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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小鹿斑比的故事读后感合集

发表时间:202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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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定是为了读后感作文而来,提高自己写作能力关键在于累计写作材料。也希望自己写作文时文不加点?《[热]小鹿斑比的故事读后感合集》这篇文章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小鹿斑比的故事读后感【篇一】

周末与女儿一起读了一本书——《小鹿斑比》。这本书主要描写小鹿斑比的成长故事,它以拟人化的手法,用生动的语言讲述了动物间的友爱和团结,展现了纯真的童心和处处有爱的寓意。

小鹿斑比从小生活在和谐美丽的大森林中,它聪明、善良、活泼可爱、天真浪漫,和朋友们幸福、自由地生活在大森林中。它有一位温柔、慈爱的妈妈,教给它各种生存本领,帮助它学会了独立、坚强,学会了独自面对困难和危险。

有一天,危险来临了,白魔(人类)破坏了森林的宁静,给动物带来了恐惧和杀戮。斑比的妈妈和表哥遭到了人类的杀害,这使斑比非常忧伤。后来斑比也受到了猎人的攻击,受伤了,斑比的父亲——老鹿王出现了,它教给斑比生存的智谋,以及不怕困难的勇气和力量,经历这场磨难,斑比终成长为森林中勇敢独立的新鹿王。

这本书不但孩子喜欢,也深深地吸引了我,因为它具有教育意义。使我想到: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我们做家长的要懂得放手,培养孩子的独立能力和不怕困难的精神,只有自强、自立,独立面对生活中的各种困难和考验,才能健康茁壮地成长。还有一点,我们人类要有一颗善良的心,要爱护动物,和动物和平相处,不要血腥和杀戮,这样世间万物才能和谐共处,生生不息。世界才会变得美好和谐。

小鹿斑比的故事读后感【篇二】

我读了一本书叫《小鹿斑比》,我非常喜欢它,它是奥地利著名小说家、剧作家,同时也是著名的记者——费力克斯.萨尔腾写的。他出生于1819年,毕业于维也纳大学哲学和戏剧学专业。先后在维也纳和柏林从事戏剧评论和报刊副刊的编辑工作,曾经是奥地利笔会主席。他擅长写少年儿童小说,主人公以动物居多,比如《小鹿斑比》,《小鹿斑比的孩子》、《小兄弟》和《小猫德耶比》等,都是借助动物的形象,以拟人化的手法,切实地反映了人类与大自然之间的关系。

人们常说男人的一生是儿子也是父亲,前半生,儿子是父亲的影子,后半生父亲是儿子的影子斑比就是这样的,随着他父亲的变化斑比最终成为了新一代的鹿王.

《小鹿斑比》的内容十分精彩。从斑比的出生、成长,独立生活,到陷入困境,再到战胜困境......这些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使我不可自拔,深陷其中,因此我一口气就全看完了。合上书时,我深受感触。因为这是一部充满关爱与温情的作品,既向我们展示了动物的坚强与智慧,又对人类欺负弱小生灵的残暴行为进行了批判与谴责,斑比的智慧让我敬佩,因为他不仅能分辨出空气中各种各样的味道,而且还能走在草地上不发出任何声音,对事物的是非判断能力很强,当猎人打伤了它的腿时,它曾痛苦不堪但在老鹿王的鼓励下它以惊人的毅力与绝对的勇气,克服了困难,战胜了死神,当亲眼目睹了猎人残害生灵的情景时,它感到慌张与恐惧,依然在老鹿王的指导下,它镇定下来,不像鹿群一样,吓得仓皇而逃,当猎人从他躲藏的地方走过时,他竟然没有发现斑比和老鹿王......斑比慢慢的长大了,变得和它爸爸一样强壮,一样聪慧,最后成为了鹿王。

小鹿斑比这本书中有许多生动的情节,它不仅写出了斑比和森林里的动物之间的友爱,而且展现了动物们的丰富性格,同时写出了他们面临恶劣环境和人类捕杀时的迷茫与无助,从而进行有力的批评,正是因为其具有极高的艺术造诣和深刻的道理,让我沉醉其中,我很喜欢斑比不仅因为它的勇敢与无畏,更因为它面对困境,不屈服的精神品质,我当以此自勉!

小鹿斑比的故事读后感【篇三】

《小鹿斑比》写的是一只鹿的成长故事。文章以小鹿斑比的成长为主要线索,用富有人性化的故事和生动的语言讲述了小鹿斑比虽然遇到一次次挫折,但是由于受到动物们的互相扶持和鼓励,它战胜了困难,最终他独立起来,获得成长。

在书中,斑比的独立可是受到了重重困难。“危险”一次次打破了森林的宁静,是人类残杀给动物带来了痛苦。但是,斑比却在一次次的危险逃离中不断成长为一位有担当的鹿亲王。而在成长独立的过程中,斑比见到了不再美丽年轻的菲林,见识了“危险”的死亡,最后剩下了斑比独自生活。这让我有了深深的感悟,我觉得这就是成长,尽管我们有父母朋友陪我们走过人生大部分的路,但是最终走下去的还是我们自己。

我们不能依赖爸妈的“保护伞”,就像温室里的花朵,其生命力永远比不上山间的野草。我们一定要学会坚强、独立,要多学知识,增长本领。在日常生活中养成吃苦耐劳的精神,养成独立自理的习惯,有意识地锻炼承受挫折的心理素质,最终使自己拥有强劲的翅膀,能在人生的天空里翱翔。

之前,我在新闻里看到一位中国天才少年魏永康,17岁的他因生活不能自理遭中科院退学。因为他母亲从他开始上学起,便包揽了他所有的生活起居,洗衣、做饭、洗澡、洗脸,样样都是经有她手,一直到他上高中都是这样,导致孤身到北京中科院学习的他完全不能自理。一个20岁的青年,竟然连最简单的洗衣都不会,在大冬天的时候还穿着单衣和拖鞋,被人当做“小丑”。这件事让我知道,如果永远依赖父母,我们就永远成长不起来。

在生活中,我也有过学习独立的时刻。就是在我小学开学时,妈妈开始叫我一个人睡,我哭着求妈妈,妈妈说:“宝贝,你已经长大了,不要跟妈妈睡了。”我只好带着泪水上床。关了灯,在黑暗的房间中,我又开始胡思乱想,一会儿想着有怪兽,一会儿想着有鬼,但是想着想着就睡着了。早上起来时才觉得自己睡也没这么可怕。这件事让我在同学面前抬起了头,从前他们问谁还在跟父母睡时,我不敢发言,而现在我可以自豪地说:“我不跟父母睡了。”这让我的成长中多了一份自豪,让我变得自信。

独立是人生必修的一节课,让我们独立起来面对困难。

小鹿斑比的故事读后感(篇四)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做《小鹿斑比》。这本书的作者是奥地利著名小说家费利克斯·萨尔腾,他同进也是一名著名的记者。萨尔腾擅长写儿童小说,写的主人公以动物居多,常借用动物们的形象用拟人化的手法栩栩如生地反映了人类与大自然还有动物之间和谐相处以及向往幸福、和平的美好愿望。从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开始,这本书就像磁铁一样,深深地吸引了我。看完后,仍然回味无穷。

《小鹿班比》讲述了一个爱与生命的成长故事,呼唤着人与自然的和谐,是一部充满和与温馨,探求生命存在和意义的经典童话。故事从斑比蹒跚学步讲起,斑比是一只无忧无虑、天真无邪的小鹿,在妈妈的庇护下快乐的成长。妈妈教给斑比许多知识,教会斑比认识可怕的“他”,教会它如何躲避“他”的追击……在妈妈一点一滴的教导下斑比接近成长为一个勇敢的男子汉更近了一步。它认识了很多的动物朋友,他们一起经历季节更替,生存的磨难。直到有一天人类入侵了森林后斑比的妈妈失踪了,斑比十分难过和害怕,胆小又无助,这时鹿王出现了,他教会斑比应该学会独立生活,勇敢坚强,鹿王的出现改变了斑比,它变得……

书中有许多优美的语言描写,展现了美丽而充满神奇的大森林,比如小说的开头对于森林的描写:早晨的太阳投井了浓密的叶丛,形成了金色的蜘蛛网,整个森林回响着千千万万的声音,弥漫着一种欢乐的激荡不安的心情……

而《小鹿斑比》的故事也表现出了生活中的现实与残酷,谴责了人类的杀戮,同时不乏爱与温情。

《纽约时报》中写到:在这部森林生活故事中,诗意与哲理并存。我觉得的确如此,因为我从斑比身上学到了很多道理,斑比让我明白做人不能太有依赖性,我们要学会勇敢、坚强和独立。不是每一次跌倒都会有人扶你起来,你必须学会自己站起来,而不是一味依靠别人。许多事,要靠自己去做,才能深深体会个中滋味;许多事,要靠自己去扛,才会渐渐明白其中的分量;许多事,要靠自己去想,才会越来越清晰,越来越明了。

这本书虽没有激情洋溢的豪言壮语,没有甜蜜诱人的情情爱爱,但童话故事之所以吸引人,除了它有趣的故事外,它向往美好,它展现出了一个个大道理,让人觉得趣味十足而又富有哲理。

小鹿斑比的故事读后感【篇五】

在成长过程中,我们遇到过挫折,也享受过成功的快乐。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小鹿斑比是怎样面对成长的吧。

在宁静美丽的森林里,斑比出生在一块小小的空地上。在母亲的呵护下,他慢慢地走进了森林,结交了朋友,融入了生活。他无忧无虑地生活着,尽情享受着生命的美好和童年的美妙。但是,森林却隐藏着危险和杀戮,他在母亲的教导下,学会了怎么逃离危险,怎样识别敌人,怎样寻觅食物……以至于母亲的离开了,在父亲的引导下,他知道自己必须独立生活。在一次次困难和失败面前,在迷茫和冲动中,斑比逐渐长大,终于成为一个真正的王子。

读完这本书后,我有很深的感受。我们的成长过程跟小鹿班比一样,有苦有乐,有酸有甜,但是风雨过后就是彩虹。就说我学自行车这事吧。小时候,开始骑自行车时有辅助轮,我骑上它很平稳,不用学,一骑就会了。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开始学骑无辅轮自行车,觉得特别难学,滑着滑着就摔倒了,摔得我遍体鳞伤。我非常气馁,总想放弃。但在妈妈鼓励和引导下,我克服了恐惧心理和畏难情绪,一次不行练二次,一次次摔倒了,又一次次爬起来继续练,累得满头大汗也不休息。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先掌握了平衡自行车龙头的诀窍,能够东倒西歪地骑行一段路了,再经过一番苦练……终于学会了。骑着自行车在广场上、在街上飞奔,我心里有说不尽的快乐!

我们长大后,总有一天要离开学校和家庭,离开老师和父母,去独立面对艰巨工作和生活。走向社会后,人生不会是一帆风顺的,总是难免碰到钉子。路在何方——“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我们只能像小鹿斑比一样,积极向上,自强不息,方能战胜困难,成为一个真正的对社会有价值的人!

小鹿斑比的故事读后感(篇六)

《小鹿斑比》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只叫斑比的小鹿如何成为鹿王的故事。在成为鹿王前,斑比经历了这些坎坷事:前往草地、认识朋友、母亲失踪、找回母亲、遇到鹿王、猎人来了、失去朋友等经历。

读了《小鹿斑比》这个故事,我最感兴趣的地方是斑比经历了重重磨难的故事情节。而且斑比成为鹿王以后很有趣,它居然用老鹿王对它的教育,一字不差、毫无保留的说给了一个可能向斑比一样会成为鹿王的小鹿,斑比的无私精神让我感兴趣,让我佩服。

读了《小鹿斑比》这个故事,也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做人要坚强,无论什么时候遇到什么困难,就算是失去亲人,我们也要坚强。还要学会独立,在《小鹿斑比》里,如果斑比不坚强不独立,它会被鹿王选中成为新的鹿王吗?而坚强、独立正是斑比的特点。它的坚强、独立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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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篇一)

想写很长一段书评,但是写写删删。先读的原著,然后又看的电影。电影还原度很棒。刚开始读书的时候不欣赏书里的任何一个角色。但是看完电影,才发现真的有代入感。盖茨比这样的人太难能可贵了。想说的话有很多,感悟也很多。这种感觉是潜移默化的。比如汤姆这样的人其实现实生活中也存在,他这样的人没有爱情,只有自己,他的妻子黛西是不幸的,因他丧命的情妇更是可悲。刚开始读黛西觉得她就是一位可爱的、生活富有、极具教养的小公主。后来发现其实教养和所处环境也并不是那么关联。有的人身处困境,但是仍旧富有同情心,并且善良且坚定的活着。尽管黛西漂亮、富有,有着与生俱来的修养。但是她没有担当,意志不坚定,喜欢过着虚荣的生活。作者在文中很隐晦的承上启下通过黛西八卦管家嗅觉这段描写,表达出了黛西虚荣虚伪的一面。人人都想过好生活,都想有面子,这无可厚非。但是黛西不应该把这些建立在盖茨比的痛苦之上。当盖茨比等了她五年,找到她时。黛西身为一个妻子,应该拒绝,或者离开汤姆,和盖茨比在一起。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她和汤姆真的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有意思的是,全文他们的三岁女儿只出现了寥寥数笔。这和中国作品很不同。中国作品但凡出现出轨、情妇,孩子永远是重头戏。汤姆的情妇也很有意思,刚开始读书,对她的描写是极具生活气息,我以为她是一位善良,踏踏实实过日子的人,没想到跟着汤姆去了市区之后摇身一变,贪财又无底线。所以什么样的人就会找什么样的人。从本质上来说,汤姆、他的情妇、黛西,其实都是一类人。

盖茨比还是死了。死在了威尔逊枪下。黛西开着车撞死了汤姆的情妇、情妇的老公威尔逊在汤姆有意的指引下认为凶手是盖茨比。盖茨比把黛西开的车开回了自己家中,希望帮助黛西掩盖真相。环环相扣。他死了。

