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笔作文网

[参考]我们爱科学读后感范例5篇

发表时间:2022-05-12

【www.zb258.com - 我们爱科学读后感范文】

你一定是为了读后感作文而来,你一定希望自己写作的时候行如流水。写作文的你还是无从下笔?这篇[参考]我们爱科学读后感范例5篇能在学习的道路助你一臂之力,更多精选作文请关注执笔文学网

我们爱科学读后感【篇一】

《我们爱科学》这本书它涵盖了天文、地理、生物、人体、健康、医药、动物等方面的内容,是一本丰富有趣、增长知识的科普读物。

世外桃源真的存在吗?外星人也是真实的吗?两亿年后人类又是怎样的?这些问题一直在困扰着我,在《我们爱科学》这本书中我不但解开了这些困扰我的问题,还了解到丝绸之路的起源,奥林匹克运动会的由来,了解了金字塔是如何完工的等等。

其中,我最喜欢看《我们爱科学》里的“野生动物园”,谁让我那么喜欢小动物呢!里面的动物多种多样:熊猫、羚羊、大猩猩……真是精彩极了。小松鼠的坚持不懈,小鹰悲惨的命运,大熊猫逃生记……内容丰富多彩。

书中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这本书不仅开阔了我的视野,还增长了许多科学道理和文化艺术类的知识。丰富了我的生活,使我更加快乐!

我们爱科学读后感【篇二】

我很喜欢《我们爱科学》这本杂志,这本杂志内容丰富,知识多,学得快,记得牢。让人有兴趣读下去,甚至还会情不自禁自已动手去做。

有一次,看了书上说的原理,由于好奇心驱使,我就按书中所说的尝试了一下。

书上说:蜂蜜、色拉油、水能像积木一样一层层叠加起来,他们只所以能这样,是因为它们具有不同的密度。在它们三者之间,蜂蜜的密度最大,其次是水,色拉油的密度最小,所以蜂蜜在最下面,水在中间,色拉油在最上面。我们眼前会出现这样的几幅画面:1、蜂蜜从罐子里倒进一个透明杯中。2水从水罐里倒入杯中。3、水叠在蜂蜜上,如同积木一样。4、食用油又再次倒进杯中。5、这时,蜂蜜在最下面,水在中间,色拉油在最上面,跟书上说的一模一样!

我也准备了些材料,开始做起实验来。首先,我按书上说的,把蜂蜜倒进杯中,又往杯里倒了点水。弯腰一看,才发现杯子被喜羊羊遮住了,看不见。我一拍脑袋,唉,真粗心,要透明杯才能看见!

接着,我重新找了个透明杯子,按书上要求的再做一遍,嘿,真和搭积木一模一样!我高兴地又跑又跳。

在紧张的实验之后,一个个小故事,使我放松了下来,学到了很多知识,《我们爱科学》喜欢。

我们爱科学读后感【篇三】

《我们爱科学》是一本丰富有趣的科学书,里面介绍了形态各异的植物、动物,以及海洋里的生物和远古时期的恐龙等……

下面我带大家认识一下,感受一下,首先是大眼鱼龙。大眼鱼龙是胎生动物,鱼龙宝宝在出生时,尾巴先出,这样可以避免溺水死亡,大眼鱼龙一般会聚集在浅海生产,这里的珊瑚礁和海藻丛可为小鱼龙提供丰富的食物和避难场所。

还有捕绳草,捕绳草能在0.1秒内捕到停在旁边的小虫子,当小虫子不小心碰到捕绳草叶上的绒毛时,叶面便会产生一枚电荷,第二次触碰时,电荷增大,并沿叶面内部充满流体的导向管向下传导,使整片子叶子瞬间从凹面变成凸面,翻转过来。如果只有“一次触碰”聪明的捕绳草就会知道那只是露水,才不会“扑空”呢!

哈哈,听我介绍得这么有声有色,你们一定也很想读《我们爱科学》这本书了吧。

自从我读了这本书之后,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知道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什么、观察什么,让我感受到大千世界的五彩缤纷和大自然的千变万化。

请相信我,《我们爱科学》这本书一定会给你们带来意外收获。

我们爱科学读后感【篇四】

在科学的百花园中,生命的遐想、实验的发现、宇宙的奥秘……凝聚着无数人的智慧,引发了无数人的好奇。

百花园中每一朵花代表着一种奥秘,等着我们去探索,新世纪的小主人们让我们都拥有一颗好奇的心,去解开世界的未解谜吧!就如牛顿所说的:真理的大海,让未发现的一切事物躺卧在我的眼前,任我去探寻。

《我们爱科学》里有一篇科学实验就是《爬山虎攀爬的墙为啥很凉快》。那是因为植物的叶子会进行光合作用,吸收太阳光的能量,把二氧化碳转化成氧气。所以叶子可以吸收阳光这样叶子下的墙面就会比较凉快,这就是爬山虎攀爬的墙为啥很凉快的原因。

读了《我们爱科学》:我知道了植物要阳光才能进行光合作用,还可以释放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必不可少的氧气。植物不仅可以吸收阳光还可以增添美观。我以前想这些植物都没用,我现在才发现,植物不仅可以制造氧气还可以当中药,比如荷花长的又大又圆,它还给荷花输送能量,还可以做荷叶粥,帮助人们消热解毒。这样的植物还有许多如芍药、菊花、丁香、桂花……

自然界中还有无穷的奥秘等着我们去探索、去发现。

我们爱科学读后感【篇五】

暑假里,我抱着一颗好奇的心阅读啦《我们爱科学》这本杂志。从这本杂志上,我了解了许多科学知识,你可别小瞧这本杂志,有的知识,连爸爸妈妈都不明白。

我给这本杂志中的几个专题评了评奖,奖项有“最让你意想不到的”、“最冒险的”、“最动脑的”、“最好玩的”。

先说“最让你意想不到的”吧!几乎每期都有这种“发了烧”的新鲜事,我们这个年代的孩子大多数都害怕打针,喜欢吃药,我跟你说呀:“嘘!小声点儿,别让人听见了。近来深知我们心意的科学家研究出了一种”新型吸入器“,可让你快速把药物吸进肺里,效果可不亚于打针哦!”从那里我能够看出此刻科技日新月异有多么发达,科学领域有多么广阔,我们要从小培养勇于探索的精神和克服困难的决心

再说“最冒险的”吧!有一期为极地斗鲨,听着就觉得毛骨悚然,更别说去斗了。文中的选手要挑战的但是从鲨鱼口中拔牙,别说别的,就是医生给你拔牙,还得经过你同意,更别说不经过鲨鱼允许就给它拔了。选手应对来自南非的食人鲨,居然临危不惧,拿着鱼叉悄悄地将鱼往鲨鱼嘴里送,当鲨鱼咬住了鱼叉,趁机手一抖一拽,一颗鲨鱼牙最后掉了下来!真是让人佩服他的机智与勇气,科学的进步让我们同鲨鱼也能够做朋友。

“最动脑的”是侦探训练营,会有许多逻辑推理,思维开扩的线索让你去发现破案。

“最好玩的”是科学家的故事,讲述了一些鼎鼎大名的科学家儿时的趣事。

《我们爱科学》里面的科学知识如涛涛长江说也说不尽,道也道不完,你要问我最喜欢啥?我的回答就三个字“都喜欢”!

