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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秦帝国读后感合集

发表时间:2022-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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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作文的写作能力是语文学习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优秀的作文当中一定能找令自己满意的素材。面对作文题材时文笔不动?阅完执笔作文网的《关于大秦帝国读后感合集》你一定能学到许多!

大秦帝国读后感(篇一)

我陆陆续续将六部十一册《大秦帝国》看完,期间大概还看了七八本书。现凭记忆简单回顾如下:

第一部,魏齐争霸期。

魏国虽强,但人才流失严重,包括前期的吴起,后来的孙膑、卫鞅。魏王爱珠宝器物而不重视人才士子,是大量人才外流的主要原因。吴起之楚、孙膑投齐、卫鞅入秦,可以说是魏国人才流失的典型。卫鞅原本卫国人,从学于魏国,习法家,兼兵家。卫鞅入秦后,获秦孝公信任,坚决支持并维护商鞅变法。商鞅变法的内容,大抵包括禁私斗、奖耕战、去封建、废奴隶、行郡县,将原本一盘散沙,私斗成风的秦人凝结起来。

商鞅变法是以剥夺世族王室的权利为代价,来换取平民百姓的巨大生产力,是以变法成功后,秦人瞬间强大起来了。但商鞅也因此得罪了上层世族,包括太子傅、太子、公子虔等等贵族。变法期间,齐国借助孙膑之谋两败魏国,魏国遂衰,商鞅趁机收复秦魏边界的河西之地。秦国遂崛起!然而秦孝公英年而薨,秦惠王继位,老世族起而车裂商鞅,秦惠王趁机一举铲除老世族。

《大秦帝国》开篇以秦孝公商鞅变法为始,以车裂商鞅为终,塑造了一个“极心无二虑,尽公不顾私”的千古法圣影响。商鞅几乎是整部《大秦帝国》里毫无缺点的秦臣,他不但具有超凡的法家精神,还具备一定的兵将才能,一心一意为秦国崛起而奋斗,即使身死也为秦国铲除旧贵族做了铺垫。

第二部,合纵连横期。

秦国的崛起,引起了山东六国的关注。洛阳苏秦、大梁张仪顺时而出,张仪相楚齐,苏秦入秦国。然而苏秦因大略不逢时,而孓然一身出咸阳,张仪也因不堪谈兵错断秦国而险遭楚国世族迫害。阴差阳错,两人均无奈退出各自阵营,再次各谋前程。苏秦说燕王,与山东六国结成合纵抗秦之势。此时张仪相秦国,提出连横破合纵之策。二人之策针锋相对,合纵松动于楚国,瓦解于燕国,终因六国龃龉而草草收场。苏秦遭刺,六国合纵瓦解;秦王绝症,张仪无奈退隐。

这一时期,张仪樗里疾为丞相,司马错为大将军,攻取楚粮仓,韩宜阳,据巴蜀,内修经济,外破合纵,秦国进一步强盛起来。另外,本部除了苏秦张仪外,还出现了战国四公子、屈原、鲁仲连等人物,各有各的人物特点。这些人物将秦国与山东六国的关系,六国之间的关系,紧密联系起来,让人更容易地知道为何六国败而秦国独胜。

第三部,秦赵争霸期。

秦武王在甘茂的支持下,顺利坐上王位,入洛阳举鼎而死。质于燕的赢稷母子,饱受燕将乐毅的善待,并且由白起顺利接回咸阳。魏过名士范睢遭受排挤,险些丢了性命,被秦使接入咸阳。如今秦国庙堂有秦昭襄王、宣太后芈八子、太后族弟魏冉、名士范睢已经刚刚崭露头角的军士白起。此时的秦国疆域,已经收复河西之地,吞并巴蜀,北定义渠,早早地实现了秦孝公的宏图伟业,下一步该怎么走?范睢提出“远交近攻”的战略,及时地解决了秦国庙堂目标空虚的问题。所谓远交近攻,即结好燕齐,进攻楚国三晋。山东六国里,楚国早早吞并了吴越旧地,赵国一战攻占中山国,齐国也在合纵攻秦时灭了宋国。秦国任用白起为将,宣太后摄政,魏冉为丞相,先攻破六国合纵联军,并一举攻占河内。后南下破楚,逼楚迁都。齐国助燕国平定子之之乱,并大肆劫掠燕都蓟城,燕齐遂为世仇。

燕国在燕王与乐毅的领政下,隐忍不发三十年,默默练成新军,一举下齐城七十余,齐几灭国。田单率众抵御燕国六年,最终大败燕军而复国。赵国此时也在赵武灵王提出的胡服骑射下变法图强,国力猛增,成为山东六国唯一能秦军抗衡的大国。秦赵为争形势,对峙上党多年,大战一触即发。秦国君臣上下一心,秦王亲自供应粮草,范睢谋划邦交计策,致使赵王用赵括换下廉颇,寻求与秦军速战速决。秦军秘密启用白起为将,用同等军力围困赵军数十日,赵括身死,赵军遂降。白起坑杀赵军三十万,赵国精壮全军覆没。此时范睢自伤,秦王骤然昏聩,白起被逼自杀,赵国未灭,反而被信陵君带领的合纵军战败,并退回函谷关。

这一时期是燕军灭齐,秦赵长平大战的主要时期。战国秩序混乱,各国唯用武力服人,动荡不堪。白起乐毅廉颇等名将悉数登场,白起战无不胜,下楚国,破合纵,坑赵军,战功赫赫。乐毅也是一战灭齐,更试图以仁政化齐,堪称一代儒将。廉颇擅长防守战,与秦军对峙三年而不败。然而三将都因庙堂决策失误而或身死,或逃离。所谓强国,不仅在于兵力强盛,更要有开明稳重的庙堂。

第四部,吕不韦执政期。

范睢心怀忧惧,举荐蔡泽为相,南下楚国归隐而巧遇巨商吕不韦。吕不韦上赵国又遇秦国质公子赢异人,心生从政心理。遂帮助赢异人,离赵归秦。此时秦国经历了以举国之力支持的长平大战,国力财富消耗殆尽,急需快速恢复,而蔡泽吕不韦正好是农业经济能臣。吕不韦两度扶持秦国立储,嬴政少年为王,嘱吕不韦与太后共同执政。吕不韦为义商,通晓王道,吕不韦新政初见成效。少年嬴政结识蒙恬王翦,交谊甚欢,蒙恬南下苍山结识荀子师徒,劝李斯入秦。适逢太后嫪毐之乱,吕不韦与嬴政联手平乱。终因政见不同,嬴政加冠后以强硬手段,逼迫吕不韦自杀。

这一时期,属于秦国大战后的恢复期,并且两代秦王短寿早亡,是以急需吕不韦这种善于处理繁杂事务的商人使秦国步入正轨。吕不韦新政,在行秦法百余年的秦国衰弱期,焕发新的生命力。秦国关中以及巴蜀两地,渐渐富庶起来,成为秦国大争天下的后备仓。

第五部,秦灭六国期。

嬴政亲政后,任用王绾为丞相、李斯为长史、王翦为大将军,其他如蒙恬蒙毅、顿弱姚贾、王贲赵佗等等文臣武将,庙堂人才济济一堂。水工郑国于艰难干旱时期,与李斯一同开出郑国渠,滋养灌溉秦川之地,使秦人度过天灾,并且再度增强了秦国大出天下的实力。紧接着,紧锣密鼓地灭国大战开始了,先由嬴腾率偏师一战灭韩。其后由王翦率主力大军与赵国决战,赵国任用李牧为将。李牧久与匈奴作战,与秦军抗争中不落下风,并且两败秦军。此后,顿弱使离间计,赵国奸臣郭开诛杀李牧,赵军遂连连败退,邯郸破而走代地,赵亡而代立。于是,王翦屯兵秦燕边境,王贲南下平定韩世族反叛势力。

王贲五万大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连下楚国十城,震慑楚军不敢北上救援。于是,王贲引水灌大梁,大梁城破,魏国亡。同期,燕太子丹与荆轲谋,以献地称臣为由,刺杀秦王嬴政,荆轲死而秦王怒。王翦大军,迅速北上作战,包围蓟城,切断燕代联系,蓟城破而燕王喜逃往辽东。后由王贲先大军攻破辽东掳燕王喜,后回军攻代,俘代王嘉,山东六国唯余楚齐。嬴政弃王翦谋而用李信,为项燕所败,战死兵士二十万,秦廷震慑。嬴政遂复迎王翦,以为大将军,率军六十万与楚项燕对垒决战。两军相持,楚军内廷先乱,王翦趁机歼灭项燕主力,浩浩荡荡地吞并楚国。并且继续深入越地,做好了长期屯兵南越的谋划,秦王许之。最后只剩下齐国,王贲率军压境,齐王不战而降。如此,六国皆灭,天下一统于秦。

秦统一天下,使秦法行于天下,行郡县,造文字,统一度量衡,兵器车马规范化,北击匈奴,南抚夷越,修长城,巡天下。然而秦国以法家治天下,六国复辟势力与儒家士子暗潮涌动,试图重新建立诸侯分封制,始皇帝不齿,遂焚书坑儒,禁天下私议秦政者。始皇帝崩于大巡狩途中。

第六部,帝国衰灭期。

始皇帝崩,赵高与李斯合谋,逼扶苏自杀,囚禁蒙恬蒙毅,立胡亥为二世皇帝。赵高野心勃勃,胡亥懵懂无知,李斯大才难以施展,一系列的政变发生。屠戮皇族后裔,诛灭三公九卿,李斯亦不免,发黔首修骊山陵,建阿房宫,百姓苦之。陈胜吴广一挥而天下应,六国复辟势力涌起,以楚军势力最大。秦将章邯王离率军扑灭农民作乱,旧赵复辟势力,终因庙堂昏聩无援,而不敌项羽军。赵高弄权,弑胡亥,始皇帝族弟子婴,诛灭赵高,称秦王。刘邦入咸阳,秦王子婴降。刘邦宽厚机变,项羽残暴寡断,多次屠城烧杀劫掠。项羽入咸阳,杀子婴及其子嗣,劫掠咸阳,坏始皇帝陵,烧阿房宫,火三月不绝。

整部《大秦帝国》读下来,是一项浩大的工程,需要强大的毅力。一路读来,跟着秦国由弱变强,体验战国策士风采,历经举国之战的浩瀚。对秦国,以及先秦历史,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和认识。尽管作者语言单一,人物形象大多偏正面介绍,而弱化负面人格。先入为主,人物内心独白过多,根据历史事件主观臆测人物心理活动。然不失为一部可读的历史长篇小说!

