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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上下五千年读后感简短 (100字)

发表时间:2022-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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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写作文都有思绪万千的时候,提高自己写作能力关键在于累计写作材料。也希望自己写做的作文言简意赅?这篇中年上下五千年读后感简短 (100字)能在学习的道路助你一臂之力,更多精选作文请关注执笔文学网

中年上下五千年读后感【篇一】

中华的历史源远流传,每个年代人们都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财富,在这浩浩荡荡的历史长河中,我们知道的只是那沧海一粟,我们却从这一粟中汲取了更多。

从《上下五千年》这本书记载的中华五千多年的历史中,我最喜欢的两个人其中一个是东汉朝的张衡,小时候奶奶经常给他讲关于天上的故事,他自己也博览群书,天长日久,他成了一个著名的科学家。他发明了浑天仪与地动仪,真令人佩服不已。更让我佩服的是他那不信神,不信邪,细心考察,敢于试验的精神。我们在学习中也要勇于探索,研究,不仅要学习古人的定论,更要自己去开拓,去创新,这样才能成功。

另一个是南北朝的祖冲之,他自幼喜欢数学,不喜欢经书。他从祖父那学到了好多知识,462年时他创作《大明历》,经过激烈论战,终于受到皇帝的认可。他还发现了圆周率,把一年计算到365.2428日……这些发明在我们现在的生活中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让我特别佩服。我们在学习上也要勇于创新,要像祖冲之那样,认真仔细的研究每一个问题。

历史长河中还有许多名人,比如李白,杜甫,关羽……这些人创造着并见证着中华民族的伟大与兴旺,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财富。

我们要感恩这些知识财富,这本书请大家一定要认认真真地去读。

中年上下五千年读后感(篇二)

有一本书,它没有妙不可言的语句和各种各样的成语,它也没有什么深奥的、令人费解的语句,更没有像故事书那样的剧情,可是它却让我流连忘返,爱不释手。它是什么样的一本书呢?想必大家都有这样的一个问题吧!它就是我们熟悉的《上下五千年》。

这本书中的历史故事可谓琳琅满目。其中有拍案叫绝的、令人回味无穷的,有令人声泪俱下的、还有令人怒目切齿的……在书中,我看到秦始皇统治天下后的安详、和平,人们安居乐业,一片祥和;听到了祖逖和刘琨一大早便起来舞剑的声音;想到了李林甫和宦官们一起残害人民……有时看得入迷了,会情不自禁地说:“李林甫真是个小人!”

众多皇帝中,我最喜欢武则天了。她是位女皇帝,但是她的大度胸怀和海洋一样。骆宾王在文章中把她骂得那样的惨,她不仅既往不咎,还赞叹不已。

鉴真和尚也令我非常佩服。当年,他不顾自己年纪大,自告奋勇去日本传法。碰到一次、两次、三次、四次,一连几次都无法出海,估计有的人早已放弃了,可他没有。六十岁的他决定第五次出海。在最得意的弟子死了、自己也双目失明后,历经千辛万苦他才抵达日本。他的坚持不懈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让我非常感动。

最令我讨厌的是秦桧了,他的所作所为,令我怒目切齿,他卖国求荣,残害忠臣。岳飞和将士们,奋勇杀敌,将士们士气高昂,可却遭秦桧所害,一代名将就此陨落。

这本《上下五千年》使我了解了中国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明,大家快来看它吧!

中年上下五千年读后感【篇三】

假期里,我读了上下五千年这本书,这本书里有神农尝百草、大禹治水、开天辟地、蔡伦发明造纸术、张衡测报地震等待许多历史故事,我非常喜欢看。

其中,我最喜欢看的就是《神农尝百草》了。它主要讲的是古代炎帝看着人们经常不是饿死就是病死,于是决定自己亲自尝遍百草,找到能治病充饥的东西,为人民造福。他准备了俩个大口袋,觉得能治病的放进左边的口袋,觉得能吃的放进右边的口袋。有一次,他不小心把断肠草吞了下去,还没来得及医治就死了。

神农的精神真是让人敬佩!他为了国家人民,冒着生命危险,去尝药草,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读了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历史的悠久,从秦始皇建长城中,我了解到了古代人民智慧的结晶;从绿林赤眉起义和昆阳大战中看到了皇帝的残暴。

《上下五千年》这本书如同一台时光机,把我带到了过去;《上下五千年》这本书又如同一位知识渊博的历史老师,正在像我孜孜不倦地讲述着历史故事。我爱读《中华上下五千年》!

中年上下五千年读后感【篇四】

从三皇五帝到四书五经一直到我们现在的国家领导是有很大的关系的。

老师让我们看中华上下五千年,我翻开第一页,我看到了人类的开始,也就是5000多年前的远古时代,“黄帝战蚩尤”里面的那些故事是我所不知道的.,我们的语文书上写的也有,但由于书页有限,只记了一些小故事。

我还知道黄帝族和炎帝族世代通婚,传说炎帝和黄帝是同母异父的兄弟,夏朝、周朝都是他们的后代。黄帝与炎帝曾长期争夺统治权,最后黄帝夺胜。统一华夏部落的黄帝成为华夏民族的宗祖,现在不论是在国外的华侨,还是在国内的中国人,都会骄傲地说:“我们是炎黄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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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红豺读后感简短 140字


读后感作文是我们学习中的一大重点,写作能力的培养十分重要。考试中的你面对作文还在手足无措?这篇有关红豺读后感简短 140字能在学习的道路助你一臂之力,更多精选作文请关注执笔文学网

红豺读后感【篇一】

我知道狼和豺本是天敌。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令我记忆最深刻的是一篇《苦救狼崽》的故事。当我刚看到这一课题的时候就在想它是怎么苦救狼崽的哪?一串串问题浮现在了我的脑海。读了之后才知道原来是狼崽“甜点心”和红豺“火烧云”一起捕食,在捕食红崖羊中狼崽“甜点心”不小心失足掉进约两米多深的水井中,惊吓中甜点心嚎叫着,红豺火烧云发现后想出了一个办法,把家中的一只红崖羊扔进水井中想让甜点心站在红崖羊的身上越出井,可是狼崽太小,又加上在水井中待的时间太长,体力有些不支,无法跳出井。

后来它又想到了金丝猴的尾巴,如果让甜点心咬住自己的尾巴怎么样?就这样火烧云用自己的尾巴把狼崽甜点心救出水井。甜点心爬出井是满脸死里逃生的喜悦,激动得浑身发抖。钻进它的怀抱后,还拼命的蹭动。对幼崽来说,娘的怀抱是最温馨的摇篮,最安全的港湾。

这就是母爱的伟大和无私。

红豺读后感(篇二)

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火烧云的母豺,它的故事大概是这样的:

火烧云在它的丈夫去世后,生下了两只小豺,可就在这时,一只大灰母狼害的它家破豺亡。但它在母狼死后,却含辛茹苦的养育仇敌的遗孤——狼崽甜点心。它犹豫过,悔恨过,它无法逾越族群的.对立;它仁慈过,割舍过,它无法忽视狼崽的依恋亲昵。刻毒的复仇火焰化成了柔情万端的舐犊情深。为了挽救狼崽甜点心,它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它与大花狗同归于尽,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

读完这本书,我有一种强烈的感觉:不管是动物还是人,都有强烈的母爱,而且动物的母爱不亚于我们人类。妈妈为了我们,可以付出一切,哪怕是她们的生命。而且这种爱是不求回报的,只要我们好,她们就会心满意足。请大家珍惜这份爱吧!有可能几十年后,这份爱就不在我们身边了,在这,我想说:“妈妈,我永远爱您!”

