,不想军人家庭出身,半路竟败给了小贼,钱袋不翼而飞。

阿爹无脸回去,也无家可寻,就一路摸索,给人干过苦力,也去街上弄过杂耍。学了不少本事,人越长越结实,就带着攒下的小钱到镇上去找停靠点。也巧,他晃着钱袋在镇上闲逛,远瞧见一个姑娘摆摊卖竹框。秀气,白嫩,这是我从阿爹口中了解到的姑娘。据说阿爹与那姑娘一见钟情,孤伶伶的他就随姑娘回家,跟姑娘一起靠摆渡为生。这姑娘便是我阿娘。只是阿娘从小可怜,七岁时失了双亲一个人生活,得了不少小病没痊愈,落了一身病根,生孩子时难产,连同腹里的孩子一同去了。阿爹太悲,葬了妻子,只身一人在此撑船渡人。那时他约莫四十多,人生不感。潮涨潮落,水深时死了很多人,使他渐渐看透生死,离开人世不过早晚罢了。

渡人者,其实难自渡,他说。四月后,雨多水,阿爹撑船时被急流冲走再没回来。我终于在人生第十九个年头接手那支桨,周旋在碧波里。

《边城》读后感6

初读《边城》已经是初中时候的事情了,虽然过去了很久,但是翠翠那个单纯善良、不谙世事的形象已深深地印在我脑海里,刚开始看时,我主要就是围绕着翠翠与傩送兄弟俩的纠缠不清的暧昧的爱情故事来看的。

一、这个人也许明天回来,也许永远也回不来了

这句话是我对这部小说印象最深的。在第一次看小说的时候,我的情感几乎就是倾向于傩送的,从最初的翠翠和傩送的邂逅,主人公翠翠是一个柔美纯朴的少女,与二佬傩送第一次的见面两人便已一见钟情。情窦初开的翠翠把心中情愫一直小心翼翼地收藏着,不对任何人提起,甚至是她至亲的爷爷。日子如翠翠家门前的溪水一样静静地向前流淌着,少女的羞涩使翠翠在面对二老时更多的是出奇的冷漠。而此时,大佬天宝也爱上了翠翠并请人做媒。翠翠惶恐之中从未向任何人表明她的心思,但她已经有了自己内心的选择。

但是或许也正是因为翠翠的'腼腆羞涩,把心事藏在心里,才导致了大老的意外死去,二老也因大哥的死去而将爱意深深埋在心里,选择了远行,留下了翠翠一个人。

翠翠和二老之间的爱是美丽的,也是单纯的,单纯得就像纸那么薄,一不小心就会碎了。

二、翠翠和爷爷的相依为命

《边城》读后感7

一年端午节,翠翠和爷爷一起去了茶峒,在那里,爷爷由于担心渡船,先回去了,却没有再回去接翠翠,翠翠在那里遇到了二老,二老傩送好意让翠翠去他们家坐着等爷爷,但是翠翠误解了他的意思,反而将傩送给骂了一顿,这可爱的小姑娘,却不知道这将来是他所爱的人。傩送回到家之后,就让人将翠翠送回家,爷爷在渡口问是翠翠吗,翠翠自言自语道:不是翠翠,不是翠翠,翠翠被大鱼给吃了,生气的小姑娘何尝不是这么可爱。翠翠从那以后记下了傩送,她忘不了。

随着时间的推进,情节开始起伏。大老在一次意外中死去,爷爷也在一次雷电交加的夜晚逝世,翠翠心碎了。故事的最后只留下了那么一句话——这个人也许明天就会回来,但也许永远也不会回来了。这句话仿佛是一个美妙的泡沫在明天与永远中消灭了。

也许只有哀伤的故事令人难忘,而《边城》令人最难忘的不仅仅是这淡淡的感伤,更是那质朴的情感单纯的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