其他人还在看

范文参考:乡土中国读后感简单 5篇


作文对于学生来是说一定是家常便饭了,你一定是抱着想学习作文技巧的态度来的。面对作文题材时文笔不动?《范文参考:乡土中国读后感简单 5篇》这篇文章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一】

费孝通先生把这本小册子称为“不成熟的果实”,但这本小册子却是展现中国乡村图景、研究中国传统社会不可或缺的一份参照。费先生用自我的亲身经历与感悟,将自我在乡村实践中的所见所感融合在了社会学这一偌大的智慧体系中,将中国乡村社会中的一幕幕具体情境抽象成一些符号和概念,或许正如他自我所说,“那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勾勒成像的色彩线条背后更为凝练点睛的笔道与风骨,是乡村社会生活习俗背后的文化沉淀与精神承载。

乡土中国以《乡土本色》开篇。的确,用“土”字来形容乡下人是最恰当可是的,土地不仅仅养育着一方人的成长,还寄托着他们的终老;不仅仅寄栖着他们的一生,还替他们养育繁衍着世世代代。生活在乡村的人以土地为生活的根基,丝丝缕缕都牵扯着泥土,怎样能不沾染点土气,又怎样不是乡土本色呢。中国人历来安土重迁,这也是因为以农业为生的农民是附着在土地上的,土地是根本,是搬不动也离不开的,仅有当一个地方繁衍至人口到了极限,才会有一部分人去开拓新的地方。正是这种与土地相依相息的生活方式,成就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特有文化。乡土就是本色,即便随着现代化的推动乡土早已成为粗俗、野莽的象征,在国际化中的经济较量中农村总是作为城市化进程的阻碍被挤压、贬低,谁也改变不了,多少年前的我们祖上先辈都是依存着土地代代相传的事实,谁也否定不了,当今社会再先进发达也离不开靠着一身乡土气耕种收获的衣食父母。

说起乡村社会的不变求稳,从小在农村长大的我是深有体会。这种不变的心理不仅仅在个人中、一个家庭中,而是在整个农村的普遍观念中、在代际相传中,根深蒂固。以前我将这理解为传统、保守,因为农村社会圈子封闭,对外来事物和变动的理解本事差,只是想着在自我的一亩三分地上过着知足的生活,大概实在是没什么可失去了,所以即使日复一日地碌碌无为,他们也乐得求个平平淡淡。于是乎,乡村中的许多生活习惯于模式都由这个不变而衍生出了来。

因为不变,空间的固定和时间的简单复制,文字在乡土社会成了剩余的东西。当今社会,人们把不识字、不会写字的人叫做文盲,现代教育的发展目标之一就是全面扫除文盲,可是在乡土社会,文字这个东西却是可有可无、不见得受待见。很多农村人文化水平低,被城里人嘲笑愚蠢,费孝通先生却认为乡下人不是因为“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决定其不需要文字,在《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中他分别从空间和时间两个角度论证了这一点。首先从智力上说,乡下人和城里人是没有高下之分的,这一点有过亲身经历的费老在文中就以自我孩子的例子做比。所不一样的是,城里的孩子受教育的机会、和文字打交道的机会更多,见的世面更广,所以在学习上容易显得更胜一筹;乡下的孩子没有有文化的父母,没有接触更好教育的机会,但同时他们也没有养尊处优的条件,而是从小见惯十分接地气地生活技巧,学做各种农活,积累了不少生活经验,所以从解决问题的实践本事上看,乡下孩子不必须比城里孩子低。在这个基础上再看文字在乡村的应用也就不用扯到智力问题了。农村其实是一个个小圈子社会,是一种熟人社会,圈子里的人都是世代生于斯、长于斯的,是天天都能见面的,是互相了解得不能再了解了,在这种应对面的直接接触中

,语言就已经足够满足交往的需要,作为间接工具容易产生歧义又多有不便的文字就显得没那么必要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二)

首次出版于1947年《乡土中国》,是根据费孝通先生当年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土社会学”的内容辑录而成,一共有14篇文章,是一部著述研究当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

该书作为我们离退处“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的当月推荐读物,我虽通读了两遍,但按照读书活动“学思践悟”的要求,有些找不到“北”的感觉,总感到费老这个泰斗级社会学家所讲的东西不是我们所能完全理解的,后来又在网上看了几篇别人的读后感,还是不能适从。下面,谨从我阅读本书后所回忆起我童年在乡下生活的点滴乡土记忆,来与大家一起分享。

费老书中“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的描述,虽说的是40年代中国农村,但我以为,上世纪60年代的农村恐怕和40年代应该变化不是太大。我儿时因为父亲受了迫害,随父亲在周至老家农村生活了五年多,直到上小学二年级时才转学到西安,我对这五年多的农村生活记忆尤为深刻。每到夏天,在大片的芦苇丛中,传出布谷鸟的叫声,总想摸到鸟蛋或小鸟,钻到里面却怎么也找不着。清澈的河水中游荡着五彩斑斓的小鱼,用篮子稍一划拉就有几尾在蓝中蹿蹦。芦苇根儿下,时不时就能摘到菱角。河中稍大点儿的石头下,也能抓住几只螃蟹。娃娃伙儿们光着屁股在河里戏水,都忘记了时间,直到听见远远的村里大人们隐隐地呼叫声,才提了鞋,抱起衣服,一哄子各回各家。秋天,背着小背篓打柴,折下一根长长的竹扫帚棍儿,在尾端绑定一根长长的细绳,作为工具,扦拾白杨树落下的叶,我们叫扦嘎嘎叶,装满了背篓,背不动了还要大点儿的孩子帮忙。房檐底下挂着一串串金黄的包谷,晚上有野鸽子把包谷之间的缝隙当窝,打着手电筒一照,好像不会飞似得,当你搭着梯子快要够着它时,却扑棱棱的飞了。冬天里,在热炕上赖着不想起床,烎炕的麦糠有着淡淡的呛味儿,锅头炭灰里埋着烤出来的红苕干面香甜。提着蛋笼走进青油油的麦地,挖燕麦、捡拾大雁的粪用来喂猪,冻得手背通红,肿的像个面包。那时天上总有一行行大雁排着人字形或是一字形向南飞,麦田里也是一群群的吃着麦苗,粪便都能捡上一笼底儿。冬天最深的记忆莫过于过年了。过年,能吃上水果糖、柿饼、瓜子儿、花生、核桃,还有麻花、麻叶儿等。在大年三十的晚上,一群孩子聚起来一起挨门挨户给各家各户“拜先人”,拜完等着人家大人给每人捏一颗糖或是一把花生瓜子儿,有的人家也会给一分钱。在我们这么个大村子,走完两三个街道,就已经很晚了,回到家,衣服的几个小口袋就已经鼓鼓囊囊再也装不下了。春天总是个比较难过的时节,天气乍暖还寒,进入二三月也就到了青黄不接的时候了。记忆中几乎每天都吃浆水搅团,浆水菜是用各种野菜腌制的,有时还有马刺筋(大刺儿菜),吃起来有些扎嘴,那时把搅团吃的很厌烦,直到现在还是。

现在,村边儿的小河早已经干涸了,河岸上已经没有了灌木野草,河岸边、芦苇丛也都变成了庄稼地。平时回去是见不到那么多人的,只有过年还有些人气。农村里的年轻人都到城里去打工,只留下些老人在乡下看着门户。过去低矮的瓦房已经很少见了,家家户户都盖了二层小楼,空荡荡的。

记忆中的老家乡村,捡拾起我们一代人的集体记忆。提起亲切,放下动容,繁华落寞,与有荣焉。费老的“我想我们很可以说,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的描述,在现在的中国已经比较少见了。我老家村子里如今到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甚至到新加坡抑或是非洲打工的都有。村里人活动范围已经没有了限制,他们的社会圈子也就不再孤立了。况且,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老家的村子也同其他乡村一样,除了重视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也在鼓励发展特色经济,重视公共服务,重视环境质量等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

写到这里,我又想起先生在1985年该书再版时的那段话:“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描述,而是包括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通览全书,可以感受的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沿着作者的思路,可以一窥中国的基层社会。虽然时过境迁,但作者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仍然充满活力,值得借鉴。

由于我学疏才浅,但愿不会对费老的著述有断章取义和不敬。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三】

这是一本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共有14篇文章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的社会结构、道德体系、礼法、乡村权力的分配、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各篇之间相互联系递进,费孝通先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于当时中国基层社会进行了分析与概述,并由此提出了一些具有创造性的想法与观点。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作者的核心观点是表达了中国的乡土社会受传统儒家观念的影响,是一个追求稳定的、变化漫长的熟人社会。但在这种社会中也在不断孕育出新的概念,权力的不断发展,社会发展产生的变化,对于乡土社会的冲击等等,但我们并不能否认,作为中国社会基层的乡土社会仍然是当今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部分。无论我们的社会如何发展,都离不开对这个最基本的问题的研究与探索。

该书主要描绘的是四十年代后期中国基层社会的现状,以及费孝通先生对于乡土社会的一种展望。随着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的进步,中国的基层社会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对于这本书的学习,不仅仅是透过费孝通先通俗易懂的语言来了解社会学的知识,更加是通过这些文章的阅读,结合现在发展的现状,感悟出新的观点和主张,同时要做到温故而知新。