大秦帝国读后感(篇二)

大秦帝国是历史学家孙皓晖花了十几年的时间写出来的,分为六部,分别是《黑色裂变》、《国命纵横》、《金戈铁马》、《阳谋春秋》、《铁血文明》、《帝国烽烟》。这套书,从秦始皇他爷爷的爷爷开始写,写一代代老秦儿女是如何克服重重艰险创立一代帝国的。

第一步《黑色裂变》,秦献公与当时的大国魏国一战,死翘翘了,年仅21岁的秦孝公即位,他就是传说中的官二代加穷二代。当时的秦国,被山东六国孤立,封锁在函谷关内,没有中原国家历来的富谡,也不如当时变法图强声名鹊起的小国有活力。和山东六国相比,秦国就是贫穷落后的农村,真是一穷二白,山东六国在此时孤立秦国甚至打算分而食之。怎么办怎么办?

秦孝公唯一的财富,就是人民的忠心耿耿。“赳赳老秦,共赴国难,血流不干,誓不休战”这句誓言是全国秦人效忠祖国的誓言,够血性。带着这群人,秦孝公开始艰难的创业之旅。第一步,就是把仅有的家底全部捐献而出,甚至他老母的钗子妹妹的耳环都拎出来,干嘛?送给当时的第一大国魏国的当权臣子,给魏王说和说和:我们秦国穷的只剩人了,也没有啥煤矿天然气的,你们就算是把我们灭了,也得不到啥好处。魏王一想,哪有人花钱买了真刀真枪,再顾上打手,去一个贫困户家里打劫的啊?不划算。强回去了,还得负责这一家子老小的吃喝呢。和其他几个国王一商量,算啦。

就这样,第一个危机解决了。此时你就得佩服这个只有21岁的青年国王的智慧。因为当时他爹秦献公其实是被魏国杀死的。当时他即位,好战的秦人一蜂窝的嚷嚷这要报仇,大臣们也是主战派,也不管买得起买不起一把刀。但是秦孝公不但没有盲目听信,而是忍辱负重。其实他想,等老子富裕了,去买了长枪大炮,不把你们这些混蛋炸死!

接着,就是学习山东六国变法,转型升级。战国时期,很多国家脱离周王朝,废除旧制,积极变法,国富民强。但是秦国慢人一步,得跟上来。此时一些老臣子就反对了,他们又不懂变法,也没有活到老学到老的觉悟,就知道倚老卖老,要是国君真得找了一个懂变法的,这个大家族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就得退居二线么?但是秦孝公坚持变法,出了一个求贤令,在山东六国各大电视台网站到处宣传:谁能想个法子让我们这个家族企业变强变富,我就给你高管爵位,甚至可以共持国政,其实就是把50%的国家股权都给你。这在当时战国大大小小十几个国家中,第一位敢这么提的,真舍得啊。此时刚刚在魏国找到工作的卫鞅(就是后来的商鞅)听说了,蠢蠢欲动,因为魏王看似对他没什么兴趣,不知道是不是简历写得不华丽。魏国丞相公孙痤病危时,就把卫鞅举荐给魏王让当丞相,还说你不用卫鞅,就杀了他。这个人可是个顶级ceo,到了任何一个国家受到重用,几年下来人家转型升级,很快就强过你了。老魏王想公孙痤一定是病糊涂了,要我把国家大事托付给一个无名小辈。眼看在魏国不受重用,卫鞅就跑到了秦国。

诸位且看,卫鞅到了秦国,不是屁颠屁颠的说自己是怎么怎么能干,立马新官上任三把火,写企业转型升级报告,而是,失踪了。干嘛去了?他化妆成为游学学子,花了三个月的时间跑遍了秦国的山沟沟,深刻了解了秦国人的厚重秉性、清苦日子与秦国现制的弊端。这时秦孝公眼看着求贤令也没求到什么大才,只有一些适合当部门经理的中才,就打算自己学着变法呀,让秘书搬来一堆列国变法的书,埋头苦学。哎,就是因为太爱学习了不睡觉,后来英年早逝。没想到,三个月后卫鞅来了。高兴啊!这个人看似靠谱,竟然还去实地调研去了。

谁知,一聊,没戏。卫鞅竟然说起了什么王道治国,仁义礼智信的,在大争之世的战国,儒家中看不重要,拳头和票子说了算。卫鞅不服气呀,要求二次面试。再一聊,秦孝公都想找扫把直接扫地出门了,因为卫鞅竟然换成了逍遥派,庄子无为而治。老子要一个敢大刀阔斧改变秦国的强者,你让我啥也不干,不是等死吗?拂袖而去。卫鞅是谁呀,死缠烂打是找工作的法宝,所以又要求面试。秦孝公都失望了,但当时战国所有国君都不能慢待士子,就是怕给人家落下话柄,搞得其他人才不来,只好再次面试。

第三次,卫鞅捧出了早就想好的法家强国之说。秦孝公一听,对味。哎呀,你这个卫鞅,不早说,害得我都上火了。卫鞅嘿嘿一笑,表明了心意。你试我有没有能力变法,我也得试你有没有慧眼,知不知道什么事真正的变法强国。卫鞅的《治秦九论》更使其看到了秦国的未来希望。他们连谈三天三夜,决定实行变法,以法制国。并立下了“君臣相知,永不相负”的誓言,话说这两位的基情真是感天动地,怪不得作者能凭借此书荣登作家富豪排行榜,时下的流行元素很重要啊。秦孝公拜商鞅为相,开始了君臣二十年的大变法(史称“商鞅变法”)。自然,经过重重阻难,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实行统一度量和建立县制等一整套变法求新的发展策略,秦国终于成为继山东六国之后的第七大战国,迅速崛起。卫鞅也变成了商鞅。

书中,让我特别感悟的有四,一,严格的法制是一个庞大族群繁荣发展的根基,现代企业管理实在应该多学学。因为太子触犯法律,就被他爹给驱逐出去了,秦孝公的哥哥赢虔则被割去了鼻子,正式因为敢拿皇亲国戚开刀,寻常百姓也不敢犯法。话说商鞅真是有才,这么狠毒的招式都想得出来。二是对合作伙伴的信任以及放权。商业变法的时候,不太懂法学的秦献公就主动做好后勤,谁阻挡你变法我解决,你只管变,正是在秦献公扫清障碍的前提之下,商鞅才可以大展拳脚。后来秦献公因为太勤奋马上要累死了,就和商鞅说,你去把我儿子找出来,看他能不能担当得起国君之位,不能的话,君可取而代之。最后虽然商鞅为了护法而心甘情愿被车裂(这就是传说中的nozuonodie),但是君臣之间的深厚情谊让人惊叹。哎呀,以国相托,这才是真爱。第三,就是战国时期自由的学风以及开放的言论,现代企业也应在言论上放开,多听不同的声音。商鞅来自战国时期的小国卫国,却不远千里来到秦国,使秦国变法一跃成为七大战国之一,卫国却奄奄一息,这是一种什么精神病?其实当时百家争鸣,儒家道家阴阳家法家农家兵家都著书立作广收门徒,学风开放,还经常开辩论会,谁说得好,辩得精彩,常可一辩惊人。国君们不会因为你有没有重点大学毕业证而轻看你,更不会因为你骂了他而迁怒你,你骂得好,还奖赏你。学子们饱读诗书,却也不拘一格,并不囿于自己的国家,这么多国,哪个用我,我就在哪里发挥光和热。其实当时很多人都是在别的国家当官,可以说没有开放的学风,就没有百家争鸣,也不会有战国争雄。还有就是国君的敬贤之心,即现在的企业应有的惜才之心。无论是大国小国,只要听说那个才华横溢的学者来到他家门口,莫不出门迎接,好吃好喝招待着。即便是在战国之时看来没什么实际用途的儒家,孟夫子也凭着声望到处白吃白喝,哪个国君都不敢得罪。你看孟子见魏惠王,魏惠王心里本来麻烦得要命,心想你来干什么本王还要看美女跳舞呢,但却依然迎接,并加装认真听取意见。以前的君王尚能容忍别人的谏言,现在的办企业的,更应该多听多看多学。

大秦帝国读后感(篇三)

大秦帝国终于让我吃完了,历时四个多月。

在没有读这本书之前,我对赢政的认识是他是一个残暴的君主,比如他的“焚书”“坑儒”,在后世认为他辱没斯文更甚至把儒家人士坑杀。但是从当时的时政背景来看他有他的考量,他推行的一些政策无疑是比较进步的、前卫的,以至于很多东西一直都得到了延续……

比如他采用李斯的建议,废分封,立郡县。真正的把至高无上的权利集于皇帝一个人身上,皇帝掌握着国家所有的权力尤其是军事大权,且“家天下”世袭皇位制度被此后的历代王朝统治者所沿用,横贯中国的整个封建社会。不管后代王朝怎样挥霍使用这种至高无上的权利,但是他的初衷是好的,那就是减少战争,从而人们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生活,在我看来这种功绩是无法磨灭的。

当然,作为小说可能会刻意的美化主人翁,但是他也从反面来提醒大家对于一个古代的君主要给他相对公平的评价……

大秦帝国读后感【篇四】

小说本身可评价的地方不多,但是是一个开脑洞的好题材。作者从商鞅变法,写到秦始皇统一六国,这个脉络太清晰了,可供总结一下。假设统一六国,需要达成四个最高级的必要条件:1、一个有为的第一代君王。2、一个能够洞悉规律,对于复杂事物判断精准,并且有变法才能得贤臣。3、以第一代君王继任者为首,后几任君王对于变法基本制度的遵循。4、拥有宏图大略的最后一任君王。假设这是一个公式,我们可以往已有的历史里去套,发现满足第一条的也不少,春秋五霸,都算得满足第一条,接着第二条,管仲才能也是非常牛,确没有变法精神,申不害有变法精神,洞悉规律,对于复杂事物的精准判断确这些能力不是最高档次的。

第二条一筛下来,只有吴起商鞅还留下。很明显,在英明的第一代君王离去后,吴起马上被杀,变法制度也废除,第三条也不满足了。至于秦国,商鞅虽然也被杀了,但是其变法制度得到保留。继续留在公式里探索,直到完成最后一锤的秦始皇出现。我们假设拿掉公式中的一条,第一条明显不能去掉,没有这点,一切无从开始。第二条同样,否则虽然开始,但确不知从哪开始。第三条也不能去掉,变法被废等于没有变法,一切又白搭,至于第四条,反而是相对没那么重要的,国力只要足够强盛,遇到明君是大概率事件。但如果秦始皇生在赵国,最大可能是什么也干不成。当时春秋战国已经延续了八百年,到商鞅时,几个大国国力相差不多,秦国相对较弱,不变法图强,谁都没有统一的可能,假如中国是一块独立的大陆,没有跟任何文明接触的可能,如果这个公式始终没有发生,现在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况?

大秦帝国读后感【篇五】

大出天下——《大秦帝国》读后感3000字:

写在前面:学生的感悟,丝毫不逊色于任何人。为我的学生自豪。推荐!

