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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木 [先秦] 诗经

发表时间:202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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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木丁丁,鸟鸣嘤嘤,出自幽谷,迁于乔木。

嘤其鸣矣,求其友声,相彼鸟矣,犹求友声。

矧伊人矣,不求友生,神之听之,终和且平。

伐木许许,酾酒有藇,既有肥羜,以速诸父。

宁适不来,微我弗顾,於粲洒扫,陈馈八簋。

既有肥牡,以速诸舅,宁适不来,微我有咎。

伐木于阪,酾酒有衍,笾豆有践,兄弟无远。

民之失德,乾餱以愆,有酒湑我,无酒酤我。

坎坎鼓我,蹲蹲舞我,迨我暇矣,饮此湑矣。历代学者一般认为这是一首宴享诗。但诗的作者及创作年代前人没有深考。《伐木》和《伐檀》不同,它不是描述伐木劳动,而是由伐木兴起,说到友情可贵。无论亲朋故旧还是新的相识,都要相互关心,相互帮助,并且常来常往。诗共三章,除首章外,都集中笔墨写宴饮。显然是把宴饮当做建立和联系友情的重要手段。在抒情方式之选择上,《伐木》的作者采用了一种先迂回后正面的表达方式。诗一开头,就以“丁丁”的伐木声和“嘤嘤”的鸟鸣声,令读者仿佛置身于一个远离尘世的仙境。在这里,时间仿佛停止,一切自在自为。只有这伐木之声和悦耳的鸟鸣在空旷的幽谷里回荡。一个孤独的伐木者,一个出谷迁乔去寻找知音的鸟儿,这两个意象在这仙境一般的氛围中被不断地进行视觉和听觉上的重叠和加强:声音使人联想到形象,形象又赋于声音特殊的内涵。从而最终幻化出一个远离现实政治的、借以寄托内心苦闷的超然之境。这一境界是诗人内心的人生理想在潜意识中迂回曲折的表露。同时也是厉王暴政下朝臣们心有余悸、不敢谈论政治而另寻寄托的普遍心态。现实毕竟是现实,随着这一比兴手法的完结,作为政治家的诗人终于强迫自己面对这冷酷的存在世界:“相彼鸟矣,犹求友生。矧伊人矣,不求友生。”号召人们起来改变现实,叙亲情,笃友谊,一切从头开始。然后又申之以“神之听之,终和且平”。从人情天理处说起,避开政治而为政治,这就是诗人既体察人心,又深谙做诗劝戒之道的地方。第二章全然是写人的活动,也就是“求友生”之具体表现。开头用语与首章部分重叠,显得整饬又有变化,读来流转而且自然。这里仍然由物兴起,但只用“伐木许许”一句,其余如对鸟鸣的描述一概略去。论者往往因为“伐木”句与后面的“酾酒”句联系紧密,就误认为它也是“赋”(直陈其事)。其实“伐木”云云,乃相应之词,不止形式上叠合延绵,内容也相仿佛,只是为避免刻板滞重,才作此省略。省略也是变化的方式,有变化才有发展,内容为之深化,形式也愈加富丽多姿。于是出现备办筵席的热闹场面:酒是甘美的,菜肴中有肥嫩羊羔,还有许多其他可口的食物,屋子也打扫得干干净净,可以看出主人的诚心诚意,因为宴请客人,不仅是出于礼仪,更是为了寻求友情。被邀请的客人都是长者,有同姓的(诸父),也有异姓的(诸舅)。诗人希望他们全都光临。“宁适不来?微我顾弗!”“宁适不来?微我有咎!”这是他的担心。由于希望甚殷,就生怕它落空。这种“患得患失”的情绪是真实的,也是感人的。它表明主人的态度十分诚恳,对友情的追求坚定不移。诗人还批评了不顾情谊、互相猜忌的不良现象:“既有肥羜”,“於粲洒埽,陈馈八簋”,邀请“诸父”、“诸舅”而“不来”,又于我“弗顾”。这样的局面是不利于重振祖业的政治理想的。第三章分两部分。前半部分是第二章的延续和发展,依然写设宴请客,不过用笔极简,旨在“示异”,以免拖沓。“笾豆有践,兄弟无远!”这次邀请是同辈,但酒菜之丰盛,礼节之周到不减于前。联系前面的有关描述,它明确地表达了这样的观点:无论长幼和亲疏(即诗中所谓“诸父”“诸舅”和“兄弟”)都应互相有爱。这种类似博爱的思想充斥整个诗篇,可以说是总的命意所在。但建议和发展友情的手段却比较单调,用现代的观点来看也未见合适,因为在酒席台上交的朋友多不可靠。也许饮食还是古人主要的交际方式,他们又多以诚待人,布设酒肉圈套,故而被诗人选作表达友情题旨的材料。另外还有反面教训,就是“民之失德,乾餱以愆”。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和纷争往往由饮食细故引起,要创建和平局面,就得处理好饮食问题。后半部分是尾声,似乎由众人合唱,表达了欢乐的情绪与和睦亲善的愿望。三方面的人(主人、来宾和受邀而未至者)团结一致,气氛和谐,令人鼓舞。作者还为失去的友情和亲情而振臂高呼,他用饱经沧桑的笔调描绘着自己的希望和要求:普通人之间以诚相待绝不“乾餱以愆”。亲友之间相互理解(“有酒湑我,无酒酤我”)、信任,和睦快乐地相处。人和者政必通,最后,作者又是以一个超越于现实之上的境界结束全诗:在咚咚的鼓声伴奏下,人们载歌载舞、畅叙衷情,一派升平景象。这是作为政治家的诗人中兴周室之政治理想的艺术展示。该诗是燕乐歌词,因而它的博爱的题旨可广泛传播,有一定的影响。在艺术上它给人的突出印象有三个方面:一是靠头的比兴部分不仅构成比较鲜明的画面,而且有生动的情节,它既是独立的,又与主题部分联系紧密,这样,主体部分的命意就更加明朗,便于读者和听众感受;二是把被邀的客人分别用“诸父”“诸舅”和“兄弟”指代,覆盖面大,而又意象分明,对表达诗歌的题旨起着重要的作用,可见作者选用词语的匠心;三是结尾表现的场面色彩浓丽,节奏明快,全然是就筵席写筵席,没有穿插“点题”笔墨,却成功地渲染出团结友善的醉人气氛。诗人把自己的人生追求化作可以闻见景象,因而颇具艺术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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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微 [先秦] 诗经


