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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乌合之众》读后感精选1080字

发表时间:202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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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合之众》读后感(篇一)

出于好奇,用这一学期的时刻,仔细阅读了吉斯塔夫·勒庞的《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勒庞身处思想混乱,歧视纷呈的世纪末,属于法国思想界中“亲英派”的边缘人物。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触发了勒庞对群众心理研究的敏感神经。分享一下我感触最深的四个地方:

一。在书中他如先知般写到“我们就要进入的时代,千真万确将是一个群体的时代。”勒庞那里所谓群众进入了历史,是指他们过去几乎不起任何作用的意见,已开始发挥作用。这也让我们注意到了编报纸的人对群众意见的影响,他们先是迎合群众的感情,然后把这些感情引入特定的行为渠道。当我们意识到这一点后,对于新闻媒体的报道应加以自我理性的决定,而并非欣然理解思维的同化。另一方面,对于媒体人应清醒的意识到,他们对于群众的感情引导,群众意见的构成,将会拨动时代的冰弦。

二。“群体中的人日益被大众文化所湮没,这种文化把平庸低俗当做最有价值的东西。”与过去的社会相比,群众更易于理解自己周围的人的决定和爱好,也让我们想到这天人们对所谓当代人失去自我决定潜质的关切。提醒着我们对事物的思考应有自我辨别的潜质,在大众文化的环境下构成个体文化的升华,以突破和创新产生新的文化价值。

三。“我们服从别人的怂恿,它会正因来自群众而更为强大。”

勒庞对于犯罪群体的剖析中指出其同样贴合所有群体中能看到的特征。“群体相对于孤立个体而言缺乏主宰自己反应行为的潜质。群体的冲动、易变和急躁性。群体中的某个人对真相的第一次歪曲,是传染性暗示过程的起点,这便体现的是群体的易受暗示和轻信性。”

巴士底狱监狱长遇害的典型事例:堡垒被攻破后,极度兴奋的人把他围住,拳脚相加,反抗中他偶尔踢到一个在场的人,有人推荐让挨踢的人割断监狱长的喉咙,而他的推荐立刻博得了群众的赞同。这个挨踢的刚刚干完活的厨子只是出于好奇心进入了人群中,然而由于普遍意见就是如此,于是他也坚信这是一种爱国行为,他用一把借来的刀切开那裸露的脖子,成功的执行了命令。这警醒着我们,处于群体之中应提醒自己持续冷静的思考。在歪曲的传染过程中,用个体独立的思考代替这种轻信。

四。“影响群体头脑时,三种手段最为重要,即断言法、重复法、传染法。”

透过勒庞对这三点的解释,我有两方面的思考。首先,如果你居于一个领导的地位,你能够应用简洁有力的断言,不断重复的说法,在人群中的传染性,使某种说法进入我们无意识的自我深层区域,而我们的行为动机正是那里构成的。到了必须时候,我们最终会对它深信不疑。广告的影响,原因似乎就在那里。其次,另一方面,当你处于群体中的一员,无论是领导还是候选人,无论是透过断言、重复还是传染进行的思想灌输,于我们而言还是要强调清醒的头脑。也许候选人想要保证自己取得成功,他用最离谱的哄骗手段才能征服选民,也许他写成文字的纲领避免了绝对,他毫无惧色地承诺着最重要的改革。作为青年的我们不能只看事物表面,有着自己独特的思考,自己的看法,敢于表达我们的新思想。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二】

《乌合之众》这本书是我学习社会心理学接触的`第一本心理学著作,看完之后我对作者古斯塔夫·勒庞有了近乎两极化的印象,一方面我被他对群体行为细致入微的观察和对群体心理细腻的刻画所折服,另一方面我却也对他过分宣扬个人英雄主义以及强烈的种族歧视而感到不可理喻。《乌合之众》是一部美丽与丑恶共存的作品,接下来我将根据我的理解对这部作品做一些解读。

1、群体心理的确存在

我们总认为自己能够随时保持自我,所以一直忽视了群体心理学的存在,但实际上群体心理学不光存在而且对我们的生活还有着巨大的影响。勒庞在《乌合之众》中提出:当个人融入一个集体后,他的行为轨迹和思维方式将趋向于群体共性,人们开始放弃了自我思考而是开始听从一些指令,接受一些的暗示,容易被煽动,行为上也开始表现得顺从群体意志。

2、群体心理的产生原因

一旦个体混迹于群体当中,在丧失了理性思考的能力后,他们对事物批判的标准便变成了一些简单的外在标尺,例如身处群体的人们总是觉得自己所在的阵营人越多其在伦理道德上占的优势就越大。勒庞在书中提到这种错觉实际上是一种自我保护,与更多的同伴呆在一起既是对他人判断的一种依赖,也是即使自己犯错但因为人多逃避处罚的可能性就越大这种心态在作祟。

3、群体心理的愚蠢

历史上最能反映群体心理愚蠢的案例便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德国发生的对犹太人的种族清洗。希特勒在当上德国总理后在全国范围内大肆宣扬热尔曼民族的高贵以及犹太民族的低劣,并将德国一战的失利也归咎于犹太人,将犹太人塑造成了一幅魔鬼的形象。按常理而论,他的这些言论是如此的低俗和幼稚,一个成年人很容易就可以看出他这番言论背后其实是想要掠夺犹太人手中的财富,可就是号称严谨的德国人却对犹太低劣论狂热地追捧,据不完全统计二战中死在种族清除中的犹太人达600余万,这个就是群体的愚昧。

对于书中所提到的不同民族在群体心理中的不同反应我没有更加深入的研究,但在道德上对于这种种族歧视我不能苟同。整本书读下来我对“人多力量大”这句话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但在了解了群体劣根性的同时我也更加明白了合作在我们生活中的可贵。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三)

本周书单为《乌合之众》,作者庞勒是法国的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这本讲大众心理的书也受到了另外一位心理学大牛弗洛伊德的盛赞。可能因为太学术的原因,加上又是碎片化的阅读场景,这本《乌合之众》看起来其实有点吃力。

一、群体无智慧VS群体智慧

其实从书名就可以反应作者要表达的观点:群体是无智慧的。乍一听与我们之前认同的群体智慧自相矛盾。但是看完书其实需要特别界定作者对于群体的定义:群体是一个活的生物,它有自己的感情和思想。群体中的人有两个共同特点:1. 每一个人个性的消失;2. 群体中的人的感情和思想都在关注同一件事。