巍巍秦关,莽莽秦川。苍苍明月,迢迢关山。同耕同战,浴血何年。锐士铁衣,女儿桑田。谁谓明月,照我无眠。天地同光,念日月之共圆。

一部好的历史小说,真实而又不真实。真实,在于其历史事件上,其他的,都是不真实的。说白了,就是将大框摆好后,向其中丰富细节,刻画人物。能写到《大秦帝国》这样高度的作品,寥寥无几。唯有《明朝那些事儿》可与其一决雌雄。它雄浑,沉郁,而又轻松,热血,青春,它的魅力不在于用词有多美,而在于细节刻画的细腻。大秦的逐步崛起,令人兴奋;秦风低回,又使人沮丧。赳赳老秦,共赴国难。为一句誓词而热血沸腾,为商鞅的慷慨赴死而又感慨万千。

秦国地处西北,经济文化落后,六国又步步紧逼,然而这个被称为戎狄的边陲诸侯却一跃而起,一统天下。根源在哪里?在于赳赳老秦,共赴国难,血不流干,死不休战的精神,在于法制,更在于君臣之间的绝对信任。

六国会盟,企图灭秦。国难当头,秦孝公继位后,当即发出“招贤令”,正是这种唯才是用、不拘一格降人才的方针才使秦国身陷重围而国不灭。于是,商鞅出现了,在秦孝公的全力支持下,商鞅大刀阔斧地进行了彻底的变法:废井田,开阡陌,除隶农,赏耕战,刑无等级,不赦不宥;最终使秦国由奴隶制转向封建制。改革之后,前景一片大好,赏罚有制,清除陋习,走上了崛起之路。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所以,正是栎阳宫中的那场君臣合璧,才使商鞅尽公不顾私。最后,商鞅为了护法,慷慨赴死。

在变法的过程中,一次,因为水源问题,两族发生械斗,不仅伤亡惨重,而且还导致了河水决堤,这件事,触动了朝廷,商鞅在渭水刑场杀了七百余人,震惊了六国。墨家总院当即派出杀手,诛杀暴政秦王。后来,秦孝公亲自前往墨家总院,与墨巨子交涉,功身而退。不仅君臣之间绝对信任,商鞅为了变法,也是言出必行。“徒木立信”想必大家都听过,那位少年后来成为秦军中的一名小将。

自秦国崛起以来,历代人才几乎绝大部分出于六国。而反观六国,人才济济却被秦国逐个击破。齐国有著名的稷下学宫,那里是人才圣地,可是,为什么还是国灭了呢?六国君王务虚不务实,只听那些虚无缥缈的大道理,可是远水解不了近渴,大道无边,就算是今天,也并未实现。拿魏惠王来说,他表面上礼下贤士,可是却放走了多少人才呢?先是不听公叔老臣遗愿,放走了商鞅,因为商鞅当时只是个中庶子。接二连三的,再就是孙膑、张仪、乐毅。他只接待像孟子那样的圣人。当时,魏惠王出城打猎,还未出城便听说孟子来了,虽然觉得晦气,但也只好回宫了。适值张仪求见,于是乎,张仪与孟子两人便在魏惠王面前骂了起来,孟子惨败。因为这件事,本应受到重用的张仪却被逐出宫门。此时,在秦国碰壁的苏秦也铩羽而归。两个人,静修三年。最后,张仪志在秦国,苏秦志在六国。受到秦国重用的丞相张仪以连横大计,对抗六国丞相苏秦的合纵大计。最终,张仪成功退隐,苏秦死在邹忌所派的刺客剑下,合纵破裂,六国如同一盘散沙。本来,合纵一成,秦国必亡无疑,可是,六国君主听信谗言,不用能士,合纵失败。可笑的是,合纵的阵脚先从盟主楚国站不住了。楚王派一无知王子为六国主帅,竟能想到用云梯观景。并且,秦国特使收买王后郑袖,楚王就是因为在王后郑袖那里做了两天“大男人”竟然听信秦国“以退出合纵换交割房陵”之约,可笑之极,蚂蚁之见。合纵一败,即便那战国四公子再有通天的本领也救不回来了。

所以,治国务实,唯才是用才是硬道理。法家商鞅,纵横家张仪,战神白起,水家李冰,技然家蔡泽……,秦国之所以强大,就是因为有这些人存在。

当然,读这部书不宜动真感情,那些真性情的人会让你痛哭流涕。当你看到车裂商鞅,宣太后自杀谢罪,白起被赐死等片段时,如果你是用真感情读书,你会悲痛不已,肝肠寸断,于身体无益。秦赵两国的长平攻防战,长达三年之久,秦国不仅断了赵军粮道,而且使计令赵王命赵括为将。读后感m.DuhOugAn.cOm没错,就是那个纸上谈兵的赵括。用人之不信,自毁长城。没有善守的大将廉颇,赵军败得一塌糊涂。赵括没有办法,兵士饥饿,无力作战,于是就摆出了“车辕圆阵”,只守不出,简单而又有效。一天夜里,赵括忽然听到了惨叫声,心想那最不该发生的,竟然发生了;便率卫队前去,果然看到有人吃伤兵。赵括当即下令斩首,并命令杀战马,羿日死战。他对将士们说,秦国有首描写士兵感情的歌,叫《无衣》,感动了所有人。直到那一刻,他才有资格被称为赵将军,最后一战,他终于成长了。第二天,带着必死的决心,中箭身亡,咽气前,他终于展现了属于将军的风采,下令投降。然而,这二十万降卒,令白起不知所措。留着?消耗太大;杀了?自古将士忌杀降。此时,当了二十年国君,却未掌实权的秦襄王想要专政,就在白起的信到达后,回书杀降。自此白起背上了杀降的黑锅,让二十万降卒吃了顿好的,便送他们上路了。白起的噩运也从这里开始,先是染了恶疾,然后便一意专权的国君不听劝,该发兵时不发兵,等六国听说杀降而联合起来时,却要发兵。几次失败后,国君又怪罪到白起头上来了,国君以为:你白起出征便能胜利,你不上阵就算了,你还不让我发兵,你白起几个意思?谁掌权?谁老大?于是乎,白起这个不听话的老头又上了几次书。此时,国君杀意已决。于是,在白起退休返乡的路上,将其赐死,离老家只有几步之遥。白起死前悲呼:“赵军降卒,老夫还命来了!”临死前,还要问老侍内,国君是否听从他的意见。

说到这里,又不得不提到范雎这个人。当初,为了打天下,芈冄掌内,白起掌外,好生和谐。自从范雎来了以后,先是流放丞相芈冄,而后又因与上将军白起的私人恩怨,向国君进谗言,使得白起最终被赐死。赶走芈冄固然是为了防止外戚专权,但陷害白起的行为实在令人深恶痛绝。一代名将,没死在战场上,被自己人害死,这是耻辱。范雎这一辈子举荐过三个人,郑安平与王稽的先后叛国令他无地自容,于是他选择了退隐,在确立好太子后,他向国君举荐了蔡泽。他帮帝王完成了封建统治中专权的一步,这也算是他在历史长河中起到的良好作用吧!由此看来,大秦的大良造,做不得!商鞅被车裂,白起被赐死。

当三尺利剑高悬于秦的头颅之上,秦孝公与商鞅便如那雷公与电母的兵器。发出了一道改革的春雷,触发了一场法的大火,烧出了一条崛起之路。那个年代里,秦国是先进的,是改革的先驱,唯有法制才是立国之本。从先秦的经历来看,儒学会让他们亡国。这种推崇仁,义,礼,智,信的学说,只能用于安邦。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依靠法治,而并非人力。

一句“赳赳老秦,共赴国难。”不知打动了多少读者,这是历代入秦士子最爱说的一句话。此言一出,任何困难都成了空话这是一句比命还重要的誓言。这是一种民族精神。民族精神是群体思想的延续,在中华文化的延续及演化中,变化为民俗文化,还有的,就是我们骨子里有的东西,即骨气。在岁月的长河中,这些东西在不断淡化,褪色,甚至消失。作者在开篇前言中这样写到:“虽然我们没有忘记秦帝国,但也淡漠了那个时代的勇气和创造力。”民族精神,是国家的脊梁,更多的人苏醒,民族才有希望。

何以国立,唯有法制:何以报国,唯有自强。纵观全书,剔除个人恩怨,宫闱阴谋,情感发展,便是一个大国成长史。法使其生,法使其灭。用法得当,国家方可长存。那老秦人本色是我们这几代人所缺少的,我们必须找回这些东西。

秦已大出,霸绝天下。而今我中华,国强乃为法强,观我中华子弟,皆懒惰。若使我中华子弟尽操秦人之风,大出天下,当指日可待矣!作者:唐瑞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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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帝国读后感【篇六】

大家好,今天我要跟大家介绍的书是《大秦帝国》

全书共六部 11卷 先后顺序是《黑色裂变》《国命纵横》《金戈铁马》《阳谋春秋》《铁血文明》《帝国烽烟》。

全书讲述了从秦孝公商鞅变法开始,直到秦二世乱政亡国的一百六十余年间,秦国由弱变强,统一中国,又迅速灭亡的故事。从书中,我们见证了秦国从一穷二白、列强环伺之下,变法图强。经过了几代君臣的不懈努力,最终扫清六合,统治八荒的艰辛与悲壮。然而,从始皇帝建立帝国到帝国崩塌,只用了十五年。

鲁迅说:喜剧是将人生中无价值的东西拼凑给人看,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撕碎了给人看。而大秦帝国的兴亡史,就好像是这么一个黑色的幽默。

书中,在那个大争之世,在秦面临灭国之危的时候,我读到了老秦人啾啾老秦,共赴国难的志气;在山东士子皆卑秦的困境中,我读到了秦孝公的胸怀;在商鞅变法的举措中,我读到了极心无二虑,尽公不顾私的肝胆;

在张仪与苏秦的连横、连纵中,我读到了一代名士的报复与坚持;在屈原兵败自投汨罗江的时候,我读到了君昏国惑的悲愤与无奈;在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中,我读到了思想的解放与文化的融合;

从秦始皇的坚持法治、整肃军政、超拔新锐、修渠利民中,我读到了一代帝王的大刀阔斧;从他扫清六合、统治八荒的连绵大战中,我读到了一代帝王的雄心壮志;从帝国初定,欲将何等一个天下交付后人,我等君臣,可功也,可罪也的话中,从他统一架构华夏文明驱逐匈奴中,从他数次巡视天下积劳成疾中,我读到了一代帝王的一种责任,一种担当。

一个国家如此,人亦如此。当你为了一个目标的实现,不惜付出所有的时候,你就离成功又近了一步。

我不止一次有想过,我的目标实现需要几年,五年、十年、二十年、还是无限期。其实,实现目标难的不是路途的艰辛,也不是对未知的担忧;难的是缺乏一种说走就走的勇气,难的是是否对目标还一如既往的坚持。