受到地理环境、文化作用的影响,乡土文化是一种我国独特的文化状态,几千年来文化形态的培养造就了我们独特的国民性和文化性格。至今,我们还是一个熟人社会,人情社会,我们并不能否认儒家思想的价值体系至今还在直接影响着我们。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我们的“乡土社会”也在不断地“打怪升级”,赋予了它一些新的内涵,乡土社会也意识到了思想解放与学习的必要性。经济的发展也不仅仅单纯的依靠土地,现代工业的下乡提升了农民的效率,农产品深加工提升效益,新经济形式的出现和快递产业的发展,拓宽了交易的范围等等,乡土社会保留下来的精华我们仍在继承,同时乡土社会为适应现代新社会的发展也在不断的努力。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阅读《乡土中国》这本书,不仅仅是为了了解当时的基层社会的状况,更加是发觉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探寻现代社会发展的规律。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四】

一千个读者意味着一千个哈姆雷特。此篇言论所及,不过也是那些将我敏感触发的事物。或喜或忿,惟愿你一笑揭过。

很久以前,一行身披毛发的人脊部微弯着在丛林中寻找食物,苍莽不见天日。途遇几只猴子,它们荡着长臂在盘根错节的大树之间跳跃。猴子们的眼中满是奇异的色彩,也许是在疑惑眼前与自己形貌相似的生物为何在地面直立行走。而地面上的这行人在搜集野果的罅隙里,偶尔目光掠过藤蔓上挂着的猴子,也是充满了不屑与轻视。

狂风骤雨说来就来,当骇人的雷电在空中奏鸣作画时,山洞里的一群人瑟瑟发抖得聚集在一起,惶恐地望着天空。燃烧着的火堆驱散了一些大雨带来的寒意,火堆里的几块野兽骨头早已炙烤得发黑。

丛林里此时可不平静,方才悠哉享受时光的猴子们突然慌了手脚。雨水猛地砸落下来,劈头盖脸地给了猴子们不大不小的教训,老猴子引导着小猴子在藤蔓间翻转腾挪。无论是选择了直立行走的人还是栖息在树上的猴子,在大自然的暴力面前都露出了生灵所共有的畏惧。

暴雨过后,人们一如既往的轻蔑,猴子一如既往的疑惑。

许多年了,那些猴子和那些人都似乎消失,似乎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里。人类的聚集效应是不可避免的,因而会产生复杂的社会关系。城里人笑话乡下人落后老土,乡下人却也在腹诽城里人不辨菽麦。围城里的世界日新月异,人们的生活朝着他们所期望的方向飞速改变。围墙之外的乡下呢,这里的人们保有着“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传统观点。即使由于人口压力大,流失离开的青壮年也多是思想跟随潮流向往城市生活者居多。就这样,城市者愈加城市,乡村者愈加乡村。

达尔文的进化论告诉我们,同一种生物由于地理隔离会渐渐得产生生殖隔离。一堵围墙把本是同根生,本都归属于大河流域的人们隔得老远,不是距离,而是思想。那么,城里人与乡下人观念的渐行渐远就变得无可厚非。

乡土是一个最基本的起点。中国自古是一个粮食大国,世世代代总有一些人耕种在土地上。而这些人中,也总有一些世世代代作息在这片传自祖辈的土地上。时代如何发展,这一方乡土却是不会湮没。城里人是乡下人开枝散叶的果,这句话也许讲的不好,但却是切中肯綮。

有人讲,曾看到中国人在适宜放牧的大草原上垦地耕种。我想那个中国人应当不是城里人。这样判断并非有什么鄙薄之见,而是在于反映观念决定人的行为模式。乡下人守着乡土生存,生活长久地保有着一种安稳性。最贴近大自然的生活,让他们有了最节约生命的生活方式。智慧的东西往往发挥作用长久而缓慢。这是带着思维框架的城里人所无法理解的,故而称之为“土”。“土”是那些真正的乡下人最宝贵的品性,就像城里人所谓的“尊严”。

在乡村社会,最少有用处的就是文字。祖祖辈辈面临的问题几乎不会发生变化,几本厚厚的手札是决计比不上言传身教。乡下的房屋都是平铺开来,很少有矗立的层式结构。屋前屋后一嗓子就可以相互联络,这不是围城里空间封闭的巢穴式住宅,声波不会四处碰撞反射不必担心引起共振坍塌。

也曾看到过乡村不需要创新的说法。我对此不执一言。传统的婚丧嫁娶与西

洋的婚纱教堂孰优孰劣?是坐在咖啡馆里啜饮一杯咖啡还是在夕阳下躺在老藤椅上品一壶老茶?存在即合理。创新意味着斥陈。当机械化操作遍布农田的时候,那份穿越了数千年的悠远风情是不是也在无奈叹息。乡村是固执的,乡村不接受创新。

城里的人如今最缺乏的是归宿感。这样讲也许是有点儿唯心主义。其实一个人在哪里生活过的时间久了,自然就会产生依恋与赞颂。条条框框极具几何特色的城市建筑群,也许那些棱角在城市人的眼里能够泛出温润的光。可有时依旧敌不过乡下干瘦的枯枝。

说白了,城里人不懂得乡下人的土,乡下人不明白城里人的醉。

中国是从乡土中诞生的,那么不管如何进化如何发展都总会带着一些乡土色彩。这是褒扬。一个没有历史没有过去的产物是何其可怕。乡土中国特色的还是它的差序格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完全是不断变化的,像一颗石子丢进水激起了层层水波。石子是你,水波是你的人际关系。这种东西在中国生活得久了就会自然明白,不可言传也不得言传。

城市最终要回归乡村。只是现阶段城市和乡村的发展模式偏差很大,城市愈加陌生,乡村也变得不完全纯净。不管是身为城市人,还是乡村人,都应当正视自己的身份。所不了解的,永远不要去轻易诉说。就像不确定性原理,世界上从来没有人能看清楚真相。

行文到了结尾,你也许会说这不是一篇规范的读书笔记。但我觉得,我所言的正是我阅读《乡土中国》的切实感悟。世上本没有标准,怯于探索与墨守成规诞下了一套逻辑化产物。

开卷有益。只要阅读,必有所获。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五】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

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

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

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

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

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

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

“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

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

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参考]泰戈尔《飞鸟集》读后感范例7篇


读后感作文是我们学习中一定要经历的,你一定是抱着想学习作文技巧的态度来的。那么作文怎才写才最好呢?那么下面是执笔作文网精选的《[参考]泰戈尔《飞鸟集》读后感范例7篇》内容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泰戈尔《飞鸟集》读后感(篇一)

《飞鸟集》出自印度诗人泰戈尔笔下。

第一遍读这本书时,我这是怀着一种完成任务的心态,心不在焉的读了一遍。读完后,便对妈妈说:“《飞鸟集》到底讲了什么啊?为什么看这个和看文言文一样,云里雾里的。”

“泰戈尔可是大文豪、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妈妈听了我的话后对我说道,“要是这么好理解,那你们老师为什么让你们读?你再认认真真读一遍,不懂得问我。”大文豪?诺贝尔文学奖?这两个头衔安在泰戈尔头上,这让我对《飞鸟集》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深蓝的封面,白色的“飞鸟集”三个字刚劲又端庄。金色花边,围绕着这三个字。这本书收入了飞《飞鸟集》、《吉檀迦利》、《园丁集》、《泰戈尔诗选》。就像序言中写的,泰戈尔的散文诗集“像山坡草地上的一丛丛的野花,在早晨的太阳光下,纷纷地伸出头来。随你喜爱什么吧,那颜色和香味是多种多样的。”当初我不理解这句话,直到读完了这本书,泰戈尔的诗不管是散文诗或是诗选,给人的感觉总是不同。

回味着一首首耐人寻味的诗歌,想象着一幅幅美丽动人的.画面。泰戈尔的诗,给了我一种脱胎换骨的感觉。泰戈尔让我对诗歌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准备再好好地读读这本诗集。用心去感受它的意境吧!