如果从这个角度来说的话,我们通常所说的群体智慧其实和乌合之众提到的群体其实有点不同。个人觉得群体智慧中很重要的一个优势是: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思维角度,这样对同一件事就能想出很多种解决办法,最后就可以选择一种更快更好的解决办法来解决问题。很明显,在群体智慧里,每个个体是有个性的,并且这种个性还是促成群体智慧优势不可或缺的要素。

换句话说,群体智慧中,群体是个形容词,强调的是多个解决方案。而群体无智慧中的群体是个名词,指一群人聚在一起,关注同一件事情有同样情感,个性服从于共性的状态。叨逼这么久,估计把你绕晕了,总之记住一点就好:群体智慧和群体无智慧是不冲突的,两者的群体表示的含义不一样。

二、“人民群众”绝不比任何一个人更聪明,反倒是他们的愚蠢是有目共睹的

看到这个观点,你是不是会吓一跳?说好的历史发展是人民群众的选择的呢?在作者看来,群体只有很普通的`品质、很普通的智慧、最低甚至更低层次的智力。因为群体的思考和行动决策与个体在正常状态下是截然不同的。群体被以下3种因素所驱使:本能、传染和暗示。

激发一个人最本能的决定性因素是数量。单独一个人必须要为他的行为承担法律上和道德上的责任;但是群体是无名氏,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群体就是法律,群体就是道德,群体的行为天然就是合理的。在群体中,曾经牢固地约束一个人的责任感荡然无存,只有最为原始的本能表达和宣泄。

群体情绪的相互传染,决定着群体行为选择的倾向。在群体中,任何一种不合常理的感情和行动都会很容易的传染开来,其程度之强,足以让一个人随时准备为另一个与他毫不相关的人作出牺牲。一个被群体情绪传染的人会感受到自己前所未有的强大,他的行动完全凭另一种陌生的力量来主宰。

群体中的人格是很脆弱的,他随时都会被带入一种完全失去任何意识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他的自我自我人格消失了,但他的行动力还在。群体中的人理智的力量与自控的能力遭到了毁灭性的破坏,而放大非理性的冲动能力却得到了不可思议的强化。如果有谁想让群体冷静下来或是改弦易辙,只有使用不同的暗示。

三、群体中的人是野蛮的玩偶

当人的自我意识消失,思想和情感都会任由暗示和相互传染的作用转向同一个方向,于是暗示的观念就会在霎时转化为行动或者倾向。群体中的个人行为表现有以下特点:

1. 自我人格消失

2. 无意识人格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3. 情感与思想在暗示与传染的作用下转向同一个方向

4. 暗示的观念具有即刻转化为行动的冲动

在群体状态下,一个有着明确的身份与性格的个人已经消失,融入集体后,他成为了而一个再也不受自己意愿控制与支配的玩偶。任何一个群体更像是一个原始人的乌合之众!

四、群体是用形象来思维的

在群体中,众目睽睽下所发生的最简单的事情,不久会变得面目全非,并在迅速的传说之中,呈现出多种怪异的版本。因为群体惯于把歪曲性的想象力与因为这种想象力所引发的幻觉同真实的事实混为一谈。群体因为用形象来思维,很容易引发幻觉现象,无法区别真实与幻觉,没有能力区别主观和客观。

五、群体只接受简单观念

群体能接受的观念只有两类:时髦观念和基本观念。时髦观念因为环境而产生,非常容易让人着迷,然而来的快也去得快,很少具有生命力并发挥持久的影响。基本观念因为环境、遗传规律和公众意见而具有极大的稳定性,比如宗教观念,社会主义和民主观念。无论为群体提供哪种观念,它们必须是绝对的,毫不妥协的,毋庸置疑的,简单明了的。因为群体是用形象来思维的,并且容易夸张,容易陷入极端,想要某一种观念对群体产生有效的影响,它就必须披上形象的外衣。

六、掌握群体的想象力

想要领导群体,需要在他们的想象力上下大功夫。不管刺激群众想象力的是什么,都必须遵循以下两点原则:

1. 采取的形式必须是令人吃惊的鲜明形象

2. 一定不要做任何多余的解释,只需要伴之以几个不同寻常或神奇的事实就够了,影响民众想象力的并不是事实本身,而是它们发生和引起注意的方式,只有对它们进行浓缩加工,它们才会形成一种令人结舌的惊人形象。

七、直捣人心,影响群体意见的因素

影响群体意见的因素分为间接因素和直接因素。间接因素包括:民族性格、传统、时间、政治和社会制度、教育。对于这些间接因素,没有什么好说的,都是一个长期过程累积下形成的。直接因素包括:形象、词语和套话、幻觉、经验、理性。群体容易被鲜明的形象打动,当鲜明形象不存在的时候,可以利用一些词语或套话,巧妙地把它们从民众心中激活。群体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他们必须拥有自己的幻想,他们本能地转向那些他们需要的巧舌如簧者。经验是唯一能够让真理在群众心中牢固生根的方法,也是唯一让危险的幻想归于破灭的有效手段。群众从不受理性的影响,他们只能理解那些拼凑起来的观念。群体从不会遵从正常的逻辑,要想让群众相信什么,那么就先得搞清楚让他们兴奋的情感,并装出自己也有这种感情的样子。

结语:

本书看完之后,对群体心理触动比较大,对于那些左右宗教狂热分子的力量也终于有所理解。能够对现有现象给出合理解释应该是很多研究者追求的目标。不过整本书的基调还是蛮黑暗的,从人性的阴暗面去剖析群体,可能作者相信人性本恶吧。

最后也提出书中自相矛盾的一个点:作者提到历史是人民群众杜撰的,因为群体的证词多是对事实真相的背叛,我们无法再对这个世界上发生过的事情做出准确的判断。但是,作者自己却引用了很多历史典故来论证自己的论点,这是不是也说你的那些论点本身也是站不住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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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中华传统美德故事读后感汇编260字


中华传统美德故事读后感(篇一)

前不久我读了《中华传统美德故事》这本书,里面的故事令我深有感触。特别是其中的诚信篇让我认识到了诚信的可贵。其中有一个故事名字叫《曾子杀猪》,讲的是孔子的徒弟曾子诚实守信,教育儿子时竟因妻子哄小孩子的一句话:“回来我给你杀猪吃。”便把猪给杀了,来实现承诺。后来他的儿子也是一个很讲信用的人,让人十分信任与尊敬。