奥斯特洛夫斯基的书中这样写到:人的一生,应该是这样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耻。

我想:当我年华不再的时候,我又留下了什么。

所以

听从内心的呐喊

寻找失落的目标

坚持向前的脚步

别停下

已错过了的别怀念

已失去了的别留恋

向前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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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魔道祖师读后感合集


你肯定有写读后感作文的时候,而作文是语文写作方面的体现。那么作文怎才写才最好呢?《关于魔道祖师读后感合集》这篇文章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魔道祖师读后感【篇一】

泽芜君,进可攻退可守的温柔。(瑶妹的旁观者)

墨香大大书中每个名字都是预言,充满了悲剧的宿命感,可见心思细腻,格局不小。

二,温柔地旁观一场死亡

泽芜君蓝涣, 字曦臣,佩剑,朔月 玉萧:裂冰

姑苏双壁之一,居云深不知处 家纹:云纹

直系弟子配云纹抹额(意为“约束自我”,蓝家先祖祖训只有在命定之人面前可以取下),族中子弟擅音律。

蓝家从名字看,是四大世家中最为出世的仙门,仙气飘飘,

弟子擅长韵律,居云深不知处,衣上有云纹,家训是约束自己,由此可看出,蓝家是四大世家中的清流,不热衷于争权夺利,所以不会是四大世家之首,金家之后的仙督多半是聂怀桑。

但蓝家也仅洁身自好,不参与打抱不平。

泽芫君,蓝涣,他的名字与水相关,水至清无鱼,而金鳞台,鳞为鱼皮,曦,早上的阳光,似金光,暗指蓝大与金光瑶有缘,但无份。

佩剑:朔日当天的月亮称为朔月,朔月又称新月,一般是看不见的。

暗指蓝大,遵从家训,洁身自好,月亮看不见,自然是有照不到之处,

蓝大,不具慧眼,识人不明,他性格温柔,但处事中庸,在蓝家与世家之间维持平衡第一,不作出头鸟,也不多管闲事。

因经历过家破逃难,知道光清流没用,必须四家联合,因此也就不得不对一些阴暗之事旁观。

注定了,他不会违规将金光瑶带走,不会得罪金家,只会提出建议,不会主动制止。

纵容,也是行恶,遇弱不救,遇错不纠,放任就是同谋!

他的这些已经注定了金光瑶的悲剧。

最后,蓝大刺向瑶妹的一剑,是代表世家的利益,并不是江湖道义,也无关感情

金光瑶一案,是四大世家内部的争权夺利,与正义无关,只有利益、

真正正义的晓星尘,白雪观,世家先是旁观,然后争夺阴虎符。

晓星尘的乌托邦是世家不能容的,他和他的师兄妹们下山后全部死亡。

因为他们不参与世家夜猎,单独行动,就不容于世。

他们的死亡,世家是纵容的慕后黑手。

他们的身体,灵魂 ,梦想全部被世家利益摧毁。

晓星尘,早就死 了,。早就瞎了,全世界都是帮凶,却只处罚洋洋一个凶手,

这是正义?这只是力量决斗,成王败寇。

这就是魔道的修仙世界,没有正义,只有利益。

降妖,收钱,夜猎,分赃,清谈会,洗脑,统一作战思想。

四位宗主,谁手上没有错杀的人命,阴虎府,聂怀桑一样想要。

既然如此,金光瑶与聂怀桑有什么本质区别?

聂怀桑与薛洋又有什么区别?

无非是,有目的杀人取财,和随意杀人玩玩。

也许前者牺牲的人更多,前者对世界造成的伤害更大。

因为,薛洋只有一个,而且人人喊打。

温,金,聂三家的宗主却为人仰望,一代代传承着阴谋杀戮。

蓝大犹豫了,他明白这些,同情瑶妹,但为了蓝家在世家的地位,他不得不下手。

他下手了,光瑶和他的感情远远不足以让他背叛世家,背叛蓝家,

也许不能对他苛求太多,毕竟他受过家门破败之灾,要维持蓝家,家门利益高于一切,

高于同情,感情,原则,瑶妹的感情在这里面不值一提。

蓝家若出事,死的人会更多,那些人也无辜。

保护他们,就得有时同流合污,

金光瑶不死于他手,也是别人之手,反正都要死。

可是,对比一下含光君对无羡,绝对信任,不惜背叛世家,蓝家,放下一切,不顾一切。

蓝大,你当得起姑苏双壁这个壁字吗?

玉者,洁白无垢,高洁,君子所佩,宁可玉碎不为瓦全。

你当得起吗,当得起名字中那些美好的含义吗?

他唯一 当得起的就是家训,约束自身,明则保身。

蓝家祖宗深深明白世界是什么样子,所以并不要求子孙见义勇为。

君不见,见义勇为的江家,是什么下场?

这算什么君子之门,蒙了眼睛的君子,

算什么仙风之门,衣服脏了就丢掉,不要污了仙人、

那件脏衣服,就是金光瑶,亏他还以蓝大为至交,为偶像,为达到的目标。

高处不胜寒啊。

瑶妹内心看不上薛洋,可薛洋对伪善的理解远高于他。

薛洋死于一颗糖,他生命中一直渴望的甜宠。

瑶妹死于一个虚幻的偶像,他不知道温柔有时是拒绝,是进可攻,退可守。

瑶妹死于君子之风,君子是不会扶起一块脏物的。

也许瑶妹内心一直觉得自己低贱,满手脏污,向往光明正大的为人高看。

这就是宿命,你渴望什么,缺少什么,就死于此。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都是为了活下去。

在金光瑶艰难的一生中,蓝大是他的偶像,只可远观的一位仙人。

也许是他想成为的一个完美无缺的人,甚至他可能宵想过更多。

蓝大那么完美,那么温柔,简直是完美的导师,朋友,二哥……

他对他温柔,但又起到多少实际作用?

温柔是一把刀,是若即若离的手,多安全,多洁身自好的温柔。

既没有在初时相救,也没有在中途制止,最后,却是他来终止。

他没有放纵对金光瑶不多的感情,做到了所谓的洁身自好。

把瑶妹当脏水给泼了。

美玉蒙尘,这就是蓝大。

他作出了必须的选择,那一点点感情不重要。

瑶妹最后放他一马,是对生命,对世界,对他,完全绝望了吧。

就算一起死,有什么用呢?

死同穴是给有情人的,既然无情,那你就做你的泽芜君吧,

别脏了你的手。

其实也没什么值得责备,要体面活下去的人,珍惜生命的人都会这样选择、

可是,含光君又当作何解读?,

他让人相信世间还有不变的感情,不变的品质。

哪怕全世界背叛了你,我也与你一起,即使你最后给我的一句话是,滚.

蓝大没有爱过瑶妹,生死之际,一丝犹豫就不是爱,就是衡量值得不值得。

瑶妹看出蓝大犹豫了,于是他象项羽一样,选择了把命送给故人。

她宁可与聂大一起,灵魂相对,痛恨纠缠,也不要那骗得死人的温柔了。

君子死知已,提刀出燕京,

姑苏双壁,仅蓝湛而已。

真的爱,就是简单的同生共死。

真的爱 ,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

我相信,如果蓝湛到不夜天时,正好无羡启动阴虎符。

他一定会不离不弃,同生共死,即使无羡重复一百遍,滚!

瑶妹,来生如果不能投生好人家,,至少,要象无羡那样运气好。

魔道祖师读后感【篇二】

《魔道祖师》,其实第一次接触魔道不是潘子钰和翟佳慧的推荐,而是因为一首《在下名叫蓝忘机》好奇去搜了蓝忘机这个人物,然后看了魔道。

在魔道里,有人迫不得已背叛仙门,与之为敌;有人因情而问灵十三载,等一不归人;有人因年幼被碾段一根手指,杀人满门,不留活口,说不留一个活口,就连一条狗命都不留,却为一清风明月空守一城八年,等一不归魂;有的人因清风明月,上善若水,被屠白雪阁满门,最后被做成凶尸;有人因身世,被挫骨扬灰,生前却滴血未沾……有的人与所爱之人在一起了,有的人却最终成了故事的‘牺牲品’。

问灵十三载,等一不归人。

忘羡一曲终,曲终人不散。

只羡忘羡不羡仙。

我仿佛看到了魏无羡在乱葬岗痛苦的挣扎,看到了蓝湛那三十年间的问灵:“尚在否?在何方?可归乎?”,皆无魂答应;仿佛看到了江晚吟在失去母亲的时候撕心裂肺的哭喊;看到了薛成美死后还紧紧捏住那颗发黑的饴糖……

在这部小说里我觉得最受欢迎的应该就是魏无羡了吧,毕竟是男主,但是,一开始喜欢魏无羡的我开始觉得秀妈描述的魏无羡其实……与不是那么好,我开始觉得魏无羡太逞强了,逞强到把江家都害了,觉得魏无羡太不负责任了。也觉得江厌离为什么要叫世上最好的师姐,而不是……世上最好的姐姐……

通过魔道,我知道了要舎取,不要一意孤行。也许会成功,但也许会付出很大的代价,很大很大的代价,但也许会有一丝的成功几率。

《魔道祖师》是一部玄幻小说,也是一部把人物塑造得很立体,能让人为之欢笑,为之哭泣!

魔道祖师读后感(篇三)

春天来了,雪融化了。我似乎听到了云梦的欢声笑语,似乎闻到了姑苏的缕缕青烟,似乎感受到了江澄的重情重义……合上书,闭上眼,感受着《魔道祖师》里的场景。

此时此刻,莫家庄出现了一名少年,他就是——仙门百家所说的夷陵老祖魏无羡。魏无羡在莫家庄跟姑苏蓝氏的人对战刀灵的时候,突然遇到了十六年前的.故友——蓝忘机。魏无羡见了,二话不说就逃走了。

魏无羡在大梵山夜猎的时候,遇到他的师弟——江澄,以及他的外甥——金凌。魏无羡见了连忙跑走了,因为他不想让江澄等人知道,夷陵老祖魏无羡又复活了。没有想到,在十六年前自己和蓝忘机,一起封印的舞天女复活了。魏无羡在危极时刻砍下竹子做成了竹笛,没想到却召唤出十六年前的“鬼将军”温宁,蓝忘机听到了吹笛的魏无羡,便上前抓住了他的手腕。从那以后蓝忘机就没有让人动过魏无羡。

在玄武洞中,魏无羡被烙铁烫伤。十六年后蓝忘机也受魏无羡受过的伤。魏无羡跳崖后,蓝忘机也多次为魏无羡被打。

在义城的路上,晓星尘曾救过薛洋,薛洋虽是坏蛋,但也知道知恩图报。在义城里薛洋一直帮着晓星尘做事。

在魏无羡血洗不夜天城时,因师姐江厌离被杀,才导致魏无羡跳崖。因众人抢阴虎符,才导致了各仙门百家死的死,伤的伤。

蓝忘机受魏无羡受过的伤,中体现了他们的友情深厚。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动不动因为一些小事而吵的不可开交。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懂得知恩图报,不要忘恩负义、背信弃义。仙门百家抢阴虎符,体现了人的贪婪。

魔道祖师读后感【篇四】

早就听说过这部著名的小说,漫画、广播剧我都见过,不过在那个闲得出奇的周六,我还是选择了小说,我愿意留给自己想象空间,喜欢看文字,就这样,我开始看了。

然后,就是周六看到了凌晨四点,周日上午醒来又开始看,一直看到晚上八点,我这个一目十行的人终于读完了这本小说。

怎么说这种感受呢,就是甜,太甜了。让我有一种强行被人塞了一嘴狗粮的感觉,我这个脸皮厚得像铜墙铁壁的人竟然也要捂住心脏,想大喊一声:爱情真美好!