他等了五年的黛西没有出席他的葬礼,而是和丈夫度假了。汤姆的情妇死了。汤姆只是为了不显得自己那么冷血而刻意的表示难过。

所以说这是个悲剧。

看完电影就会发现盖茨比在当时的年代显得是那么的格格不入,那么的难能可贵。只可惜心中执念太深,太重感情。

所以说啊,任何事都不要抱有强烈的执念。人这一辈子,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其实也就那样了。何苦呢。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篇二)

在我年纪还轻、阅历尚浅的那些年里,父亲曾经给过我一句忠告,直到今天,这句话仍在我心间萦绕。“每当你想批评别人的时候,”他对我说,“要记住,这世上并不是所有人,都有你拥有的那些优势。”——《了不起的盖茨比》

当我在看《挪威的森林》的时候对里面反复几次提到的一本书《了不起的盖茨比》产生了极大的兴趣,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能让村上春树多次在自己的作品中提到它?想要得知其中原因唯有自己去探索。

该书作者菲茨杰拉德是美国文学史上“爵士时代”的代言人和“迷惘一代”的重要作家,他的小说生动地反映了20年代“美国梦”的破灭,展示了大萧条时期美国上层社会“荒原时代”的精神面,而作为他的代表作的《了不起的盖茨比》更是鲜明的体现出了强烈的时代特征。

这本小说是以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来描写的,由尼克的回忆来展现整个故事,尼克是盖茨比的邻居,是黛西的远房表哥,是汤姆的旧相识,他和乔丹交往,参加盖茨比的奢华派对,帮盖茨比搭起与黛西重聚的桥梁,他目睹汤姆与盖茨比之间的冲突,知道茉特尔出事的真相,他处理盖茨比的后事,作为旁观者,他从不识盖茨比到成为盖茨比的送殡人,这短短日子里的经历令他最终看透了他接触过的那些人,看清了他所生存的那个“黄金”年代的美国社会。

我通过尼克看到了盖茨比的人生——他经过多年奋斗进入上流社会,拥有了地位和金钱,然而促使他去争取这些的原因并不是人性的虚荣与欲望,是爱情。盖茨比之所以了不起正是因为他对黛西一如既往的爱,他事业上的构建都是为了更接近黛西,拥有黛西的爱情是盖茨比追求的梦想,但最终这个梦还是破碎了,盖茨比的人生以悲剧收尾,甚至在他死后黛西都未回来看他一眼。

或许正如书的结尾写的那样——我们奋力前行,小舟逆水而上,不断被浪潮推回到过去。现实中的我们也是不断的朝着我们的梦想奋力前行,尽管会遭遇挫折困难,只要还有希望我们就会继续奋力向前。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篇三)

合上这本书,我试着去将书的情节重新回现在脑海,可这是徒劳的。

我有点气愤,为这本书所描述的人情冷漠感到气愤,为那愚蠢的威尔逊夫妇气愤;我有点恶心,为黛熙和汤姆的可耻行为感到恶心;我还有点悲哀,为盖茨比的心中梦的破碎而感到悲哀......

盖茨比心中的那种绿灯,在灯红酒绿之后、在喧嚣吵闹之后,他隔海眺望。由于那里有他一直奋斗的理由,有他对美好未来的憧憬,还有他对过去的怀念?谁能想象出,他挥霍千金地大办宴会,邀请各方名流,也不拒绝慕名而来的自来人士,而这不是为自身事业的更进一步,也不为所谓的社交的高朋满座,而仅仅是为了有一天,那个曾经相恋的爱人黛熙可以出现在自身面前。比较令我深刻的莫过于盖茨比请求尼克帮忙的那种忐忑和小心。对啊,伸手可触碰梦想之时,谁又能保持平常心呢?

盖茨比对黛熙的爱是那么地热烈啊!从比较初的“假戏”到之后的深深爱上,分离之后的不舍,即使黛熙结婚也始终不能相忘。他奋斗成为一个富人之后,仍然期待能和黛熙见一面,当获悉她仍然爱他,他想要的就更多了……但我很难理解或者说接受他们的某一些行为。

我有点替黛熙感到悲哀。黛熙是爱着盖茨比的,但这种爱是会脆弱的,经不起任何的风吹雨打。就像当初相恋时轰烈,分离时她做出了离家的准备,虽然没能成功,但我认为这已经是很令人欣慰了。谁又能要求一个衣食无忧的少女跟家人闹翻呢?之后,她发觉她无法等盖茨比了,由于她认为要为自身打算,于是她跟汤姆结婚。对啊,谁又能去指责她呢?可是,即使不爱也不离婚,即使已为人妇却还要给盖茨比期待,之后还要狠狠地破碎盖茨比的梦,只因汤姆的话让她产生了动摇,害怕盖茨比现拥有的都是假的。撞死梅朵后她的无表现或者才是真正令盖茨比感到绝望的事吧。这是一个多么可悲可恨可怜的女人啊。

我无法理解盖茨比为什么要这样深爱着这个女人,明明自身很清楚当初黛熙是由于他的贫穷才选择汤姆的。他不是应该放下吗,即使放不下,也不该那样向黛熙表露情感吧。由于人家已经有了自身的家庭,这就相当于是破坏人家的家庭了吧?可能是我不懂这种情感吧。

就我自身而言,我认为在爱情面前,我会是脆弱的,就像盖茨比那样,可能每个人都会那样。爱会让人小心翼翼?不了解。我只了解爱会让人患得患失。喜欢一个人,我想,一定很在乎对方所想,这就导致了人总是喜欢胡思乱想?但我肯定的是见到心仪的人时肯定会很愉快,就像盖茨比托尼克约人时那样。同样也很容易使人受到伤害,就像盖茨比那破碎的梦。

我期待自身也能有一盏绿灯,时刻为之奋斗,并希冀她能感受到自身的情感,且回应自身所希望的美好。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篇四】

我既是旁观者清亦是当局者迷。

这是一个可怜的人,他们不知从然何去,也不知道追逐是为何人。“梦想”,似乎在近两年的中国被炒得格外火热,不知道是不是每一个国家在经历经济腾飞之时都会有这样那样的纠结。这种梦的美好,时不时的绚烂在隔岸的灯火中,人皆心驰神往,却又都迷失在这花花绿绿和车水马龙。每个人都时常做着大城市的大梦想,出门打拼,“北漂”、“南下”,割舍自己的过去,自己的冗长,亲人,甚至爱情。当牺牲一切心中的惦念,幻化作火光里的一闪。亡了这些有的没的羁绊,然后转而化为一种信念。Fitzgerald几次谈及自己的经历,轻描淡写艰难却不忘提及那记忆里最为美好的那段青葱,那个袅袅如卷中仙子的黛西。即便世间一切事物更迭,那一份最初的爱恋就这样不曾废离改变,

我常说,书本里的人物可以在任意时段重新赋予背景人生再次活起来。一本书的现实意义就是在以人为镜的字句间感受,体味一段别人的经历。可能喜欢一本书才会饶有兴致地读下去,才会有和作者一样的共鸣。

我的一个表哥在几年北漂打拼之后选择回到家乡,过着相对不符合其年纪的退休生活。哥说,钱赚的永远没有花来得舒坦。我想吃一碗夜宵要开出几环路,吃完回家半路又会饿,那些大城市的美好无非是用着无数的人的梦想,堆砌出那种霓虹灯的绚丽,灯支酒盏,慨叹着多少人的叹息无奈。

有时会靠在车窗前,看着高架桥下的灯盏闪动,光影在城市的街道上跳跃。嗅着一股淡淡真皮车座的味道,有一种城市繁华皮囊下的一种苦涩。我们的生活,一点一点吮吸着梦想的血液。似乎这样说还有些太过沉闷,负能量满满,但是对未来仍旧要充满希望,前途还是相信有着阳光。

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的容颜,任凭岁月荏苒,记在脑海深处的那个姑娘似乎永远保持着年轻貌美。爱情在欲望的都市和钱欲的时代里,看起来是那么弱不禁风,那么脆弱。他为她不顾一切生存打拼,不惜千金在她窗前歌舞升平,只为她回眸一眼看见那段曾经的时光。然而生活的残酷早已蒙蔽了她的双眼,视野只能局限在金钱和权力。像是被镁光灯吸引的飞蛾,盘盘旋飞在这华亮的聚焦前。那些你侬我侬都被当作幼稚的往事一并交给了冷酷无情的时间。大家说这篇是写梦想的啊,怎么感觉这么现实冰冷。“美国梦”诞生初期,其实人都是这样不知所措,迷茫之中的。那么多人争着抢着来到Fitzgerald的宅邸纵情一晚,喧嚣华丽,然而空洞败絮其中。Fitzgerald的梦想就是爱情啊,可惜自己心中深爱的那个人是那个旧时光中的黛西啊,那时车马很慢,人与人之间没有顾忌没有虚伪。她还能笑得很甜,没有忧虑,没有杂念,纯净的像是水晶。所以F的梦想是单一空洞的

[热]罪与罚读后感集锦


读后感作文是我们学习中的一大重点,写作能力的培养十分重要。也希望自己写作文时文不加点?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的{[热]罪与罚读后感集锦},供大家学习与参考,执笔作文网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

罪与罚读后感【篇一】

该说,这是一本非常值得那些为着自己的能力而骄傲、而痛苦的人读的书。

该书的主人公认为凭着自己的能力和思想,能够随意决定其他人的生与死,天才具有通过牺牲弱者和平庸者的生命来实现自己的伟大目标的权利,在天才面前,他只为自己立法,而不需要听从一切世俗的道德和法律的约束,为了能够让人类获得进步,天才即使一时伤害了普通人,他的这种行为也是合法的,有道理的。

正是这种思想,驱使了主人公完成了他的那次为了验证这个思想而去实施的杀人。但最后,他自己却无法忍受由此而来的孤独,也无法说服自己杀人的目的,并通过与救助那些平凡人的过程中,逐渐被平凡人的感情所感化,最后通过自首、服苦役而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这本书里面,作者批评了当时盛行于欧洲的功利主义、实证主义、科学主义、庸俗唯物主义的观念,倡导了人性和情感的力量,尤其重要的是,他通过揭示那些普通人的喜乐,普通人身上不平凡的地方,以及非凡者身上平凡的地方,最终打消了自康德以来,一直在哲学界中存在着的那种理性者有权利为自己立法,因而有权利不顾普通人的感受来强加给他们意志的歧视性的做法。在陀氏的作品中,极力揭示的是那些看似微不足道的人、事背后那些感人至深,异常复杂的东西。如果缺少了这些关切,那么任何一个天才所要拯救世界的理想,最终也将不可避免地蜕变成为一个暴君独裁专制的借口

罪与罚读后感(篇二)

黑夜已深。

窗外交错的树影如同鬼魅一般,摇曳不定。

开灯,昏黄的灯光照映在翻开的书页上。书页上行行的铅字在我的眼中渐渐

模糊了。我开始寻找脑海中些许残存的记忆碎片。

一个孤独的灵魂在黑暗的深渊里拼命挣扎,但在黑色的迷雾中,他无法寻到出口的方向……我一点一点走近陀思委耶夫斯基的«罪与罚» ,走进了拉斯科尔尼科夫的世界。

这儿的彼得堡只有灰蓝的天空,一派暗无天日的景象。干草广场上聚集着眼

睛被打得发青的女人,污浊的河水中挣扎着自尽的女工,喧闹的街头横躺着被马

车轧得浑身鲜血的小官员……发疯的女人带着孩子沿街乞讨,老马被主人抽打得哀哀惨叫,最后断了气。在拐角的别墅里还有放高利贷的老太婆正瞪大贪婪、凶狠的双眼,渴望榨干穷人的最后一滴血汗……

拉斯科尔尼科夫生活在这种社会背景中,他为了摆脱痛苦与折磨,追求光明

与美好而踏入了一个可怕的梦魇。

在那昏暗的月夜, 那孤独的黑影, 进入了老太婆的家里。在清冷的月光下, 他用那双干净、颤抖的手举起了一把晃着寒光的利斧,向放高利贷的老太婆的脑后狠狠地抡去。那时,他也许不仅是对老太婆,更是对社会无边的黑暗砍去。他渴望能撕破黑暗与痛苦的幕布,使人们能看到光明与希望的展台!