同时也让我想起了狼来了的故事,那个爱撒谎的放羊小孩,只为多次骗人,最后他的羊全被吃掉了。真是应了一句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然而,现在的很多人为了金钱而不讲信用,如:黑心奶粉、地沟油、瘦肉精,还有穿的黑心棉等等,都是一些商家为了赚钱,而不讲信用,害得我们老百姓吃苦,我妈妈成天一买菜就会唠叨,“你说啥能吃,你说还能买啥?”一买电器就会问,“老板,不会是假的吧?”让人们什么都不敢买,买了也不敢用,唯恐伤到人。

这些唯利是图的人,害得人们真假难辨,真是太令人生气了,不过一次次的欺骗,只会让人更警觉,会让人们的眼睛更亮,从古至今,只有诚才能取得别人的信任,这是真理,那些不讲诚信的人们快点觉醒吧,否则你们会输得很惨的,因为只有“诚”才能取“信”。

中华传统美德故事读后感(篇二)

我们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在浩翰的历史长河中,出现了许许多多可圈可点的历史人物。近日,我读了《中华传统美德故事》这部好书,它向我们讲述了许多历史人物的美德故事,非常引人入胜,它既增长了我的历史知识,又使我深深地受到了启发。

这部书有十个部分,通过一个个历史人物故事,向我们展示了勤奋好学、热爱祖国、自强不息、诚信不渝、勤劳节俭、尊师敬老等种种中华传统美德。其中《勤奋好学》篇讲述了一些历史人物勤学苦练、刻苦读书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孔子是个大思想家、教育家,他也是一个谦虚好学的学生。他向师襄子学琴,同一首曲子,他不停地练呀练呀,连续几个月,从清晨练到深夜,手指尖都沁出了血,最后终于领悟到乐曲的深奥之处,连老师也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战国时代的纵横家苏秦每次读书到深夜,倦意袭来时,就拿起锥子狠扎自己的大腿,他发奋苦读,使学业大进,终于成功地说服六国君主,合纵攻秦。还有西汉大学者匡衡凿壁借光、元代大画家王冕痴狂学画、明朝文学家宋濂抄书苦读,等等。这些故事我很喜欢,也从中知道了一个道理:只有勤学苦练,付出艰辛的汗水,才能获得成功。历史上那些很有学问、事业辉煌的人,都具有勤奋好学的优良品德。他们在生活很困难、条件很恶劣的情况下,能够咬紧了牙关,克服许许多多的困难,以坚强的意志和毅力刻苦读书,这难道不是我们每一个学生都应该学习和发扬的传统美德吗?

勤奋好学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一种传统美德,也是我们每一个学生都应该具备的品德。我们在学习科学文化的过程中,要发扬孜孜不倦、勤学好问的精神,才能读好书,才能自强、自立,将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书山有路勤为径”,我们只有艰苦跋涉,奋勇攀登,才能到达一个又一个知识和品德的高峰!

中华传统美德故事读后感(篇三)

《孔融让梨》这个故事千古流传。今天,我翻开《神童点子故事》,看到了小孔融拿着梨送给爸爸的图片,我迫不及待地读起了《孔融让梨》故事。呵,孔融是一个非常有孝心的孩子!四岁的一天,爸爸从集市上买来了一些金黄的鸭梨,他让孔融先吃一个,可是孔融在篮子里挑了许久,却捡了一个最小的留给自己。原因是自己年纪小,应该吃小的。

读到这里,我才知道,“年纪小,应该吃小的”,说得太好了。以前,我总觉得,我是小孩子,应该多吃点。每次妈妈让我选吃的,我总会比了又比,选了又选,哪怕只大一点点,也是好的啊!上学期,我被评为“有孝心的好少年”单项奖,我逐步改正了自己的缺点。每一次餐桌上有什么好菜,我就先夹给妈妈,对她说:“妈妈,请吃!”每次中午学校发餐点时,我总是迫不及待地递给妈妈,对她说:“妈妈,你吃吧。”直到看着妈妈吃下,我才放心地离开。每天晚上,我总是把热水袋冲足电,交给妈妈,对妈妈说:“妈妈,请你捂脚。”

在姐姐十五岁生日的宴会上,服务员端上了一大盘烤鸭。我拿起一块面,夹了一些鸭肉和葱,蘸了酱,把两头裹起,卷好。 大家都眼巴巴地看着我。我想:你们可别以为我是个“馋嘴猫”,我可不是做给自己吃的'!我放下筷子,用双手将烤鸭递给妈妈,大声地说:“妈妈,您吃!”在众目睽睽之下,妈妈接过网我递给她的烤鸭,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一桌的叔叔阿姨、爷爷奶奶都赞不绝口,说:“高梵晟真孝顺啊!”“我也要让我的孩子向高梵

晟学习。”我听了,心里美滋滋的:看来,我都成为大家学习的“有孝心的好少年”的榜样了,我一定要做得更好!

现在,我才知道,孔融四岁时就懂得谦让,而我新年都九岁了,这么做也是完全应该的。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今后,我要用一颗善良的心去关心、爱护身边的每一个人,要做一个当代的小孔融。

中华传统美德故事读后感【篇四】

在华夏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有许许多多感动天地的故事,这些故事被人们广为流传至今,而故事的主人公更是被人们赞不绝口。近日来,我一直在读《中华传统美德故事》这本书。书中的故事,使我懂得了受益终身的道理 。

当我读完了《金孝拾银》的故事后,我感触很深,故事主要讲了,卖油郎金孝拾到一包银子,在母亲的 劝导下他返回到原处找到失主,而失主却赖他偷拿了部分银子。相持不下时,县官来到。最终银子被判给了金孝母子。我很是佩服金孝母亲的品质,自己的儿子拾到了一包银子,她并没有为银子而动心,反而教导儿子返回原处找失主,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多可贵呀.在当今社会这样的人已经屈指可数。有的人甚至去偷东西,这样的人更应该向金孝的母亲学习。故事中的县官也很是让我佩服他没有私吞银子,而是公正无私地判了案。在如今,像他这样这样两袖清风、正直无私的官人又有几个呢?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学到了人要正直无私、不贪心、诚实,才会有更大收获。

读了曾子的一个故事后,我感触颇多。这个故事主要讲了曾子的妻子为了不让儿子跟着她去买布,而对儿子说:“儿子,你不跟我去买布,回来后就让你吃猪肉”儿子一听有肉吃,就不跟着去了。妻子回来后,看见曾子在杀猪,妻子很舍不得,哭着求他不要杀,而曾子却很坚定地说:“人不可言而无信,你已答应了儿子,不能反悔,”最后曾子还是把猪杀了。是啊,人就要像曾子一样言而有信,不可出尔反尔。作为大人,更要给孩子做个好榜样。在今天这样的社会里,在这样社会里的人们,更应该向曾子学习,人不可因为一己私利,而丢掉了人生中宝贵的东西---诚信。在这个故事中,我学到了人要言而有信,才能在社会中立稳脚。

同学们,古人们都有这么美好的品德,何况作为新时代青年的我们呢?让我们携手一起弘扬中华传统美德,铸就辉煌明天吧!