红豺读后感(篇三)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叫《紅豺》。我可喜欢了。

这本书很感人。有一只母豺名叫火烧云,它的的宝宝被大灰狼吃掉了,火烧云也吃掉了那只大灰狼的一只灰色小狼。不知为什么,火烧云怎么也舍不得吃掉另一只雌小狼,并给它取名:甜点心。意思是:饥饿时可以拿来充饥。火烧云为了甜点心失去了自己精挑细选的伴侣——黑尾巴大公豺;为了甜点心它竟白白的丢了性命,为了甜点心撑起了一片安宁的天空。

甜点心在火烧云只有三条腿的时候,不断的给火烧云提供食物。为了火烧云,它也事失去自己的大公狼。

读了这本书,让我深深的体会到了母爱是无私的,也让我体会到了母豺火烧云对甜点心的母爱,以及甜点心对火烧云的信任与依赖。

读了这个故事,我联想到自己的日常生活,以后我要更加孝顺父母和爷爷奶奶。我还要想火烧云学习,学习它无私奉献的精神。

红豺读后感【篇四】

刚拿到这本《红豺》时,心生厌恶。因为我知道,豺很恶心,以掏肠为主要捕猎手段。但我读了几章,便泪流满面。。。。。。

故事很简单,却充满了“豺”情味:狼和豺本是不共戴天的仇敌,可红豺火烧云却含辛茹苦地抚养仇敌的遗孤——狼崽甜点心。它犹豫过,恨过,它无法原谅自己族群的对立;它仁慈过,舍过,它无法忽略甜点心幼兽的亲昵。狠毒的复仇火焰被浇成了含情脉脉的母性冲动。为了挽救小狼崽甜点心的生命,它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为了心中如潮水般的母爱,它放弃了自己精心挑选的伴侣黑耳朵公豺。最后,它用生命为甜点心换来了一只鲜香可口的人类家畜—小肥猪。

令我比较感动的是这句话:对它来说,守这三只小狼崽,责任重大,宁可虚惊千次,也不能放过一个疑点。这句话是火烧云尽职尽责地看护冷风、冷雨和马云三只小狼的心声。如果火烧云这时想伤害大狼甜点心,完全可以,只需不管小狼。几分钟后它们就会被食肉兽吃掉、被悬崖这个大怪物吞食。。。。。。因为爱,它宁可牺牲生命也要守护。多么伟大啊!火烧云为了甜心点,痛失前腿,惨慒鹅欺,被雕戏弄,与狗熊周旋。。。。。。什么苦都吃过了,什么罪都遭过了。因为甜心,火烧云都差点饿死了。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母爱如泉,清凉无比。这句话说得果然没错。

我捧着《红豺》泪满面颊,我对红豺这种动物有了新的认识。

红豺读后感【篇五】

假期里我看了一本书,书名叫《红豺》作者是沈石溪。平时我最喜欢看他写的书里。他写的书富有想象力,还生动有趣,惊险刺激。

这本书讲的是有一只叫火烧云的母豺,她刚刚生了一窝小宝宝,可是,在一次她外出狩猎时被一匹饿狼咬死了。因为这件事,火烧云悲痛欲绝,肝肠寸断。从此开始了她的复仇之路。

第二天,火烧云在一条小溪边意外的发现了被捕兽夹夹住的那匹恶狼,它的身边还有两只蹒跚爬行的小狼崽,她幸福的扑了上去,完全无视了躺在身旁的恶狼,她咬死了一只小狼崽,正准备杀死第二只小狼的时候,她突发奇想,准备把这只小狼崽带回去先养着,等到了冬天不好捕猎的时候吃,并给她取了个名字,叫甜点心。

可是,她们在一起的时间越长,感情越深,以至于连火烧云自己都分不清是把甜点心当成是自己的孩子还是食物了。直到有一年冬天的一天,甜点心出去捕猎,转了一天,也没找到猎物,所以,晚上只好到人类的村子去偷鸡,结果被猎狗发现了。猎狗立刻嗷嗷叫了起来,把整个村子的人和狗都吵醒了。甜点心随之听到人群叫骂的声音和猎狗的狂吠声,立即一阵风似的往回跑。猎狗们也穷追不舍,好像一辆辆全速前进的跑车。眼看着距离越来越短,就在这时,在家里等了很久不见甜点心回来的火烧云,正好赶了过来。为了解救甜点心,她不顾一切的扑到领头的猎狗身上,与他搏斗起来,竭力为甜点心争取逃跑的时间。我每次看到这里都会被火烧云的母爱所折服,被她的做法所感动。

你喜欢看沈石溪的书吗?

关于神秘岛读后感汇总100字


读后感作文是我们学习中一定要经历的,你一定是抱着想学习作文技巧的态度来的。面对作文题材时文笔不动?那么下面是执笔作文网精选的《关于神秘岛读后感汇总100字》内容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神秘岛读后感【篇一】

《神秘岛》这部小说也是凡尔纳的,是除了《海底两万里》之外的另一部很精彩的小说。故事的大概内容是:在美国的南北战争中,有五个人被围困在南军城的北方人,他们落在太平洋的一个荒岛上,他们在那个荒岛上生存了很多年,但是似乎总有一个神秘人在援助他们,原来这个神秘人就是尼摩船长,他驾驶者潜水艇几次救过他们的命。他们在岛上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一切。其实他们在岛上什么也不缺,但他们仍然想回国,更体现了他们的爱国心。他们最终回到了祖国。

这个小说告诉我们要时时刻刻热爱自己的国家,并且要学会勇敢,学会坚强。

神秘岛读后感【篇二】

《神秘岛》是由著名的法国科幻和冒险小说家儒勒·凡尔纳写的。这本书主要讲述了美国南美战争时期,五个被困在南军中的北方俘虏,伺机逃出,意外来到了一个小岛上。他们凭借自己的智慧,生存下来,最后搭上经过神秘岛的“邓肯”号轮船回到祖国。

令我刮目相看的是,这些人的团结一心和他们在未知的危机面前的智慧应对。从主人公赛勒斯·史密斯身上,我期初只理解到了他的智慧和出色的才能,,但我读到“只要祈求,就能得到;只要寻找,就能发现”这句话时,使我对赛勒斯·史密斯又有了新的看法,它具有常人没有的信心乐观向上的态度,在文中,他应该就是勇敢的化身这使团队有了“主力骨”。

神秘岛读后感(篇三)

我喜欢读书,感觉每本书都对我起到了不一样的作用。而今年寒假,我在“书香中国”网站上与一本书邂逅了,读了它我明白了许多,而它也有一个响亮的名字——《神秘岛》。

《神秘岛》一书本身就很神秘,它讲述的是一群战俘,工程师史密斯、记者史佩莱、水手方克洛夫、少年赫伯特及仆人纳布坐着热气球碰巧被风暴卷到了荒岛上,这荒岛自然就是神秘岛了。在途中他们的领袖史密斯掉进了海里,剩下的四人义无反顾的去寻找,没有放弃期望,坚信史密斯还活着,最终在沙滩上找到了奄奄一息的史密斯。于是他们就在荒岛上建立了自我的“家园”,他们自我制作化学火柴,在森林里开辟小路,自我制作弓箭和木棍,每一天打猎,和山间小溪里的清水,制作炸药炸花岗石窟,用自我的双手制造各种东西,慢慢的他们自我有了电报,自我搭建了栅栏养殖家畜。之后,他们遇到了海盗,他们团结一致,拿着武器与海盗搏斗,中间赫伯特受了伤,而他的伙伴们没有抛弃他,为他疗伤,之后岛上的火山爆发了,由于他们团结一致、永不放弃最终得救了,回到了故土。

我看完后感触很深,史密斯他们之所以能在荒岛上立足,安全回到家园,是因为他们对彼此都很信任、互相帮忙、团结一致,能直面困难,不放弃,不悲观,不低头,才能在岛上安居乐业。虽然此刻也不会有人无缘无故到荒岛上,可是却很少有人能想给他们这样相互信任、相互依靠、团结,而现代人有的只是相互的嫉妒心、猜疑心、自私心,这跟他们比起来,真是让人汗颜,而他们这种精神,正是我们现代人最需要的,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共同创立开发我们完美的家园,创造更美丽的地球家园。

神秘岛读后感(篇四)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神秘岛》。它给了我很多启示。

它主要讲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五个兵被俘虏了。他们称氢气球逃出了里士满, 但是中途遭遇风暴,落到了一个荒岛上。他们一起努力 ,让荒岛变成了一个大“农场”, 还成功保护了小岛,使它没有落入海盗的手里。但是,最后小岛的火山“起床”了,小岛在一次火山爆发中毁灭。这时,刚好有路过的船只,把他们带走了。 他们得以幸存下来。

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人是“工程师史密斯”。为什么呢?因为,他们落到荒岛时,岛上几乎毫无东西, 但是工程师却利用岛上的点点滴滴的东西让大家生存了小来。还创造了很多对于小岛上的人来说是奇迹的事物。 而且,他还非常自信。在那种恶劣的环境下,一般人都会说:“完了,我们什么都没有,该怎么办?”之类沮丧的话。 可工程师史密斯不但没这么说,他很乐观的运用他的知识,使他和周围的人都能过得好。他的言行感染了大家,让大家都很乐观。一起积极面对困难,好好的生活。他让我知道了,面对什么环境,都要乐观自信。

生活中,有一次。我碰到一件麻烦的事,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就哇哇大哭,妈妈闻声赶来,问我出了什么事。我告诉她是因为一个我明天就要交的东西被我不小心弄丢了。她知道后就对我说:“没关系,我们赶紧再做一个。”我们花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又做了一个。事后妈妈对我说:“以后遇到比这件事还要严重的事时,也不能哭因为哭是没用的。”后来每当我遇到这种事时,我都自信面对,争取做到最好。

乐观,自信是能做好一件事的基本。如果连自己都不相信自己了,天天愁眉苦脸,怨声载道,你怎么能成功呢?