泰戈尔《飞鸟集》读后感(篇二)

没有华丽的语句,没有起伏的情节,以自然为背景,泰戈尔独特的见解和过人的智慧造就了这本经久不衰,轻灵洒脱的《飞鸟集》。

从前,我并不爱看诗集,觉得没有童话故事的精彩生动,也没有散文的抒情缥缈,那些文字空洞,枯燥。

而《飞鸟集》给我的却是不一样的感受:“如果你因失去了太阳而流泪,那么你也将失去群星。”他告诉我们人生有得必有失,要懂得把握机会;生如夏花般灿烂,死如秋叶般静美。告诉我们人生要展示和拼搏,这样当生命逝去时才能毫无遗憾;“我不能选取那最好的,是那最好的选取我。”更道出了人生要有奋斗目标,应时刻准备着,正因最好的机会是留给最有准备的人……

短短的几句,道出了人生的真谛。朴实的语言,表达出对自然的爱,对人生的爱。

《飞鸟集》中有这么一句话,弓要在射出之前,低声对剑说:“你的自由就是我的自由。”是啊,人们都渴望自由,不期望被束缚。弓和箭,在一齐时互相束缚,并不能实现彼此的价值。只有把剑射出的一刹那,放手,两者才能获得自由,拥有自己的一片天。

我常听到同学在耳中抱怨:成绩一时的下降,父母就紧张,复习题排山倒海地袭来,常常复习到深夜,第二天上课又没精神,成绩自然一落千丈。甚至报了许多补习班,整个周末,安排得满满的,别说玩了,连学校布置的作业也没时刻做。

何尝不是这样呢?父母累,我们也辛苦,就像弓和箭,不仅仅没有实现价值,反而使我们厌倦学习,成绩越来越糟糕。倒不如放手,让我们自由拼搏,自由创造,反倒更能开拓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

放手吧,就像弓与箭的组合,弓拉得再紧,箭终究在弦上,束缚着自由;只有放了手,箭才能自由地冲向天空,摆脱弓的纠结,直冲天空,如同一只翱翔的飞鸟!

在那一刻,我仿佛穿越了时空听到了诗人的吟唱。

也许,这就是《飞鸟集》的真谛吧!

泰戈尔《飞鸟集》读后感【篇三】

《飞鸟集》,众所周知,它是印度的泰戈尔所写的一篇诗集。而《飞鸟集》中的诗歌最长,也不过三四句而已,大部分都只有一两句,和中国的诗歌大有不同。

想要了解一本书,必要先了解这本书的作者。泰戈尔,是一位印度的著名诗人、哲学家和反现代民族主义者,全名是:拉宾德拉纳特·泰戈尔。1913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是以《吉檀迦利》成为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亚洲人。在外国,泰戈尔一般被看作是一位诗人,而很少被看做一位哲学家,但在印度这两者往往是相同的。在他的诗中含有深刻的宗教和哲学的见解。对泰戈尔来说,他的诗是他奉献给神的礼物,而他本人是神的求婚者。他的诗在印度享有史诗的地位。他本人被许多印度教徒看作是一个圣人。

《飞鸟集》中的每一句话都蕴含着深刻的含义:有歌颂命运的,有歌颂爱情的,有歌颂生命的……但是,这部《飞鸟集》主要是歌颂和平的,希望国家和平,希望世界和平。因为他正生活在战争年代,所以特别向往和平。

最后我想说,泰戈尔的这本《飞鸟集》使我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许多人生道理,比如说:如今做人,如何做事,包括我们与其他事物的不同。

泰戈尔《飞鸟集》读后感【篇四】

只有经历过地狱般的磨砺,才能练就创造天堂的力量;只有流过血的手指,才能弹奏出世间的绝唱!

——题记

“小巧秀气的封面上掠过一群展翅高飞的群雁,这就是泰戈尔的经典诗集——《飞鸟集》。”今天,我一边贪婪地呼吸着这混着点儿泥土味的空气,一边聆听着窗外水滴打在窗台上的“哒哒”声。就在这惬意的清晨里,我终于读完了泰戈尔的《飞鸟集》。

“嘭”的一声,我合上书,将它小心翼翼地放回书架。但我仍然回味无穷,思绪仍然停留在那五彩缤纷的诗歌世界中,仍然停留在泰戈尔用着他的多重身份为我们演绎他眼中的世界——只见他时而变成调皮可爱的孩童,被正因为找你而焦急万分的妈妈逗得哈哈大笑;时而变成所向披靡的战士,拿着长剑击退一个个来犯的敌人;时而变成无微不至的家长,一脸慈祥地纵容着你那天真无邪的孩子在你面前撒娇;时而变成白发苍苍的老者,将自己坚强不屈的一生记入无数章白纸中……但我看到最多的,还是一个诗人,写着有关世间万物的诗歌,虽然只有两三句话,但在无形之中,却又能给予了我们些许启发。

在《飞鸟集》中,我看到最多的还是泰戈尔对生活的热爱与对爱的感悟,事实也的确如此,他着墨最多的便是对这爱的描写,他写作的灵感无非是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的,他将对生活的热爱以诗歌的形式呈现给读者,让每一个看到这些文章的人,融化他心中的不快与生活的挫折。但他对爱的感悟与思索中,有母亲对孩子无微不至的爱;有男女之间纯洁的爱,更有大自然对人类不言而喻的爱……但泰戈尔最热衷的却是男女之间的爱情,他不会在意旁人无知的嘲笑,相反,他会将自己对爱情的一切感受,毫无保留地用笔倾吐在白纸上,他会用柔和而细腻,简洁而清新的语音赞美人世间的一切爱情。“相信爱情,即使它给你带来悲哀也要相信爱情。”这句话是泰戈尔对爱情的理解,是他对爱情的诠释。

在他的三百余首清丽的小诗,取材不外乎小草、流萤、落叶、飞鸟、山水、河流……然而,泰戈尔将自然界中的一切拟人化,并赋予它们灵性,说微风中的树叶像思绪的断片,说鸟儿的鸣唱是晨曦来自大地的回音壁,他让天空与大海对话,让鸟儿与云朵弹琴……世界是人性化的自然,也,泰戈尔因这种人性化而整理思想的碎片,这也便是“思想掠过我的心头,仿佛群群野鸭飞过天空,我听到了他们振翅高飞的声音”:《飞鸟集》名字的由来。

在泰戈尔眼中,世界需要爱,人生更需要爱,正如他在飞鸟集中所写的一样:“我相信你的爱,就让这句话做我最后的话。”

泰戈尔《飞鸟集》读后感(篇五)

泰戈尔说过:“让我设想,在群星之中,有一颗星指导着我的生命,通过不可知的黑暗。”这一颗闪亮的星星,想必就是泰戈尔的《飞鸟集》吧!

没有华丽的词语,没有精彩的情节,以自然为背景,以万物为中心,泰戈尔独特的见解与过人的智慧铸就了这本轻灵洒脱的《飞鸟集》。

从前,我并不爱看诗集,不喜欢文字的枯燥无味,没有感染力。而《飞鸟集》给我的却是不一样的感受:“如果你因失去了太阳而流泪,那么你也将失去群星。”他告诉我们人生有得有失,要懂得把握机会;“不要因为峭壁是高的,便让你的爱情坐在峭壁上。”提醒我们不能对别人要求过高,而忘记了自己的追求;“我不能选择那最好的,是那最好的选择我。”更道出了人生要有奋斗目标,应时刻努力准备着,因为最好的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

看,短短几笔,简洁的语言,都很好的道出了每个道理,构造了真理的殿堂。朴实的文笔勾勒出对大自然的爱,对人生的爱;一切人类可以体会的情感,被完整而又含蓄的表达出来。《飞鸟集》中有这么一句话,弓在箭要射出之前,低声对箭说道:“你的自由就是我的自由。”是啊!人们都渴望自由,不希望被拘束。弓和箭,看起来是完美的一对,却不曾想到,他们在一起时互相束缚,并不能实现彼此的价值。只有在弓把箭射出的一刹那放手,两者才能获得自由,拥有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实现它本来的价值。

我时常听到同学在抱怨:由于成绩一时的下降,父母就管教的很严。各种复习资料排山倒海的卷席而来,常学习到深夜,再顶着一个黑眼圈来上学。甚至还报了许多的补习班,整个周末,别说玩了,连学校布置的家庭作业也来不及做。何尝不是这样?不仅我们累,父母也辛苦,本来就要工作,辛辛苦苦赚来的钱还要报一个个昂贵的培训班,还要担心有没有成果……就如同那弓和箭,互相的束缚并不能实现彼此的价值,反而让孩子们更厌倦这样的学习。倒不如适度的放手,让我们自由拼搏,自由探索,自由创造,反倒更能开拓出属于自己的天空。

放手吧,就像弓和箭的组合,弓拉得再紧,箭终究在弦上,束缚着自由;只有放了手,箭才能自由的冲向蓝天,摆脱弓的纠结,直刺苍穹!