活着读后感


在悲痛笼罩下仍然也要坚强地活着,相信时光会磨灭一切,尽管世事变迁丝毫没有让福贵和家珍淡忘,淡忘那些本该遗忘的一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活着读后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学习!

活着读后感1

“有的人活着但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但他还活着。”这句经典我相信很多人都应该听过,《活着》这本书就完美的诠释了这句名言。“福贵”作为主人公,他的人生经历就是这本书所围绕的事件。半生福贵半生贫,最终明得终身理。文中有一段是写福贵沉浸在赌博的漩涡中无法自拔,不知不觉的陷入了龙二的阴谋当中最后输光了家中所有财产,让一家人沦落为阶下囚,表现出了当时社会的人心险恶,但就是这样惨痛的教训才让福贵从黑暗当中一点一点的给拉了出来,一次一次的惨痛经历让福贵越发的感觉到了自己肩上的担子有多重。

最让人感动的是家珍和他的孩子们,即使自己丈夫嗜赌如命也依然对他不离不弃,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是值得我们所学习的,他的孩子们即使是在年幼也懂得关心父母不让父母为自己担心。这不由得让我们所反思,我们身处于富康的社会难道不应该懂得回报父母一点一滴的汗水吗?哪怕是不让父母为自己所烦恼也是值得我们去多做的。

最后我想《活着》这篇文章是值得我们去阅读的,它让我们懂得感恩以及对人生的感悟,富贵不求,只甘于做个平凡人,平平安安快快乐乐过完一生不也是自古以来的人们所向往的吗?

活着读后感2

现在我还沉浸在这情感内,《活着》演奏了一首悲苦命运的交响曲。我想起加西亚马尔克斯着作的《百年孤独》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几代人的悲苦命运。《活着》也是以福贵为主角讲述了这个家族几代人的命运,不同的是一个产于南美洲,一个产于中国,但都给我带来对人生悲苦命运冷静的沉思。

我内心渴望这样的作品,就像《平凡的世界》、就像《穆斯林的葬礼》、就像《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样的作品能将人带到内心的深处,给你带来一种冷静沉思的心境。我的生命需要安静、我的心灵需要沉思

此时我感谢余华,感谢他写出这样的作品,这部作品很吻合的满足了我内心的渴求,我的沉思让我与书籍之间产生了一种独特的默语,而这样一种沉默的交流让我的心灵获得了一份踏实。

活着读后感3

寒假里读了余华的《活着》,这本书非常有意义。《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

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活着读后感4

活着,一个难以捉摸的词语,就像这本书一样。深奥。

活着就自然要接受痛苦,要接受烦,并解决。现在的学生,包括我,常常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而活,是自己的将来,或是余华在书中所写的为了光耀祖宗。你还活着,那么在你身上的担子就从未放下。你要去承受痛苦,承受分离。余华在书中说“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忍受,忍受生活赋予的快乐和痛苦、幸福和不幸、悲伤和高兴以及兴奋和无奈……当福贵的亲人一一离去时他才学会珍惜

所以,我们应该正视生命的有限和脆弱,立足现实,珍惜生命,以最大的努力热爱生命。当面对磨难时,不要怨天尤人,要勇敢地面对它,用爱和宽容来超越苦难本身,靠忍耐和温情来消散苦难。将生死无常的生命悲哀,转换成对生命价值的自觉追寻与实现。相信生命在这样一次一次的磨砺中,会变得更加坚强,而我们也会更加理解生活的本质,理解人生的美好。

这世上的每个人都在以自己的方式活着。近日中央台在向广大市民提问:“你幸福吗?”答案千千万万,但我觉得,能活在当下,就是幸福!

活着读后感5

《活着》通过以作者聆听福贵的叙述,平静描绘了福贵的一生,也反应出福贵那个年代农民的生活状况。

通读全书阅读之后,为了更好的写出来,但是由于时间关系,只看了电视剧《福贵》,电影《活着》的一些片段,和几篇读后感,全书虽然在平静的叙述,但是全文给人的感觉就是悲剧,从福贵败光家产气死他的父亲,到他为了请医生而进城却被当壮丁抓走,因为贫穷把女儿送人,后来的儿子因献血被而死亡及后来凤霞、家珍、二喜、苦根每个亲人的离去等,仅剩下福贵和老牛孤独的生活,活着的意义也是仅为活着。

但是换一种想法,福贵败光了家产,也没有了龙二的结局,抓去当壮丁,后来回到了家珍身边,又何尝不是一种幸运呢,虽为贫穷,但有家珍的陪伴和温馨的家庭,不也是幸福的吗?活着,幸与不幸,又是如何定义呢?

由于个人的生活经历有限,《活着》给我的启示是,无论外界生活如何,都应该乐观、积极去面对。上帝在关了一扇门的同时,肯定为你打开了一扇窗。面对不喜欢的外界环境,要做到既来之,而安之。从容面对,总会得到收获的,面对喜欢的外界环境,要保持谦卑之前,不要过于骄傲,我总是认为好运和坏运是1:1的,如何过于骄傲,会造报应的。

活着读后感6

活着,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活着》,对中国百姓的妥协,忍耐和坚韧最入木三分的写实。故事展示的不仅仅是福贵的活着,更是那个年代中国百姓的一辈子。故事展示的是一种大悲怆!个体与历史,生存与环境,偶然与必然的大悲凉!

一群小人物,在不可抗拒的时代洪流中跌跌撞撞。在主人公刚抓住生活中的一点点喜乐时,命运的残酷一面转瞬即至——人身不由己,人呼天抢地,人欲哭无泪,只有保持一种淡淡的希望——活着,以苦为乐,从绝望中找希望,这是特定时代给他的信仰和追求,不然,你能怎样?谁都无法逃离的命定的劫数!