神秘岛读后感(篇五)

《神秘岛》故事叙述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有五个被困在南军中的北方人,其中一个还是个孩子,趁着一个机会用气球逃脱了。他们中途被风暴吹落在太平洋中的一个荒岛上,可是他们并没有绝望,而是团结互助,运用大家的智慧和辛勤劳动,从赤手空拳一向到制造出陶器、玻璃、风磨、电报机等等,从而建立起富裕幸福的生活。

他们在一次意外中驯化了一只黑猩猩于普(Jup,又译杰普、朱普),还挽救了在附近另一孤岛独居了十二年而失去理智的罪犯艾尔通(故事见《格兰特船长的儿女》),使他恢复了人性,成为他们的忠实的伙伴。

有一次,一群海盗来到了这个岛,并发现了他们的存在,最终他们凭借智慧与神秘人的帮忙打败了海盗。

这几个遇难者在荒岛上度过的岁月里,每当危难时刻,总有一个神秘人物在援助他们,这个人就是在他们到达之前就已住在岛上一个岩洞里的尼摩船长(《海底两万里》一书中的主人公、潜水船鹦鹉螺号的建造者)。

这些荒岛上的遇难者虽然什么也不缺,可是他们并没有放弃回到祖国的努力。最终,在一次火山爆发中,这几个人都险些丧命,直到格兰特船长的儿子罗伯特所指挥的“邓肯号”经过那里,才将他们搭救。

回到美国之后,这几个“岛民”又重新开始他们在岛上建立的事业。

神秘岛读后感(篇六)

最近,我读了凡尔纳海洋三部曲中的《神秘岛》。

它讲了美国南北战争时期,五名北方俘虏乘坐热气球逃跑,路上遇上暴风,被卷到一个荒岛上。这些人没有放弃,而是团结起来,在荒岛上生存了下来,并造出了陶器、玻璃、电报机等等,他们还发现了被困在这里12年的野人-阿拉松。幸运的是,每次他们有危险时,都有一个人在帮助他们,那就是尼摩艇长——鹦鹉螺号的主人。最后小岛火山喷发,这波人险些丧命,幸好有罗伯特船长的儿子把他们救走。

文章用故事告诉了我们很多知识,像用竹竿倒影法来算时间;枪是怎样做的;船是怎样造的;每一项都写的那样详细,画面感很强,就比如做船时,先写怎样制作船身,再写怎样造甲板,最后写到制作桅杆,每项都详细写出形状,用材、做法及好处。

作者还把人物的性格和关系写的很清楚;谁忠诚;谁机智;谁谁是主仆关系;谁谁是……让我们可以了解,五个人的出身、性格、特长,也就明白了他们为什么能最后取得成功。

读了这篇文章我的感受很深,特别是他们五人的团结,没有团结,他们再机智也没用,他们不争功,很和谐,同心协力做一件事,谁也不独大。就好像,这两天在亚运会上,我们的运动员可以放下自己的单项冠军,更投入集体项目。我想我也会为集体尽职尽责,把我们小集体、大国家建设好!

[精华]红楼梦读后感简短 460字


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自己的目的,你一定希望自己写作的时候行如流水。写作的开始就毫无头绪?执笔作文网为你推荐《[精华]红楼梦读后感简短 460字》,希望能帮助到学习的你!

红楼梦读后感(篇一)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经典的文学巨著,是曹雪芹耗尽全部心血创作的旷世杰作,是对后人影响巨大的作品。后面的章节是由高鹗续写的。不得不说经典名著必须读原著,改编过的失去了原有的味道,故事情节也不连贯。不过,这本儿童出版社的《红楼梦》,对于小学生接触了解大概的主线还是有所帮助的。

书中人物的关系网,给了明确的分析。孩子们读起来会容易很多,要不然这种七大姑八大姨的关系,肯定会读的云里雾里,不知谁是谁的谁。

由一块石头引起的故事,以贾,王,薛,史四大家族为背景,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围绕两个主要人物的感情纠葛,描写了大观园内外一系列青年男女的爱情故事。封建社会的思想,最终害了一对有情人,有时人生就是如此:花开花落随风去,缘起缘灭天注定。题外话,放在当今他们也不能结婚,亲表兄妹啊。有时间再读一下原著和看一下电视剧,名著真的值得反复品味。

红楼梦读后感【篇二】

“一曲红楼梦几回?几回梦萦泪断肠。愁肠渐衰断残梦,唯留梦影人依依。”红楼、情缘、弥散。转眼,人去楼空,只留伤感泪花。

——题记

曹雪芹的红楼中,大家庭的情缘情节、纷争。最终,黛玉含泪而死;宝玉弃尘出家;宝钗零落苦活……三个人的世界,终究不是什么美妙的结局,留下了什么,或许只有世人的无尽感慨,那种心酸,夹杂着偶尔的甜蜜,只有经历过的人才会有惆怅的思绪。尽管它只是小说。

曾经的游山赏水,对面的人,笑语纷纷,眉飞色舞。亭台楼阁,柳絮风飞,映湖佳境。微妙的心思,细微的惦念,频频的回头。只是,转眼即逝,人去楼空,只剩下裹挟着他的气味的暖风。柳絮的催泪,滴答滴答,愁绪穿透了千丝万缕。

一曲红楼终断肠,梦中寻你千百度,

转身依旧余残梦,缘于仍为红楼人。

红楼,梦中人……

红楼梦读后感【篇三】

今天,我在书柜翻出几本书,仔细一看,有一本竟是我看过的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

我拿起这本书,又像往常那样翻了翻。不知是我以前没仔细看,还是书多了一些情节,我看得入了神。书中从头到尾每个情节都精彩绝纶,让我爱不释手。

这本书是封建社会的一个缩影。书中描述了一个封建大家族由强盛到没落,让我领悟了“富不过三代”的道理。比如贾母让贾家兴旺起来,贾政让家族的势力达到了顶峰,但是宝玉胸无大志,只知道成天和姐妹们玩乐,最终贾家走上了衰败。

书中的人物各具特色,栩栩如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非常佩服宝玉的反抗精神,我要学习宝玉这种反对不好事物的精神。

以后我还会再细细品味《红楼梦》。

红楼梦读后感【篇四】

造物何当作主张,任人禀受福修长。画蔷亦自非容易,解得臣忠子也良。贾母的命令贾政不敢不听,溺爱是害人的。小孩子还是要打的,长记性,有的道理说不明白,就得打。

宝玉的一番“歪理”辜负了宝钗的劝导。宝黛都是追随自己内心的人,他们的地位让他们可以做到不为外界而改变自己,多么羡慕的生活。凤姐这个时候怎么糊涂了呢,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啊。凤姐说他们不知足,想得到自己有多贪吗?大约凤姐会想:他们哪里能和我相提并论?

凤姐猜对王夫人的心思了吗?好几家都收了礼,给谁也不合适。凤姐应该是猜到了王夫人的选择,他们爱送我就收,反正最后送礼的人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没法分辨争论什么。凤姐一句“夫人定了的事,我也没法”就完了。

王夫人是不大管事,但是这并不影响她的权威,不时的过问,你必须得答上来。对凤姐来说还是轻松应答的。王夫人非正式地把袭人提升到姨娘的地位了,凤姐也早已认定袭人会成为宝玉的妾。

己卯(庚辰、戚序、蒙府)夹批:忽加“我的宝玉”四字,愈令人堕泪,加“我的”二字者,是显袭人是“彼的”。然彼的何如此好,我的何如此不好?又气又恨,宝玉罪有万重矣。

“你们那里知道袭人那孩子的好处?比我的宝玉强十倍!”王夫人是真心疼袭人,比宝玉省心、安心十万八千里。是有人打小报告给王夫人,抱怨几句,这才问了许多。凤姐岂是好惹的。蒙府侧批:问情问景,随便拈来,便是佳文佳语。夏日的慵懒光阴,是让人怀恋的时间。宝钗和袭人关系是很好的。

红楼梦读后感【篇五】

没有读过《红楼梦》的时候,对“红学”的说法是有些怀疑的。那时候我没有办法想象,一本书可以成为一门学问。直到自己也品读过、学习过,才知道其中的深意。

《红楼梦》当中咏柳絮的词便是如此。古人写状物的古诗词,并不是单纯为了描述应该物件,而是为了托物言志,达到寓情于景、寄情于物的效果,因而同一个事物从不同的角度来写,便可以有多种多样的立意,寄托不尽相同的感想和寓意。大观园中的几次诗会都体现了这一点。

薛宝钗笔下的柳絮是坚强、积极、主动的,尽管柳絮没有根,但它“几曾随逝水,岂必委芳尘”,不仅如此,柳絮不甘于被命运摆布,它要积极借助于外界的力量,做到“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词语之间的豪情壮志让人拍案叫绝,一改女子诗词中的哀艳。这种与众不同的寓意,也是宝钗性格的体现。