也许这就是《飞鸟集》的真谛吧!

泰戈尔《飞鸟集》读后感【篇六】

提起泰戈尔,我首先想到的就是亚洲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他是一个具有巨大世界影响的作家。其次,就是其天才的成就。他创作了50多部诗集,被誉为“诗圣”。写了12部中长篇小说,100多篇短篇小说,20多部剧本及大量文学、政治论著。另外还有1500多幅画,2000多首歌曲。是印度国歌的词曲作者。一个人,终其一生,能有他诸多领域中的一种成就,就非常难得了。而泰戈尔,却把它们集于一身。

他一贯强调印中两国人民团结友好合作的必要性。曾于1924年访问中国,回国后发表了《在中国的生活》。他同情支持中国人民的抗日战争。他对我国诸多的现代作家早期的创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尤其是冰心,其在作品中毕生践行“爱的哲学”,童真、母爱是其歌颂的主题,其作品更是伴随了中国几代人的成长。

本书以《新月集》和《飞鸟集》为主体。

《飞鸟集》共325则,每则大多只一句话,表达的是作者的哲思。小至大自然中的一草一木,大至社会人生,世间万象,无所不包。语言非常凝练、简洁,但皆包含着深刻的哲理,有些还蕴含着一种深邃的意境。这些人生的大智慧,读来引人思考,启人智慧。尤其是它们无所不包的范围,足可供禄蠹世人借鉴了。

作者之所以拥有宽广的胸怀,博大的爱,具有这些充满奇思妙想的大智慧,我想,这与作者根植于一个宗教国家,汲取其丰厚的养分是分不开的吧。

泰戈尔《飞鸟集》读后感(篇七)

桌上摆着一本薄薄的小册子,淡褐色的封面上赫然印着“飞鸟集”,三两只轻盈的飞鸟在云端自由翱翔。翻开扉页,是作者的彩色照片:金色阳光弥漫的森林里,一位老者安详的坐在一张高背椅上。老人穿着一件斜襟的黑色长袍,白发披肩,银须飘飘,深邃的眼睛静穆地凝视着远方。一望而知,他就是我们仰慕已久的印度诗人泰戈尔。

印度自古就有“诗的王国”之称,而泰戈尔的《飞鸟集》正是这个东方之国里的一朵奇葩。

《飞鸟集》由105段诗歌组成。每段诗歌都只有简短的两三句话,却在冥冥中,悄悄为我们点亮了什么东西。而在这些集灵感与思索为一身的精悍短诗中,泰戈尔更向我们展示了他的多个身份——他时而是一个襁褓中的婴孩,为母亲的微笑而手舞足蹈;时而是一名四海为家的探险家,向着高山大海发出感叹;时而是一位热恋中的青年,因心爱的姑娘而讴歌爱情;时而是一位满头银发的老朽,独自在回忆中反思人生;但更多时他只是一个无名的过客,为世间万物记录下灵感闪动的瞬间,然后微笑着安静离开。

诗歌字字珠玑,句句像甘露一样闪烁着智慧的光芒。他的诗集一如人人至爱的大自然一样,焕发着神奇的魅力,处处充满着对丑恶的嘲讽,对自然的渴望,对天真孩童的慈爱,对崇高母性的颂扬,对人类和平的神往.·····他歌唱早晨,歌唱希望,歌唱一切美好的事物,歌唱生长的力量·····他是一个天使,又是自然和人类的儿童。

看《飞鸟集》的第一感觉就是清新,既不是村上春树那阳光中带着忧伤彷徨的青春故事,也没有雨果那种悲痛的剧情,它仿佛是浩瀚宇宙中最最新鲜的空气,让我有一种想一口气吞并、吸收它们的感觉。 我原来跟随时尚,哼流行歌曲,买新颖文具,读科幻小说,看动漫电影,我认为它们充满趣味,但是,读了《飞鸟集》,我不这么想了,我认为文学和时尚是反义词,时尚在此岸,文学就在彼岸;时尚是波光,文学是河床;时尚哗哗地向前流,文学则静静地沉淀;时尚也许可以流传的很广,但文学可以流传的更久远 。 在另一方面,泰戈尔捕捉了大量关于自然界的灵感。他说天空的黄昏像一盏灯,说微风中的树叶像思绪的断片,说鸟儿的鸣唱是晨曦来自大地的回音;他将自然界的一切拟人化。他让天空和大海对话,让鸟儿和云对话,让花儿和太阳对话……

总之,在泰戈尔的诗里,世界是人性化的,自然也是人性化的,万物都有它们自己的生长与思考;而他只是为它们的人性化整理思想碎片而已。而这,便也是《飞鸟集》名字的由来:“思想掠过我的心头,仿佛群群野鸭飞过天空,我听到了它们振翅高飞的声音。”

值得参考! 格林童话读后感集锦5篇


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自己的目的,提高自己写作能力关键在于累计写作材料。那么怎么写出笔酣墨饱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的{值得参考! 格林童话读后感集锦5篇},供大家学习与参考,执笔作文网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

格林童话读后感【篇一】

昨天我读了一本叫《格林童话》的书,这是雅科布·格林和威廉·格林写的一本童话故事作品集。

这本书一共有33个童话故事。这本书是一本充满童真童趣的书。有《莴苣姑娘》《睡美人》《白雪公主》《青蛙王子》……那是一个个天真烂漫的童话世界。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睡美人》这一篇童话故事,讲述的是在很久以前,王后生下一个女孩,王上请女巫参加宴会,有一个女巫没有请,那个女巫闯了进来“祝福”了小公主。小公主长大了,却种下了魔咒沉睡了一百年,一百年后,来了一位王子,把公主吻醒了,公主苏醒了,整个皇宫同时也醒了,风吹了,树叶动了,狗叫了,马叫了,鸽子飞走了,王上和王后也醒了。他们看见王子抱着公主走下了楼梯,王上和王后很高兴,便将公主许配给了王子,给俩人操办了一场盛大的婚礼,最后他们两个人获得了幸福快乐美好的生活呢!

一个个家喻户晓、精彩动听的故事,就像一颗颗璀璨的`星星照亮着我们的童年。我们在这些故事中感受真善美,学会知错就改,并且变的勇敢而坚强。现实的世界有光明也有黑暗,而童话世界更多的是美好,我们要用纯洁透亮的眼睛去看世界,便可以使这个世界天真无邪。

格林童话读后感【篇二】

格林童话是十九世纪初期格林兄弟两人一起编辑撰写的故事,后来被各国拿去翻译成各种国家的语言流传在世界上,真实可称为世界名著!格林童话全书共二百一诗篇,这是小学生的必读书!因此我写下这篇读后感!

书中很多故事都是很多孩子所熟悉的,现在许多睡前故事都会引用这本书上的故事来给孩子们带来快乐!让他们快乐入睡!小学生读完了之后也普遍的都在写读后感!这本书让我记忆犹新的有那么几篇文章,小红帽的故事,相信大家都看过这个故事,大家都非常喜欢小红帽这个形象,同时也喜欢小红帽的外婆,恨透了大灰狼,有的孩子也认为大灰狼就是个坏蛋,有人十分怜惜小红帽的遭遇,那么鲜活的生命都被大灰狼吃掉了!还有白雪公主,那么漂亮的小女孩却被羡慕她美貌的毒皇后加害,不小心吃了毒苹果,皇后还命令猎人杀害于他,但是猎人不忍心告诉白雪公主逃往森林中,虽然经历波折,但是结局是美好的白雪公主认识了七个小矮人,虽然被皇后毒晕却被王子就起,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的读后感是五味杂陈的,他拥有不一样的故事,他写出不一样的韵味,同时也拥有不一样的道理!许多的故事中教会了孩子什么是真、善、美!让孩子保留一颗童心,让孩子拥有美好的明天!