“活着”为的什么?它不是纯粹地为了活着而活着;而是因为有一些感情的联结。

一个人的活着,不仅仅是个人在活着,他还从身边的人那里获得生存的意志与动力,同时他又是其他人赖以活着的精神动力,而他又因别人的活着而活着。有了为别人而活,别人也因我而活的信念,他就不会轻易地被外在的一时的荒唐与残酷所击倒,这就是本书给我的启示录。

活着读后感7

读过余华所著《活着》,像是被一个重重的石块堵塞住了胸口,激荡心灵的悲怆,让人久久回洋。那个深沉的阴影始终投射在心海,一个黑暗的社会,一个战乱的年代,一个红色狂热的季节(_)孕育着一个注定要饱经那代人所要尝便的艰辛。

生命在那里是一个在风雨中摇曳将要燃尽的烛火。一个生命在贫困的命运面前是那样脆弱而无力。但一个生命存在最重要前提是维持生命的存在,人们在为争取最基本的生存条件——温饱都无法满足时,怎样保证生命存在而真正活着!其中透漏着的无助,只能用宿命论来解释的无法抗拒的哀叹!

在那个几乎没有生命存在的条件下,生命的延续和亲情的呵护之间的关系是矛盾还是融洽?那个富贵给了我们答案:亲情是维系生命延续的精神支柱,有时真地感到人的力量是那么渺小,同时又是那么坚韧,似乎那种坚韧又是能战胜一切的!

雷雨读后感


在那段地位身份悬殊的感情中,周朴园也曾用心过,总是关着窗的房间,遇到还不明身份的无锡人最先询问的是三十年前的事,最后无法回避时还是让周萍与鲁侍萍相认了……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雷雨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雷雨读后感1

《雷雨》这篇文章在高中就已经学过,但那时学的只是一小部分,寒假中细细把雷雨全部读完,确实有不一样的感受,因为一篇文章只知道一小部分确实不能掌握小说的主要思想和作者所要表达的感情。

周朴园,故事的源头,作为一个旧社会的资本家,言行所表现出来的都是商人唯利是图和阴险狡诈。假如当初他没有抛弃鲁侍萍,那鲁四凤、繁漪就不会出现,那么周萍的两段恋情就不会发生,那么惨剧也不会发生。可这只是个假设,事实上因为他的贪婪,他的无情,使他做出了一切,导致悲剧的发生,但是到了最后,鲁四凤、周冲、周萍死了,鲁侍萍、繁漪疯了,鲁大海不见了,唯独他完整无缺。可我们知道事实上他失去了一切……

其实我觉得周朴园是爱侍萍的,他的所作所为,只是为了填补自己空虚的心,当他思念的侍萍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慌了阵脚,资本家的势利、狡诈暴露无疑。他认为侍萍会来勒索他,害怕侍萍向他算旧帐,害怕自己的名誉和财产受到威胁。这样,一前一后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便把他的嘴脸暴露了出来,鲜明的性格跃然纸上。曹禹最喜欢繁漪这个角色,但他没有刻意美化她。她的发疯是她唯一的下场,因为她的性格和当时的社会格格不入。一个占有欲如此强烈的女人在失去一切希望后,她只能,。确实她深受封建思想的毒害。

矛盾的冲突穿插在文章的字里行间,每个人也由矛盾的驱使找到了自己应有的下场,似乎唯独周朴园的例外,可我还是不明白,他为什么苟活。试问如果有一天地球大爆炸,到底是死的人可怜,还是活着的人可怜呢?他看着身边的人都人不像人,鬼不像鬼,那最受煎熬的就是他了,可能曹禹先生要的就是这个感觉吧!

三十年的漫漫时光,三十年的爱恨纠葛,三十年的泪与鲜血铸就了一场悲天恸地的雷雨。这雷雨下冲刷的,是中国封建旧社会吃人的礼教传统,是剧中人痛苦与矛盾交织的情情仇仇,是命运之神狞笑的薄薄嘴角……一场雷雨,一场梦。梦醒之后,一切成空。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这是一个时代所铸造的暴风骤雨。风雨之下,世间一切罪恶丑陋原形毕露,无处藏身。没有什么爱能穿越这无限悠长的时间,没有什么事能真正达到永恒。人生如梦,梦里泪雨滂沱。梦醒之后,自己的人生还是要自己勇敢的走。

雷雨读后感2

郁热的风,挑起幕布的一角。俗话说:“人生就像一场戏。”果不其然。在戏剧中,又有喜剧和悲剧之分。记得鲁迅先生说过:“把没有价值的揭破给人看,是喜剧;把有价值的毁灭给人看,是悲剧。”在《雷雨》中,最最纯洁善良的,应该是四凤和周冲,他们宿命似的毁灭,令人扼腕。

周冲,这个憨头虎脑的善良的男孩,我喜欢他那种率真无私的心灵,他最无辜,最后却和四凤死在一起。他就像一枚包裹在蚕茧中的新生儿,懵懂,做着属于自己的梦,四凤的拒绝反而给了他希望,他畅想着,幻想着有一天可以和四凤手拉着手,在薄雾中坐在白帆上看日出。曹禺先生说得对,他爱上的不是四凤,亦不是某个漂亮的女人,他迷恋的仅仅是“爱”。正如《家》中的觉慧一样:“爱情的热望,幸福的热望,除此以外,再没有别的了。”但这一切都只是不切实际的幻想,他看不懂四凤,看不懂家庭,更看不懂社会,四凤仅仅是一种寄托,一种化身。在父亲威逼母亲喝药的那一刻,他才认识到父亲权威笼罩下的家庭,他吞咽下自己的热望,想要帮助四凤读书的热望;在鲁大海的斥骂下,他才知道自己和他是两个世界的人;在周萍拉着四凤告诉他真相时,他迷茫了,他嗫嚅着,他怀疑或许自己真的没有爱过四凤;看着发了疯失去母性的母亲,他被狠狠地敲醒,四凤不可能永远陪着他,妈妈也不可能一直支持他,现实的黑暗,在那一刻漫无边际地将他笼罩。梦,被狠狠敲碎;爱人,离去;哥哥,背叛,这一切的一切都足以置他于毁灭。在面对亲情和爱情的抉择之时,他慷慨地退出,但最终,黑暗伸出无形的手,将他彻底淹没。