林黛玉笔下的柳絮是悲凉的,如同那些漂泊无依的女子,和她一样没有自己的家园。柳絮没有自主性,因而它“漂泊亦如人命薄”,那有如棉桃一般的白色又勾起了黛玉的愁绪:“韶华竟白头”,年纪轻轻的她,却是身体虚弱,自知命不久矣,所以才会发出这样的感慨吧。柳絮嫁与东风,她的生命在风中消散。

作者能够将满腔热血与多愁善感拿捏得如此准确精到,且一人同时作出多首不同题材的诗词,这一方面就已经令人惊叹。而“柳絮”这个意象在全书中也有着明确的寓意,它指向着荣国府、宁国府当中美丽女子无依无靠的命运,覆巢之下无完卵的悲剧。这一意象与全书的主旨立意相契合。

如柳絮一般的人生,终究是无奈的悲凉。

红楼梦读后感(篇六)

《红楼梦》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它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由盛到衰的生活。

在《红楼梦》中,我知道性格率真、聪明伶俐的晴雯,有着一种纯真无邪的美;我知道内慧外秀、温柔娴静,行动似弱风扶柳的林黛玉,有着一种病态的美。林黛玉天性喜散不喜聚,只因她清醒地知道,聚时欢喜,散时岂不更冷清。冷清则添伤感,倒是不聚的好。而贾宝玉只愿人生常聚,唯怕筵散花谢,悲伤不已。其实贾宝玉内心亦是醒透的,世间万物遵循自然规律,又何来朝暮花好月圆。他曾对袭人说过:“你不用忙,将来有散的日子。”

大观园散了,曾经在春天里艳丽的仿佛空气都为之烧灼的花败了,曾经争妍斗艳的群芳也散了,死的死,走的走,来不及道一声珍重。再无莺歌燕语,觥筹交错,再无诗词对答,嬉笑咿呀。多少功名恩情,清浅如风。冷雨敲窗,繁华过后,总是冷漠登场。记得在家庭聚会上,大家都是热热闹闹,笑容挂上了每个人的脸,爷爷奶奶也从来没有这么开心过。然而聚会总有结束的时候,结束了,人也走完了。看着原来热热闹闹的屋子一下子变得冷清起来,不免有些伤感。

突然明白什么:人生就像一场华美的筵席,纵算你是最后一个离场,亦改变不了它散落的命运。人生犹如过客,一世繁华,也敌不过无情岁月。林黛玉的命运,我为她感到可惜。只因为她与常人不同,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她清新脱俗不染污尘。但她的自卑情结是性格使然,也筑成了她红绡香断的悲惨命运。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大观园就像一场梦,但却表现出了人间的美与丑、善于恶。

红楼梦读后感(篇七)

无才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

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

——题记

青绿色的封面,复古的“红楼梦”三个字泛着隐隐白光,轻轻拂去上面的灰尘,画面上一男一女清晰可见。翻开书籍,文章更是别有洞天……

多少文豪赞叹:一曲《红楼梦》,将人世间哀情道遍;一首《葬花吟》,把无尽落红悲声唱完。的确,这本书实为千古名作,值得所有人细细品读。小说描绘的是一个家族从兴盛迈向毁灭的历程,如同一曲交响乐,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故事构成了一个个音符,但它不是欢快的,而是哀婉凄凉的,诉说着一段段凄美的亲情与爱情故事。小说原名《石头记》,“石头”正是宝玉出生时嘴里衔着的那块玉,但那块通灵宝玉上有一个缺陷,也注定了贾宝玉是不会幸福的。小说充满了悲剧性,因为迷信,因为封建的思想,活生生地使一个原本其乐融融的大家族一步一步走向灭亡。对,也许这就是一个梦,一个虚幻但又极其真实的梦。

小说最大看点便是贾宝玉和林黛玉之间凄凉的爱情故事,他们俩从小青梅竹马,前世就已有了一段姻缘。正所谓“剪不断,理还乱”。林黛玉像一朵幽然独放的荷花,始终执著着自己的那份清纯,一如碧玉般盈澈,她诗情画意,灵秀慧黠,最让人叹息的是她多愁善感,红颜薄命。贾宝玉的思想性格却促使他背叛了他的家庭,他是叛逆的,对封建正统思想很不满,他和林黛玉一样追求自由,向往安静的生活。这两个人如同沙漠中的仙人掌,不仅在逆境中顽强地生活着,而且自身也带着锋利无比的尖刺。我不是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但是,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满纸荒唐言,一把心酸泪。都言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红楼梦,梦断红楼。那个留在古典的梦中,是多少香魂终逝,家亡人散。红楼梦,一个梦,一个谜,又有谁能将它解开?

红楼梦读后感【篇八】

在这半个月里,我读了一本书叫《红楼梦》,我之前读过只不过是看一遍就过了,也不知道写了什么内容,也基本都忘完了,刚好我的同桌问了我关于《红楼梦》的问题,所以我又从以前的书堆里扒出这本很久没有看的书,看看里面的内容,再回答我同桌问的问题,刚好我也有很多疑惑的问题,需要解答。

当我翻开《红楼梦》,就看见一个个人物出现在我的面前。多愁善感的林黛玉,聪明灵秀的贾宝玉,端庄大方的薛宝钗,精明能干到王熙凤.....特别是林黛玉和贾宝玉这两个人物的故事深深地映入我的脑海里。

这两个人本来有一个幸福的结局,但王熙凤的掉包计,把本该嫁给贾宝玉的林黛玉换成了薛宝钗,从而导致后面的结局,林黛玉泪尽而亡,贾宝玉有喜转悲,生一场大病,薛宝钗独守空房,这些原因都是由王熙凤掉包计惹的祸。

通过这次阅读让我解开了很多疑惑的问题,也让我知道了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林黛玉和贾宝玉悲惨的爱情故事和当时社会的现状的无止境的贪婪和欲望,王熙凤的悲剧就是对金钱权势的追求而导致的。

大观园里那些可爱的女孩应该都有好的结局,但因为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让那些大观园里可爱的女孩个个都没有好的结果,就连宁荣二都从“金满箱、银满箱”到“陋室空堂”的巨变!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居安思危,即使在优越的环境中也应该时时警醒,上进!而不能一味地挥霍和坐享其成!不然迟早会一无所有!

【必备】不食嗟来之食读后感简单 1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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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食嗟来之食读后感(篇一)

《嗟来之食》这个故事讲的是有一年齐国发生了饥荒,一个人宁可饿死也不吃嗟来之食的事。

那个饿者不吃嗟来之食保护了她的尊严,但我不同意他的做法。保护尊严要先保住生命。比如越王勾践在吴国为吴王夫差驾车养马,夫人打扫宫室,住在潮湿的囚室。他把苦胆挂在房梁上,睡觉时看着苦胆睡,吃饭是先吃一口苦胆,意思是提醒自己不要忘记报仇。他最终消灭了吴国。

如果我是灾民,我会吃黔敖给的东西。我选择吃的原因是如果生命没有了,维护尊严又有什么意义?大家请想:“嗟来之食”与“胯下之辱”相比那种更辱人格?我个人认为,“胯下之辱”跟甚之。正因为韩信能忍受胯下之辱最终成就大业,衣锦还乡。因此,如果一个人有志气,嗟来之食并不是不可以食用,吃嗟来之食并不代表没骨气。大丈夫能屈能伸,保存今日之性命,方可成就他日之大业。

我们现在是学生,那怎样才算有尊严的呢?不干不仁不义的事是有尊严的;在校园、教室内、看到的垃圾主动捡起来放进垃圾箱内有尊严的;上课认真听讲是有尊严的……

不食嗟来之食读后感【篇二】

语文课上,教师让我们读了一篇叫《嗟来之食》的故事。这个故事发生在春秋时期的齐国。有一年,齐国遇到了大饥荒,一位富人在路旁把粮食施舍给灾民。这一天,走来一位少气无力的人,富人傲慢地施舍给那人食物,那人不肯吃着嗟来之食,富人向他道了歉,但那人终因不肯吃食饿死了。我觉得那人太固执了,何必宁死不吃食呢?