可当黑影看到倒下的老太婆汩汩流出的鲜血,看到被红色液体浸染的尸体,

看到自己被血迹溅到的裤脚时,他行凶成功的骄傲消失怠尽,只剩下满心的懊悔、惊恐和手足无措。

他意识到自己干了一件最卑鄙、恶毒的事——夺走了一条鲜活的生命,把自

己推向了犯罪的深渊。他的手再也无力握住那沉重的斧,只得任斧落下,发出刺

耳的闷响……

拉斯科尔尼科夫本为着追求美好,本为着自我的救赎,但现在却被自己所折磨,一步一步走向毁灭。灵魂深处的孤独和罪恶感压迫着他,正义和良知无情鞭打着他,他觉得自己就像儿时见过的那匹垂死的马,承受了所有的奴役,还要遭受孤独与痛苦的嘲笑。他脆弱的精神崩溃了,他陷入了一种神经质的、敏感的病态中。但即使这样,当他看到悲惨的马美梅拉多夫一家时,他仍倾尽全力地帮助他们,只因本性的仁爱和善良。

读到这儿,我为拉斯科尔尼科夫的糊涂与无知而流泪,为他的善良与博爱而

感动,为社会的丑恶与肮脏而愤怒。因为黑暗而动荡的社会扭曲了他本性的美好,

使他变成一个集中了理性与非理性的,罪恶与善良的,性格孤僻、阴暗而暴躁的,

却又渴望与人倾诉,向往光明、平静生活的矛盾人格者。他在对立的世界中挣扎

徘徊,迷失了方向,失去了力量。但这矛盾者在心中爱和信念的感召下,终于自

首赎罪,重获新生。看到这儿,我含泪地笑了。

我领悟到,人类以肉体犯罪,受到上帝最严厉的惩罚的却是他的心灵。孤独、痛苦和惶恐时刻包围着他,折磨着他,甚至将其吞没。这种心灵的拷打是人救赎的必然,而人类灵魂深处善与爱的激起才最终使人获得新生。

是的,正是人类自身的信念、希望以及仁爱与善良的存在,才让我们的存在变得合理,使人成为不可磨灭、征服抑或是战胜的生物,因为肉体永远不可能超越人性和理性的闪光点……

合上书,我停止了我的随想。

天隐约破晓,

罪与罚读后感【篇三】

罪与罚一部大部头的书,看了一些书评,关于犯罪心理学,对俄罗斯贫富不均的丑陋社会的无情揭露等等等等。下面我写一下我的看法,不是科班出生,勿喷。

在看小说后半段的过程中,让我最纠结的莫过于这个老太婆该不该杀。一方面,正如主人公所说,他是一个虱子,杀了她还可以造福无数人。但另一方面,她作为一个普通人,即使再卑鄙龌龊,我们似乎也没有权利去结束她。但是,假如一个人真的能够成为拿破仑,那么,这样的纠结不知道还会不会继续存在下去。好在小说在结尾给了我们答案,无论这个答案是否符合每个人的观点看法,这毕竟是作者最终在人性的罪与罚间作出抉择。

小说最吸引我的有两个方面,一是拉斯科尼福本人,他本人就是一个极为复杂的人。心怀理想,但这种理想符不符合实际我们又不得而知。志向远大,但我们也不知道这种志向是不是年轻人的年少轻狂。他既是一个善良的人,又是一个自私的人,即使一个自尊的人,又是一个虚荣的人。但这似乎才是一个现实的人,不是小说的人。吸引我的第二个方面便是小说紧张的节奏和人物双方之间步步为营的对话。尤其是拉斯科尼福与波尔菲力之间的几次对话,真的是让人紧张到了极点。像这样的节奏,小说中比比皆是。

我一直认为一部小说或是电影最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你永远也不会知道下一步会是什么,而最让人欲罢不能的地方则在于,你永远无法知道她的结局会是什么。

这部小说中,会有一切你喜欢的人物,各种性格的,而且,就我个人而言,我还是非常喜欢大团圆形式的结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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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鸟》读后感【篇一】

亲爱的伙伴,我问你幸福是什么呢?在阅读完《青鸟》这本童话后,我终于找到了幸福的真谛。

这本童话讲述了一对穷苦善良的兄妹的故事。这对兄妹为了救邻居家女儿的生命,独自上路寻找青鸟。一路上,他们经过了温暖的回忆国、清冷的夜之宫……哥哥棣棣和妹妹咪棣不畏艰难,勇敢的他们一一接受了考验。虽然没有找到青鸟,但他们依旧坚持到底,明白了幸福的真谛。最后,棣棣把自己心爱的鸟儿送给了邻居的女儿,治好了她的病。

每个人都会去努力追寻属于自己的幸福,认为幸福很遥远。其实幸福就在我们身边,只要我们勇于奉献,让身边的人都幸福,自己就能得到真正的幸福。在懂得幸福的真谛的同时,我想起了在我生活中一件记忆犹新的事。

那是一个迷人的夜晚,窗外灯火通明,而此刻我家里的气氛却让人不寒而栗。哥哥考试考砸了,爸爸的脸阴沉沉的,他破口大骂,哥哥正在房间里不停地哭泣。无论我怎样安慰,他都不愿意开门,我急得团团转。

忽然,我急中生智,把所有写着我心里话的纸条都装在小盒子里。然后敲了敲门,只见他开门后,拿起盒子转身回房。我的心里不禁打起了小鼓,希望他能早点开门,摆脱坏心情。二十分钟后,哥哥终于出来了,他也不哭了。后来他说有我这个妹妹太幸福了!我的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感觉自己也很幸福。

每让身边的一个人幸福,我就离幸福更近一步。到最后,幸福就触手可及了。原来,幸福就是我们奉献的动力。

《青鸟》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读完了《青鸟》这本书,我非常喜欢作者梅特林克和莱勃伦克,他们用幽默、总是使我们沉浸在愉快的环境中。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樵夫小屋。

文章中作者将所有物品和动物都变成了人的样子,“面包们和时辰们跳着华尔兹;盘碟们也被感染了,在橱柜里上下蹦跳,随时都有掉落在地,摔成一堆碎片的危险;茶几里的杯子也互相碰杯,祝愿彼此平安健康。”作者用拟人的修辞手法和幽默的话语让我们感受到舞会的奇特和人们的欢乐心情。

我以后写作的时候也要像这位作者学习,用词用字都要恰当,读出来也会让人感觉特别的舒服。

《青鸟》读后感(篇三)

在《青鸟》第五章——“享乐宫”中提到了各种幸福,并且说痛苦和幸福不过是很薄的一层墙壁相隔。而贯穿《青鸟》全篇的主线就是寻找幸福,当孩子们一次次弄丢青鸟,或青鸟死去,在每次悔恨的同时,幸福已经悄悄的隐藏在他们的心中。经历是一种财富,勇气是一种财富,爱是一种财富,幸福以他们为依托,他们是幸福的各种形式。然而孩子们并没有发现,并没有感觉到。那么幸福在哪里呢?母亲对孩子的每一次拥抱,每一次亲吻,早晨的阳光,每一顿可口的晚餐,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以及你在给予别人幸福的时候。你所要跋涉千里寻找的青鸟,不过是身边普通的鸽子,只是你没有可以看到幸福的双眼,看不到它真正的颜色。那么你的双眼被什么遮挡了呢?人人都会说是欲望、不甘、利益、标准还有早已被世俗吞噬了的原本简单的自己。所以你看不到幸福便自然的走入了痛苦的辖地,因为痛苦总是很容易分辨的。既然人类已经聪明到如此的自知之明,为什么还每天抱怨幸福是别人的事。因为那颗心已经回不去了,追其根本就是一种懒惰于改变的放任态度。或许也跟这个社会的规则有关吧,规则总是冰冷而拘束的,犹如孙悟空戴的紧箍咒。规则一定不允许改变,只有适者生存的道理,那么放弃一种徒劳,去改变自己的那么一点点的价值观,或许就会收获很多惊奇。事实上,把眼睛放平,直直的一面平面,展开,视界是很开阔的。幸福就是这样,当你放下来,稳下来,定下来,很容易就会尝到什么是快乐,很容易的就会称赞即便是寒冬的早晨窗上的冰花。

《青鸟》读后感(篇四)

在圣诞节的前一夜,咪棣和棣棣做了一个梦:他们遇上了一个老婆婆,她自称自己是仙女,可是咪棣和棣棣不信。这位仙女说:“我的女儿生病了,这个病需要青鸟才能治好,能帮帮我吗?”咪棣和棣棣觉得这位仙女很可怜,就答应了。仙女送给棣棣一顶帽子,只要转动钻石,就可以使时间逆转或让时间飞速前进。仙女让他们转动钻石,转动之后,牛奶、

糖、水和火都变活了。仙女说:“今天晚上他们陪着你们,明天早上八点半我会让光神带着你们去找青鸟。”

到了明天,光神来接他们了。光身带着咪棣和棣棣到了她的城堡,给他们换上美丽的衣服就去找青鸟。

他们先去了小人国,光神说:“青鸟就藏在这里的哪个地方,你们去找找吧。”找了一会,找完了,但是没找到。仙女说:“别灰心,咱们继续找。”接下来,他们去了夜神那里。夜神的死对头就是光神,猫说:“光神要来找青鸟。”夜神听了,就做了四个房间,把真正的青鸟藏在假青鸟群里。光神带着咪棣和棣棣来了,他们开了四个门,但还是没有找到青鸟。

光神看了看时间,说:“我不能和你们在一起了,没找到青鸟也没关系,但坚持,就一定成功。”随后,光神就走了。他们醒后,就把家里的这只鸟送给了一个老太太,而他的女儿的病好了,他们才知道这才是真正的青鸟。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只要朝着目标奋勇前进,克服困难,坚持自己的目标不放弃,就一定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在新的学期,我的目标是让自己的各科学习成绩都有提高,所以我上课要认真听讲,改掉不遵守纪律的坏毛病。还要多多的锻炼自己的身体,可以参加学校的运动会。

[热]养花读后感汇编


读后感作文是我们学习中的一大重点,写作文并不是一件简单轻松的事。那么怎么写出笔酣墨饱的作文呢?阅完执笔作文网的《[热]养花读后感汇编》你一定能学到许多!

养花读后感(篇一)

《养花》这篇课文,详尽记叙了老舍爷爷在养花劳动中的苦与乐,充足表述了老舍爷爷对劳动的喜爱。读过本文,我对劳动中的甜酸苦辣拥有刻骨铭心的感受。如果气温突然变化,就得全家人鼓励,救治花草植物,腰酸腿疼,热汗直流电也不在意。劳动中如果沒有苦,又为什么会有甜呢?人世间沒有不劳动就得到 的开心,都没有可以不吃苦耐劳的劳动。老舍爷爷的亲身经历不更是一个强有力的证实吗?劳动先苦后甜,我写作文不还要煞费苦心、冥思苦想吗?吃完了苦,见到自身令人满意的作文,内心是多么的甜呀!多得些专业知识并并不是错事。说得多好啊!但是,要获得专业知识,如果不努力劳动,不尝尽酸苦,怎能行?又怎么会获得开心和甘甜?吃不得苦的人,始终没法邀游知识的海洋。我过去学习培训,吃不得苦,想学精课程,却又改不掉贪玩贪睡的问题。历经老师和爸爸妈妈的文化教育,我终于明白了学习培训理应任劳任怨的大道理。如今,我放弃了过多的玩乐,尽早认真学习,把握了大量、更扎扎实实的专业知识,总算尝到学习培训的好处。不劳动者,连棵花也养养不活,这难道并并不是真谛吗?多么的富有哲理的话呀!老舍爷爷不仅表明了劳动的必要性,还表明了为人正直办事的真知。这话将始终是我的座右铭:仅有劳动,才可以造就出幸福的生活。借问,不劳动又哪来哪些做为呢,我禁不住想到了自己制作飞机模型的场景:炎热,太阳光火辣辣的,热流的人,蚊虫精兵也是令人烦恼不堪入目,但我还是全神贯注地组装,组装非常艰难,劲儿使变大,零件往两侧滑;劲儿用变小,又粘不稳固。点胶匀称也难以保证。第一次失败了,我绝不泄气,再说第二次。我将强力胶匀称地抹上去,用劲地握手中内心,毫不放松。一秒钟、两秒钟一分钟、三分钟我手内心积满了汗液。手又酸又痛,我锲而不舍地挤压成型着,连零件的锐角割破了手也不在意。总算,一架精美的小飞机模型在我的手上问世了。我开心地想:虽吃完些苦,非常值得!

读过《养花》这篇课文,我深深地了解来到劳动的真实含意:在尝尽了苦、辣、酸、咸以后,才会出现不绝的甘甜。我一定始终喜爱劳动!

养花读后感【篇二】

《养花》这篇文章,讲了老舍爷爷在养花劳动中的苦与乐,充分表达了老舍爷爷对劳动的热爱。读了这篇文章,我对劳动中的酸甜苦辣有了深刻的记忆。

“要是天气突变,就得全家动员,抢救花草,腰酸腿疼,热汗直流也不在乎。”劳动中要是没有苦,又怎么会有甜呢?世界里没有不劳动就会获得快乐,也没有可以不吃苦的劳动。老舍爷爷的经历不正是一个有力的证明吗?劳动先苦后甜,我写作文不也要绞尽脑汁想吗?吃完了苦,看到自己满意的作文,心里是多么甜呀!

“多得些知识并不是坏事。”说句话说得多好啊!不过,要获取知识,如果不付出劳动,不尝尽酸苦,又怎么能行?又怎会取得快乐和甘甜?吃不得苦的人,永远尝不了真正的甜。我以往学习,吃不得苦,想学好功课,却又改不掉贪玩贪睡的毛病。经过老师和父母的教育,我终于明白了“学习应当吃苦耐劳”的道理。现在,我放弃了过多的玩耍,抓紧时间努力学习,掌握了更多、更扎实的知识,终于尝到了学习的甜头。

“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老舍爷爷不但说明了劳动的重要性,还说了为人做事的真理。这句话将永远记在我的心里:只有劳动,才能创造出美好的生活。不劳动又哪来什么名誉呢,我不禁想起了自己画画的情景:酷暑,太阳火辣辣的,讨厌的蚊子“大军”更是令人烦厌,但我还是专心致志地画画,画的精致这是相当困难的。第一次画不好,我毫不泄气,再来第二次。我把线擦掉,就开始画第二次。一秒钟、两秒钟……一分钟、两分钟……我的手心里积满了汗水。手又酸又痛,但我坚持不懈地画着。终于,一幅精致的画在我的手中诞生了。我愉快地想:虽吃了些苦,还是值得!