格林童话读后感【篇三】

赵心悦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格林童话》,这本书非常好看,里面有很多有趣的故事,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聪明的格蕾特》。

主人公格蕾特是一名穷苦人出生的厨娘,一天,主人要请一位朋友到家里吃饭,于是让格蕾特烤两只鸡给客人吃。格蕾特烤好了鸡,她觉得烤鸡真是太香了,忍不住想尝一尝。于是她对自己说:“作为一名厨娘,应该先尝尝鸡的味道怎样?”于是她吃了一口,接着她又想:“反正已经吃了一口了,干脆再吃一口”,结果不知不觉她把整只鸡都吃完了。她仍感到意犹未尽,她又想:“既然第一只鸡已吃完了,索性把第二只鸡也吃了吧!”于是她又津津有味地吃了第二只鸡。这时主人叫她给客人上菜了,她想了一个好办法,她骗客人说:“我家主人要切下你的耳朵来吃,你赶快逃走吧!”客人一听,吓坏了,于是赶紧悄悄溜走了。

过一会儿,主人来了,他问:“客人到哪儿去了?格蕾特说:“客人有急事,吃完烤鸡就先走了。”这个故事真是有趣,我认为格蕾特实在太机智了,她出身于穷苦人家,没吃过什么美味,虽然有点贪嘴,也情有可原,更可贵的是她用自己的智慧解决了一个难题,给自己解了围,我们要学习她善于动脑筋、想办法的好习惯。不过,她骗人总是不好的,小朋友们可不能学她这一点,会骗人可不是好孩子哦!请你也来读一读《格林童话》,你一定会喜欢上这本书的!

格林童话读后感(篇四)

今天是假期的第三天,我读了一本书《格林童话》,读的是一篇为高强四兄弟的故事。故事里面说的是四个来自偏远山区的小孩子,啥也不会,家里很穷,长大了被父母安排出去拼搏闯荡了四年,四年后学成归来,再回到家中他们的爸爸就开始考验他们。他们四兄弟把自己学成的手艺逐个表现了一下,得到了父亲的认可。这个时候国家的公主不见了,这是他们四兄弟大显身手的机会到了,国王承诺谁救了公主就把公主嫁给他,在四兄弟的共同协作之下,终于经历的艰辛和困难,在危险中救出了公主。最后到了国外兑现承诺的时候了,因为四个人都想娶公主,但是公主只能嫁给其中的一个人,所以最后国王每个人分给他们了一块土地,这个就都高高兴兴地回家去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管自己本领有多么的高强,都需要学会相互配合,只有相互配合才能发挥自己最大优势,故事的内容就是四兄弟共同协力把公主救出危险之中的。我要在今后的学习中,认认真真努力学习,争取自己取得一技之长。

格林童话读后感【篇五】

今天,我读了《格林童话》后,使我明白了一些道理。其中,勇敢的小裁缝让我的印象最深,小裁缝在一个早晨,买了果酱吸引了七只苍蝇,小裁缝一下把七只苍蝇给拨死了,他把这个事情的经过放在腰带上,想让全世界多知道他的壮举。他不想呆在作坊,想出去闯闯。之后,他遇到了一位巨人,小裁缝战胜了他。

第二天,小裁缝来到了王宫,大臣报告了国王,于是,国王告诉小裁缝,只要,你征服了森林里的两位巨人,我就把我的女儿嫁给你,并给你半个王国。小裁缝征服了巨人和野兽,并当上了半个王国的国王。

在一次睡梦中,小裁缝的臣子知道他是裁缝,她很生气,打算害死小裁缝。但是最后被他的聪明才子给征服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定要勇敢,才会了不起。我体会到无论做什么事,只要勇敢和使用智慧就一定能成功。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篇


读后感作文是我们学习中的一大重点,你一定是抱着想学习作文技巧的态度来的。也希望自己写做的作文言简意赅?执笔作文网为你推荐《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篇》,希望能帮助到学习的你!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一】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中篇小说的杰出代表。这部小说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南方狗的故事。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家的家犬。在当时阿拉斯加淘金热的影响下,巴克被园丁偷运出去,走上了艰辛的淘金之路。这期间它一点一点退化为野蛮,同时也打败了一个又一个对手,成为队里的领头狗。后来,巴克的主人一个个换了,同伴们精疲力尽,苦力越来越重,直到最后遇到桑顿,和桑顿做了一个善举。在与桑顿淘金的过程中,桑顿被杀,巴克终于回归野性与自然。

看完这本小说,萦绕心头的是久久的感动。为了巴克,为了戴夫,为了巴克的每一个主人,为了不时呼唤巴克的野性。

巴克的厄运从他被园丁曼纽尔用绳子捆住的那一刻开始。运气不好,但是很好。正因为如此,才有可能回归野性。后来它明白了棒子是启示,是它进入原始法世界的入门课程,中途进入。生活的残酷现实呈现出它更加狰狞的一面,当它毫无畏惧地面对现实的狰狞面目时,潜伏在其本性中的所有狡猾都被唤醒了。就这样,巴克突然被推出了文明的天堂,扔进了原始的中心。

巴克的野性在冰雪中一次次残酷的杀戮中赤裸裸地被唤醒。在“棍子和尖牙”的统治下,巴克学会了原来的狡猾特性。巴克注定是一个领袖,从团队的领袖狗到狼群的领袖,他做得很好。从温顺的狗到野狼,唤醒它的是人类。

杰克伦敦用他的妙笔深刻地揭露了大自然的无情、残酷和冷酷。巴克被野性唤醒了。我们呢,被什么吵醒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二】

当我第一次知道这是一个狗变成狼的故事时,我渴望阅读这本书,因为我喜欢狼。我知道这是一种精神动物。他们像狐狸一样聪明,但比狐狸勇敢。他们像老虎一样凶猛,但比老虎更敏感。狼有许多动物的优点,所以狼是令人钦佩的动物。但是狼很可怕。他们经历了太多的生死,眼神中充满了机警。(我是说奇怪的事情)

狗怎么会变成野狼?为什么叫巴克的狗放弃了南方温暖的家,选择了密林深处?等等,逼着我看完这本书。

巴克很难过,但也很幸运。可悲的是,它被无情地赶出了文明世界。它本来是可以被偏爱的,但是野性的世界教会了它要坚强,要坚强,不要倒下。一旦倒下,就意味着死亡。幸运的是,巴克释放了荒原中血液的野性,释放了他可能永远释放不了的能力和领导能力。

巴克的堕落或原始主义无疑是人类造成的。人类的愚蠢并没有为自己带来多少利润,却为自己树立了一个强大的敌人。巴克曾被爱过。桑顿的爱让巴克感受到了温暖,感受到了人类的关怀,这让他用更炽热、更狂热的爱来回报桑顿。然而,人类的战争让巴克失去了唯一的关心,他的野性被完全唤醒。他知道自己和人类没有任何联系,所以不再想留下来。它奔向自己的生活,奔向只为自己而战的生活!

这本书很真实,很血腥,也体现了作者的欲望。他渴望自由。他想变得更强大,不屈服于自己的命运。面对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我不得不告诉自己,只有自己强大了,才能不被人比,才能在社会上立足。这和巴克的血腥荒原没有太大区别。虽然这一切对我来说太陌生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三】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巴克。他有着高贵的血统——父亲是一头獒,母亲是一头德国牧羊犬。这时你应该猜到了吧,巴克是一头狗。

巴克出生在南方一位法官的家里。他本应一辈子与粗野无缘,却因为嗜赌成性的园丁因为没钱赌博而被卖到了北极,充当了一头拉雪橇的下等狗。北极气候寒冷,生存条件极其恶劣。巴克作为獒犬的潜能被迅速调动起来,同时爆发出来的还有灵魂深处的野性。在这里,动物与人类都遵守着最原始的丛林法则——弱肉强食。狗与人,每天都挣扎在生与死的边缘,而我们的主人公也是一样。这群狗的首领——一头浑身雪白的丝毛犬,频频向巴克挑衅,一步步挑战巴克忍耐的极限。巴克终于按捺不住越腾越高的怒火,咬死丝毛犬,成为狗群的新首领。这支雪橇狗队被卖来卖去,最后除了巴克,全军覆没。在这期间巴克经历了一次次生与死的洗礼生存了下来。最后他毅然走入大自然,重归荒野,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读完这本书,我惊讶地发现,原来世界上还有这么原始野蛮的地方,巴克的命运一直紧紧地揪着我的心。当我看到巴克被卖到北极时,我非常气愤;当巴克终于战胜丝毛犬成为新的首领时,我又为他的勇气而赞叹。原来生命,比我想象的要顽强得多,生活也远比我想象的艰辛得多。

獒犬巴克的命运,是一部可歌可泣的生活悲喜剧,但是我们许多人的命运不也是这样的吗?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四)

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很好的书,不像童话那样可爱生动活泼,有时候甚至是让人感到恐怖,其实这不是它的缺点,而是它的优点。班上大部分同学都喜欢恐怖的故事,我也不例外,大家应该看题目都有点起鸡皮疙瘩了吧?!那就让我来简单说一下吧:巴克(注意:巴克就是主人公,它是一只狗)在冰天雪地里面拉雪橇,不到一个月就瘦了足足15斤,只好卖掉巴克买其它的狗。和:南极的温度是零下50摄氏度左右,每天要拉12个小时的雪橇。从这两个地方就足以看出有点恐怖了,不用像后面就比前面还有让人胆战心惊了!