当教师让同学们评议《嗟来之食》时,全班同学的意见出现矛盾。一部分同学说不该吃食,另一部分同学认为该吃食。我同意后者。因为生命是最宝贵的,仅有活着才能更好地体现尊严,那坚持不吃食,最终因饥饿而死,又留下了什么尊严呢?那要是吃了食物,度过了荒年,也不必须失去尊严,难道生命不比尊严更宝贵吗?吃了别人施舍的食物,并不意味着丢掉了尊严,能够经过自我的行为维护尊严。历史上,韩信受胯下之辱,但他辅佐汉高祖刘邦打天下时,被认命为大将军,他心胸宽广、气度不凡、屡战屡胜,英名千古流芳;越王勾践在吴国做了三年苦役,忍辱负重、卧薪尝胆、立志报国,回国以后,他发奋图强,一举打败吴国,他的故事也永垂青史。

同一个问题从不一样的角度看,会得到不一样的结论,在此我认为嗟来之食能够吃,也应当吃。

不食嗟来之食读后感【篇三】

人都有尊严,尊严也是无价的,只要人人不失去尊严,那生活必须会比没尊严的生活更加完美。

今日,我们学习了《嗟来之食》这篇课文,让我对这篇课文有了一个更深的了解。

《嗟来之食》这篇课文主要讲了:一个穷人因为不期望失去自我的尊严,结果自我被饿死了。但他也没有失去他自我原有的自尊。

只可是,我觉得:人只要有尊严,不管发生了什么事也不要紧的。可是,我觉得《嗟来之食》对人也是有必须的侮辱性的,可是这个穷人做的实在不对,因为那个富人还想那个人道了歉,可是那个人还是没有吃黔敖的东西,最终活活的饿死了,我觉得他实在是自作自受。

在生活中,也有许多乞丐在向别人乞讨,我可真不明白他们是否会找回他们原有的尊严。

总之——尊严无价!

不食嗟来之食读后感(篇四)

在教室里,老师讲着一篇课文—。

这个成语故事,讲的是这样的:

有一年,齐国发生了大饥荒,黔敖在施舍给灾民。有一天,来了一个灾民,没有力气了,黔敖看到后就吆喝到:“喂!吃吧!”但那个灾民没吃而饿死了。

读完这片课文,我感处颇多,那个灾民有尊严,但太固执,可有尊严的人不分健康、残疾,比如一个故事:

在美国,一个人开了一家店,不久就关门了并欠债累累,他很灰心,觉得生活欺骗了他,对任何事都失去了信心 。他只想向银行借100元,回老家,然后让母亲随便帮他找一份工作度过余生。然而却在去银行的路上,他改变了主意。他发现了一个坐在有木制车轮上的残疾人在卖西瓜。卖瓜的人很快乐的和他打招呼,“嗨,年轻人,打起精神来,你该抛弃烦恼快乐起来”。他顿时愣住了,想了片刻,坚定的向银行走去。原来本想借100元却借了20xx元,因为他觉得他还年轻,有能力找一份好工作,并过上快乐的日子。他用在银行借来的20xx元开了一家公司,每天都用新的面貌来争取成功。后来,他成了美国为数不多的富翁。此后的每天早晨,他都会对着镜子大声念到:

我忧郁,因为我没有鞋。

直到在街上见到一个人,他没有脚。

不食嗟来之食读后感(篇五)

今天,我们学习了一篇课文《嗟来之食》,主要内容是:有一年,齐国发生了大饥荒,富人黔敖在路边摆放了食物,施舍给灾民。一天,一个饿得少气无力的人来到这,黔敖拿着食物让此人吃,可他不吃,最后饿死了。

这篇课文引起了我的深思:那个人真固执,虽然黔敖没有礼貌地气呼呼,当然可以走开,但黔敖已经道歉了,就可以吃了。为什么要这么固执呢?不会为了自己的尊严而死吧?可以先把食物吃了,帮黔敖干活啊,这样的话就是靠自己劳动所得了。还有一个故事讲的是:有个叫韩信的人,他年轻时受到一个人的侮辱,那个人对韩信说:“如果你不怕死,就用弓箭射死我,如果你怕死,就从我裤子下钻过去。”韩信没射死他而是从他裤子下钻了过去。后来,韩信当上了楚王。让人把当初侮辱他的人找来,给他封了官。有人问:“为什么当初不射死那人?”韩信说:“把他射死又有什么用呢?”这个故事里的韩信,也没有为了尊严而射死那人啊,最后他还当上了楚王呢。如果那人吃了黔敖的食物,有力气了,就可以去干活挣钱,这样的话就不会饿死了,生命是多么可贵呀!所以,我不赞同那人的做法。

【推荐】天才枪手读后感简短 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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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枪手读后感【篇一】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叫《天才少年维克多》的一本书,维克多他十分努力的学习,自信使他变成了名扬天下的天才。

这本书讲了一个叫维克多的人,是一个早产儿,说话晚,吐字也不清楚,六岁时被认为知识能力低下,爸爸妈妈在为他加油打气,让他成为有自信的孩子,可是他在学校里得到了大家“重点照顾对象”他纠正出模型的缺陷,同学全当没听见,还说他是傻子,维克多还被学校劝退缀学虽然经历了不少的排挤和嘲弄,但是自信心的他最终成为了世界顶级智商俱乐部的主席。

这本书让我了解了自信是强大的,李嘉诚曾经说过:“只要有信心,人永远不会挫败。”在我儿时的记忆中,正应对了这句古话,有一次爬山,我在中途就已经不行了,正想回去,爸爸却严厉地对我说:“困难都不能对抗,你还有没有自信啊?”这句话在我心中激荡,于是我用尽最后一口气,爬上了山顶,虽然很累,但是看到山中的景色,我不由的`想:如果刚刚在中途半途而废,我就会和这良陈美金失之交臂,真是不和算啊,看来我以后做事要有自信,因为苦在前头,甜在后头吗!

读了《天才少年维克多》,让我了解到 ,自信是强大的!

天才枪手读后感(篇二)

《天才少年维克多》一书中的主人公维克多是一个被误解为有智力问题的人。维克多发明了一个东西,因为之前有人发明过,再加上罗老师认为他很笨,所以大家都不相信维克多是他发明的,误解了他。还有同学嘲笑他的智商,其实他是个有173智商的天才。

对于这个,我深有感触。因为我也尝过被误解的滋味,很不好受:记得有一次,我在认真的写作业,小弟在我身后偷偷玩手机。他听到有人要进来了,便赶紧放下手机,还有我的手帕盖住。随后就躲到窗帘后面一动不动,门打开了,是姐姐,姐姐捡起了地上的手帕,看见了手机。表情严肃地对我说:“妹妹,你想玩手机,可以,和我说嘛,为什么要偷偷摸摸地玩,还用手帕盖住想不被我发现,你这样试图掩盖你的错误是不对的!”我抬起头来,一脸的疑惑。姐姐看着我疑惑的表情接着说到:“你看看,这不是你的手帕吗?”

我依然是一脸懵。姐姐生气了:“你还不承认错误?!”“我不是……不是我……”还没等我反应过来,门已经关上了,姐姐在外面说:“反省好了再出来!”

小弟从窗帘后面走了出来,半开玩笑地说:“姐,谢谢你替我背黑锅!嘻嘻。”我很想去和姐姐解释清楚,可她就是不听……

我同情维克多,因为有一样的遭遇。但维克多即便被人误解却仍执着于喜欢的事,毫不理会这些误解,并最终获得了大成就。于是,我想,我一定要学习维克多,做一个积极乐观向上的人,宽容那些对自己的误解,就有更多时间去做自己喜欢的事。

天才枪手读后感【篇三】

今天老师布置的作业非常少,于是我做好作业,就和妈妈一起去看电影。电影的名字叫《天才枪手》,可是,这里的枪手可不是拿着枪打打杀杀的人,这里的枪手指的是学生小林。小林是一个学霸,但她竟然在考试的时候,做完了,把答案告诉同学。她是为了帮家里赚钱,因为她爸爸为了她能转学到增智学校,也是刚刚付给学校20万株了,所以她必须要给赚回来,这样才能弥补她家里付出的。

但是考完试,老师发现了她在草稿本上没写名字,草稿上还出现另一套试卷上的题目,就严厉批评她了一顿。

后来,在同学格蕾丝的'苦苦哀求下,小婷又准备作弊了。这次,她和她的一个学霸同学班克,到澳大利亚悉尼去考试,他们俩是利用时差,帮泰国同学在stic考试中作弊。考试时不准带手机,他们俩都把手机带进去了,预先藏在厕所间马桶盖里,然后利用休息的时间去厕所发送答案。第一次,他们是成功的,第二次,他们就失败了。因为有人去上厕所,发现他们呆的时间太长很可疑,举报了他们。班克被抓,小林侥幸逃脱。

小林非常生气,又为班克难过,她一个人回到了家。小林一口拒绝了朋友格蕾丝的邀请。当她看到爸爸时,扑在爸爸身上,爸爸紧紧抱住她。爸爸似乎也懂了。

班克找小林,威胁她:嗯,你必须再和我合作,我们帮人作弊,如果你不答应的话,我就立刻说出你在澳大利亚作弊的事。但是最终,小林的选择是面对事实,在她爸爸的陪伴下去自首。

从电影中,我知道了其实钱和诚实比起来,诚实更重要,一个人必须要诚实。

天才枪手读后感(篇四)