式微,式微!胡不归?微君之故,胡为乎中露!式微,式微!胡不归?微君之躬,胡为乎泥中!作品赏析全诗只有短短二章,都以“式微,式微,胡不归”起调:天黑了,天黑了,为什么还不回家?诗人紧接着便交待了原因:“微君之故,胡为乎中露”;“微君之躬,胡为乎泥中”。意思是说,为了君主的事情,为了养活他们的贵体,才不得不终年累月、昼夜不辍地在露水和泥浆中奔波劳作。然而,《式微》诗上下二章只变换了两处文字,但就在这巧妙的变换中,体现出了作者用词的独具匠心。其一,一章“微君之故”和二章“微君之躬”。上下章只变换“故”“躬”两字,却使诗歌语义饱满、押韵和谐。“微君之故”,朱熹《诗集传》释为:“我若非以君之故”;“微君之躬”,“躬”是“躳”的异体,《尔雅·释言》:“躬,身也。”躬、身二字互训,故“躬”即自身也,也即“君”。“微君之躬”即“我若无君”。上章言“我若非以君之故”,下章言“我若无君”。上下章表达相同的意思却运用不同的字眼,把作者委婉含蓄的感情表达得淋漓尽致。其二,一章“胡为乎中露”和二章“胡为乎泥中”。“露”为“路”的假借字。《尔雅·释名》:“路,露也。言人所践蹈而露见也。”方玉润《诗经原始》:“‘泥中’犹言泥涂也。”按:“中露”也即今俗语所谓心里沉沉的,像被什么东西堵得慌;“泥中”犹今所谓陷入泥中而不能自拔。因此“中露”、“泥中”是虚写而非实写,上下章可互相补充理解。同时,作者字数的变换中,始终不忘记押韵的和谐。一章“故”、“露”为阴声“鱼”韵和入声“铎”韵同用;二章“躬”、“中”押阴声“侵”部韵。此两句在表达作者思想感情的同时,又能押韵和谐字数整齐,有一箭双雕之功效。短短二章,寥寥几句,受奴役者的非人处境以及他们对统治者的满腔愤懑,给读者留下极其深刻的印象。由是,重章换字,押韵和谐。体现了一唱三叹、余味无穷的特色。体现了《诗经》精巧凝练的语言,兼有长短的句式,节奏感强。《式微》诗短短32个字,就包含了三言、四言和五言等多种变化,工整与灵活相整合,参差错落,能极力地表达女主人公思想感情的起伏。而其句式的选择又是随着诗的内容和思想感情而灵活变化的,增强了诗的节奏感。总之,《式微》运用语言的艺术,非但韵律和谐优美,而且用词精巧。在艺术上,这首诗以设问强化语言效果。从全诗看,“式微,式微,胡不归”,并不是有疑而问,而是胸中早有定见的故意设问。诗人遭受统治者的压迫,夜以继日地在野外干活,有家不能回,苦不堪言,自然要倾吐心中的牢骚不平,但如果是正言直述,则易于穷尽,采用这种虽无疑而故作有疑的设问形式,使诗篇显得宛转而有情致,同时也引人注意,启人以思,所谓不言怨而怨自深矣。正是因为这些修辞手法的巧妙使用,才使《式微》一诗“境界具于词语之外,愈反复看去,愈觉其含义无穷。”