所以主要先谈谈我对印象最深的两位男主的印象,蓝忘机在我心里是一个极尽温柔的人,只是他的温柔有限,只对最爱的人展现,要么不展现,要么就是淋漓尽致。他很阳光,这种阳光不是性格上的,而是他这个人在那里一站,就是很正很向上,他极为自律,但不是恪守成规,而是真心尊重才这样做。在面对所谓的正邪之分时,没有犹豫,没有徘徊,只有毫无怨言的信任和保护。刚开始我看到他对羡羡的表现,比如把他扣在怀里睡觉,那么纵容他时还在想,这是一个内敛的人吗?明明就是很有爱,很能表达情感的一个人啊。

慢慢看我才知道,这并不是初见,这是十三年的等待。这十三年间,他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在等呢,还是说他并没有在等,心已经绝望死寂了呢。在他看见并确定羡羡的时候,那又是一种怎样的欣喜和感动呢,最爱的人回来了,他还活着。光是想到这里,我都是热泪盈眶,满怀激动。所以在回忆和现实穿插中,我发现他变了,好像又没变,更爱表达了,毫不吝啬自己的付出,旁观者清,我早看出他的深爱了好嘛!

魏无羡在我心里是一个活泼的大男孩,他大大咧咧,却会心疼姑娘,为人付出不求回报,正直勇敢,而且真的很聪明,他狂妄,他自大,但是不武断,不滥杀,有情有义,看不惯别人的无耻,他会出头,他会为素不相识的人付出,这样的一个人,又经历了那么多事,依然能够保持自己的内心,有着柔软的一面,真的很难得。他的直率让我动容,最后表明真心的时候,每一个字都是那么真实,就是想要和你在一起,没有试探,没有伪装,就是要立刻扑向你。这一段我反复看了好几遍,真心甜啊~

他们两个的特点是那样的多,性格是那样的鲜活,让我感受到了两个活生生的'人在我面前,这也许就是看书的魅力吧!这和看剧看漫画都不太一样,是一种蜜汁想象力。很幸运地,我可以想象得到,感受得到。

两个人分开来看是一种感觉,两个人在一起又是另一种感觉。纵容,蓝忘机对魏无羡真的是充满了纵容,只是因为爱,因为不舍得,那么同样,羡羡也会为了他的含光君忍耐、收敛,彼此欣赏,彼此付出。我不愿再说那些太虐的情节,心会有点疼,所以我宁愿相信,经历这些苦,都是为了以后的甜。最后,以上都是个人言论,这只是我个人的浅薄想法而已!

魔道祖师读后感【篇五】

魏无羡,第一次看完他前世的经历,我的感觉就是一个字,惨!父母双亡家族覆灭这种几乎所有人的标配设定没什么意思(除了聂家只挂了家主,我觉着这是因为聂家人修炼着修炼着就暴毙的缘故,人家不用温家动刀,属于修真界免减产品),他惨的点在于:一个人明明朝着正确的方向付出了最大的努力,结果到头来还是落得一败涂地的结局。这样的短暂人生真的是太悲惨了。

魏无羡有傲骨,有傲气,非常自信,但是不傲慢。他爱笑,热情开朗,幽默风趣,异想天开,对朋友很仗义,长的还丰神俊朗,吸引人的各种特点他都有,这是个充满正能量的人。

时势限制下,别人只敢嘴上说说、甚至于别人只敢心里编排的事情,他敢当面说、直接做。不过他这种行为又不是因为莽撞愚鲁,而是一种当仁不让的心态。魏无羡的很多行为都充满英雄色彩,像个孤胆英雄一样不计代价地做了很多事情。但这其实并不是什么“病”,他的不计代价,不是不带脑子的蛮干,而是自愿去承担一切代价。保护弱者,回报恩义,主持公道,不带偏见,自己付出努力,自己承担代价,不牵连别人,不推卸责任,他的道就是这样。

魏无羡让我觉得他很惨的一点就在于,很多时候,他别无选择。出身无法选择,所以偏见无法避免,家仆之子,在有血缘门第之见的大背景下,无形之中给他套了个被人歧视的debuff,更惨的一点在于,他被江枫眠优待,这debuff还有额外的疑似家主继承顺位加成……优秀也是一种负担,尤其在逆风局状态,直属上级嫉妒心强疑心重的情况下,这种负担就更重了。有心人跳出来把功高震主的帽子一扣,直属上级一手倒戈卖队友,再生猛的大佬也吃枣药丸,岳飞也怕十二道金牌呢不是?就算魏无羡一骑当千比岳飞还能打,奈何江家毁高达。

百凤山当众挑衅,多次与蓝忘机误会争执,误杀金子轩……魏无羡当然有苦衷,因为阴沟里的独木桥是他唯一的选择,经历几个月充满负能量的煎熬,心性巨变的代价是他不得不承担的。但是他什么都不能说,因为他不屑于推卸责任,甚至不愿意找任何理由来让自己心里稍微好受一点。一个字,惨。但是他从不卖惨,哼哼唧唧委屈一下很容易拉好感博同情,但是他不,因为他不是那种怨天尤人的人。

关于他搞出的一个大新闻,血洗不夜天。三千人死的惨不惨?惨啊,人间地狱啊,但是这三千人是抱着杀人的心思对魏无羡的,先动手的也是他们,开打之后发现打不过又不想死,你们是围剿还是串门?

魏无羡当然是有错的,错在哪里呢?错在放任自己杀戮。三千人怀揣恶意地想围杀他一个,他还手不为过,反杀也不为过,换到某点小说的套路他该彻底黑化,以杀戮证道然后……言归正传,我认为魏无羡的错误,很大一部分是因为他不是一个杀人狂,他不是以夺人性命为乐的人,他一直以来做出的努力其实都是为了保护别人,但是目睹了江厌离的死亡,他情绪失控了,阴虎符一出,放任了自己的屠杀行为,违背了自己一贯的坚持,错在失控。想必清醒之后,他的心态与得知自己手上沾染了无辜群众鲜血的晓星尘差不多痛苦。

魏无羡终究还是那个魏无羡,回神之后他选择毁掉阴虎符,就算它是最强力的自保手段,他也不惜代价地毁掉了它。随着旧友大义灭亲带队围剿,魏无羡的短暂前世也走向沉寂,冒着生命危险救过他的恩人已被挫骨扬灰,他付出一切去庇护的老弱妇孺沉尸血池,他走在自己的正道上,走得尸骨无存。真惨,惨不忍睹。

不过被献舍的魏无羡还是魏无羡,还是那个说“是非在己,毁誉由人,得失不论”的魏无羡,坦坦荡荡走在一往无前的正道上,有了蓝忘机陪着,前途一片光明。

魏无羡和蓝忘机这两个主角,真的是天作之合。关于他们有多天生一对,也不用我来总结,几乎全书到处都有写到,书评区大佬也早就各显神通。我就随口说个角度清奇的:养尊处优的修士大部分依赖灵力,已知存在乱魄抄这种封内神技,那么,魏无羡召唤小弟来一手群体封内,试问全修真界谁敢吃蓝忘机一拳?我个人最喜欢乱葬岗上魏无羡在衣服上画符,蓝忘机陪他引走群尸那一段。不缠绵不矫情,就那舍命相陪的一段,很感人,很豪迈,让我不禁感叹,道侣真的就该这样,生死不离慷慨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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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定是为了读后感作文而来,优秀的作文当中一定能找令自己满意的素材。百里挑一的作文是如何写作的?看完执笔作文网《[热门]《青鸟》读后感合集》想必你有所收获!

《青鸟》读后感【篇一】

亲爱的伙伴,我问你幸福是什么呢?在阅读完《青鸟》这本童话后,我终于找到了幸福的真谛。

这本童话讲述了一对穷苦善良的兄妹的故事。这对兄妹为了救邻居家女儿的生命,独自上路寻找青鸟。一路上,他们经过了温暖的回忆国、清冷的夜之宫……哥哥棣棣和妹妹咪棣不畏艰难,勇敢的他们一一接受了考验。虽然没有找到青鸟,但他们依旧坚持到底,明白了幸福的真谛。最后,棣棣把自己心爱的鸟儿送给了邻居的女儿,治好了她的病。

每个人都会去努力追寻属于自己的幸福,认为幸福很遥远。其实幸福就在我们身边,只要我们勇于奉献,让身边的人都幸福,自己就能得到真正的幸福。在懂得幸福的真谛的同时,我想起了在我生活中一件记忆犹新的事。

那是一个迷人的夜晚,窗外灯火通明,而此刻我家里的气氛却让人不寒而栗。哥哥考试考砸了,爸爸的脸阴沉沉的,他破口大骂,哥哥正在房间里不停地哭泣。无论我怎样安慰,他都不愿意开门,我急得团团转。

忽然,我急中生智,把所有写着我心里话的纸条都装在小盒子里。然后敲了敲门,只见他开门后,拿起盒子转身回房。我的心里不禁打起了小鼓,希望他能早点开门,摆脱坏心情。二十分钟后,哥哥终于出来了,他也不哭了。后来他说有我这个妹妹太幸福了!我的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感觉自己也很幸福。

每让身边的一个人幸福,我就离幸福更近一步。到最后,幸福就触手可及了。原来,幸福就是我们奉献的动力。

《青鸟》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读完了《青鸟》这本书,我非常喜欢作者梅特林克和莱勃伦克,他们用幽默、总是使我们沉浸在愉快的环境中。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樵夫小屋。

文章中作者将所有物品和动物都变成了人的样子,“面包们和时辰们跳着华尔兹;盘碟们也被感染了,在橱柜里上下蹦跳,随时都有掉落在地,摔成一堆碎片的危险;茶几里的杯子也互相碰杯,祝愿彼此平安健康。”作者用拟人的修辞手法和幽默的话语让我们感受到舞会的奇特和人们的欢乐心情。

我以后写作的时候也要像这位作者学习,用词用字都要恰当,读出来也会让人感觉特别的舒服。

《青鸟》读后感(篇三)