刚看完这部片子,心跳到现在都没平复。泰国怎么能拍出这么好看的电影?简直神作。

一切都起源于Lynn那该死的所谓的朋友的友情,为了钱一次次的作弊,好在她最后醒悟了,这么多作弊并不能给她带来心理上和生活上的平静,甚至在她退出作弊集团后仍要受Bank的要挟,好在她最后虽然纠结了很久,做出了正确的选择,Lynn终究是成长了。Bank,本来在电影里我最心疼他,他最无辜,本来他是能拿到奖学金出国留学的,可是Pat毁了他所有的梦。Lynn给了他一天新的错误的出路,他答应了,可是他的运气实在不好,这一场惊天完美的作弊案件,他是唯一的受害者。自此前途尽毁。他贫穷,他顽固,他不善交际,学习是他唯一的.出路,可是,所有的一切都毁了。最后,他走上了一条Lynn抛弃的路,这不难理解。谁也不了解真正的他,大家都以为他思想僵化,做题只会死记硬背,胆小懦弱,可是最后他却承担了所有的后果,却在之后以此事要挟Lynn,有人会觉得他变坏了,可是我却觉得心疼,唯一可惜的是他从头到尾都没有成长。他对Lynn的要挟蕴藏着多少不可知的后果啊。Grace和Pat,我最不喜欢的是Grace,本来Lynn给你答案,你就收着好了,弄得人尽皆知,私以为就是她让Lynn一步步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而且可笑的是,她以为进了大学还能靠Lynn,真是漂亮的皮囊里隐藏着够愚蠢的灵魂。还有Pat,富家公子又怎样,有钱就能为了自己毁灭一个人的前途吗?可悲的是,我们虽然在道德上谴责他,却发现有钱真的可以。不然为何Lynn和Bank有那么好的成绩,却还是要为了钱为他们谋略呢?奖学金的名额只有一个,留学也是一笔很大的开销,他们没钱。

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不公平的,无论什么都是富人先行,他们有钱能让别人为自己服务,这就是整部影片的悲哀之处,所以Bank最后的结局也可想而知。

天才枪手读后感【篇五】

听介绍《天才枪手》的视频说这部电影是通过亚洲一起真实的作弊事件编制而成的,零差评电影确实能够吸引眼球,但我看中的则是电影的题材作弊。

学生时代的时候我也做过弊,还被老师抓到过。我不是去抄别人的试卷,而是翻书被抓,一个知识点老是记不起,最后没忍住翻书了。老实巴交的我还是挺害怕被通告呀,被喊家长来的。心惊胆战的在学校偏僻的草坪上徘徊了很久,后来我同学告诉我另外一个监考老师说不上报了我才躲过一劫。到来后来都是老油条了,懒得抄,听天由命。

电影里最开始作弊虽然只是一个很善念的理由,但是法网无情,加上背景音乐的作祟,一黑板檫咻啪的一声撞在教室后头黑板报时,真的下了一大跳。

比起电影里的作弊的手法,学生时代的我们真的是弱爆了。我们也就是传传小纸条,借借橡皮擦之类的,像电影里门面上有专门报名的音乐班,背后做着作弊收钱的勾当,还真的是学不来。

居然弄到了国际考试的平台上面,利用各国的时间差,通过头脑把答案背下来,传到后面时阶段考试的人,他们通过条形码,把答案印在2B铅笔上,监考老师也绝对不会发现只能带的2B铅笔上会有答案。

这件事就不是一般的严重。聪是聪明,但聪明的头脑用的地方不对。

其实我挺心疼女主的,品学兼优,是值得被善待的孩子,却在学校要额外收管理费这样不公平的对待下一念成差,大人的世界本就是黑暗的,而小孩却被要求不要说谎,要人品好,我在想就算我是老实本分,可是这样成长起来的小孩去外面生活也该会被淘汰的吧。所以我并不觉得女主那样有什么差,她也是靠自己的能力在挣钱,只是这样子的生意上不了台面而已。很多人不都是这样子吗?人人喊着要道德要公平, 却背后做着见不得人的勾当。但现实如此而已,只不过是学校她有自己的权利,有本事你就不读呀,自然有其它人去给他送钱。

你奈人生何呀。

天才枪手读后感(篇六)

完美的节奏掌控,使《天才枪手》将一场学生舞弊拍出了毫不逊色于谍战大片的既视感,而高潮迭起的剧情构思,从校园到跨国行动,步步升级的作弊手段,更是扣人心弦的,于此中电影即将矛头直指于了整个社会阶级和教育体制,也有着个人在利益诱惑面前觉醒和堕落的人性抉择。

对考试作弊的聚焦,《天才枪手》并非首例,这一题材类型电影例如《史上最大作弊战争》,《完美学分》基本都是走的喜剧线路,但这部泰国电影之所以能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惊喜,最为重要的便是电影在节奏上的出色掌控,在音乐搭配,镜头剪辑上能看出导演下了很大的功夫,并且非常善于去营造氛围渲染,由此电影对作弊时人内心的那种紧张恐慌的情绪才得以能跃然光影,这一点是很多同类型的作品都不曾做到的。

电影剧情以天赋异禀的小琳,在贵族学校的环境中,一步步的摇摆堕落为引,其实很好的反应出了一个天才不甘平庸的内心世界,而电影中在人物关系的塑造上也是颇为耐人寻味的,在这个贵族校园中,电影既让我们看到了青春中本该有的淳朴美好,也让我们见证了在金钱利益的左右下青春的迷茫,这样所呈现的青春,其实比之很多一味营造美好淳朴的青春故事,更为真实刻骨。

《天才枪手》从格局上来说也并没有将自己局限于一次小范围的考试作弊中,一面STIC险象环生的追逐戏码成为了电影最为让人记忆犹新的一幕,另一面小琳在这所明面上有着优质教育,实则却满是黑暗的学校,她内心逐渐的蜕变,其实正是导演借助这场充满激情张力的作弊大戏,对整个社会阶级成型后教育必将带来不公的深思,而于此同时随着那令人屏息的STIC作弊后,导演同样利用在利益面前的堕落与亲情面前的救赎,很好的找到了正向的价值观导向。

《天才枪手》是一部源于作弊,却又不止于作弊的电影,它有着丰富的层次,从家庭到青春,从社会到抉择,不得不说,每一步都有着出人意料的惊喜。

必备!亲爱的安德烈读后感简短 750字


读后感作文的写作能力是语文学习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优秀的作文当中一定能找令自己满意的素材。百里挑一的作文是如何写作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这篇名为《必备!亲爱的安德烈读后感简短 750字》的文章,希望是大家的不无小补!

亲爱的安德烈读后感(篇一)

在读完《孩子,你慢慢来》后,对龙应台教育孩子的方法感到很有意思,所以就决定读一读她的另一本书--《亲爱的安德烈》。

读完这本书后,我对龙应台母子之间的交流感到很吃惊。他们讨论的话题涉及面很广,比如:族群问题和身份认同、政治运动和政治人物、民主自由和个体权利、价值取向和职业规划、流行文化和艺术鉴赏、生活习惯、个性发展、衰老、死亡以及恋爱问题等等。他们讨论的很多话题我认为不是一个18岁的男孩会考虑的,更别说和父母一起讨论了。我认为18岁的孩子和父母谈论的一般都是很自己相关的一些事情,而龙应台母子谈论的大多数是民族、文化、国家等等很严肃的问题。这也许就是家庭和文化之间的差异吧。

虽然我不太喜欢他们谈论的话题,但是通过他们的交流,我看到了一种平等的交流方式:理解和包容。在交流中,我们常常会受到自己身份的影响,比如我们经常会以长辈、上司的口吻去和别人交谈,这其实是不平等的交流,而这导致的结果也往往不如我们所愿。但在龙应台母子身上,我看到了平等。安德烈喜欢hi-pop,所以龙应台就试着去听这些音乐,然后再和他交流。同样,安德烈也会问他妈妈18岁时的爱好、想法。在彼此了解之后,他们就会试着理解和包容对方的一些做法。

亲爱的安德烈读后感【篇二】

作为父母家长,作者对成年孩子的感情态度和足够的理解尊重值得每一位家长学习。非常赞同的地方是学校教育应该不仅仅是知识的灌输,更应该培养人格的养成。就人格的养成来说,两兄弟都有自己清晰的思维方式和表达自己想法的欲望和手段,有洞察世事和努力明辨是非的'能力,有为自己和别人的权益发出强烈呐喊的行动,这都归功于母亲一向主张的民主和给够的自由。唯一我觉得不太完美的地方,就是母亲本身的政治偏见。为了民主而呼吁民主,没有充分了解大陆的背景。她忽略了民主要建立在理性的高素质和自律的法治精神之上,否则有可能就是灾难。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一个自立自强的独立国家,不然,在别人操纵下的看似民主,怎么看都是闹剧。作者总是以西方的价值观来比对中国的文化,明显就是对中国文化的不自信。没有咖啡馆就没有文化了?咖啡对中国就是个舶来品,为什么中国的作品没有在咖啡馆里产生就没文化了?