蓼莪 [先秦] 诗经


蓼蓼者莪,匪莪伊蒿。

哀哀父母,生我劬劳。

蓼蓼者莪,匪莪伊蔚。

哀哀父母,生我劳瘁。

瓶之罄矣,维罍之耻。

鲜民之生,不如死之久矣。

无父何怙,无母何恃。

出则衔恤,入则靡至。

父兮生我,母兮鞠我。

拊我畜我,长我育我。

顾我复我,出入腹我。

欲报之德,昊天罔极。

南山烈烈,飘风发发。

民莫不榖,我独何害。

南山律律,飘风弗弗。

民莫不谷,我独不卒。《毛诗序》说此诗“刺幽王也,民人劳苦,孝子不得终养尔”,只有最后一句是中的之言,至于“刺幽王,民人劳苦”云云,正如欧阳修所说“非诗人本意”(《诗本义》),诗人所抒发的只是不能终养父母的痛极之情。此诗六章,似是悼念父母的祭歌,分三层意思:首两章是第一层,写父母生养“我”辛苦劳累。头两句以比引出,诗人见蒿与蔚,却错当莪,于是心有所动,遂以为比。莪香美可食用,并且环根丛生,故又名抱娘蒿,喻人成材且孝顺;而蒿与蔚,皆散生,蒿粗恶不可食用,蔚既不能食用又结子,故称牡蒿,蒿、蔚喻不成材且不能尽孝。诗人有感于此,借以自责不成材又不能终养尽孝。后两句承此思言及父母养大自己不易,费心劳力,吃尽苦头。朱熹于此指出:“言昔谓之莪,而今非莪也,特蒿而已。以比父母生我以为美材,可赖以终其身,而今乃不得其养以死。于是乃言父母生我之劬劳而重自哀伤也。”(《诗集传》)中间两章是第二层,写儿子失去双亲的痛苦和父母对儿子的深爱。第三章头两句以瓶喻父母,以罍喻子。因瓶从罍中汲水,瓶空是罍无储水可汲,所以为耻,用以比喻子无以赡养父母,没有尽到应有的孝心而感到羞耻。句中设喻是取瓶罍相资之意,非取大小之义。“鲜民”以下六句诉述失去父母后的孤身生活与感情折磨。汉乐府诗《孤儿行》说“居生不乐,不如早去从地下黄泉”,那是受到兄嫂虐待产生的想法,而此诗悲叹孤苦伶仃,无所依傍,痛不欲生,完全是出于对父母的亲情。诗人与父母相依为命,失去父母,没有了家庭的温暖,以至于有家好像无家。曹粹中说:“以无怙恃,故谓之鲜民。孝子出必告,反必面,今出而无所告,故衔恤。上堂人室而不见,故靡至也。”(转引自戴震《毛诗补传》)理解颇有参考价值。第四章前六句一一叙述父母对“我”的养育抚爱,这是把首两章说的“劬劳”、“劳瘁”具体化。诗人一连用了生、鞠、拊、畜、长、育、顾、复、腹九个动词和九个“我”字,语拙情真,言直意切,絮絮叨叨,不厌其烦,声促调急,确如哭诉一般。如果借现代京剧唱词“声声泪,字字血”来形容,那是最恰切不过了。姚际恒说:“勾人眼泪全在此无数‘我’字。”(《诗经通论》)这章最后两句,诗人因不得奉养父母,报大恩于万一,痛极而归咎于天,责其变化无常,夺去父母生命,致使“我”欲报不能!后两章第三层正承此而来,抒写遭遇不幸。头两句诗人以眼见的南山艰危难越,耳闻的飙风呼啸扑来起兴,创造了困厄危艰、肃杀悲凉的气氛,象征自己遭遇父母双亡的巨痛与凄凉,也是诗人悲怆伤痛心情的外化。四个入声字重叠:烈烈、发发、律律、弗弗,加重了哀思,读来如呜咽一般。后两句是无可奈何的怨嗟,方玉润说:“以众衬己,见己之抱恨独深。”(《诗经原始》)赋比兴交替使用是此诗写作一大特色,丰坊《诗说》云:“是诗前三章皆先比而后赋也;四章赋也;五、六章皆兴也。”后两章也应该说是“先兴后赋”。三种表现方法灵活运用,前后呼应,抒情起伏跌宕,回旋往复,传达孤子哀伤情思,可谓珠落玉盘,运转自如,艺术感染力强烈。《晋书·孝友传》载王裒因痛父无罪处死,隐居教授,“及读《诗》至‘哀哀父母,生我劬劳’,未尝不三复流涕,门人受业者并废《蓼莪》之篇”;又《齐书·高逸传》载顾欢在天台山授徒,因“早孤,每读《诗》至‘哀哀父母’,辄执书恸泣,学者由是废《蓼莪》”,类似记载尚有,不必枚举。子女赡养父母,孝敬父母,本是中华民族的美德之一,实际也应该是人类社会的道德义务,而此诗则是以充沛情感表现这一美德最早的文学作品,对后世影响极大,不仅在诗文赋中常有引用,甚至在朝廷下的诏书中也屡屡言及。《诗经》这部典籍对民族心理、民族精神形成的影响由此可见一斑。