在《青鸟》第五章——“享乐宫”中提到了各种幸福,并且说痛苦和幸福不过是很薄的一层墙壁相隔。而贯穿《青鸟》全篇的主线就是寻找幸福,当孩子们一次次弄丢青鸟,或青鸟死去,在每次悔恨的同时,幸福已经悄悄的隐藏在他们的心中。经历是一种财富,勇气是一种财富,爱是一种财富,幸福以他们为依托,他们是幸福的各种形式。然而孩子们并没有发现,并没有感觉到。那么幸福在哪里呢?母亲对孩子的每一次拥抱,每一次亲吻,早晨的阳光,每一顿可口的晚餐,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以及你在给予别人幸福的时候。你所要跋涉千里寻找的青鸟,不过是身边普通的鸽子,只是你没有可以看到幸福的双眼,看不到它真正的颜色。那么你的双眼被什么遮挡了呢?人人都会说是欲望、不甘、利益、标准还有早已被世俗吞噬了的原本简单的自己。所以你看不到幸福便自然的走入了痛苦的辖地,因为痛苦总是很容易分辨的。既然人类已经聪明到如此的自知之明,为什么还每天抱怨幸福是别人的事。因为那颗心已经回不去了,追其根本就是一种懒惰于改变的放任态度。或许也跟这个社会的规则有关吧,规则总是冰冷而拘束的,犹如孙悟空戴的紧箍咒。规则一定不允许改变,只有适者生存的道理,那么放弃一种徒劳,去改变自己的那么一点点的价值观,或许就会收获很多惊奇。事实上,把眼睛放平,直直的一面平面,展开,视界是很开阔的。幸福就是这样,当你放下来,稳下来,定下来,很容易就会尝到什么是快乐,很容易的就会称赞即便是寒冬的早晨窗上的冰花。

《青鸟》读后感(篇四)

在圣诞节的前一夜,咪棣和棣棣做了一个梦:他们遇上了一个老婆婆,她自称自己是仙女,可是咪棣和棣棣不信。这位仙女说:“我的女儿生病了,这个病需要青鸟才能治好,能帮帮我吗?”咪棣和棣棣觉得这位仙女很可怜,就答应了。仙女送给棣棣一顶帽子,只要转动钻石,就可以使时间逆转或让时间飞速前进。仙女让他们转动钻石,转动之后,牛奶、

糖、水和火都变活了。仙女说:“今天晚上他们陪着你们,明天早上八点半我会让光神带着你们去找青鸟。”

到了明天,光神来接他们了。光身带着咪棣和棣棣到了她的城堡,给他们换上美丽的衣服就去找青鸟。

他们先去了小人国,光神说:“青鸟就藏在这里的哪个地方,你们去找找吧。”找了一会,找完了,但是没找到。仙女说:“别灰心,咱们继续找。”接下来,他们去了夜神那里。夜神的死对头就是光神,猫说:“光神要来找青鸟。”夜神听了,就做了四个房间,把真正的青鸟藏在假青鸟群里。光神带着咪棣和棣棣来了,他们开了四个门,但还是没有找到青鸟。

光神看了看时间,说:“我不能和你们在一起了,没找到青鸟也没关系,但坚持,就一定成功。”随后,光神就走了。他们醒后,就把家里的这只鸟送给了一个老太太,而他的女儿的病好了,他们才知道这才是真正的青鸟。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只要朝着目标奋勇前进,克服困难,坚持自己的目标不放弃,就一定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在新的学期,我的目标是让自己的各科学习成绩都有提高,所以我上课要认真听讲,改掉不遵守纪律的坏毛病。还要多多的锻炼自己的身体,可以参加学校的运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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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对于学生来是说一定是家常便饭了,优秀的作文当中一定能找令自己满意的素材。写作的开始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这篇名为《最新《羚羊木雕》读后感合集》的文章,希望是大家的不无小补!

《羚羊木雕》读后感(篇一)

《羚羊木雕》这本书讲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晚上,“我”正背今天学过的杠杆原理,妈妈问“我”爸爸从非洲带回的那只羚羊哪去了。她说得其实是一只黑色的硬木雕成的艺术品。但“我”已经将它送给了我的好朋友万方,并且作为回赠万方把自己心爱的一柄小刀送给了“我”。“我”并不知道那只羚羊木雕的珍贵和实际的价值。因为非常珍贵,妈妈一定要“我”把羚羊木雕要回,“我”只好照办。

万方和“我从小就在一起,他学习好,喜欢帮助人。全班都穿上刚买来的新运动衣,“我”却把裤子划了一个大口子。万方和“我”换了裤子,却因这事被他妈妈罚站半小时。因为我们是要好的朋友,所以“我”把爸爸、妈妈送“我”的羚羊木雕送给了万方。“我”向万方说明了情况,将羚羊木雕要了回来。万方给羚羊木雕做了一个玻璃罩。“我”将小刀和玻璃罩放到了万方的手里,转身走了。走在雪地上的“我”突然听到万方在后面喊“我”。他将玻璃罩盖在木雕上,把刀塞到“我”手里说:“拿着,没有礼物,咱们也是好朋友。明天打雪仗来早点。”“我”哭了,从没有这样伤心过。

整篇文章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边是珍贵的羚羊木雕和深厚友谊的对比;一边是双方父母的态度对比:“我”的父母因为木雕的珍贵,坚持让“我”要回木雕。万方的母亲因知道羚羊木雕的珍贵,要万方一定还“我”,还把玻璃罩和小刀一起给了“我”;一边是“我”和万方的对比:“我”把裤子划破了一个大口子怕被妈妈骂。而万方为了“我”交换了裤子被罚站半小时。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到心里很不是滋味。父母为什么让把送给朋友的羚羊木雕要回来,就因为羚羊木雕很珍贵吗?难道木雕比深厚的友谊更珍贵吗?万方喜欢羚羊木雕不是因为木雕的珍贵,而是把羚羊木雕看做友谊的见证,他还做了玻璃罩小心地保护着木雕,因为木雕是好朋友送给他的。万方没有因主人公要回羚羊木雕而和他绝交,反而把小刀和玻璃罩一起送给了他,在万方看来友谊比礼物更有价值。当雪花落在玻璃罩上的时候,我想象到洁白无暇的友谊胜过了那只珍贵的羚羊木雕。

《羚羊木雕》读后感【篇二】

斯托贝曾经说过:“财富不是朋友,而朋友却是财富。”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人重钱轻情义,尤其是大人们。他们根本不明白我们这些孩子们的友情是多么的宝贵。他们的这种重财轻义的思想往往给孩子们幼小的心灵带来不利的影响。《羚羊木雕》这个故事就说明了这一点。

文章说的是,“我”把珍贵的羚羊木雕送给了好朋友万方,被父母察觉了,他们便逼着“我”去把送出去的羚羊木雕再要回来。“我”被逼无奈,就硬着头皮找万方要回了羚羊木雕。但心里很难过,觉得对不起万方这个仗义的朋友。

这个故事带给我们的反省很深:如果万芳是一个很小气的人,那么两个朋友就可能会因为一个木雕而吵得天翻地覆,成为两个陌生人。而造成这件事直接起因的,就是“我”的父母。我觉得友谊比金钱重要得多,一份友谊,是多少金钱也买不回来的!

但是,作为孩子,“我”不知道羚羊木雕的金钱价格,但爸爸自非洲带回给我,对它的独特性“我”是知道的,所以“我”要把它送给“我”珍视的好朋友,但却忽略羚羊木雕在爸爸心中的珍贵地位——在把爸爸(或他人)送的礼物转送别人时,“我”是不是可以先了解一下爸爸的想法呢?

我不禁十分庆幸,自己有许多可以谈心的好朋友,他们在我有困难时帮助我,在我伤心时给我鼓励,在我骄傲时让我冷静……如果没有他们,我真不知道我是怎样取得这些成绩的——记得那次出游,我们几个好朋友玩得忘乎所以,不一会儿大家便口干舌燥,我顺手抓起水壶,嗳,怎么没水了?仔细一看,原来水壶盖没拧紧,水全洒了。唉,不喝了吧,可头顶的烈日像烤箱一般,照的我有些头晕眼花。“给你,我有水,这块巧克力也给你吧,别再低血糖了”好友熙熙伸手递来半瓶水和巧克力,我没来得及多想,咕噜咕噜就把水全喝光了,“真是舒服多了!”我笑着转头,想把水壶还给她,却看到了她满是汗水的脸和有些干裂的嘴唇,但她却把自己剩下的水全给了我,我突然感觉到刚刚喝的水简直比蜜还甜……还有一次语文考试,我的作文是全班分值最高的,这让我很骄傲,有些飘飘然,接下来的几次作业就比较粗心,“红叉叉”也就屡见不鲜了。邻桌的他看到了,对我说:“一次的成功并不是全部呦,我期待你更出色的表现哦,加油!不然我会超过你的!”这话犹如一盆凉水,泼在我发热的头脑上,让我心里一颤:难道这点儿小小的成绩就能让我迷失方向吗?难不成这就是我的目标?我在心里默默对他说:谢谢你,朋友!你的真诚让我找回了真实的自我……庆幸之余,我不禁有了一些顾虑:现在的我们,长大后还能保持这种纯洁向上的友谊吗?

我相信,现实生活中,那些令人感动的真挚友谊有很多,都是不为名利,都是用一颗赤诚的心去交朋友的。我真心祝愿天下所有的好朋友都能快乐、幸福到永远!

《羚羊木雕》读后感【篇三】

当那个悲伤的小男孩拿着一把漂亮的小到走去他的好朋友家时,他一定感慨万千。为什么他不能把自己心爱的东西送给别人呢?为什么爸爸妈妈都不理解我的心情呢?为什么?为什么?他迷茫的在雪地里走着。他和万芳只隔了了一百多米,可他却走了很久……事情还要从头说起:

天上下着雪,吃过晚饭,妈妈问我羚羊木雕去哪了,我不敢隐瞒,只好告诉妈妈送给万芳了。没想到妈妈不听我说,却硬要我把木雕拿回来,还说这么贵重的物品怎么能随便送人呢!我很生气,但还是向万芳家走去。

当我告诉万芳了这事后,万芳很气愤。可他的妈妈却劝万芳把木雕还给了我,我在雪地里走着,心情十分沉重。正当我要消失在这房子的拐弯口时,只见万芳气喘吁吁地向我飞奔而来,把小刀和自己为木雕做的玻璃罩子硬塞到我手里,雪白的花儿飘落在了他的头上。他笑着说出了我永远难忘的话语——拿着,没有礼物,咱俩也是好朋友!我哭了,雪花和泪水一起落在了木雕上……

当我读完了这篇文章时,不禁庆幸我的身边还有一些关心我的朋友。但我不禁又有了一些顾虑,现在的社会中还有多少令人感动得真挚友谊,全都是一些用钱做买卖的生意而已。现在谁还会有一颗赤诚的心去交朋友,不都是为名为利的吗?我不禁为事态的凄凉而感慨万千。但我更为文中的那个万芳大度、真情而赞叹不已,我会为有这样一个朋友而高兴。

当然,我更希望天下所有的好朋友都能快乐、幸福到永远!