菲利普反而是比另外两位更客观,观察也更仔细。中西文化差异大,龙代表的却是西化的东方价值观,不足以代表东方文化。

亲爱的安德烈读后感【篇三】

当我看完《亲爱的安德烈》时,我总有一种想再读一遍的感觉。《亲爱的安德烈》是一位中年母亲和她已成年的儿子在三年多的时间里写的36封信。读了里面的信,总是让我感慨万千。

“我要认识这个十八岁的人”,这是龙应台与儿子安德烈写信的初衷。起初安德烈根本不想和他母亲说话,只是为了钱才写信,所以他们有不同的写信心态。即使安德烈并不是真的想写一封信,但龙应台想深入儿子的内心,想自己和安德烈的关系得到缓和,想认真研究儿子。然而,母亲细腻的话语,也让安德烈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到最后,安德烈写信只为了和母亲交流。当然,他们对彼此的认识越来越深。

龙应台的一些地方,让我感觉很深刻,面对儿子的不耐烦和不想说,她没有使用逼的办法。尽管她自己写的几行字只换来了儿子的只言片语,但她还是用每句话引导着儿子,希望安德烈能多说几句。她只是想认识她的儿子,多么伟大的母爱。

所有的父母都是一样的,他们为我们付出了很多。即使他们日夜流汗,时刻操心,但对于孩子们,他们有过什么可抱怨吗?我们都知道如何尊敬父母,安慰他们。然而,在平常的生活中,谁总能想到这些,并经常做到。

父母对我们的照顾,我们会把它当成唠叨,充耳不闻。有时还会和父母顶嘴。我们长大了,只和朋友们一起玩,只享受自己的美好时光,却总是忘记抚养我们、为我们着想的父母,他们在一天天变老。我们能给予父母的最好回报就是和花更多的时间和他们在一起,和他们聊聊天、说说笑。

想到这,我不禁感到羞愧,我有时使我的父母难过,使他们伤心。从现在开始,我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多体谅父母的,多帮他们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尽量不让父母操心。

《亲爱的安德烈》让我看到母爱的呈现,有父母的地方就是家,是无论你身在何处都永远陪伴着你的地方。

父母,多好。

亲爱的安德烈读后感(篇四)

这本书是目前为止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了。现在大二,对未来充满期待和好奇啊。龙阿姨的这本书就像是一位博学精深的亲人讲述儿子成长中的疑惑,有大到国家政权,有小到抽烟喝酒。现在的我们,更多担忧的就是生活,学习,感情等问题。

生活中我与安德烈有好多相似之处,喜欢找个地方坐下来与朋友们畅谈,相对于浅层次的对话我更喜欢有些儿走心的交谈。自己也喜欢抽出一些独处时间,享受自己内心的最明亮的想法。我更喜欢听歌,打球,这些在现在的生活中真的是必不可少的啊。

在学习上,就像书里说的是为了在以后拥有选择的能力,而不至于被迫过上逼不得已的日子。况且相比于颓废的日子去把玩当成一种负担,我更喜欢充实自己的每一天。所以啊,不担忧明天,不懊悔昨天,踏踏实实的做好今天的此刻的自己,这样就够啦,以后是怎样谁说的准呢!

感情上,自己的不断分分合合已经让我感到厌倦。但有时也是很期待那个唯一的人,所以就会很寂寞。阿姨说的那个可以在惊涛骇浪中牢牢我住我手的人,真的让人很为期待啊!

生活中,自己对人际关系等等问题还是有些担忧的,但我相信不论别人如何,我始终会保持对他人有温度的笑脸。人么,怎么能全是让你讨厌的地方。

自己现在印象深刻的是两个儿子对母亲的愤怒的劝导。一个是在多为他人着想,一个是对待地位低下侍者的态度。真好!

羡慕有这样的妈妈这样的家庭,但我不会抱怨自己出生平凡。我要做的是让自己优秀,让自己博学精深,为自己的后代创造出一个更高层次的学习氛围。

亲爱的安德烈读后感(篇五)

“我知道他爱我,但是,爱不等于喜欢,爱,不等于认识。爱,其实是很多不喜欢,不认识,不沟通的借口。因为有爱,所以正常的沟通仿佛可以不必了。不,我不要掉进这个陷阱。我失去了小男孩安安没有关系,但是我可以认识成熟的安德烈。我要认识这个人。我要认识这个十八岁的人。”于是,龙应台邀儿子安德烈以通信的方式共同写一个专栏,去认识她生命中第一个十八岁的人,也使儿子安德烈第一次认识了自己的母亲。

孩子长大了,他有了自己的'思想,自己的生活方式,他也和母亲渐行渐远。他们是两代人,中间隔了三十年;他们也是两国人,中间隔了东西文化。在他们的对话中,涉及到了生活习惯,艺术鉴赏,东西文化,甚至衰老,死亡。

书中《给河马刷牙》里,龙应台说了这样一句话:“当你的工作在你的心目中有意义,你就有成就感。当你的工作给你时间,不剥夺你的生活,你就有尊严。成就感和尊严,给你快乐。”现在的学生都被要求努力学习,上着小学,中学,大学,最后工作。但是,有多少人却不清楚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又有多少人为了金钱与权力每天忙碌着,做着自己不喜欢的事?工作的真正意义,应该是去体验人生,感受生活的快乐。而金钱与权力,从来就不是快乐的核心因素。而现在有多少人已经在繁忙的工作中失去了快乐,忘却了最初的梦想,迷失了自我?所以,现在的努力是为了以后有更多的选择空间,去选择能够给自己带来快乐的工作。

《独立宣言》里安德烈说:“你给我足够的自由,是的,但是你知道吗?你一边给,一边觉得那是你的‘授权’或‘施予’,你并不觉得那是我本来就有的天生的权利!”家长都希望孩子长大后也像小时候一样喜欢他们,可是孩子长大后也会有自己的思想,会接受新的事物,也就与父母之间产生了代沟。而父母的关心往往却给孩子带来无形的压力。父母不能永远陪伴着孩子,孩子总有一天会走向社会。所以父母应该学会适当地放手,去让孩子有自己生活的能力。在这本书里,我也看到了一位努力尝试走近儿子生活的母亲。她和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深爱着自己的孩子,她去接受新的事物,努力想去了解儿子的世界。这是多么无私而却卑微的爱。作为儿女的我们,在接受了许多新事物,在认识这个世界的同时,是否也应该回头看看,去重新认识一下自己的父母?

这是一本两代共读的书,在这本书里,孩子可以更加了解自己父母的想法,理解父母的爱;父母也可以更加认识孩子的世界,学会放手。

亲爱的安德烈读后感(篇六)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安德烈与母亲的思想交锋,一个德国青年与中国母亲有着截然不同的价值观,他们在争辩中陷入深思,在人世的比照中达到和解。

很多人羡慕这对母子,认为他们可以无话不谈,而自己与孩子从来没有交过心,往往只言片语结束对话。

那么,安德烈与母亲究竟聊了什么?他们就像朋友一样,没有不可以交流的,爱情、友情、亲情、性与恶俗、政治、音乐、兴趣、理想、大学生活、东西方对民主的理解和生活方式的不同,龙应台把自己的十八岁告诉安德烈,安德烈把自己二十一岁的想法向母亲倾诉,龙应台不赞同儿子吸烟,却也尊重他作为一个成人的选择。龙应台希望儿子陪在自己身边,却也接受安德烈和菲力普的独立宣言。

正如龙应台所说,“我们是两代人,中间隔个三十年。我们也是两国人,中间隔个东西文化。”虽然一个是母亲,一个是儿子,但是文化的差异让彼此还是存在截然不同的观点和态度。我很喜欢这种因文化差异而产生的思想碰撞。

安德烈写的第16封信《藏在心中的小镇》,他说在德国小镇克伦堡,他有一种眷恋的感觉,因为这是一个很国际的小镇,身为混血儿的他一点也不突出。朋友穆尼尔是德国和突尼斯的混血,生在沙特阿拉伯,然后在迪拜、突尼斯长大。弗瑞第是德国和巴西的混血,除了德语之外还会讲葡萄牙语、西班牙语、法语和英语,像这样的混血儿太多了。

对于我来说,身为一个土生土长的中国人,血缘没有那么复杂,很纯粹,面对安德烈笔下这么多的混血儿,我还是觉得心灵受到一点触动,原来世界的流动性竟是如此之大,人与人之间还可以大跨度地结合,原来人生还可以有这样美丽的奇迹。

《亲爱的安德烈》一书可以说开阔了我的眼界,让我知道世界并不是单一的,“每一个人一定属于一个国家”的观念早已过时,如今的人都具有多样性,远超过国家与时代的界限。

安德烈就香港与德国进行了深入比较,安德烈认为香港缺少一种文化,一种生活态度,一种生活情趣,香港人似乎永远在赶时间。而在德国,或者说整个欧洲,人与人之间愿意花时间交流,坐下来为了喝咖啡而喝咖啡,为了聊天而聊天,是欧洲很重要的一种生活艺术。作为中国大陆的一员,我深知香港人压力究竟有多大,工作究竟有多忙,摸爬滚打一辈子可能还只是一个“棺材房”,可是一切还是无限忙碌着。他们何尝不想找一个咖啡馆悠闲地喝咖啡,何尝不想找个假期去旅行,可是他们没法从竞争激烈的生活中抽出身子,这真的很难。

就像大陆很多的年轻人,身上背着房贷和车贷,生了孩子更是没有一刻喘息的机会,你说他还哪有时间和精力去悠闲?