鹿鸣 [先秦] 诗经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

我有嘉宾,鼓瑟吹笙。

吹笙鼓簧,承筐是将。

人之好我,示我周行。

呦呦鹿鸣,食野之蒿。

我有嘉宾,德音孔昭。

视民不恌,君子是则是效。

我有旨酒,嘉宾式燕以敖。

呦呦鹿鸣,食野之芩。

我有嘉宾,鼓瑟鼓琴。

鼓瑟鼓琴,和乐且湛。

我有旨酒,以燕乐嘉宾之心。作品赏析《小雅·鹿鸣》是《诗经》的“四始”诗之一,是古人在宴会上所唱的歌。据朱熹《诗集传》的说法,此诗原是君王宴请群臣时所唱,后来逐渐推广到民间,在乡人的宴会上也可唱。朱熹这一推测该是符合事实的。诗共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在空旷的原野上,一群糜鹿悠闲地吃着野草,不时发出呦呦的鸣声,此起彼应,十分和谐悦耳。诗以此起兴,便营造了一个热烈而又和谐的氛围,如果是君臣之间的宴会,那种本已存在的拘谨和紧张的关系,马上就会宽松下来。故朱熹《诗集传》认为,君臣之间限于一定的礼数,等级森严,形成思想上的隔阂。通过宴会,可以沟通感情,使君王能够听到群臣的心里话。而以鹿鸣起兴,则一开始便奠定了和谐愉悦的基调,给与会嘉宾以强烈的感染。此诗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它把读者从“呦呦鹿鸣”的意境带进“鼓瑟吹笙”的音乐伴奏声中。《诗集传》云:“瑟笙,燕礼所用之乐也。”按照当时的礼仪,整个宴会上必须奏乐。《礼记·乡饮酒义》云:“工入升歌三终,主人献之。笙入三终,主人献之。间歌三终,合乐三终,工告乐备,遂出。……知其能和乐而不流也。”据陈澔注,乐工升堂,“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每一篇而一终。三篇终,则主人酌以献工焉。”由此可知,整个宴会上是歌唱以上三首诗,而歌唱《鹿鸣》时又以笙乐相配,故诗云“鼓瑟吹笙”。乐谱虽早已失传,但从诗的语言看,此诗三章全是欢快的节奏,和悦的旋律,同曹操《短歌行》相比,曹诗开头有“人生苦短”之叹,后段有“忧从中来,不可断绝”之悲,唯有中间所引“鹿鸣”四句显得欢乐舒畅,可见《诗经》的作者对人生的领悟还没有曹操那么深刻。也许因为这是一首宴飨之乐,不容许杂以一点哀音吧。诗之首章写热烈欢快的音乐声中有人“承筐是将”,献上竹筐所盛的礼物。献礼的人,在乡间宴会上是主人自己,说见上文所引《礼记》;在朝廷宴会上则为宰夫,《礼记·燕义》云:“设宾主饮酒之礼也,使宰夫为献。”足可为证。酒宴上献礼馈赠的古风,即使到了今天,在大宾馆的宴会上仍可见到。然后主人又向嘉宾致辞:“人之好我,示我周行。”也就是“承蒙诸位光临,示我以大道”一类的客气话。主人若是君王的话,那这两句的意思则是表示愿意听取群臣的忠告。诗之二章,则由主人(主要是君王)进一步表示祝辞,其大意则如《诗集传》所云:“言嘉宾之德音甚明,足以示民使不偷薄,而君子所当则效。”祝酒之际要说出这样的话的原因,分明是君主要求臣下做一个清正廉明的好官,以矫正偷薄的民风。如此看来,这样的宴会不徒为乐而已,它也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三章大部与首章重复,唯最后几句将欢乐气氛推向高潮。末句“燕乐嘉宾之心”,则是卒章见志,将诗之主题深化。也就是说这次宴会,“非止养其体、娱其外而已”,它不是一般的吃吃喝喝,满足口腹的需要,而是为了“安乐其心”,使得参与宴会的群臣心悦诚服,自觉地为君王的统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