《羚羊木雕》读后感(篇四)

爱因斯坦说:“世间最美好的东西,莫过于有几个头脑和心地都很正直的真正的朋友。”希罗多德说:“世界上没有比一个既真诚又聪明的朋友更可贵的了。”斯托贝说:“财富不是朋友,而朋友却是财富。”而羚羊木雕这本书也让我明白了真正的友谊……

这本让人感动人心的书籍就是出自张之路的品藏书系,这本书曾获过中国安徒生奖,就让我来介绍一下这本保存着最纯洁的友谊的书籍吧!

文中我把珍贵的羚羊木雕送给了最要好的朋友万芳,父母发觉了,逼我去要回来,我被逼无奈,只得硬着头皮开口,让万芳把羚羊还给我。虽然我们之间的友谊没有被受到影响,但我对朋友这样的反悔,我非常的伤心后悔。父母在我心中的光辉形象因此,留下了一道不光彩的伤疤。

我觉得就像爱因斯坦说的一样,就算你有再多的金钱,也换不来一个心地十分正直的朋友,我真的十分庆幸我身边有许多好朋友,在这个世界上,已经不是金钱最重要了,取代金钱的便是那人世间最珍贵的友情了,读完这本书,再回头细细品味那真是一种十分惬意的感觉

我也十分欣赏文中万方的品格也是我深深打动,即使自己最好的朋友要回了礼物,可他还是把自己珍贵的小刀又还给了他,这是一种怎样的友谊,这种友谊可以让上天感动,这种友谊可以让万物生长,啊,这是一种怎样的友谊!

当然,我相信,那令人感动的真挚友谊有很多,都是不为名利,都是用一颗赤诚的心去交朋友的。祝天下所有的好朋友都能快乐、幸福到永远!

《羚羊木雕》读后感【篇五】

你拿着,咱俩还是好朋友虽然这是一句只有短短十个字的话,但它却如同山涧中清澈的潺潺泉水,从一颗晶莹透亮的纯洁的心中迸发。

故事讲的是我把一只用黑色硬木雕成的,家里最珍贵的羚羊木雕送给了我最好的朋友万芳,父母知道后,责备我把羚羊木雕送给了万芳,又催促我把羚羊木雕要回来。我以为友谊之花从此将会萎焉最终消失,但是在风雨幕后却是片晴朗的天空,在天空中闪闪发光。万芳没有恨我,却反过来安慰我,说没什么,别记在心上。

友谊是这样的神奇;眼睛看不到,手也摸不着,但纯洁的心可以感受到。当你遇到困难时,帮你解危的是和你最亲密的人;当你失败时,给你信心和勇气的也是他;当你成功时,与你一同共享晴朗天空的也是你最好的朋友;这就是友谊!当你掉入水中的时候,朋友会不顾一切的去救你;当你取得好的成绩的时候,朋友已成为默默无闻的鼓励者。这些都是友谊!

平淡无奇的友谊阿,它可以把人们从失败转到成功,它可以变成阳光将萎焉的花儿重放,它也可以把你从死亡的一侧拉向生命的起跑线。

一个人终生可以没有妻子,可以没有丈夫,也可以没有孩子,但是绝对不能没有父母和朋友,因为他们是我们的精神支柱。

友谊的能力像天气,变幻莫测,与日月同辉。它是伟大的,让我高呼一声:让友谊天长地久!

《羚羊木雕》读后感(篇六)

爱因斯坦说:“世间最美好的东西,莫过于有几个头脑和心地都很正直的真正的朋友。”斯托贝说:“财富不是朋友,而朋友却是财富。”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人重钱轻情义,尤其是大人们。他们根本不明白我们这些孩子们的友情是多么的宝贵。他们的这种重财轻义的思想往往给孩子们幼小的心灵带来不利的影响。一件由羚羊木雕引起的故事就说明了这一点。

课文说的是,我把珍贵的羚羊木雕送给了最要好的朋友万芳,父母发觉了,逼我去要回来,我被逼无奈,只得硬着头皮开口,让万芳把羚羊还给我。虽然我们之间的友谊没有被受到影响,但我对朋友这样的反悔,我非常的伤心后悔。父母在我心中的光辉形象因此,留下了一道不光彩的伤疤;这件事情,也将大人们的那种重财轻义的思想暴露无遗。

在“我”和万芳眼里,是否拥有羚羊木雕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友谊和诚信不能丢,因为它们的价值比羚羊木雕要大得多。在两种不同价值观的碰撞中,她们显得多么纯真,而“我”的父母又是多么庸俗!以这样的观点来选择,两者的轻重可想而知。

我觉的友情比金钱重要的多,一个知心朋友是用钱买不来的。在这个世界上,已经不是金钱最重要了,而是那些友情、亲情。世界上的富翁,真正能算得上有钱的,又有几个呢?现在的社会中还有多少令人感动得真挚友谊,全都是一些用钱做买卖的生意而已。现在谁还会有一颗赤诚的心去交朋友,不都是为名为利的吗?我不禁为事态的凄凉而感慨万千。但我更为文中的那个万方大度、真情而赞叹不已,我会为有这样一个朋友而高兴。

我不禁庆幸我的身边还有一些关心我的朋友。但我又不禁有了一些顾虑,现在的社会中还有多少令人感动的真挚友谊?全都是一些用钱做买卖的生意而已。现在谁还会用一颗赤诚的心去交朋友?不都是为名为利的吗?

当然,我相信,那令人感动的真挚友谊有很多,都是不为名利,都是用一颗赤诚的心去交朋友的。祝天下所有的好朋友都能快乐、幸福到永远!

[精品]茶馆的读后感合集


语文学习中一定遇到了读后感作文的题目,细观察与多阅读能提高自己的作文水平。百里挑一的作文是如何写作的?执笔作文网为你推荐《[精品]茶馆的读后感合集》,希望能帮助到学习的你!

茶馆的读后感【篇一】

茶馆,彼此唠家常,谈山海经的地方。谁能想到它竟能折射出一大社会问题!除非友一位具有独特视角的大师使它“活”起来,否则茶馆平庸无奇,永远不会有更深的意义。而那个人便是老舍——一位语言大师,他用其独特的视角和手法使整部剧本的语言绽放生命的光彩。

老舍出生于一北京大杂院中,一户舒姓的满族贫民家。父亲是护军,母亲靠洗衣赚钱。父亲早逝之后,生活更为窘迫,但幸运之神眷顾了老舍。

一为慈善家资助老舍上学,使他收到良好教育。

在老舍自身的不懈努力下。他渐小有成就。在之后的创作过程中,而是的境遇更是深深影响着他。而《茶馆》之所以有“小中见大”的特色,与其是平民出身也有密切联系。

同样,老舍的手法也是独一无二的。其中最突出的一点便是全剧只有三幕,一幕一时段,干警、简洁,也十分容易表现剧情,从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到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时期再到政权覆灭前夕,与其说是时间变迁不如说是历史变迁。人物表现年代,而年代又作为人物表现的背景,相辅相成,使小小一茶馆提升到不得不让人用看“历史剧”的眼光评审这部巨作。

其二,尽管茶馆人呆,三教九流植被也不少。

但是几位人物始终贯穿全剧,起着核心作用。

一、王利发(茶馆掌柜)。

二、松二爷(胆儿小,人却不怀)。

三、常四爷(正义之士、十分爱国、体格健康)。

松二爷、常四爷两位茶客与王掌柜交情还不错而在这所谓“热闹”的茶观众,要找出几个掏心掏肺的件阿婆人还真不容易。听听!说的不是客套话便是奉承话。我虽不知老舍塑造如此的人物性格有何用意,至少通过这有点人情味儿和有“良心”的三人谈话使人更深刻的体会到世态炎凉啊!发人深思。

其三,子承父业。

这是几句疮痍有待讽刺意味的安排。剧中一幕幕地时代向前走,衣着也跟着前卫起来,客人的思想呢?简直是幻包装不换内容。例如,原先看相面的糖铁嘴养一儿子,现竟“升级”为大师。刘麻子那说媒拉线行当竟让他儿子“发扬光大”变为“花花联合公司”(专给洋人、官员提供女招待与吉普女郎)。而吴祥子这老式特务到了儿子这辈儿竟改个名儿叫世袭特务。人哪!为何总在这方面“遵规守矩”呢?

老舍,无论您想传达于后人什么,至少《茶馆》让我们受益匪浅。我不能评说它的优劣,在如此剧你面前,我只有说声:“谢谢!谢谢您留予青少年如此宝贵的财富。”

茶馆的读后感(篇二)

故事的开始是在北京的裕泰茶馆,迎面而来的老北京味道把我带入到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稍带热闹的场面与结尾处王掌柜上吊而死的凄凉形成了强烈的对比。这三幕场景下来,留给我的不止是我对老舍先生精湛的写作技艺的叹服,还有我对那个时代的思考与感悟。

“曾想倚剑走天涯,奈何服输于现实。”秦二爷在第一幕的正直与实业救国的决心让我震撼。在那个戊戌变法,军阀混战的混乱时期,大多数人情绪低迷,或愚昧无知盲目地抵制变法,或趁火打劫欺压弱小。大家像一盘散沙,又像一群吸血鬼,在各个地方张牙舞爪出演丑剧。而秦二爷不但没有同流合污,反而产生实业救国的想法,宁可自己一无所有,也要挽救这个迷茫的民族,岂不让人心中一颤,为之肃然起敬?

然而,一己之力终究寡不敌众。

在那个天色昏暗,烛光摇曳的傍晚,当年的秦二爷与王利发、常四爷再次相聚在裕泰大茶馆,他们身上均没有了当年的不服气。而秦二爷,也随着大茶馆的转让彻底向黑暗的现实低头,唆使劝诫其他人有点钱便要自私的去吃喝嫖赌,全然不要理会民族与国家的命运。这已然不是当年的秦二爷,而杀死当年的秦二爷的,正是这黑暗的现实。它在黑夜中用一把锋利的尖刀刺向所有企求挽救民族危亡的秦二爷们,然后又毫不犹豫的将它拔出。

将左右逢源奉为谋生之道的王掌柜,正直爱国、乐善好施的常四爷、丑恶的庞四奶奶、命运悲苦但仍然坚守正义的康顺子……这些人物在作者笔下栩栩如生,各个有血有肉,形象饱满。让我不禁感慨:他们都是想方设法在这样一个社会现实中生存下来,他们都在努力地为自己,为他人生存下来。老舍先生让作品浸润在老北京的旧时代这样一个背景中,用动听的声音将故事娓娓道来。作为经典名著的它实至名归!