而四凤,纯洁善良、活力四射,她甚至并不奢望拥有曾经拥有的爱情,应该拥有的爱情,在那个命运捉弄人的时代,她是一个无辜的牺牲品。周冲爱她,也许是少年的纯梦;周萍爱她,应该还有相互的交流和真诚。就如当年周朴园爱侍萍一样,虽然不乏真诚,但最后都会在金钱、权势的利益之下土崩瓦解。只因为她们不过是下人,不过是伺候公子老爷的下人。

《雷雨》是一部让人揪心的生活剧。封建制度的沉闷,资本主义制度的血腥,使得卑鄙无耻的周朴园、刚强热情的繁漪、瘦弱自私的周萍、无辜的周冲、纯真的四凤都成了它的牺牲品。

帷幕落下的那一刻,泪也止不住地落下,把好的东西毁灭掉,这或许就是悲剧的力量吧!

雷雨读后感3

在三十年时间长河的流逝中,新旧思想碰撞出激烈的火花,一个新旧性质的家族在这炫丽的撞击中走向泯灭。这是一个注定的悲剧,一个彻头彻尾底的悲剧,更是一个时代的悲剧。这本由曹禺所写的《雷雨》便是向我们展示了这样的悲剧。它让我们在悲中反思,在悲中觉醒。

故事的核心人物周朴园出身地主家庭,但接受了新式教育。他是一个矛盾的人物,他曾与婢女侍萍热恋并育有一子,可却最终抛弃了侍萍,娶了一个门当户对的大家小姐,侍萍也被迫跳江,生死不明。难道他不爱侍萍吗?他以"萍"字为儿子取名证明他的确是爱过的,只是他的爱无法让他从封建泥潭里挣脱出来,无法使他看破这金钱利益下的种种诱惑。是的,他沉沦了,彻底地成为一个一味剥削下层人民的资本家。为了赚钱,他视人命如草芥,以牺牲工人的生命来获取利益。那个时代,那个混乱的时代让他放弃了爱,更放弃了人性,这是一种莫大的悲哀。

而周朴园的长子周萍与继母蘩漪相恋,因为这段不伦的关系,他苦闷,他彷徨。最终,他选择放弃了这段感情,并与婢女四凤相爱,可当四凤是他同母异父的妹妹的身份大白时,一切甜蜜的外表之下是罪恶的深渊,让他失去了光明,永沦黑暗,并选择了以死亡来寻找救赎,祭奠他的爱与罪。这个残酷的悲剧恰恰是上一辈所酿造的,而那个黑暗的时代就是这一切悲剧的根源,周萍的悲剧只是当时千万悲剧中被今日之人所窥见的其中一个罢了。

而蘩漪是封建大家族观念下的牺牲品。她漂亮、年轻、聪慧,但她却没有生机,如同一具木偶。她渴望冲破条条框框的约束,渴望得到属于一个人的自由,但她终生都只是华丽棺材里的死人罢了,拥有的只是肉却失去了灵。她所珍视的一切,她的爱人和她的儿子全都埋藏在那个雷雨天的夜晚,在痛苦之中她疯了。

这场雷雨,惊醒的不应仅是那一代人,那个腐朽的旧社会,更应惊醒当代中国青年,惊醒今天乃至未来的社会。今天的我们更应努力警醒自我,让这个悲剧只是过去的悲剧,而绝不会是以后的悲剧。我们要尽吾辈之力,造就一个光明且繁荣的新时代,让国人有灵,让国家有明。

雷雨读后感4

“轰隆隆”,一场雷雨从天洒下,给人震撼,不禁又使人想到那部惊世之作《雷雨》,想到那为我们留下宝贵精神财富的曹禺,想到以感恩的心来读它。

四幕情节,高潮起伏,跌宕不已。

第一幕,四凤与鲁贵的对话,周朴园与周繁漪的冲突尤为精彩。只贪幕钱财,轻个人感情的鲁贵只是为了那几十元钱与女儿闹,逼迫四凤,若不给钱就说与大少爷的事,可见他对金钱的追求的了何种地步。作者成功塑造了一个东方葛朗台般鲜活的人物形象。

周朴园与周繁漪,虽为夫妻但没有感情,繁漪吃了好多年的药,吃腻了,不愿意吃了,而周朴园却逼着她喝下去,但只是为了建立一个最圆满的,最有秩序的家庭。作者成功塑造了一个压迫者与被压迫者的形象。

第二幕,周朴园与鲁侍萍相遇。周朴园在家遇见鲁侍萍,他开始并不知道他是侍萍,只是打听一下关于侍萍的事情,后来经过对话知道了站在面前的就是鲁侍萍时,态度立刻转变,喝问:“你来干什么?”后来想用钱来打发她走,而侍萍却撕了支票。作者成功塑造了一个被抛弃人的悲惨形象。

第三幕主要讲述在鲁贵家中,鲁贵与鲁大海的冲突。

第四幕,最精彩的一幕。四凤与周萍想要一起走,侍萍知道真相,不同意,在他们的苦苦哀求下,侍萍双手合十,祈祷着上天若要惩罚这违背人伦道德的事,就来惩罚她自己,刚要放他们走。周繁漪却冲了出来,在于周萍的对话疯狂起来,叫来了周朴园,最终周朴园说出了真相,周萍呆在那,四凤冲了出去,周冲也跟着出去,伴随着两声惨叫,两人双双触电身亡,周萍也饮弹自尽。

悲惨的结局,给人以震撼和无限的想象,本是美好的爱情却发展到最终的死亡,这只能怪这腐朽的旧制度。是这旧制度产生的人导致这一切,人们的心都被利益染黑了,心中只有钱,去不顾别人的死活,如文章中的鲁贵与周朴园。正是由于这,进而产生了悲剧的鲁侍萍与四凤,疯狂的周繁漪,以及无辜的周冲。

作者曹禺这篇著作,揭示旧制度必将灭亡的历史命运,寄托了对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深切同情。有人评价:作者追求的,是“大融合”的戏剧境界,他包含了人类戏剧的精华。是莎士比亚,易卜生,契诃夫,奥尼尔的融合,是东方文学与西方的融合。