读了《养花》这篇文章,我深深认识到了劳动的真正含义:在尝尽了苦、辣、酸、咸之后,才会有不尽的甘甜。

养花读后感【篇三】

老舍先生写的《养花》这一课用两个字概括——“乐趣”。

首先是自己只挑奋斗的花草养。其次是讲了养花的酸甜苦辣。抒发了自己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的情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乐趣,有的兴趣广泛,有的呢追求的是完美只有一个。可是,你的乐趣爱好一定是纯真的,不是家长所强迫的,乐趣的真谛是在于融入生活,而不是“朝三暮四”,那样便会失去它真正的意义。

如果我把人心比做一片海,那么你的兴趣便是那方清澈无比的纯水。老舍先生的“纯水”就已经融入了生活中,感觉很清新,纯朴。“无欲则刚”这种“欲”就是杂质。水中有了杂质就难以保持原来的纯度,而人心有了杂质,就会被杂质消磨掉锐气,终至一败涂地。所以一定要守住你心中的纯水,别让杂质软化了你的硬度。

我也有融入生活的乐趣,其他的要么尘封在我的记忆里,要么混浊在我的脑海里,只有它,还保持着自己的本真。

我喜欢闭着眼睛,聆听花开的声音。那一刻,我听到了心中春天的声音,我闻到了花的清香,那一刻的世界充满宁静,只有我和花在呓语。

我喜欢拥抱大树那结实的臂膀,它那风吹树叶“飒飒”的声音,扫走了我一切的不愉,我仿佛在拥抱母亲,享受生活,感触自然。

我喜欢那春天的小草。小草刚刚探出头来,毛茸茸的,嫩嫩的。我喜欢小草那坚强不屈的性格,不娇柔,即使风吹雨打也不会轻言倒下。

我喜欢夏天的夜晚。倒在草坪上,看萤火虫漫天飞舞,在夏日的星空中,我要珍惜现在眼前的景象,因为我知道,他们已经不在城市里出入了。我喜欢那闪闪的光,闪闪的星星,看着他们探寻天空的奥妙。

总而言之,统而言之。我就是喜欢拥抱大自然,去翻翻看看那些鲜活的百科全书,每逢周末我就会去山林里面走走看看。大自然是一本厚厚的书,我把它当成乐趣。我喜欢,我心中所有的喜欢。

我能从自己的乐趣中找到迷失的方向,我要守住心中的纯水,让他浇灌我的人生的春天!用爱!

对,我一定要永远永远的守住心中的纯水,用爱!

养花读后感(篇四)

最近,我读了老舍先生的一篇散文:《养花》。

文章主要讲了老舍先生爱花、护花、视花如友,对花的喜爱。

通过《养花》,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1、生活十分有趣,养花也有门道,易活的花多是自己会奋斗的。

2、要学会自拔。老舍先生的花有一次死了30多种,100多棵,但老舍先生却从悲痛中自拔了出来。所以,大家应该多学老舍,生活有喜有悲,不要想不开,要真切的体会生活的无穷乐趣。

3、老舍先生很爱花,又浇花,又拔草。心灵善良,美丽,这就是可爱的老舍。我们也应该这样爱护花草,保护树木。花草毕竟是我们的好朋友,何必伤害它们呢?应该友好的对待它们。

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实,有香有色,即须劳动,又长见识,这就是老舍先生养花的乐趣。我喜欢这篇散文,更喜欢”爱花使者“老舍先生。

养花读后感(篇五)

前几天我上课时,我学习了一篇老舍的文章,叫《养花》,这篇文章是老舍自己亲身养花的经历后,把所体会的养花的乐趣写成的文章。

养花是一种娱乐。养花需要足够的时间与耐心,才能结出丰硕的果实。我一直以为养花是为了看花,《养花》这一篇作文改变了我的看法。《养花》这篇文章写的是老舍先生在自己养花的过程中"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既须劳动,又长见识。"的乐趣的事。老舍文章就是这样,既用平凡的句子叙述家常,又用暗藏的词语引人深思。

例如:"摸着门道,花草养活了,而且三年五载老活着,开花。多么有意思啊!不是乱吹,这就是知识啊!多得些知识决不是坏事。"此句虽然话很平淡,但此中的寓意却引人深思,老舍先生天天照顾花草,三年五载老活着。他养花不仅可以观赏到美丽的花朵,还可以积累经验,学习知识,养花来源于生活的乐趣,何乐而不为呢?不仅是养花,生活中的乐趣还不少呢!你可以饲养宠物,可以到大自然里去观察,可以学习一门手艺,可以写读书笔记......这些小事会令你的生活充满了无穷的乐趣。

只要自己用心去感受,去付出,去劳动,就会收获好的心情,好的身体与好的身心。因为生活需要乐趣!就像养花需要浇水。人生下来就是要享受生活,没有了乐趣的生活,不如行尸走肉!老舍爱上了养花,因为他爱上了生活;我爱上了生活,所以我也爱养花......

[热]鹿和狼的故事的读后感汇编


你肯定有写读后感作文的时候,而作文是语文写作方面的体现。那么作文怎才写才最好呢?《[热]鹿和狼的故事的读后感汇编》这篇文章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鹿和狼的故事的读后感【篇一】

凯巴伯森林中发生的这一切说明生态的“舞台”上,每一种生物都有自己的角色。森林中既需要鹿,也需要狼。仅仅根据人类自身的片面认识,去判定动物的善恶益害,有时会犯严重的错误。

人类要尊重生物之间,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关系,维护生态平衡。

在我们的记忆中,狼是坏的,总是担着欺负弱小罪名。而鹿却永远是洁白美丽的化身,善良,听话,懂事,可爱的总是他们。

可我看过一篇课文,叫作《狼天使,鹿恶魔》课文中讲的是一个鹿妈妈的孩子死了,直到尸体发臭,管理员才刚把鹿宝宝提起来,准备扔掉,可鹿就扑了上来,咬住管理员的动脉,使管理员立马毙命;而一位狼妈妈也遭受到同样的遭遇,同样的急了眼的狼妈妈也扑了上去,也将它那血盆大口支在了管理员的脖子上,可就在那一瞬间,狼松开了,他将脖子收了回来,低下了头,仿佛是在给管理员道歉,接着,他又慈爱的看了看自己的孩子,抱的更紧了,望了望管理员。

两位动物妈妈虽然都想保护自己的孩子,可采用的方法不同,使管理员的命运也不同,也说明了狼也是一个可爱的天使!

鹿和狼的故事的读后感【篇二】

当我在作文选看“马需要挑战,人更需要挑战,挑战,是生存的动力。”这句话时,我便想起了一个故事——《鹿于狼的故事》

狼是鹿的天敌,凶猛的狼常常把鹿群追得四散奔逃。许多弱小的鹿都成了狼的口中食。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想让鹿得侑效的保护,繁殖的更多一些。就雇佣猎人那里围捕狼。在猎人冷冰的枪口下,狼一接着一地在森林中消失了。然而出人意料的是:森林中的v色植被一天天在减少,了最后鹿群不但没侑兴旺,反而在大量的'减少(死亡)而且存活下淼穆勾蠖嗍都是病鹿。罗斯福不论如何都想不,k下令捕杀的恶狼居然也是森林的保护者!

尽管狼吃鹿,它却维护者鹿群的种群稳定,@样就可以将森林中的鹿控制在一合理的程度。当鹿失去了天敌后,生活安逸了,不再运动了,导致体质退化造成生存的危机!

在生活中也一样,没有人的生活是一帆风顺的,不同的人对压力侑不同的理解。对于弱者硭担压力与竞争是可怕的;对于强者硭担它确实无价之宝。不是侑@么一句歌词:“没侑人能随随便便成功!”挑战,能让我永远保持竞争的状态。我也更鹿一样,如果失去了天敌,只会让我后退而对我一点益处也没有。

鹿和狼的故事的读后感(篇三)

森林提供了人和动物呼吸所需的氧气,吸收工业和生活中排放的二氧化碳,森林天界地表径流涵养水源,避免水土流失,森林降低风速、吸附尘埃。吸收硫化物等有气体;城市绿化带可以消纳噪音,降低噪音污染;森林是世界上生命最为活跃的重要地区,如果失去森林,地球生态系统就会崩溃,人类就将无法在这个世界上生存。

所以,森林对于人类是多么重要啊!从现在开始,要爱护树木,多种植花草树木。保护森林要从爱护和种植开始。地球是生命的摇篮,是人类赖以身存的家园。“只有一个地球”这是在一九七二年召开的人类环境会议上提出的响亮口号!同时,这一口号又向人们敲响了警钟:地球只有一个,如果我们还是不爱护她,还是像以前的一样乱认垃圾,使用一次性物品,浪费资源和树,人类将别无去处,到最后,我们人类很有可能灭种!

大家现在的乱扔垃圾,不爱护,包不地球,这位可亲可敬的母亲、可是到最后,还是会降临在我们身上啊!

“狼和鹿的故事”为我们敲响了警钟,给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告诉我们要注意保持生态平衡,要遵守规律的内在法则。大自然的优胜劣汰是生物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形成的,人类如果过分干扰,破坏了生态平衡,就会带来意想不到的灾难

鹿和狼的故事的读后感【篇四】

20世纪初叶,美国亚里桑那州兆部的凯巴伯森林还是松杉葱郁,生机勃勃。有四千多只鹿在生存,狼是鹿的大敌。罗斯福想把狼消灭,让鹿得到保护,让它们繁衍得更多一些。森林里的鹿增长到了十万只。结果,不仅鹿没得到保护,因为饥饿和疾病,减少到了八千多只鹿在苟延残喘,还把凯巴伯森林糟蹋得面目全非。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觉得罗斯福目光太短浅了。不管什么东西,有好的一面,但也有坏的一面。狼常被人认为是“恶人”,鹿则是“善人”。但狼却也在保护鹿,保护森林。狼吃鹿,鹿吃森林,狼吃的大多数是病鹿,把鹿控制在范围内,森林就不会被糟蹋得面目全非。动物,是没有好坏之分的,所有动物是维护生态平衡的使者,它们将会保护的井然有序。

比如说,苍蝇,都让人厌恶,但它们也有好的一面。苍蝇可以分解大便,可以使它分解成肥料。如果没有了苍蝇,全世界就会臭死了。苍蝇可以说是最光荣的“清洁工”了。前苏联在空间站用一种家蝇来分解自己的大便,使大便有处理,还有许多有用的资源。

灰尘应该是大家最厌恶的东西,又会污染环境,危害人类的罪魁祸首,你没想到吧?灰尘也是对人类有益的。假如没有了灰尘,空气会很清晰,但太阳却会直射,你就睁不开眼睛。更可怕的是,天空中就没有结晶体,将不会降一滴水,我们大地森林,还有我们人类都面临着死亡。

这些事告诉我们要全面的思考问题,才能做好事情。

鹿和狼的故事的读后感(篇五)

今天,我读了《鹿和狼的故事》,讲的是20世纪初叶,美国亚里桑那州兆部的凯巴伯森林还是松杉葱郁,生机勃勃。有四千多只鹿在生存,狼是鹿的天敌。罗斯福想把狼消灭,让鹿得到保护,让他们繁衍得更多一些。森林里的鹿增长到了十万只。结果,不仅鹿没得到保护,因为饥饿和疾病,减少到了八千多只鹿在苟延残喘,还把凯巴伯森林糟蹋得面目全非。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觉得罗斯福目光太短浅了。不管什么东西,有好的一面,但也有坏的一面。狼常被人认为是“恶人”,鹿则是“善人”。但狼却也在保护鹿,保护森林。狼吃鹿,鹿吃森林,狼吃的大多数是病鹿,把鹿控制在范围内,森林就不会被糟蹋得面目全非。动物,是没有好坏之分的,所有动物是维护生态平衡的使者,它们将会保护的井然有序。

比如说,苍蝇,都让人厌恶,但它们也有好的一面。苍蝇可以分解大便,可以使它分解成肥料。如果没有了苍蝇,全世界就会臭死了。苍蝇可以说是最光荣的“清洁工”了。前苏联在空间站用一种家蝇来分解自己的大便,使大便有处理,还有许多有用的资源。

这件事告诉我们要懂得自然的规律,生态平衡,才能做好事。

鹿和狼的故事的读后感(篇六)

读了这篇课文,我感触很深:原来同一个事物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我们不应该只看到坏的一面,也应该学着用欣赏的眼光看待事物。

鹿和狼的故事讲述了:二十世纪初叶美凯巴伯森林,总统为了保护鹿,所以猎杀了森林公园里所有的狼,导致鹿大量繁育,造成生态灾难。

像这样的例子还很多,例如:上个世纪70年代末期,在澳大利亚草原,既无天敌,繁殖能力又特别强的野兔泛滥成灾,把牧草吃了个精光,饥肠辘辘的牛羊等家畜只得“望兔兴叹”。后来,在动物学家的建议下,澳大利亚从异国“请”来了一批恶狼。很快,奄奄一息的大草原因野兔锐减而恢复了往日的勃勃生机。

这两个事例都证明了狼也有重用的时候。我们无权决定任何物种的命运,每一个个体都有其存在的价值和权利。我们不能认为狼是凶恶的,就要消灭;鹿是善良的,就要受到保护。一旦这个生态平衡被破坏,就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如果让动物们不加节制地繁殖,哪一天,地球将成为动物的天下。就像人一样,有好人,就有坏人;如果光有好人,也是不行的。没有了坏人,好人就不能帮助坏人改邪归正,好人也就没有了意义。

我们应该遵循大自然的生态平衡,不要根据自己的片面认识来断定事物的善恶丑美,否则就会带来一系列危害。

[精品]茶馆的读后感合集


语文学习中一定遇到了读后感作文的题目,细观察与多阅读能提高自己的作文水平。百里挑一的作文是如何写作的?执笔作文网为你推荐《[精品]茶馆的读后感合集》,希望能帮助到学习的你!