每人心中都有一分狂野,正如那条银色的狗,或者说是狼。

人的内心是很隐秘的,我们无法了解他,许多人甚至不知道他的存在。等到我们经历了很多,许多沧海变做桑田,自己的心也累了,甚至连跳动的力量也没有了,猛然做梦时发现了自己祖先也与狼一般于禁林中召唤,我们会义无返顾的回到本就属于也是我们本影在的地方吗?

野性不光在呼唤我们的心,甚至灵魂也为他屈服。忽的想起了那句“随风奔跑自由是方向”原始的自有他的美丽。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由自然用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这只是个时间问题,时间可以改变坚固的山石,清明的流水,让世界毁灭又让它重生。但他永远不能磨灭生命的骨髓——野性。因为他是不可改变的。,没有他则生命也无从谈起,他有无穷的哲理。唤起了野性不是重生就是涅盘。也正是他的矛盾让人们渴望野性之火的燃烧又惧怕他焚毁自己。

野性的呼唤,来隐秘的深处。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五)

去学校图书室借书,无意间看到《荒野的呼唤》。《荒野的呼唤》!杰克·伦敦写的!名著!我毫不犹豫地拿到手中。

它在我这儿躺了两个月,一直没有时间看。前两天,我终于打开了书本。看着一行行尖利的文字,看着对荒野的深刻描述,看着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揭露,我欲罢不能。

出生在南方的狗布克,被一个靠不住的熟人卖到北方的某个地方。由于他生在南方的文明城市,所以它不但没见过雪,而且他并不知道这里的生存方式是:弱肉强食。但很快从柯利身上明白了这一点—她被另一只雪橇犬咬死了。布克被迫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拼杀,原有的尊严荡然无存,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受尽磨难、奄奄一息的时候,布克被约翰·桑顿搭救,从此布克感受到爱的温暖,并知恩图报。但是,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布克最终切断了与人类社会的纽带,在荒野的声声呼唤感召下,汇入狼群,重归自然。

这本书是以动物为题材写的一部小说,情景曲折、生动有趣,并有着一定哲理的结尾给人了一定的遐想。布克是一只非常刚强的狗,它不肯随遇而安,而是千方百计地使自己不受到其他狗的约束,并成为雪橇犬中的“领头狗”。

最令我感动的是,它对善待它的主人非常忠心,甚至忠心到主人让它跳悬崖它都毫不犹豫的向下跳。而且它机灵、勇敢,虽然它有时也争强好胜,但绝不鲁莽行事,它事事都小心谨慎,把握好最佳时机在果断出击,决不犹豫。这也许是我们要学的精神吧!

范文参考:《蜡烛》读后感4篇


作文对于学生来是说一定是家常便饭了,到这里来的目的一定是想提升自己的学习。也希望自己写做的作文言简意赅?这篇范文参考:《蜡烛》读后感4篇能在学习的道路助你一臂之力,更多精选作文请关注执笔文学网

《蜡烛》读后感(篇一)

这个故事发生在一条大马路上,

有一盏路灯,非常漂亮的一盏路灯,灯罩上印着美丽的花纹,在灯罩里,蜡烛用尽全身力量,发出亮光。它们两个的合作,给走夜路的人带来了光明,带来了方便,得到了许多人的赞叹。但它们一直默默不语。

终于,有一天灯罩开口了,可它说的第一句话却是:“你这个白颜色的丑八怪,你算哪根葱?也配和高贵,美丽的我—花纹灯罩在一起?”听到这句话把蜡烛吓了一跳,蜡烛一直以为,它们两个是世界上最完美的一对,它们两个的配合是最精美的,而且给这个世界带来了光明,可是,现在灯罩竟然不愿意和它在一起了。想到这里蜡烛伤心极了,它什么也没有说便悄然离去了…

灯罩失去了蜡烛,也就失去了自己存在的价值,它后悔极了,悔不该伤蜡烛的心。

就是这样一个故事让我沉思了很久:灯罩只是想在蜡烛面前炫耀一下自己,却让自己的伙伴伤透了心,离它而去,因此,它便失去了光泽,失去了自己存在的价值,这样做值得吗?

是的,灯罩的确美,的确得到了人们的赞叹,免不了有些飘飘然,在蜡烛面前免不了有些骄傲。这与社会中的有些人不是一样的吗?有些人靠别人的帮助得到了些名气,可等有了些名气以后,反过来又“咬”了别人一口,这种人就是在社会上有一些名气,也是社会中的败类!

《蜡烛》读后感【篇二】

人生像一艘在大海上航行的轮船,会遇到许许多多的挫折,我认为:有困难,要勇敢去面对。我们学了>这篇文章,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小女儿杰奎琳,她聪明、机警、镇定,尤其是勇敢。面对凶残的敌人,妈妈和哥哥的努力都失败了。一般人甚至是大人都不敢再有行动,可小女儿杰奎琳却突然娇声地对德国人说:“司令官先生,天晚了,楼上黑,我可以拿盏灯上楼睡觉吗?”她凭着自己的勇敢救了妈妈、哥哥和自己的生命。我没有杰奎琳那么伟大,但我自认为我还是个勇敢的男孩子。

一次,奶奶家飞进了一只蝙蝠,那丑陋的模样吓得姐姐尖叫着躲了起来,我也有些害怕,但还是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准备与蝙蝠来一场大战,保护姐姐。这家伙在空中转圈,一会儿飞到这,一会儿飞到那,好像不把我放眼里。可恶的东西!我拿来我的玩具枪,对它连发三枪可一发没中,还差点打到了灯泡,好险呀!它在我头顶上转着圈,好像在嘲笑我。我急中生智,对着它转圈的路线开了两枪。它好像懂我的心思,改变了方向。我回头看看姐姐正把头从被子里伸出来。再回头,它不见了。我焦急地搜索着,在窗帘上,我蹑手蹑脚地走过去,生怕打草惊蛇,瞄准、开枪,中了。这下可神气不了啦。

只见它东倒西歪象喝醉了酒似的乱飞。咦,谁把窗户打开的?原来是姐姐,她见我英勇善战,也起来想帮点忙。蝙蝠仓皇出去了,我冲它大叫: 今天放你一马,明天我等你决一胜负。第二天,我开窗等了它半天,只等来好多蚊子。真可气。可通过这件事,姐姐从此对我可是刮目相看了。勇敢之船,只要你勇敢,不怕困难,就一定会到达胜利的彼岸。这将成为我的人生座右铭。

《蜡烛》读后感【篇三】

今天看了《蜡烛》这篇文章,受益匪浅。

本文围绕一个停电的故事展开,主人公用蜡烛照明写作业。故事短小精悍,通俗易懂,但这个故事背后有一种值得我们去挖掘的高贵品质。

蜡烛愿意牺牲自己来换取主人的光芒,不容易!现实中,有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什么都不做,那为什么要比较两者呢?点燃自己,用光照亮别人。蜡烛就是这样生活的。它的生命虽然短暂,却很有意义。

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例子,比如勤奋的老师,令人钦佩的警察,还有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他们都有蜡烛的奉献。

前苏联大作家高尔基说过:“给予”比“索取”更愉快。蜡烛不就是这样的吗?它给人光明,不求回报,却无私地给人。难道不应该学习这种精神吗?