同时,《茶馆》中揭露的当时社会的黑暗令我痛心,它就像一个黑心女巫,豢养了许多以吃人谋生的动物,她不仅教唆动物去四处咬人,还要用自己的黑魔法把一颗颗跳动着的红心变黑。这部剧吟唱的挽歌,和着低沉悲伤的旋律,唱尽了当时人们以及社会的所有凄凉。当“莫谈国事”四字越写越大;当好不容易有了花生米却全嚼不动;当小二德子揍过一个又一个教员;当大家由热血沸腾到心灰意冷……我就知道,这正是那个时代的悲哀之处。

一曲《茶馆》呜咽声,唱尽多少凄凉痛。

茶馆的读后感(篇三)

今天,是第四次去书城了,我拿着矿泉水,又踏上了书城的电梯。到了书柜,我看看有没有好看的书。突然,我看到一本书,便从书堆中把它抽出来。

这本书叫做《茶馆》,作者是中国著名的现代小说作家老舍,老舍生于北京的一个贫穷家庭,他的作品深受读者的喜爱。故事讲述了茶馆老板王利发一心想让茶馆兴旺起来,为此他不断应酬,然而严酷的现实却使他每次被嘲弄。最终被无情的社会吞没。经常出入茶馆的秦仲义从雄心勃勃搞实业救国到破产;豪爽的八旗子弟常四爷在清朝灭亡以后走上了自食其力的道路。在满清王朝即将灭亡的年代,北京的裕泰茶馆却依然一派“繁荣”景象:提笼架鸟、算命卜卦、卖古玩玉器、玩蝈蝈蟋蟀者无所不有。又过了三十年,已是风烛残年的王掌柜,仍在拼命支撑着茶馆。日本投降了,但***和美帝国主义又使人民陷入了内战的灾难。王利发绝望了。这时,恰巧来了两位五十年前结交的朋友,一位是曾被清廷逮捕过的正人君子常四爷,一位是办了半辈子事业结果彻底垮了台的秦二爷。三位老人撒着捡来的纸钱,凄惨地叫着、笑着。最后只剩下王利发一人,他拿起腰带,步入内室,仰望屋顶,寻找安然了结一生的地方。

常四爷的失败,除了社会的责任之外,也因为他的人生哲学已然不合时宜。就这一点说来,他与终于跌进厄运的王利发、秦仲义,是殊途同归。《茶馆》,这个经典的话剧,之所以经典,是因为它描写的人物形象,让人品尝得津津有味。

茶馆的读后感【篇四】

迎新晚会主持词一个陌生的世界里有谁会懂我一个人在一个陌生的环境,走在陌生的街道,真的很彷徨,真的不知道自己的该往哪个方向走!一个人站在十字路口仰天长立、落魄、颓废、流浪、这些词通通涌向我!

似乎自己的生活失去一切动力一个人唯有的只是迷茫!眼泪成了我生活的附属品!烟酒成了我最忠实的朋友!不停的告诉自己,相信自己会好的,一切都会好的,一个陌生的。但现实与幻想形成落差似乎自己又明白了什么是黯然伤神,失落,我又放大了自己的悲伤,沉浸在琐碎的记忆里,心底的痛,无以言表......当眼泪流下时,自己也不过像个婴儿。也许你认为我虚伪,也许你认为我对你的爱是装的!可你不会知道我一直把你放在我心里最深的地方,很深、很深,就像你永远也不会知道我内心的伤痛一样。此时此刻内心的伤痛真的很难用语言来表达!

一个人走在十一月的轨迹边缘,却怎么也接不上轨。于是我如同英语小文章生活习性般开始习惯沉默不语,紧握着双手随之颤抖,带伤的脸庞和黯然惆怅的画面,湮没在这个漫长转预备党员发言稿而散乱的整片沉思的冬里谁也不曾发觉那些微笑背后无处安放快要溢出的伤痛,切骨得心如刀绞般,缓缓渗入左心房深处……乍然,陌生世界让我有种突入其来沉痛的心境。

或许是习惯了伤感。没人知道的那些寂夜里,紧紧的用双手抱裹着自己,右耳旁是悲伤音乐,随之泪水不断的流淌在凄凉的夜里..但我没去轻意擦试它,我想也许这也是释放伤痛的一种方式,因为我真的累了,不想再被爱情所伤,真的太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想起曾经深爱过的那个他,坐在街边的马路上,掏出手机想打个电话,明明心里念着他啊,却只能无关痛痒地聊着天气,以及笑话,转念作罢,只好给老朋友打一个电话,然后哭诉着你此刻无人能懂的悲伤与寂寞,这些话我从来不敢告诉他,因为怕他不懂,更怕他不屑。最后只好抹干眼泪,微笑着在心里默念对那个人的祝福,请你一定要幸福啊,这样,即使你给不了我想要的幸福,能看见你的幸福也是我的快乐。

茶馆的读后感(篇五)

茶馆,没事儿喝茶,彼此唠家常,谈世事的地方。谁可曾想在老舍的笔下,它摇身一变竟成了一个小小的社会缩影。地道的语言,真实的场面,人物栩栩如生,写的太现实。这和老舍的生活环境是分不开的。老舍出生于一北京大杂院中,一户舒姓的满族贫民家。父亲是护军,母亲靠洗衣赚钱。父亲早逝之后,生活更为窘迫,但幸运之神眷顾了老舍。

一为慈善家资助老舍上学,使他收到良好教育。

在老舍自身的不懈努力下。他渐小有成就。在之后的创作过程中,而是的境遇更是深深影响着他。而《茶馆》之所以有“小中见大”的特色,与其是平民出身也有密切联系。

同样,老舍的手法也是独一无二的。其中最突出的一点便是全剧只有三幕,一幕一时段,干警、简洁,也十分容易表现剧情,与其说是时间变迁不如说是历史变迁。人物表现年代,而年代又作为人物表现的背景,相辅相成,使小小一茶馆提升到不得不让人用看“历史剧”的眼光评审这部巨作。

其二,尽管茶馆人呆,三教九流植被也不少。

但是几位人物始终贯穿全剧,起着核心作用。

一、王利发(茶馆掌柜)二、松二爷(胆儿小,人却不怀)三、常四爷(正义之士、十分爱国、体格健康)松二爷、常四爷两位茶客与王掌柜交情还不错而在这所谓“热闹”的茶观众,要找出几个掏心掏肺的件阿婆人还真不容易。听听!说的不是客套话便是奉承话。我虽不知老舍塑造如此的人物性格有何用意,至少通过这有点人情味儿和有“良心”的三人谈话使人更深刻的体会到世态炎凉啊!发人深思。

其三,子承父业。

这是几句疮痍有待讽刺意味的安排。剧中一幕幕地时代向前走,衣着也跟着前卫起来,客人的思想呢?!简直是幻包装不换内容。例如,原先看相面的糖铁嘴养一儿子,现竟“升级”为大师。刘麻子那说媒拉线行当竟让他儿子“发扬光大”变为“花花联合公司”(专给洋人、官员提供女招待与吉普女郎)。而吴祥子这老式特务到了儿子这辈儿竟改个名儿叫世袭特务。人哪!为何总在这方面“遵规守矩”呢?

老舍《茶馆》给与我们的是一个时代!

茶馆的读后感(篇六)

老舍,一个本该被诺贝尔记住的人,可是最后,正如他的话剧《茶馆》所说的最后一句台词“我是爱我们的国的,可是谁爱我呢?”,就此陨落。

《茶馆》的角色说起来有七十多个,代表了那个时代各个阶层的小人物,老舍先生通过描写人物的语言、神态、动作栩栩如生地体现出角色们的喜怒哀乐,就像茶馆老板王利发的精明灵活,常四爷的耿直磊落,王掌柜的精明油滑,他们在与那个时代巧妙周旋的过程中背地里却都满满是无奈与辛酸。

我通过上网查阅资料知道了茶馆讲述的清末到抗战胜利后的五十年间的事,那个时代有人夜夜笙歌,也有人为自己的生机而八方应酬,而老舍先生塑造的茶馆老板王利发便是这样的一个经典形象,他只是一心想要让父亲的茶馆兴旺起来,这有什么错呢?可是他却如一个小丑一般,屡屡被世态炎凉所嘲弄。形形色色的人出入着茶馆,王利发看着他们的悲哀,也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同样掉进这个令人窒息的漩涡中,越纠缠越绝望,越绝望,越纠缠。

其间有好多细节触动着我,也彰显着那时整个社会不堪一击的华丽外皮下的衰亡。洋货充斥市场,太监买姑娘做老婆,洋货充斥市场暂且不提,毕竟尝试新事物是人类的本能,就拿“太监买老婆”一事来说,首先太监可说是君主立宪制时期的代表出产物,朝代又首推清朝,恰巧上一节说过这一故事涉及到清末这一时期,因此“太监买老婆”的主语咱们推敲完毕,下面是动词“买”,现代社会大家都知道,每个人在人格和法律地位上都是平等的,男女没有贵贱之分,更何提把人像东西一样买卖呢?最后又一个关键词“老婆”相信这也不必多说,除非是皇帝恩赐一位姑娘与立过大功的太监“同食”,否则太监是不能娶妻的。整个短语一下推敲完毕,我们用数学语言来说就是有证据A 、证据B 、证据C 来证明当时“大清帝国”的名存实亡。

再迷醉的外表,撕开不过是虚有其表。无论在什么时候透过表面看实质都是非常重要的,就像我们透过老舍先生笔下的一个个灵魂,窥见那个时代的特征。

茶馆的读后感【篇七】

这几天我读了《茶馆》这本书,以前看题目,我还以为是写了一个小茶馆的故事,可看了之后才知道这和我想的完全不一样。分别写了清朝末期民国时期抗日战争胜利后的三个年代,书中的字里行间都透露出老北京的气息。

本书的作者是老舍先生,老舍先生是一位热爱生活,善于观察生活的人,他写的故事写的非常的真实,让人感触颇深。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生活在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艰难不易。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忙活一整天,甚至还挣不够一顿饭钱,而且他们还经常会被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所欺负,拿我们和他们做对比,我感觉我们真是太幸福了!

在这三幕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第二幕“龙须沟”,本篇章主要是围绕着北京的“龙须沟”来写的,反映了当时人民在新政府成立之前和新政府成立之后的生活变化。

在茶馆中,有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如。茶馆的老板王利发心不坏,确有些胆小的松二爷,爱国情怀高的常四爷,可是他们的生活过的并不好。因为当时的社会非常险恶,王利发是个好人,他见到人就会打招呼,可他们茶馆却一天不如一天,那些可恶的伤兵,天天来捣乱,看到这些令我愤恨不已,好想走进书里,为他们打抱不平。好人为什么没有好报?而那些坏人却过得很好真是太气人了。

一幕震撼人心的场景在大茶馆里上演,演绎出旧时代的黑暗历史,给人们留下永恒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