茶馆的读后感【篇一】

茶馆,彼此唠家常,谈山海经的地方。谁能想到它竟能折射出一大社会问题!除非友一位具有独特视角的大师使它“活”起来,否则茶馆平庸无奇,永远不会有更深的意义。而那个人便是老舍——一位语言大师,他用其独特的视角和手法使整部剧本的语言绽放生命的光彩。

老舍出生于一北京大杂院中,一户舒姓的满族贫民家。父亲是护军,母亲靠洗衣赚钱。父亲早逝之后,生活更为窘迫,但幸运之神眷顾了老舍。

一为慈善家资助老舍上学,使他收到良好教育。

在老舍自身的不懈努力下。他渐小有成就。在之后的创作过程中,而是的境遇更是深深影响着他。而《茶馆》之所以有“小中见大”的特色,与其是平民出身也有密切联系。

同样,老舍的手法也是独一无二的。其中最突出的一点便是全剧只有三幕,一幕一时段,干警、简洁,也十分容易表现剧情,从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到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时期再到政权覆灭前夕,与其说是时间变迁不如说是历史变迁。人物表现年代,而年代又作为人物表现的背景,相辅相成,使小小一茶馆提升到不得不让人用看“历史剧”的眼光评审这部巨作。

其二,尽管茶馆人呆,三教九流植被也不少。

但是几位人物始终贯穿全剧,起着核心作用。

一、王利发(茶馆掌柜)。

二、松二爷(胆儿小,人却不怀)。

三、常四爷(正义之士、十分爱国、体格健康)。

松二爷、常四爷两位茶客与王掌柜交情还不错而在这所谓“热闹”的茶观众,要找出几个掏心掏肺的件阿婆人还真不容易。听听!说的不是客套话便是奉承话。我虽不知老舍塑造如此的人物性格有何用意,至少通过这有点人情味儿和有“良心”的三人谈话使人更深刻的体会到世态炎凉啊!发人深思。

其三,子承父业。

这是几句疮痍有待讽刺意味的安排。剧中一幕幕地时代向前走,衣着也跟着前卫起来,客人的思想呢?简直是幻包装不换内容。例如,原先看相面的糖铁嘴养一儿子,现竟“升级”为大师。刘麻子那说媒拉线行当竟让他儿子“发扬光大”变为“花花联合公司”(专给洋人、官员提供女招待与吉普女郎)。而吴祥子这老式特务到了儿子这辈儿竟改个名儿叫世袭特务。人哪!为何总在这方面“遵规守矩”呢?

老舍,无论您想传达于后人什么,至少《茶馆》让我们受益匪浅。我不能评说它的优劣,在如此剧你面前,我只有说声:“谢谢!谢谢您留予青少年如此宝贵的财富。”

茶馆的读后感(篇二)

故事的开始是在北京的裕泰茶馆,迎面而来的老北京味道把我带入到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稍带热闹的场面与结尾处王掌柜上吊而死的凄凉形成了强烈的对比。这三幕场景下来,留给我的不止是我对老舍先生精湛的写作技艺的叹服,还有我对那个时代的思考与感悟。

“曾想倚剑走天涯,奈何服输于现实。”秦二爷在第一幕的正直与实业救国的决心让我震撼。在那个戊戌变法,军阀混战的混乱时期,大多数人情绪低迷,或愚昧无知盲目地抵制变法,或趁火打劫欺压弱小。大家像一盘散沙,又像一群吸血鬼,在各个地方张牙舞爪出演丑剧。而秦二爷不但没有同流合污,反而产生实业救国的想法,宁可自己一无所有,也要挽救这个迷茫的民族,岂不让人心中一颤,为之肃然起敬?

然而,一己之力终究寡不敌众。

在那个天色昏暗,烛光摇曳的傍晚,当年的秦二爷与王利发、常四爷再次相聚在裕泰大茶馆,他们身上均没有了当年的不服气。而秦二爷,也随着大茶馆的转让彻底向黑暗的现实低头,唆使劝诫其他人有点钱便要自私的去吃喝嫖赌,全然不要理会民族与国家的命运。这已然不是当年的秦二爷,而杀死当年的秦二爷的,正是这黑暗的现实。它在黑夜中用一把锋利的尖刀刺向所有企求挽救民族危亡的秦二爷们,然后又毫不犹豫的将它拔出。

将左右逢源奉为谋生之道的王掌柜,正直爱国、乐善好施的常四爷、丑恶的庞四奶奶、命运悲苦但仍然坚守正义的康顺子……这些人物在作者笔下栩栩如生,各个有血有肉,形象饱满。让我不禁感慨:他们都是想方设法在这样一个社会现实中生存下来,他们都在努力地为自己,为他人生存下来。老舍先生让作品浸润在老北京的旧时代这样一个背景中,用动听的声音将故事娓娓道来。作为经典名著的它实至名归!

同时,《茶馆》中揭露的当时社会的黑暗令我痛心,它就像一个黑心女巫,豢养了许多以吃人谋生的动物,她不仅教唆动物去四处咬人,还要用自己的黑魔法把一颗颗跳动着的红心变黑。这部剧吟唱的挽歌,和着低沉悲伤的旋律,唱尽了当时人们以及社会的所有凄凉。当“莫谈国事”四字越写越大;当好不容易有了花生米却全嚼不动;当小二德子揍过一个又一个教员;当大家由热血沸腾到心灰意冷……我就知道,这正是那个时代的悲哀之处。

一曲《茶馆》呜咽声,唱尽多少凄凉痛。

茶馆的读后感(篇三)

今天,是第四次去书城了,我拿着矿泉水,又踏上了书城的电梯。到了书柜,我看看有没有好看的书。突然,我看到一本书,便从书堆中把它抽出来。

这本书叫做《茶馆》,作者是中国著名的现代小说作家老舍,老舍生于北京的一个贫穷家庭,他的作品深受读者的喜爱。故事讲述了茶馆老板王利发一心想让茶馆兴旺起来,为此他不断应酬,然而严酷的现实却使他每次被嘲弄。最终被无情的社会吞没。经常出入茶馆的秦仲义从雄心勃勃搞实业救国到破产;豪爽的八旗子弟常四爷在清朝灭亡以后走上了自食其力的道路。在满清王朝即将灭亡的年代,北京的裕泰茶馆却依然一派“繁荣”景象:提笼架鸟、算命卜卦、卖古玩玉器、玩蝈蝈蟋蟀者无所不有。又过了三十年,已是风烛残年的王掌柜,仍在拼命支撑着茶馆。日本投降了,但***和美帝国主义又使人民陷入了内战的灾难。王利发绝望了。这时,恰巧来了两位五十年前结交的朋友,一位是曾被清廷逮捕过的正人君子常四爷,一位是办了半辈子事业结果彻底垮了台的秦二爷。三位老人撒着捡来的纸钱,凄惨地叫着、笑着。最后只剩下王利发一人,他拿起腰带,步入内室,仰望屋顶,寻找安然了结一生的地方。

常四爷的失败,除了社会的责任之外,也因为他的人生哲学已然不合时宜。就这一点说来,他与终于跌进厄运的王利发、秦仲义,是殊途同归。《茶馆》,这个经典的话剧,之所以经典,是因为它描写的人物形象,让人品尝得津津有味。

茶馆的读后感【篇四】

迎新晚会主持词一个陌生的世界里有谁会懂我一个人在一个陌生的环境,走在陌生的街道,真的很彷徨,真的不知道自己的该往哪个方向走!一个人站在十字路口仰天长立、落魄、颓废、流浪、这些词通通涌向我!

似乎自己的生活失去一切动力一个人唯有的只是迷茫!眼泪成了我生活的附属品!烟酒成了我最忠实的朋友!不停的告诉自己,相信自己会好的,一切都会好的,一个陌生的。但现实与幻想形成落差似乎自己又明白了什么是黯然伤神,失落,我又放大了自己的悲伤,沉浸在琐碎的记忆里,心底的痛,无以言表......当眼泪流下时,自己也不过像个婴儿。也许你认为我虚伪,也许你认为我对你的爱是装的!可你不会知道我一直把你放在我心里最深的地方,很深、很深,就像你永远也不会知道我内心的伤痛一样。此时此刻内心的伤痛真的很难用语言来表达!

一个人走在十一月的轨迹边缘,却怎么也接不上轨。于是我如同英语小文章生活习性般开始习惯沉默不语,紧握着双手随之颤抖,带伤的脸庞和黯然惆怅的画面,湮没在这个漫长转预备党员发言稿而散乱的整片沉思的冬里谁也不曾发觉那些微笑背后无处安放快要溢出的伤痛,切骨得心如刀绞般,缓缓渗入左心房深处……乍然,陌生世界让我有种突入其来沉痛的心境。

或许是习惯了伤感。没人知道的那些寂夜里,紧紧的用双手抱裹着自己,右耳旁是悲伤音乐,随之泪水不断的流淌在凄凉的夜里..但我没去轻意擦试它,我想也许这也是释放伤痛的一种方式,因为我真的累了,不想再被爱情所伤,真的太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想起曾经深爱过的那个他,坐在街边的马路上,掏出手机想打个电话,明明心里念着他啊,却只能无关痛痒地聊着天气,以及笑话,转念作罢,只好给老朋友打一个电话,然后哭诉着你此刻无人能懂的悲伤与寂寞,这些话我从来不敢告诉他,因为怕他不懂,更怕他不屑。最后只好抹干眼泪,微笑着在心里默念对那个人的祝福,请你一定要幸福啊,这样,即使你给不了我想要的幸福,能看见你的幸福也是我的快乐。

茶馆的读后感(篇五)

茶馆,没事儿喝茶,彼此唠家常,谈世事的地方。谁可曾想在老舍的笔下,它摇身一变竟成了一个小小的社会缩影。地道的语言,真实的场面,人物栩栩如生,写的太现实。这和老舍的生活环境是分不开的。老舍出生于一北京大杂院中,一户舒姓的满族贫民家。父亲是护军,母亲靠洗衣赚钱。父亲早逝之后,生活更为窘迫,但幸运之神眷顾了老舍。

一为慈善家资助老舍上学,使他收到良好教育。

在老舍自身的不懈努力下。他渐小有成就。在之后的创作过程中,而是的境遇更是深深影响着他。而《茶馆》之所以有“小中见大”的特色,与其是平民出身也有密切联系。

同样,老舍的手法也是独一无二的。其中最突出的一点便是全剧只有三幕,一幕一时段,干警、简洁,也十分容易表现剧情,与其说是时间变迁不如说是历史变迁。人物表现年代,而年代又作为人物表现的背景,相辅相成,使小小一茶馆提升到不得不让人用看“历史剧”的眼光评审这部巨作。

其二,尽管茶馆人呆,三教九流植被也不少。

但是几位人物始终贯穿全剧,起着核心作用。

一、王利发(茶馆掌柜)二、松二爷(胆儿小,人却不怀)三、常四爷(正义之士、十分爱国、体格健康)松二爷、常四爷两位茶客与王掌柜交情还不错而在这所谓“热闹”的茶观众,要找出几个掏心掏肺的件阿婆人还真不容易。听听!说的不是客套话便是奉承话。我虽不知老舍塑造如此的人物性格有何用意,至少通过这有点人情味儿和有“良心”的三人谈话使人更深刻的体会到世态炎凉啊!发人深思。

其三,子承父业。

这是几句疮痍有待讽刺意味的安排。剧中一幕幕地时代向前走,衣着也跟着前卫起来,客人的思想呢?!简直是幻包装不换内容。例如,原先看相面的糖铁嘴养一儿子,现竟“升级”为大师。刘麻子那说媒拉线行当竟让他儿子“发扬光大”变为“花花联合公司”(专给洋人、官员提供女招待与吉普女郎)。而吴祥子这老式特务到了儿子这辈儿竟改个名儿叫世袭特务。人哪!为何总在这方面“遵规守矩”呢?

老舍《茶馆》给与我们的是一个时代!

茶馆的读后感(篇六)

老舍,一个本该被诺贝尔记住的人,可是最后,正如他的话剧《茶馆》所说的最后一句台词“我是爱我们的国的,可是谁爱我呢?”,就此陨落。

《茶馆》的角色说起来有七十多个,代表了那个时代各个阶层的小人物,老舍先生通过描写人物的语言、神态、动作栩栩如生地体现出角色们的喜怒哀乐,就像茶馆老板王利发的精明灵活,常四爷的耿直磊落,王掌柜的精明油滑,他们在与那个时代巧妙周旋的过程中背地里却都满满是无奈与辛酸。

我通过上网查阅资料知道了茶馆讲述的清末到抗战胜利后的五十年间的事,那个时代有人夜夜笙歌,也有人为自己的生机而八方应酬,而老舍先生塑造的茶馆老板王利发便是这样的一个经典形象,他只是一心想要让父亲的茶馆兴旺起来,这有什么错呢?可是他却如一个小丑一般,屡屡被世态炎凉所嘲弄。形形色色的人出入着茶馆,王利发看着他们的悲哀,也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同样掉进这个令人窒息的漩涡中,越纠缠越绝望,越绝望,越纠缠。

其间有好多细节触动着我,也彰显着那时整个社会不堪一击的华丽外皮下的衰亡。洋货充斥市场,太监买姑娘做老婆,洋货充斥市场暂且不提,毕竟尝试新事物是人类的本能,就拿“太监买老婆”一事来说,首先太监可说是君主立宪制时期的代表出产物,朝代又首推清朝,恰巧上一节说过这一故事涉及到清末这一时期,因此“太监买老婆”的主语咱们推敲完毕,下面是动词“买”,现代社会大家都知道,每个人在人格和法律地位上都是平等的,男女没有贵贱之分,更何提把人像东西一样买卖呢?最后又一个关键词“老婆”相信这也不必多说,除非是皇帝恩赐一位姑娘与立过大功的太监“同食”,否则太监是不能娶妻的。整个短语一下推敲完毕,我们用数学语言来说就是有证据A 、证据B 、证据C 来证明当时“大清帝国”的名存实亡。

再迷醉的外表,撕开不过是虚有其表。无论在什么时候透过表面看实质都是非常重要的,就像我们透过老舍先生笔下的一个个灵魂,窥见那个时代的特征。

茶馆的读后感【篇七】

这几天我读了《茶馆》这本书,以前看题目,我还以为是写了一个小茶馆的故事,可看了之后才知道这和我想的完全不一样。分别写了清朝末期民国时期抗日战争胜利后的三个年代,书中的字里行间都透露出老北京的气息。

本书的作者是老舍先生,老舍先生是一位热爱生活,善于观察生活的人,他写的故事写的非常的真实,让人感触颇深。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生活在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艰难不易。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忙活一整天,甚至还挣不够一顿饭钱,而且他们还经常会被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所欺负,拿我们和他们做对比,我感觉我们真是太幸福了!