我们记住了《雷雨》,亦不能忘记他的伟大的作者,我们应怀着感恩的心去读书,且不止这,应该怀着感恩的心读千万本书,感恩这些伟大的作者们。

雷雨读后感5

最初接触《雷雨》是在中学时期,那时候我的眼里人只有两种,好人和坏人。如果断定此人是好人,那么就算是他做过一点坏事,我仍会宽容的对待他;相反,如果他是坏人,他做什么,我也会感觉他是有阴谋的,周朴园就是我眼中典型的坏人形象。

《雷雨》中周朴园是一位封建家长,又是一位资产阶级代表人。他视工人的生命如儿戏,为了钱不择手段;抛弃了为他生子的鲁侍萍,控制着妻子繁漪;他试图操纵周围的人和事,当时读他,只用一个词形容“阴狠自私”。对他的态度讨厌至极,甚至觉得四凤,周冲,周萍的死亡都怪他。现在重温《雷雨》,才发现以前忽略了很多细节,这些细节也让我重新审视对周朴园的看法。

序幕中老人对楼上的太太和楼下鲁奶奶的关心慰问,第四幕中周朴园对周冲流露出的父子之情,他是一个想要多和儿子说说话的孤独的父亲。还有剧中周朴园对鲁侍萍的怀念和眷恋,虽然在看到了侍萍本人后他惊慌,恐惧,完全没有了曾经的温情,但是站在一个带有封建性质资本家的角度上看,在看惯了社会和商场上的尔虞我诈,明争暗斗之后,再次意外的见到昔日的情人,周朴园的脑海中最先迸出的自然是“侍萍可能是被对手派来威胁自己的”,这样看来,任谁,都会脸色大变,问清来人到底有什么目的。

在我看来,现在的周萍和四凤就像昔日的周朴园和鲁侍萍,在最初不掺杂任何功利色彩时,他们两个人对爱情轰轰烈烈,谁有会知道,年轻时候的周朴园不是真心待侍萍,想要许她一辈子的幸福呢?可是封建家长制和残酷的现实一点点地吞噬了这美好的爱情,门第的差距逼得他们分离了。如果周萍和四凤没有死亡,那么我想他们活着的结局又会是下一对周朴园和鲁侍萍呢,谁又能保证胆小怯懦的周萍不会在社会这个大铁炉里被炼得和他的父亲一样自私残忍呢,或许死亡反而对他们是一种解脱。

重温《雷雨》之后,这一代年轻人的悲剧该责怪的不是周朴园,而是当时那个社会,它是一个大染缸,染黑了人性,周朴园也是一个被人同情的“老人”。

哈姆雷特读后感


《哈姆雷特》是由英国剧作家威廉·莎士比亚创作的一部悲剧作品。戏剧讲述了叔叔克劳狄斯谋害了哈姆雷特的父亲,篡取了王位,并娶了国王的遗孀乔特鲁德;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哈姆雷特读后感高中,希望大家喜欢!

哈姆雷特读后感高中1

他是莎士比亚笔下的一位传奇人物,他是丹麦的一位王子,他是世界文学史上一个经典形象,他就是哈姆雷特。读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感受到的是悲剧的美丽与伟大,莎士比亚所塑造的每个人物每一幕都那么每句话都有着戏剧的崇高。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是一个时代的缩影,就是此刻,我们依然能够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而这震撼不只来源于情节,也不仅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它在思想资料上到达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完美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发出了复仇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能够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哈姆雷特是一个英雄形象,他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状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个个圈套,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坚信人民。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他是一个巨人型的悲剧。

哈姆雷特的死,是一场悲剧,却也是对他最好的结果。当将命运的枷锁揭开了,他的职责也就应是放下了。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对于哈姆雷特,失去了任何的好处。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他的形象经典,不仅仅在于塑造了一个为父报仇的英雄式形象,更是正因他的英雄行为下的懦弱,他是一个传统好处下的一个大的突破。在一个痛苦的转变过程中,哈姆雷特从一个孩子成长为一个英勇的战士,这个过程也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务必经历过的,因此每个人身上都有哈姆雷特的影子,他的形象也就更加引起我们的关注。

这部戏剧突出了人与人之间的仇恨,对金钱、权利的欲望。对于哈姆雷特的死,是很悲痛中也引起了我们一些思考。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永远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哈姆雷特读后感高中2

以前,常听人说《哈姆雷特》是一部优秀的作品。我没有亲见,自然也无从说起。如今,我读了一遍,心中颇有一番感慨。伴随着淡淡的悲伤,哈姆雷特本性之善、意志之坚、复仇的愿望之切等特点,无不在我的脑海中浮现。我觉得,哈姆雷特是一个真正的英雄,他的灵魂也因他的英雄举动走得远于他人。

最初,哈姆雷特是天真的、单纯的,也是幸福的,他对未来充满美好的希望。后来,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又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活着。

恰在此时,鬼魂告诉了他真相,于是,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也开始觉悟了,他要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己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他沉思着,自己是否应该担起重任。那时,他的灵魂却没有停下来等待,仍在前进。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弃了安逸的生活,放弃了自己的爱情,放弃了……只是他却没有料到克劳狄斯的阴谋,不过,他毕竟在临死前也给了敌人致命的一击。他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他却为实现自己的理想铺平了道路。此时,哈姆雷特的灵魂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好一个走远的灵魂!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情爱。正因为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面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面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这才是真正的英雄。

莎翁的过人之处,在于他摆脱了古人将英雄神化的写法,他写活了哈姆雷特。这个人物感动了读者,让人觉得,仿佛真有这样的一个人站在我们的面前。读罢此剧,我的心里再也不能平静了,胸中掀起的激情使我发出了来自内心的感叹:哈姆雷特,我为你喝彩。

哈姆雷特读后感高中3

寒假里,我读了文艺复兴时期戏剧之王莎士比亚的传世杰作《哈姆雷特》,它被誉为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