的确,蜡烛微弱的光芒远不如电灯,但遇到危险时总能站起来。难道不是一个值得称赞的“大英雄”吗?”甚至在这一点上,老太太也没有说话,只是抬起眼睛,看着那些站着的脱下帽子向他们深深鞠躬的人;然后,拉直她的黑色大围巾,颤抖着走了……”

老妇人此时虽然没有说话,但心情极其复杂,有对烈士牺牲的哀悼,也有对红军战士的敬意。因为她饱受法西斯侵略,对侵略者恨之入骨,渴望解放与和平。她对这些为南斯拉夫人民的幸福献出了一生的战士们表示了极大的敬意,于是她向红军战士们庄严而又深深地鞠了一躬。

在被炮火烧毁的土地上,在弯曲的铁器和燃烧的树木之间,南斯拉夫母亲唯一珍爱的东西——她的结婚蜡烛——仍然是一个苏联青年坟墓上的一个亮点。

这根蜡烛不会熄灭。它象征着母亲与儿子深厚的友谊——它是人类最好的情感,不分国界,情同母子。它会永远燃烧,就像母亲的眼泪,就像儿子的勇敢,如此不朽。

《蜡烛》读后感(篇四)

今天我们学了一篇叫《半截蜡烛》的课文。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在德国人占领了的法国,有一家三口法国居民为了把德国人赶出去全家都机智、勇敢地保护机密的事。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知道文章歌颂了法国人民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从中我也明白了一个人在遇到困难有,面临危险的时候,不能害怕,要镇定自若,十分沉着冷静地去想办法解决,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战胜困难,取得成功啊!文章中的伯诺德夫人把一个装有机密的小金属管封在一小截蜡烛中,并且使孩子们认识到,这个金属管内的机密,跟祖国的解放有关,要不惜一切代价保守这个秘密,表现了这位普通的法国家庭妇女伯诺德夫人对祖国的无限忠诚。其中两个孩子的沉着、机智、勇敢,实际上这也是他们一种爱国精神的表现。这里,我其实最佩服的就是杰奎琳。虽然她只是一个很小的孩子,但在母亲的感染下,遇事镇定,这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

以后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长大后才会成为一个有用的人,遇事能向杰奎琳一样冷静、机智,并且可以为祖国出一份薄力,培养自己更进一步的爱国情怀,让自己成为一个伟大的爱国人士,只有这样才是真正的成功啊!

编辑推荐: 团圆读后感简单 5篇


你一定是为了读后感作文而来,而作文是语文写作方面的体现。写作的开始就毫无头绪?那么下面是执笔作文网精选的《编辑推荐: 团圆读后感简单 5篇》内容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团圆读后感(篇一)

最近,我读了《团圆》这本书。故事讲得是:一个小女孩叫毛毛,她的爸爸常年在外打工,只有过年才能回一趟家,只有过年才是一家人最幸福的时刻。她和爸爸一起包汤圆,包水饺,爸爸把一枚硬币包在汤圆里,谁要是吃着了,就能在新的一年里给她带来好运。小女孩吃到了。她幸福的把硬币装在身上,对她来说:"这比春节的大红包还要珍贵。"当爸爸要走了,要离开时,毛毛把那一枚幸运硬币送给爸爸,让它给爸爸带来好运。还对爸爸说:"下次回来,我们还把它包在汤圆里奥。"毛毛和妈妈目送了爸爸远去。

我从《团圆》这个故事里感到了一个家庭在春节期间的甜蜜融融,父母子女之间的亲情是如此纯真美好。我希望珍惜父母陪伴我们的时光,也期盼每个家庭都能团团圆圆。

团圆读后感【篇二】

这是一本很好的绘本,孩子自己读了一遍,我和儿子一起又读了一遍,读完总感觉眼眶湿湿得,好想流泪的感觉!生活总有悲欢离合!为了让妻子女儿的生活更美好!爸爸不得不远离妻儿,一年中只能春节才相聚,由于爸爸的长年不在,女儿甚至记不清楚爸爸的模样,感觉是那样的陌生!看着好心酸!

书中的爸爸带着女儿上到屋顶看女儿从未看到的世界,让孩子感觉到有爸爸的保护,女儿才能登高俯瞰世界,白鸽群飞,人龙共舞,让女儿看到的新年的最热闹的一幕。这在女儿心里父亲的角色是多么重要!爸爸在家女儿心中是多么温暖和幸福!

当爸爸要走了,看着书中的画面,爸爸在穿鞋子,妈妈背过身去擦拭眼泪,而小女孩这时倚在门口吮吸着棒棒粮,仿佛在静静地舐食着一份即将消失的甜蜜。当女儿把幸运硬币交给爸爸,什么玩具都不要,只要爸爸下次回来把这枚幸运币再包到饺子里,这里有小女孩的祝福,祝福爸爸下次平安归来。

母女二人目送了爸爸的远去,离他们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感人的一本书,感人的亲情故事

团圆读后感(篇三)

《团圆》故事讲得是:一个小女孩叫毛毛,她的爸爸常年在外面工作,只有过年的时候才回一趟家,只有过年才是一家人最幸福的时刻,他和爸爸一起包汤圆,包饺子, 爸爸把一枚硬币包在汤圆里,说是谁吃着了,就代表这一年会给他带来好运哦!

小女孩吃到了,她幸福的把幸运硬币装在身上,对她来说:这比大春的大红包还要珍贵哦!当爸爸要走了,要离开时,毛毛把那一枚幸运硬币送给爸爸,让它来爸爸带来好运,还对爸爸说:“下次回来,我们还把它包在汤圆里噢。”毛毛和妈妈目送了爸爸远去。看了这本书,让我想到之前每年春节时,爸爸、妈妈和我一家三口都要赶回盐城老家看望爷爷奶奶,大年初一早上奶奶都会包饺子给我们吃,饺子里可都是深深的祝福啊!书中描述着短短的团圆之后,却是长长的离别,团圆的日子显得特别珍贵。

我从《团圆》这个故事里感到了一个家庭在春节期间的甜蜜融融,父母子女之间的亲情是如此的纯真美好!我希望在外奔波劳碌的父亲母亲都能早点回家,缺少父爱母爱的孩子可以不再孤独。每个家庭都能团团圆圆。

团圆读后感(篇四)

《团圆》故事讲得是:一个小女孩叫毛毛,她的爸爸常年在外面工作,只有过年的时候才回一趟家,只有过年才是一家人最幸福的时刻,他和爸爸一起包汤圆,包饺子, 爸爸把一枚硬币包在汤圆里,说是谁吃着了,就代表这一年会给他带来好运哦!小女孩吃到了,她幸福的把幸运硬币装在身上,对她来说:这比大春的大红包还要珍贵哦!当爸爸要走了,要离开时,毛毛把那一枚幸运硬币送给爸爸,让它来爸爸带来好运,还对爸爸说:“下次回来,我们还把它包在汤圆里噢。”毛毛和妈妈目送了爸爸远去。

看了这本书,让我想到之前每年春节时,爸爸、妈妈和我一家三口都要赶回盐城老家看望爷爷奶奶,大年初一早上奶奶都会包饺子给我们吃,饺子里可都是深深的祝福啊!

书中描述着短短的团圆之后,却是长长的离别,团圆的日子显得特别珍贵。我从《团圆》这个故事里感到了一个家庭在春节期间的甜蜜融融,父母子女之间的亲情是如此的纯真美好!我希望在外奔波劳碌的父亲母亲都能早点回家,缺少父爱母爱的孩子可以不再孤独。每个家庭都能团团圆圆。

团圆读后感【篇五】

《团圆》是一本绘本,它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爸爸在外地打工,他每年只回家一次,那就是顾念了。今天妈妈和毛毛都起得很早,因为爸爸回来了。爸爸给妈妈买了棉袄,给毛毛买了一顶漂亮帽子。吃完午饭爸爸去剪了个头,又回家包汤圆。爸爸说:"谁吃到包有硬币的汤圆,谁就交好运。"在夜里,爆竹一直响,毛毛很快就睡着了。第二天早晨,妈妈端上汤圆,爸爸就喂毛毛吃,突然,毛毛大叫:"吃到硬币了!"初一吃完早饭后,就去拜年啦。路上毛毛遇见了大春。大年初二,爸爸一大早起来加固房子。在屋顶,毛毛看见了大春家的屋顶,还看见了舞龙大队。大年初三,下雪了,大春和毛毛打雪仗,堆雪人。大年初四,爸爸走了。

我印象很深的一幅画是毛毛吃到幸运硬币的情景,她拿起硬币给爸爸妈妈看,爸爸更是骄傲,连忙说:"快收好,小心弄掉了!"我很喜欢这种三人团聚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