在这三幕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第二幕“龙须沟”,本篇章主要是围绕着北京的“龙须沟”来写的,反映了当时人民在新政府成立之前和新政府成立之后的生活变化。

在茶馆中,有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如。茶馆的老板王利发心不坏,确有些胆小的松二爷,爱国情怀高的常四爷,可是他们的生活过的并不好。因为当时的社会非常险恶,王利发是个好人,他见到人就会打招呼,可他们茶馆却一天不如一天,那些可恶的伤兵,天天来捣乱,看到这些令我愤恨不已,好想走进书里,为他们打抱不平。好人为什么没有好报?而那些坏人却过得很好真是太气人了。

一幕震撼人心的场景在大茶馆里上演,演绎出旧时代的黑暗历史,给人们留下永恒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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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读后感【篇一】

站在历史的面前,我们都是旁观者。历史可以改变一个人一生的命运,同样的,每个人都能去创造历史。但是一部千古绝唱的史书,只有一百三十篇。诚然机会均等,名垂千古的永远是少数。他们的天赋抑或是人品,都是一种“超能力”。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让凶悍的匈奴人闻风丧胆,数年不敢妄动的大将军,便是李广。当只率领百人误入敌人腹地,被弓箭手包围的时候,当士兵们“大恐,欲驰还走”的时候,李广只有一个字:“前!”果敢又不武断,佯装诱兵,使敌人误以为大敌当前,急忙撤军,从而得以巧妙的全身而退。善用计谋临危不乱的大将风度,是李广将军的法宝之一。

“士卒不尽饮,广不近水;士卒不近食,广不尝食。”对于士兵,从不苛刻霸道,军中生活让人人感到方便,却从来没有发生过意外。因此,李广才能深得士卒敬重,士卒也都愿为他拼死作战。不是作威作福,而是同甘共苦。将士们有士气,在百姓那里自然也有口碑。

让人不解的是,为什么忠诚报国,为人正直的李广将军却从未被封侯,并且命途多舛,落得一个自刎而死?

我想,除了不够幸运,大概是和李广追求完美的性格有关。《史记》中写道:“度不中不发,发即应弦而倒。用此,其将兵数困辱,其射猛兽亦为所伤云。”他不会做没有把握的事情,难免会因为保守而错失一些绝佳的机会。因此他也多次被敌人包围,身陷绝境,导致被贬谪。骁勇善战的将军却总是缺少酣畅淋漓的胜利,随着年龄的增长,李广老将军便愈发的暗淡了。

即便有这样的遗憾,也没有人不去敬重他。毕竟他为大汉朝出生入死,年过花甲依然请缨“先死匈奴”。当李广的死讯传来,所有的人都为他哭泣。再没有一个人拥有“射虎中石”的箭术,再没有那样一颗忠贞不渝的心让所有人敬仰,再没有一个三朝元老“飞将军”。没有霍去病的锋芒毕露,也没有卫青的功成名就。但是“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此言虽小,可以谕大。

 

史记读后感【篇二】

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是《三国演义》里的开头语,正好反映了我们中国历史演变的规律。今天,我就读了这本由历史学家司马迁,耗尽一生心血的著作《史记》。

史记主要叙述了三皇五帝到西汉灭亡,揭露了当时封闭社会君主的残暴,也有一代伟人英雄背后的故事,还看到了当今社会的影子,令人深思。

其中,我最敬佩也是最喜爱的人物是蔺相如。他不仅口才一流,还懂得随机应变,令人信服。带和氏璧与秦王见面时,让虎狼之国国君完璧归赵,廉颇妒忌蔺相如故意为难他,他却毫不计较,秦王对赵王发难,蔺相如让他自食其果。不仅智勇双全,而且识大体,明大义,这样的英雄。值得我们去尊敬,去学习。

君、臣、民,三者拧成一条绳,国家才能安定,才能长久。可见,主心骨的力量最为关键。我认为,这股力量的名字叫“善”。以善行天下,以善治天下。

像纣王,像晋灵公这样的昏君,成天只知道吃喝玩乐,昏淫无道,不正是无善、不顾百姓的疾苦吗?像尧、舜、重耳这样的善君王,身知百姓疾苦,便会救灾救难,国泰民安。

同时,君主身边的大臣也应善。只可惜真正像屈原这样的善臣有许多受到了冤枉,但像赵高这一类的奸臣,只会使国家走向灭亡。

我们虽然不能以善治天下,但可以以善行天下。积善积德,过清白人生。回顾历史,我感到无比欣慰,因为我们现在国泰民安,人与人和平相处。而许多小国战火不断,那里的人民过着惊魂不定的生活,说不定哪一天小命不保。我们的生活虽没有美国那么发达,但我们过得富足、美满。我们应该珍惜这样的生活,永远这样过下去。

善,人间的真善美,仁礼谦孝的传统美德,永远发扬下去。

 

史记读后感(篇三)

今年暑假,我看了一本叫《史记》的书。

《史记》是西汉汉武帝时期的“史圣”司马迁的著作,记载了上起三皇五帝,下至汉武帝时期中国三千年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多方面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首。

我十分佩服司马迁在史书著作上的创新方式,“二十四史”中大多是使用编年体。以时间顺序写历史,而《史记》以人物传记为主,并吸收了编年、纪事等体裁的长处,创造了历史书籍的纪传体的新体裁。其它史书记载的历史都很短,就是著名的《资治通鉴》,也只是记载了从战国至五代十国的一千多年的历史。而《史记》却记载了三千多年的中国历史,是“二十四史”中记载年代最长的史书。我更佩服司马迁那种绝不违背真理的不屈精神。司马迁虽然是朝廷的史官,但在《史记》中却并不体现最高统治者汉武帝的意志,司马迁写《史记》秉笔直书,他的文章公正,史实可靠,不空讲好话,不隐瞒坏事。在某些方面,敢于批评朝廷,这是封建统治者所不能允许的。他在《史记》中直言不讳地记载了汉武帝迷信神仙,千方百计祈求不死之药的荒谬行为,惹恼了汉武帝。而当时正好发生了李陵兵败投降事件,李陵攻打匈奴战败被俘,司马迁替李陵说了几句解释的话,触怒了汉武帝,便把他投下监狱处以宫刑。宫刑既残酷地摧残人体和精神,也极大地侮辱人格。司马迁当然不愿意忍受这样的刑罚,悲痛欲绝的他甚至想到了自杀。可后来他想到,人总有一死,但“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死的轻重意义是不同的,他觉得自己如果就这样自杀,就像牛身上少了一根毛,是毫无价值的,他毅然选择了宫刑。他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一定要活下去,一定要把《史记》写完,正因为还没有完成《史记》,他才忍辱负重地活了下来,最终完成了《史记》。

《史记》中,我最感兴趣的是《秦始皇本纪》。我觉得秦始皇做出的最大贡献是统一了中国,统一了文字、货币等,为中华文明的强盛打下了基础。但他也非常残暴,焚书坑儒、废黜百家,修皇陵,活埋了上万人,是个残虐的暴君,因此秦朝才短短十五年便灭亡了。

《史记》这本书是司马迁在巨大耻辱下写成的著名史书。让我明白了许多治国的道理,治国不能太残暴,但也不能偷懒放松。我要读更多的好书,学习更多的知识,开创一个繁荣、富强的新时代。

 

史记读后感【篇四】

在我小时候,妈妈就给我讲了《史记》的故事,从此,我一直期盼着有一天能和《史记》见面,最近,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史记》,我高兴极了,连忙拿起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通过阅读,我知道了《史记》是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的历史学术,它记述了从黄帝一直到汉武帝时代的历史事件。在《史记》中,我印象最深的是中国最早的皇帝——秦始皇这个人物,秦始皇统一了中国,功劳很大,读后感《《史记》读后感作文》。在政治方面,秦始皇废除了分封制,改郡县制,还颁布了新法;在经济方面,秦始皇统一了全国币制度、量衡制度。还修筑了“东通海边”、“南入吴楚”两条大道,一但有叛乱,可以随时派兵镇压;在军事方面,秦始皇派兵出击匈奴,将秦、赵、燕三国北边的长城连起来,修筑了万里长城,另外,在文化思想上秦始皇也统一了文字。可秦始皇虽然对历史做出了贡献,但他对劳动人民却很残暴。他“焚书坑儒”,将儒生等四百余人坑杀于咸阳,又下令烧掉诸子百家著作,给中国历史造成了巨大损失。读完《史记》,我还了解到其它的历史人物,如屈原、陈胜与吴广起义、楚霸王项羽等等,历史画面如在眼前。这本书让我增长很多知识,现在我知道《史记》不仅是一部伟大的文学著作,还是一本深奥的文学作品。《史记》,让我感受到中国历史文化是多么宏伟,同时也使我对我们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的知识增加自豪感。

 

史记读后感(篇五)

对于历史,从来就有很多看法,让我觉得最有趣的是两种:一种是以连续的观点来看历史,认为所有的事情都是前后勾连着,一件事情的结束就是下一件事情的开始,此起彼伏,历史也因此可以滚滚向前不断的发展;还有一种就是认为历史事件中存在各种变化的因素,有些事件的出现未必是顺着之前的趋势向前,而是反潮流而动,甚至和潮流毫无关系,完全就是一个突发的事件,这就是历史当中的变数。就如钱钟书先生所谓的,一个习惯如果长期存在,就形成了传统,而传统又会不断的遭到新潮的挑战,传统有惰性,不想变,但是被新潮挑战时又不得不变。不过在我看来,传统和新潮的较量,往往是传统吸收了新潮的某些特点,而新潮也被传统同化掉,最后分不清谁是谁,很难说是传统固守住了自己的阵地,还是新潮成功的瓦解掉了传统的势力。而这种传统和新潮之间的较量,才是让我觉得最有意思的地方

中国的史书有很多种形式,最要紧的三种就是纪传体,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纪事本末体,大抵原因也就在此:我要看故事,看事情的发展,前后的演变,以及去参详其中的因果关系——也就是所谓的考兴替明得失——所以事情的经过才是最重要的东西,至于其他什么年份人物,因为我懒惰,所以不在乎,这些都可以模糊一些,于是纪事本末体很自然的就入了我的法眼

纪事本末体的好处就在于,事情讲的清楚明白,不会被不相干的记载打断——好过编年体——也不必横七竖八的去翻查好多人的传记来拼凑一个故事——好过纪传体——还可以看到各种相关的资料,这样有助于弄清楚故事的来龙去脉。故事明确了之后,再把一个一个的故事拼接起来,就可以看到互相彼此之间的相关性和比较意义,把事情搞清楚,然后才能看到事情的起承转合

所以为什么司马迁口口声声“通古今之变”,写史记却要用纪传体呢?

 

史记读后感【篇六】

《史记》是汉代司马迁所写的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从传说中的黄帝开始一直到汉武帝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三千多年的历史。它既是中国伟大的失血著作之一,又是中国古代的一部文学经,被鲁迅先生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分为四个部分——本纪,世家,列传。其中最精彩的便是记叙人物的列传了。

拿《刺客列传》来说。提起刺客,一般人可能认为只是暗中偷袭,附和权贵,唯利是图,卑鄙无耻的小人,但读了《史记》中的《刺客列传》后,你会发现完全不是这样的,在《刺客列传》中,有着豫让为智伯报仇的忠,也有聂政报答严仲子的义。其中聂政刺杀侠累后为不连累家人,竟自己剥掉面皮,令人感动。荆轲,曾是一位平民,被燕太子丹器重,后来在明知“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情况下仍为太子丹行刺秦王。

再说说《孟尝君列传》。孟尝君田文,门下宾客众多,其中不乏鸡鸣狗盗之徒,这些被别人认为不务正业,品行不端的人,竟能在孟尝君遇难时帮他逃脱困境。

其实,在《史记》这部千古著作的背后,还有着司马迁本人的努力。

司马迁出生于一个世代史官的家族,自幼受父亲司马谈的熏陶。司马谈为汉武帝时太史令,他深感处于国家一统,国力强盛,百废俱兴的时代,却未能写出一部像孔子《春秋》那样的传世之作。于是临终前交代司马迁“汝复为太史,则续吾祖矣”。三年后,司马迁继父职担任太史令,为了撰写史书,司马迁可谓是耗尽了毕生精力,他大量搜集文献资料,二十岁就开始四处游历,足迹几乎遍布了西汉王朝的全境,考察过很多古代遗迹,搜集了诸多古代逸闻,从而掌握了相当丰富的历史知识和文学素材。在这期间,他还曾受宫刑的痛苦和耻辱,但这也使他的思想得到了净化和升华。从此司马迁的目光更敏锐,更有洞察力,也更专注于完成这部卷帙浩繁的史学著作。

 

史记读后感(篇七)

花开花落,落叶归根,不免有些凄凉;雨过天晴,百鸟齐唱,让人惬意。自古离不开悲欢离合,离不开风情万种。昨夜赏花赏月,今朝回首,过去的终究已成为历史,只是那属于自己的,太平凡了。被喻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一书,是司马迁经历了这样几万个日出日落而写成的大作。区区风雪残月,区区孤舟泪影,儿女情长都置于身后。哪怕戈壁大漠,惊涛骇浪,都成了过往烟云,那只是生命沿途的风景,看似危机重重,对于司马迁来说,想必更是情何以堪啊。

我喜欢这样的人,这样的勇气,这样的灵魂。从三皇五帝到汉武帝,有多少情谊,多少无奈,多少磅礴,多少真理,那些不平凡的历史有谁敢去触摸,要知道,作为一名史官,是需要粉身碎骨的坚毅和对生命的执着的向往。正是司马迁,一个勇者,一个英雄,用双肩背负起这个使命,从此把一生奉献给它,奉献给古人和来者。自己只留下一身正气,一个不屈,永远向前的灵魂。

的确是那样意犹未尽,看《史记》不仅是看它的内容,还要汲取它的精神和作者的人格魅力,看它横穿千古,纵贯时光的豪迈和风采,让我心生感激,想去拥抱奇迹的冲动,大气。我喜欢这样的境界,这样的传奇,这样的感慨,字里行间的呕心沥血,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的笔触,写下了一页页,一篇篇,一种种传说,美丽的传说。

春秋五霸,秦王赢政,我读出了那种霸气;四面楚歌,屈原投江,我读出了它的沧桑。西施范蠡,乱世情缘;千金一笑,荒唐可耻;破釜沉舟,勇往直前;完璧归赵,大快人心。包揽了三千多年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各方面历史动态,以及帝王将相,儒林侠士,名人雅士的种种事迹。

我喜欢这样的语言,这样的丰富,这样的多彩。《史记》语言丰富多彩,具有辞赋的洗练,散文的晓畅,杂文的警策,它的语言风格也是精华。说《史记》具有史鉴的明智,诗歌的颖慧,数学的细致,博物的深沉,*的庄重,逻辑与修辞的善辩,是不为过的。这部恢弘巨著,我不知该把它比作什么,也找寻不到该用怎样的心态去品读它。或者说,只要有空闲时间,即使读了上百遍《史记》,还会有不一样的心得和体会。这分中华民族的伟大瑰宝,要把它装进心里,那是简单的,要把自己融入那个时代,就只有《史记》可以熏陶了。

我更多走进了历史,在一样的大地上,不断演变着不一样的传奇。追朔过去,这本厚重庄严的文字记载了一切,如今,它又要从封尘中活跃起来,在中华大地上诉说不老神话。窗外,是高楼,是大厦,是21世纪的科技。仰望蓝天,仍是曾经的一幕,或许湮灭是尘土飞扬,更加荡气回肠。

踏遍千山万水,不如品味一句——人固有一死,或重与泰山,或轻与鸿毛。或重如泰山!