这是一个以复仇为主题的悲剧故事,故事的大致内容是:哈姆雷特原本是一个无忧无虑的丹麦王子,可是他的叔父非常阴险,为了篡夺王位,竟手足相残,不仅杀死了他的父亲,还霸占了他的母亲。他父亲的灵魂向他控诉,把自己被害的经过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于是哈姆雷特开始装疯卖傻,同时寻找机会,了解真相。他将父亲灵魂控诉的故事编成了戏,特意演给叔父看,果然发现叔父在演出过程中惊慌失色,证实了他的猜疑,于是他决心找机会报仇。有一次,他错杀了大臣波洛涅斯。叔父于是唆使波洛涅斯的儿子与哈姆雷特决斗,结果双方在决斗中都中了毒剑,哈姆雷特在临死前趁机刺死了叔父,母亲也饮毒酒死去,四人同归于尽。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禁悲喜交加:悲的是哈姆雷特中了叔父的诡计,最终中毒死去;喜的是他临死前终于刺死了叔父,报仇雪恨。哈姆雷特的机智勇敢、叔父的阴险贪婪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叔父既阴险、又贪婪。为了篡夺王位,竟用毒药暗杀了亲兄弟。后来,又把哈姆雷特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想方设法进行陷害:先用诡计想让英王杀害哈姆雷特;后又挑拨离间,让波洛涅斯的儿子与哈姆雷特决斗,并在剑上涂上毒药,在酒里下毒。最后,叔父死在了哈姆雷特的`剑下,罪有应得。

主人公哈姆雷特机智勇敢,临危不惧,敢于抗争。他先装疯卖傻,麻痹叔父对他的警惕。然后,利用请叔父看戏的机会,证实了父亲灵魂的控诉。知道真相后,他勇敢地决定复仇。在去英国的船上,他发现并改写了叔父写给英王的信,挫败了叔父的阴谋。在决斗中,他虽然中了剧毒,仍然趁机刺死了叔父,得以报仇雪恨。

《哈姆雷特》语言精练,情节生动,内容精彩,笔调幽默辛辣,是戏剧文学的经典作品。叔父的阴险贪婪、哈姆雷特的机智勇敢,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对权力和财富的贪婪欲望,会扭曲人的灵魂,导致谋财害命、互相残杀等悲剧,值得人们引以为戒。

哈姆雷特读后感高中4

《哈姆雷特》是莎翁中的四大悲剧之一,其所述的故事,真挚而又震慑人心。讲了哈姆雷特在老国王的庇护下生活,像一朵温室里的花,高枕无虞,接受西方最优越的教育。后发生变故,父王遭其手足杀害并篡位,母妃改嫁,使得哈姆雷特性格阴郁,犹茹寡断,错失报仇良机,误杀大臣波罗纽斯——奥菲丽娅之父,怜得奥菲丽娅一片痴心,后因无法承受事实真相,后精神恍惚,溺水而亡。最终,哈姆雷特虽报仇成功,但连自己和母妃皆中毒而身亡,全剧遗憾而终,故为四大悲剧之一。

西方有一句谚语“一千个读者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大家对这个形象的评价也是众说纷纭,这本是一个阳光正直的青年,未来的明君圣主,接二连三的变故使他生活在仇恨的执念之中。原本炯炯有神的清澈明亮的眸子,却流露出阴郁恐怖的目光,这仇恨的眼神穿透了理智。为此逝去美好年华,芳香馥郁的蓓蕾凋零了,这种仇恨如锁链般将他紧紧束缚,腰酸背疼,手脚酸楚,以至于无力挣脱反驳。然而,新国王及其爪牙使出浑身解数,用尽鄙夷的奸计至哈姆雷特于死地,哈姆雷特无奈,只得装疯卖傻。那哈姆雷特的人形似乎浮现在脑海之中,头发蓬乱,衣衫褴褛,上衣扣子搭错地方,蚕丝领带褪了色,凌乱地系着,白色的丝袜沾满了泥垢,丝毫看出是个王子。悲惨遭遇铸成了他的性格阴暗面,受人民爱戴,却不相信人民。

在这一期间,哈姆雷特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从而使这个充满哲学含义的问题,议论至今。它早已成为一个古老而又经典的问题。有人生存着,被摧残得体无完肤,在这纤华虚空的世,耗尽心力也只是苟延残喘罢了,反到是一种折磨,如果毁灭,得到一个静美而又悲凉的结果,却又是一种解脱;有人毁灭了,并不能得到所念所求,用遗憾提炼出了无限惆怅,一个又一个沧海桑田,眼睁睁地看着离自己的梦想愈来愈远,却无能为力,多么奢求生存着,为理想放手一搏……

在生活中,白昼陨落,勇往直前的步伐中总有牵牵绊绊,欲血负创也是在所难免,这才是成长的意义,生活的意义,生存的意义。生存着,那些浮华平坦的生活,是风平浪静的,也是空虚寂寞的,有挑战的生存着,才是精彩年华。

哈姆雷特读后感高中5

《哈姆雷特》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现在,依然感觉它震撼人心。而这一切不是情节的因素,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而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剧本主要写了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在外地读书时突然接到父亲的死讯,回国奔丧不久后,叔父登基,并与哈姆雷特母亲结婚,他对此充满疑惑和不满。不久后,父亲的鬼魂出现,告诉哈姆雷特自己是被新国王害死,并要求哈姆雷特给他报仇,哈姆雷特通过装疯卖傻,证实了叔父谋害老哈姆雷特的事实,他对这一事实充满愤怒和不满,开始了对叔父复仇计划,在这次复仇中,他害死了很多罪有应得的人,却也害死了无辜的人和失去爱的人。

在理想与现实之间,他陷入了深深的矛盾中,他的人生观发生了改变,他的性格也变得复杂和多疑,同时又有满腔仇恨不能发泄。“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常常困挠着他,令他痛苦不已。

这个故事,从鬼魂、装疯卖傻、失去爱情、试探国王、误杀大臣、被流放,到最后的决斗,故事曲折,激动人心。“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这句哈姆雷特感叹的话,从中可以看出哈姆雷特内心痛苦的挣扎。明明心里是善良的,不想这样,但是无奈被命运控制着,被仇恨蒙蔽着,母亲改嫁与父亲弟弟,和父亲的死亡,给哈姆雷特很大打击,让他心里留下了阴影,最后爱情的葬送,在这如此的大悲剧中,还有这小悲剧,他无助,可怜。

在父亲死的这一段时间里,哈姆雷特因为现实的残酷,改变了许多,在磨炼的过程中他通过亲身的经历和自己的思考来提升自己。他变得坚定,他要通过自己的奋斗改变命运。但最后,他还是为了正义牺牲,他死得伟大,令人惋惜。

有句话说:“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在我的心中,哈姆雷特的命运很悲惨,但他却很勇敢得奋起反抗,他的英雄形象深深地刻在我心上。是的,在命运面前,我们要勇往直前,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与挫折,都要顽强地作斗争,在逆境中,迎难而上,想尽一切办法走上成功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