史记读后感(篇八)

寒假里,我读了许多书,其中,对我感触比较深的还是《白话史记》——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纪转体通史。

《白话史记》的作者是西汉时期的司马迁。《史记》最初没有固定名称,一般称为《太史公书》。“太史”是司马迁的官职,“公”只是美称。

《烽火戏诸侯》这个故事就是出自《史记》中的《周本纪》。《周本纪》讲了:有个人叫弃,她的母亲是邰氏的女儿,叫姜原。由于姜原出门到野外,看到巨人的足迹,就想用脚踩踩巨人的足迹。一踩上巨人的足迹,就感到身子一震,好像怀孕了一样。日后就生下了个儿子。姜原认为很不吉利,想把他扔掉。可无论扔到哪里,都有动物帮助他。姜原认为他很神异,就养大他。因为最初想抛弃他,所以给他取名叫弃。弃的后代有个叫姬昌的,他敬重长辈,慈爱晚辈,对待手下的人也很好,于是就有许多才士归附他。

后来因为纣王倒行逆施,贪恋财色,在姬昌的带领下,百姓推翻了纣王的统治,建立了周朝。可最后还是由于周幽王为了博褒姒一笑,听从了一个大臣的荒唐意见,点燃烽火,让大臣们匆忙跑来,却发现什么事也没有,终于让褒姒笑了出来。周幽王很高兴,还赏赐了那个大臣。可是有一次,敌人真的来了。虽然周幽王及时点燃了烽火,可是大臣们不相信,没有及时救援,使周朝从此灭亡了。

我觉得里面的姬昌是个真正的君子,可周幽王很糊涂,为了让褒姒笑一笑,赔上了整个周朝。先辈辛辛苦苦创下的基业,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被葬送了。

其实,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和它相类似的例子。有些年轻人,不好好生活,不好好学习,抵不住电脑游戏的诱惑,经常花钱去上网,然后导致上网成瘾,一有钱就去上网。经常上网不仅弄垮了身子,还伤害视力。没钱时,还会去偷钱、抢钱,甚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史记读后感【篇九】

《史记》是西汉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所著的第一部中国古代通史,它既是一部历史著作,又是一部伟大的文学著作,花了司马迁的无数心血。《史记故事》中的故事都选自《史记》中的精华部分。

《史记》按照时间顺序,从传说中的皇帝写到到西汉武帝时期。这些故事不但精彩有趣,而且为我们打开了一扇了解历史的大门。

本书共130篇,共计52万余字。这本书创造了传记史的形式,对后世的官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书中发人深省的故事被编入了一代又一代流传下来的历史记录中。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栩栩如生,个性鲜明。生动的语言和优美的文字让我觉得自己仿佛置身于一个美丽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随之改变。为主人公的快乐而欢喜,为主人公的忧虑而担心,感受着主人公的所想所感。轻松幽默的语言和紧张刺激的情节似乎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年代。

在《史记》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秦始皇嬴政统治中国的情节。在经历了无数次的成功和失败之后,他终于横扫了六国的旧势力,一统天下。他在前230年摧毁了韩国,前225年前摧毁了魏国,前223年摧毁了楚国,前222年摧毁了燕国和赵国,前221年前摧毁了齐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

通过《史记》,我对中华民族的起源历史、做人的道理、历史人物的成就、一些历史典故、一些历史事件的背景和过程以及对当时社会带来的深刻影响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史记读后感【篇十】

在暑假,我读了许多书,但是,印象最深的还是《史记故事》。

《史记故事》的作者是汉朝汉武帝的史官司马迁。这本书记载了中华民族从炎黄时期到汉武帝时期共约三千年间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的重要史实,共一百二十六卷,里面记载了大量的历史故事,有《大禹治水》、《嬴政统天下》,还有《论得天下》、《荆轲刺秦王》……篇篇都让我回味无穷,但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要数《大禹治水》了。《大禹治水》讲的是大禹接受了舜帝交给他的重任之后,决心彻底消除水患,发誓不战胜洪水决不回家。他认真勘察,反复思考,改变原先硬堵的方法,采用开挖渠道、疏通河流的方法,依势利导,把洪水排入大海。他还亲自戴上斗笠,和老百姓们一起拿着锹,开山挖山,修渠疏河。在开凿的过程中,他们遇到了龙门山,发现龙门山把奔流而下的黄河水牢牢地挡在后面。由于龙门山的阻挡,黄河流域年年闹水灾,给四周的老百姓造成了很大损失。大禹几次去那儿察看地形,发现只有把这山给凿开了,才能使洪水流向大海。于是,他便带领老百姓全力开凿起龙门山来,经过好几年的奋战,终于把龙门山拦腰劈开,使黄河之水乖乖往前畅流,一直流向大海。在开凿随后几条大河的时候,他们也遇到了不少困难,但都克服了各种困难,开凿通了剩下的几条大河。在治水的过程中,大禹三次经过自己的家门,都很想进去看一看,但每当想起有许多遭受水灾之苦的老百姓正等着自己去救呢,便毅然决然离开了。经过几年的努力,大禹终于制服了洪水,使老百姓过上了安定富裕的日子。而当舜帝对大禹治水的功绩大加赞赏的时候,大禹却谦虚地说:“我靠得是勤勉不息的工作。”这个故事,让我深深懂得了“坚持就是胜利”的道理,也让我深刻体会到大禹踏实谦逊、舍小家为大家的高尚品德。

《史记故事》中像《大禹治水》这样的故事还有好多好多,让我深深沉醉其中。在近一个月的时间里,我反反复复地翻阅着这本书,跟随着故事中的人物或悲或喜,或怒或忧。在一个个历史人物身上,我吸取力量,获得启迪。从他们的身上,我懂得了做事只要有决心,就一定能成功的道理,学到了勇敢无畏、坚韧不拔、公而忘私的精神,感悟到了做人要谦虚、宽容、与人为善的人生哲理……我想,在我的人生旅途中,《史记》将深深影响着我,使我正确面对生活中的一切困难和挫折,认真地走好每一步。

史记读后感(篇一十一)

《史记》是由司马迁撰写的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

《史记》记述了上自黄帝下至汉武帝年间约三千多年的历史。全书分为十二本纪、十表、三十世家、七十列传五大部分,共一百三十篇,五十多万字。其中本纪主要记载帝王的言行政绩;表是以表格的形式写成的历代帝王和诸侯国的简要大事记;书是典章制度的专篇,内容涉及经济、天文、历法、水利、文化等重要领域;世家主要记载王侯封国的历史变迁;列传主要是人物专记,上自大臣大夫,下至某些领域的代表人物,均在传中,还包括部分境内外少数民族的专篇。《史记》五大部分中以本记和列传所占篇幅最大,是书中的主体,因此后世的世学家将这种世书编纂体裁为记传体,这也是司马迁在史学界的创举。

史记让我了解到了许多故事,如:为人们尝百草的神农氏(炎帝)、平定天下大乱的轩辕氏(黄帝);十三年三过家门而不入的治水英雄大禹。还有春秋战国时期的管仲射伤齐桓公,但还被齐桓公重用,完成了齐桓公当时的春秋霸业,这体现出了齐桓公的大度,才让诸侯臣服他;廉颇与完璧归赵的蔺相如故事,蔺相如在渑池相会上维护了赵惠文王的尊严,赵王让他当了大官,他也知道廉颇嫉妒,但为了国家利益忍气吞声,最后竟让廉颇主动负荆请罪。辅佐汉高祖刘邦建立汉朝的大将军韩信在少年时因别人威胁,忍受了胯下之辱,也受过一位漂母的恩惠,当上大将军后不忘报恩,送了那位漂母许多酒菜,还赏给她一千两黄金。

看完《史记》就仿佛看了一步宏伟的历史巨片,深深的被其中的人物所吸引了,也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不愧是被鲁迅先生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史记》不仅是一部史家著作,鲁迅先生曾高度赞扬《史记》,这本书还能让我们在提高古文阅读能力的同时增加历史知识。

史记读后感【篇一十二】

《史记》不但是中国史学上第一本记传体通史,而且是司马迁走遍大江南北,经受住了各种打击,呕心沥血在公园前91年完成的旷世巨作,史记读后感800字。这本书中,最吸引我的是撰些时代中各领域英雄豪杰和记载国内外少数民族的列传。是它让我感受到了历代英雄人物的气概与豪迈。

比如说列传中的刺客列传里的聂政,荆轲等人。以前,我认为刺客不过就是那些品行不正,只知道搞偷袭的人。但史记上的叙述,让我明白,其实刺客才是对君主最赤胆忠心的人。毕竟去行刺君王,成功了会被周围的卫士杀死,不成功更无生还的可能。真可谓是有去无归。虽然如此,但他们依然一心为君。就像荆轲临走时在易水河边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更有那后来身中八剑却仍一心想着太子丹,这就是他们的赤胆忠心的最好表现,读后感《史记读后感800字》。

能与君主斗智斗勇的,还有那些有着顽强意志的说客。苏秦是他们中最具代表性的一位。原先,苏秦穷困潦倒,连家人们都嘲笑他,然而他没有就此放弃他的理想,躲在房中钻研《阴符》,练就自己论辩说理的功夫,用书中的道理去游说君王,然后奔走于各个国家,终于让燕文侯认同了他的意见和建议,将整个国家都托付给他,让他去游说各国,最终苏秦成了六国合纵同盟的负责人兼六国的宰相。从而让家人对他刮目相看,对他格外尊重。说客要想做成功是要付出常人难以想像的艰辛,不但要游走于各个国家,路途艰辛自不必说,而且费尽口舌君王也未必会听,搞不好还会给自己带来杀身之祸,所以很多人都退却了,但苏秦坚持了下来并获得了成功,他那三寸不烂之舌抵得上人家的千军万马。让我见识到了一个人口才的力量和古人那坚持不懈的伟大。

史记读后感【篇一十三】

在历史的长河中,《史记》记载了一些丰富的历史知识,开阔了我们的眼界,更加深入的了解了一些历史知识,使我收获不小啊!

《史记》是我国最早的纪传体通史,这本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多字,此书也开创了纪传体史书的形式,对后来了解历朝历代的历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从秦始皇到唐朝这一段期间,是这本书的重点,在这里面我印象最深的是:李广为将廉洁,常把皇上给自己的赏赐分给部下,与士兵同吃同饮。他做了四十多年的官,家里没有多余的财务,即使皇上下令赏赐他也从不谈购置家具的事情,深得官民的爱戴。李广身材高大,臂长如猿,有射箭的天赋,他的子孙和同僚的子孙向李广学习射箭的技术,但最后都不及李广。李广不善言辞,与人亦已射箭赌酒为乐,一生都以射箭为消遣。李广爱兵如子,凡事都身先士卒。行军打仗遇到缺水断食之时,遇见水、食物的时候,士兵不全喝到水,他不近水边;士兵不全部吃饱,他不尝饭食。李广对士兵宽缓不苛,这就使得士兵为他甘愿出死力。李广射杀敌人时,要求自己箭无虚发,所以非在数十步之内不射,常常是箭一离弦,敌人应声而亡,也由此多次被敌人围射,射猛兽时也由于距离太近而几次受伤,但李广从不畏惧。

这么一位可敬的大将,在最后还是自尽了,哎,这真是可惜中的可惜啊!

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带你进入他们的世界。读《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深深地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增长的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史记》历史中的宝书,可贵的史书!

[热]女巫读后感集锦


语文学习中一定遇到了读后感作文的题目,你一定希望自己写作的时候行如流水。百里挑一的作文是如何写作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这篇名为《[热]女巫读后感集锦》的文章,希望是大家的不无小补!

女巫读后感(篇一)

前几天,我看了一本名叫《小女巫》的课外书,里面讲了:一个顽皮可爱的小女巫因偷偷参加了她不能参加的女巫舞会而受到了严厉的惩罚。女巫首领惩罚她要做个好女巫,做的好了才可以参加明年的女巫舞会。于是,小女巫回到家一边勤奋的学习女巫魔法,一边和她的好朋友小乌鸦一起做了许许多多的好事,大家都好喜欢她,而她也从帮助别人的同时感受到了自己的快乐。她以为她会受到女巫首领的肯定而且应该可以参加下一年的女巫舞会。可是,谁知道女巫王国里,做好事的是坏女巫,做坏事的才是好女巫,小女巫反而被那些坏女巫狠狠的教训了顿。最后,聪明又勇敢的小女巫一把火点燃了用智慧和魔法敛聚来的女巫们的魔法书和扫帚,让她们不能做坏事。然后,小女巫和她的乌鸦伙伴围着篝火尽情地跳舞。

我很喜欢书中的主人公,第一,她会努力的学习,勤备的学习魔法书中所有的知识和本领,所以才有最后的胜利。第二,她的善良和乐于助人的行为,深深的打动了我。我想我也应该向小女巫学习,做个勤备好学的好学生,做个助人为乐的好儿童。

在看这本书以前,我印象中的女巫是凶狠、邪恶的。如《白雪公主》中让白雪公主吃下毒苹果的王后;《睡美人》中的小公主也是因为中了女巫的魔咒而沉睡百年。这样的故事有很多,故事中的女巫给人们留下了很不好的印象。

在女巫们看来,总是干坏事的女巫才是好女巫,而善良的小女巫不受雷雨女巫鲁姆倍尔的威胁,做了许多惩恶扬善的好事。她帮助天天在酒馆里喝酒玩耍不管妻儿的屋顶板匠恢复了理智;帮助在暴风雪中卖栗子的小伙子感受到寒冬里的温暖;还帮助沉默而忧伤的小女孩卖纸花,让人们都来买她的纸花,而且纸花总也卖不完……

小女巫用她的故事改变了我对女巫的看法,原来,女巫也可以是善良的。

自评:这这是我看完小女巫后写的读后感,望大家指教,我即将写出另一篇读后感《女巫》。

女巫读后感【篇二】

在童话故事里,女巫总是戴着傻里傻气的黑帽子,披着黑色的斗篷,骑着扫把飞来飞去,并且有着魔法的老太婆。可在《女巫》这本书里,英国的著名作家罗尔德·达尔却把女巫想象成和平常女人一样,有着平凡的相貌,平常的工作,平常的房屋。

可不同的是,他们有七种和平常女人不同的东西。第一,她们的手没有指甲,只有薄薄的弯爪子,所以她们总是戴着手套。不管春夏秋冬还是严寒酷暑,她们一直戴着手套,知道上床睡觉。第二,女巫都是秃子,但是她们戴上假发,就和平常女人没什么两样。第三,女巫的鼻孔比常人的大,用来问小孩子的气味。第四,女巫的眼睛中的小黑点一直在变色,是冰与火在跳动。第五,女巫没有脚趾,她们的脚方方的,却硬要挤进尖头高跟鞋里去,真是苦不堪言。第六,女巫的口水都是蓝颜色的,想蓝墨水一样蓝。第七,他们无时无刻不想消灭这些孩子。一个女巫一星期消灭一个孩子,一年就是五十二个。

只人工小男孩在偶然间的得知她们要消灭全英国孩子们的计划后被女巫变成了一只小老鼠。然后他和姥姥一起并肩作战,一起消灭了女巫们。

看完这本书以后,我深深的反思了一会儿。这本书中的主人公小男孩虽然变成了老鼠,但他的信念并没有消失,而是更加坚定了。而我呢,做作业时遇到一点难的题目就放弃了,而不是用另一种想法去想这道题可不可以用自己学过的方法去做,做完以后也可以想一想这道题有没有其他的式子、其他的方法去做答案也一样。这样才叫坚持不懈。

人生中难免会遇到失败、矛盾和不理解,但我们不能总是以来做决定,我们可以尝试着用持之以恒的态度去解决问题,这样一定会成功的!

女巫读后感【篇三】

世界上真的有女巫吗?我左思右想还是未能想出个什么结果!后来,我读了一本名叫《女巫》的童话书,是著名的文学家罗尔德。达尔写的一本关于女巫的书。书中的主人公包括:“我”是一个8、9岁的小男孩,“我”的姥姥以及女巫大王等人物。现在,我就向大家讲一讲书中的故事吧!

女巫大王及女巫非常痛恨小孩,一天到晚都在想:“怎么才能掉或弄互小孩子”。曾经有很多小孩子惨遭女巫的毒手。比如,其中一个小女孩,一天跟妹妹在屋外草地上玩,妈妈叫饭的时候,却只有妹妹回家,她妹妹告诉妈妈她被一位太太带走了,估计这个太太是女巫,从此再也没有人见过她了。还有一个叫索尔维的女孩的经历更神奇,她吃女巫给的糖果,结果第二天也不见了,他父亲发现她出现在墙上一幅油画里,还在放养一鸭子。最让人不可思议的是,每天不同时间,画中的索尔维还做着不同的事、换着不同的位置,有时是在房前喂鸭子,有时是河边放鸭子;10年后,油画中的索尔维还随着时间的变化,变成一个大姑娘。在画中,直到56年之后,索尔维才从画中消失,估计画中的她已经去世了吧。其实,女巫类似的残害小孩的手法还有很多,诸如把小孩变成石头雕像、水中的海豚、树林中的野鸡、床边的鼻涕虫、可以吃的热狗等,反正就是想办法让小孩子变化,并让他们被自己的父母或其他大人无意中杀死。所以,姥姥说遇到女巫可不是一件好玩的事。

后来,“我”也被女巫大王变成了一只老鼠。。在姥姥的鼓励下,我偷偷去了女巫大王的房间,拿到了86号慢性变鼠药,并悄悄地倒在厨师给女巫们做的汤里面,女巫大王及其它女巫都变成了老鼠,被厨师们用老鼠夹捉住,全部夹死了。主人公“我”虽然最后也没能变为人形,但和姥姥一起快乐地生活着。

现在,世界上到底有没有女巫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自己也能像书的主人公“我”一样,凭借爱和勇气,即便是变成渺小的老鼠,也能勇敢地去消灭世界上最强大的女巫。

女巫读后感【篇四】

今年暑假,我看了意大利作家阿兰·斯特拉顿写的《梦幻女巫》。

书中主要讲述的是:梦幻女巫出没贝鲁门王国的森林中,她在等待从国王和王后那儿收获的“纪念品”——奥莉维娅公主的心脏。在得到这件“纪念品”之前,王国的每一个孩子都将处于危险之中。公主的十三岁生日即将到来,梦幻女巫给出的期限越来越近了。绝望的王后试图从邻国得到帮助,但却被狡猾的利奥王子侵占了城堡。勇敢的奥莉维娅公主和农家男孩米洛还有一只会说话的老鼠一起逃出城堡,打败了梦幻女巫,救出了被抓的孩子们。

奥莉维娅,你真是好样的!明明知道逃出城堡去救孩子们,有很大的危险。但你却勇敢地与两个朋友一起冒险闯入梦幻女巫的老巢。历尽千辛万苦,克服重重困难,不但救出了被抓的孩子们,还从利奥王子手中夺回城堡。

奥莉维娅,我和你同样的年纪,但在勇气这一方面,我真的比不上你。记得有一次学校举行元旦演出,我荣幸地被选中作为元旦演出的主持人。虽然我很开心但又忐忑不安,因为我是个内向的女孩,平常连跟别人打招呼的勇气都没有,更别提在学校大型活动上露脸。从被选中的那天起,我就陷入矛盾与焦虑之中,甚至打起退堂鼓——想要退出。在爸爸妈妈和老师的鼓励下,我才勉强鼓起勇气接受挑战。元旦那一天很快来临了。演出开始了,我带着紧张的心情走向舞台。站在舞台中央,我两腿发抖,手心直冒汗。在我将要开口时,我一看台下,一千双目光投向我。我一下子懵住了,脑海一片空白。我可以清楚地感受到心急速跳动的声音……经过这次锻炼,我慢慢变得勇敢起来。但和你奥莉维娅一比,我还差远了。

奥莉维娅,你是我的榜样,我要向你学习。

关于《怀念母亲》读后感合集


读后感作文的写作能力是语文学习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你一定是抱着想学习作文技巧的态度来的。面对作文题材时文笔不动?这篇关于《怀念母亲》读后感合集能在学习的道路助你一臂之力,更多精选作文请关注执笔文学网

《怀念母亲》读后感【篇一】

今日,我怀着一颗感动的心,和全体同学一齐学完了季羡林写的《怀念母亲》一文,被季爷爷写出的每一个字,每一个词、每一句话,都深深的打动了我的心。

作者虽然与亲生母亲相处的时间不多,但母子感情却丝毫未减,相反因为母亲的离世,更加加深了作者对母亲的愧疚,并为不断地怀念母亲。由此,作者对祖国母亲的爱也可见一斑。

当我读到房东太太对我说,她的儿子今日回家,从学校回来,她高兴得不得了……这,我感受到一们母亲站在窗前,望着小路,等待着自我的孩子回来,可是小路上行走的这么多的人群中,连自我孩子的影子都没有。这位母亲一向从早晨等到太阳下山的时候,这位母亲都还没有绝望,可是,当时,帝位母亲的脸看上去是那么的无耐,那么的沮丧,此时此刻,我突然想起了我自我的妈妈,我想,我的妈妈是否也像这位母亲一样,我放学还没有回家的时候,也在家里等着我回家呢。我记得有一次,天下着小雨,妈妈拿着一把伞,在校门外等我出来。在回家的路上,妈妈把雨伞遮在我的头顶上,而自我都淋湿了。

我此刻才明白,原先母爱是那么无私。

《怀念母亲》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学习季羡林爷爷的《怀念母亲》这篇课文。这篇课文以回忆的形式,介绍作者对两位母亲—亲身母亲和祖国母亲“同样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真挚的爱慕,”充分表达作者对亲身母亲永久的悔恨,对祖国母亲不变的爱意。

我读完这篇课文,想起自己和妈妈。

记得有一次,下着大雨,我忘记带雨伞,别的同学都被自己的爸爸妈妈接走,我知道妈妈生病,爸爸出差,他们两个不能来接我,便开始像大雨中跑去。突然,一个黑影在我眼前出现,我仔细一看,原来是妈妈,我三步并成两步跑向妈妈。

回到家,我看见妈妈的衣服都湿透,眼泪情不自禁的往下流。

记得还有一次,我骑自行车不小心摔伤,我的脚由于摔得太严重,几个月都不可以走路,妈妈更是细心的照顾我。我每天上学都要妈妈背着我,我读六年级在5楼,妈妈更是背我爬多少步楼梯。

我知道,天下的母亲是伟大的,我们应该想季羡林爷爷那样好好学习他哪种对母亲的爱。

《怀念母亲》读后感【篇三】

季羡林爷爷写的《怀念母亲》这篇课文太好了,简直让我让我思潮起伏。文章说到了 “ 我一生有两个母亲:一个是生我的那个母亲;一个是我的祖国母亲。我对这两个母亲怀着同样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真挚的爱慕 ” 时,真让我感动,让我也想到了那两个母亲。

我的父母为了我的学习操碎了心,耐心给我讲解习题,帮我检查作业,每天早出晚归,忙忙碌碌的工作,还要给我做饭洗衣服,每天晚上非常晚才睡觉,但他们没有抱怨,任劳任怨,难道我不应该报答吗?父母们每天挣的大部分钱都花在我们身上,长大后我一定报答他们,让他们的努力没有白费,让他们过上幸福的生活。

我的祖国这个不寻常的母亲为了让我们的生活有趣味,当我们降临到世界上时就有了多彩的电视和无所不能的电脑来陪伴我们成长。在祖国母亲的爱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便是 5`12 大地震。在四川大地震中,祖国母亲纷纷伸出援助之手来帮助受灾群众。

我现在要努力学习长大以后上清华大学,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来报答父母和祖国。

《怀念母亲》读后感(篇四)

今天,我读了《怀念母亲》这篇课文,很受感动。季羡林爷爷说:我一生有两个母亲,一个是生我的母亲,一个是我的祖国母亲,我对这两个母亲怀着同样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真挚的爱慕。季羡林爷爷的母亲只活了40多岁,他只要一想到母亲,就会泪流不止,数十年如一日。可见,他对母亲的情感是多么的深厚呀!

现在,我们每天都过着非常幸福的生活,母亲把我们当成宝贝,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早上,给我们做丰富而有营养的早餐,送我们上学,晚上,为我们盖被、洗衣,生病了,赶紧引我们看医生等,可我们还不满足。记得有一次,为了一点小事,我和母亲闹起了别扭,当时我对母亲大吼大叫的,可母亲一点也没有生气。想想自己的做法,是多么的不应该呀!

母亲的爱是无私的、伟大的,但祖国母亲的爱才是至高无上的,她竭尽全力地养育着祖国千千万万的花朵,为祖国的建设培养了不少英才。作为我们少年儿童,应该好好学习,发愤图强,争取让祖国变得更加繁荣昌盛。

读了这篇课文,我觉得我们应该向季羡林爷爷学习,学习他对母亲和祖国真挚的爱,我们要尽自己的努力去孝敬母亲,去报答母亲的养育之恩,去为自己的祖国奉献自己的一切。

《怀念母亲》读后感(篇五)

读完了季羡林写得《怀念母亲》这篇课文,一丝丝、一滴滴的感受凝聚成一颗大水珠,开始发泄了。

季羡林六岁时,就离开生母。六岁这么小的年龄,本该在妈妈的温暖、爱护下成长,却离开了母亲。然而回了两次家,但都不是专门去看妈妈的,没有一次可以和妈妈促膝谈心的时候。可在他妈妈死去的时候,让他痛不欲生,食不下咽,寝不安席。是啊!当养你生你的母亲死了的`时候,得有多么伤心啊,无依无靠,就像具行尸走肉。可是,季羡林从六岁起就离开生母,没照顾过自己的母亲一天,他得有多愧疚呀!

其实,古今中外的母亲都一样,只希望自己的孩子健健康康,拥有一份好的工作,多些时间回家看看。

刚学完这篇课文时,就有人在课堂上捣乱。有位同学在课堂上做小动作,老师问他,他今天的表现能对的起他的父亲吗?他的父亲得了心脏病,本该吃药,但家庭条件不富裕,为了给他的孩子,也就是捣乱的这位交学费、请家教,药不舍得吃,省吃检用,为的就是自己孩子的学习。

通过这次的学习,我长大后一定要好好的孝顺父母,不让父母们受到任何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