我们不得不承认中国与西方国家的差距,但这也正是中国人努力的方向。

龙应台面对儿子这样的困惑,她说不能说香港没有文化,如果从广义文化来说,香港有通俗文化、商业文化、管理文化、法治文化,如果从狭义文化来说,一切与人文思想有关的深层活动,香港的确是匮乏的。

从这个角度就可以看出母亲的见识和阅历,针对儿子的困惑总是有足够的宽度与深度进行解读,所以他们母子也成为读者心中的模范母子。

其实,安德烈并不是纯粹的“西化”,难能可贵的他可以理解第三世界的辛酸与无奈,从来没有摆出一副高姿态,随时表达真正的自己,抒发真正的感情,让人家不觉得他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公子哥,而是一个平易近人的大哥哥。

活着读后感


在悲痛笼罩下仍然也要坚强地活着,相信时光会磨灭一切,尽管世事变迁丝毫没有让福贵和家珍淡忘,淡忘那些本该遗忘的一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活着读后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学习!

活着读后感1

“有的人活着但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但他还活着。”这句经典我相信很多人都应该听过,《活着》这本书就完美的诠释了这句名言。“福贵”作为主人公,他的人生经历就是这本书所围绕的事件。半生福贵半生贫,最终明得终身理。文中有一段是写福贵沉浸在赌博的漩涡中无法自拔,不知不觉的陷入了龙二的阴谋当中最后输光了家中所有财产,让一家人沦落为阶下囚,表现出了当时社会的人心险恶,但就是这样惨痛的教训才让福贵从黑暗当中一点一点的给拉了出来,一次一次的惨痛经历让福贵越发的感觉到了自己肩上的担子有多重。

最让人感动的是家珍和他的孩子们,即使自己丈夫嗜赌如命也依然对他不离不弃,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是值得我们所学习的,他的孩子们即使是在年幼也懂得关心父母不让父母为自己担心。这不由得让我们所反思,我们身处于富康的社会难道不应该懂得回报父母一点一滴的汗水吗?哪怕是不让父母为自己所烦恼也是值得我们去多做的。

最后我想《活着》这篇文章是值得我们去阅读的,它让我们懂得感恩以及对人生的感悟,富贵不求,只甘于做个平凡人,平平安安快快乐乐过完一生不也是自古以来的人们所向往的吗?

活着读后感2

现在我还沉浸在这情感内,《活着》演奏了一首悲苦命运的交响曲。我想起加西亚马尔克斯着作的《百年孤独》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几代人的悲苦命运。《活着》也是以福贵为主角讲述了这个家族几代人的命运,不同的是一个产于南美洲,一个产于中国,但都给我带来对人生悲苦命运冷静的沉思。

我内心渴望这样的作品,就像《平凡的世界》、就像《穆斯林的葬礼》、就像《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样的作品能将人带到内心的深处,给你带来一种冷静沉思的心境。我的生命需要安静、我的心灵需要沉思

此时我感谢余华,感谢他写出这样的作品,这部作品很吻合的满足了我内心的渴求,我的沉思让我与书籍之间产生了一种独特的默语,而这样一种沉默的交流让我的心灵获得了一份踏实。

活着读后感3

寒假里读了余华的《活着》,这本书非常有意义。《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

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活着读后感4

活着,一个难以捉摸的词语,就像这本书一样。深奥。

活着就自然要接受痛苦,要接受烦,并解决。现在的学生,包括我,常常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而活,是自己的将来,或是余华在书中所写的为了光耀祖宗。你还活着,那么在你身上的担子就从未放下。你要去承受痛苦,承受分离。余华在书中说“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忍受,忍受生活赋予的快乐和痛苦、幸福和不幸、悲伤和高兴以及兴奋和无奈……当福贵的亲人一一离去时他才学会珍惜

所以,我们应该正视生命的有限和脆弱,立足现实,珍惜生命,以最大的努力热爱生命。当面对磨难时,不要怨天尤人,要勇敢地面对它,用爱和宽容来超越苦难本身,靠忍耐和温情来消散苦难。将生死无常的生命悲哀,转换成对生命价值的自觉追寻与实现。相信生命在这样一次一次的磨砺中,会变得更加坚强,而我们也会更加理解生活的本质,理解人生的美好。

这世上的每个人都在以自己的方式活着。近日中央台在向广大市民提问:“你幸福吗?”答案千千万万,但我觉得,能活在当下,就是幸福!

活着读后感5

《活着》通过以作者聆听福贵的叙述,平静描绘了福贵的一生,也反应出福贵那个年代农民的生活状况。

通读全书阅读之后,为了更好的写出来,但是由于时间关系,只看了电视剧《福贵》,电影《活着》的一些片段,和几篇读后感,全书虽然在平静的叙述,但是全文给人的感觉就是悲剧,从福贵败光家产气死他的父亲,到他为了请医生而进城却被当壮丁抓走,因为贫穷把女儿送人,后来的儿子因献血被而死亡及后来凤霞、家珍、二喜、苦根每个亲人的离去等,仅剩下福贵和老牛孤独的生活,活着的意义也是仅为活着。

但是换一种想法,福贵败光了家产,也没有了龙二的结局,抓去当壮丁,后来回到了家珍身边,又何尝不是一种幸运呢,虽为贫穷,但有家珍的陪伴和温馨的家庭,不也是幸福的吗?活着,幸与不幸,又是如何定义呢?

由于个人的生活经历有限,《活着》给我的启示是,无论外界生活如何,都应该乐观、积极去面对。上帝在关了一扇门的同时,肯定为你打开了一扇窗。面对不喜欢的外界环境,要做到既来之,而安之。从容面对,总会得到收获的,面对喜欢的外界环境,要保持谦卑之前,不要过于骄傲,我总是认为好运和坏运是1:1的,如何过于骄傲,会造报应的。

活着读后感6

活着,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活着》,对中国百姓的妥协,忍耐和坚韧最入木三分的写实。故事展示的不仅仅是福贵的活着,更是那个年代中国百姓的一辈子。故事展示的是一种大悲怆!个体与历史,生存与环境,偶然与必然的大悲凉!

一群小人物,在不可抗拒的时代洪流中跌跌撞撞。在主人公刚抓住生活中的一点点喜乐时,命运的残酷一面转瞬即至——人身不由己,人呼天抢地,人欲哭无泪,只有保持一种淡淡的希望——活着,以苦为乐,从绝望中找希望,这是特定时代给他的信仰和追求,不然,你能怎样?谁都无法逃离的命定的劫数!

“活着”为的什么?它不是纯粹地为了活着而活着;而是因为有一些感情的联结。

一个人的活着,不仅仅是个人在活着,他还从身边的人那里获得生存的意志与动力,同时他又是其他人赖以活着的精神动力,而他又因别人的活着而活着。有了为别人而活,别人也因我而活的信念,他就不会轻易地被外在的一时的荒唐与残酷所击倒,这就是本书给我的启示录。

活着读后感7

读过余华所著《活着》,像是被一个重重的石块堵塞住了胸口,激荡心灵的悲怆,让人久久回洋。那个深沉的阴影始终投射在心海,一个黑暗的社会,一个战乱的年代,一个红色狂热的季节(_)孕育着一个注定要饱经那代人所要尝便的艰辛。

生命在那里是一个在风雨中摇曳将要燃尽的烛火。一个生命在贫困的命运面前是那样脆弱而无力。但一个生命存在最重要前提是维持生命的存在,人们在为争取最基本的生存条件——温饱都无法满足时,怎样保证生命存在而真正活着!其中透漏着的无助,只能用宿命论来解释的无法抗拒的哀叹!

在那个几乎没有生命存在的条件下,生命的延续和亲情的呵护之间的关系是矛盾还是融洽?那个富贵给了我们答案:亲情是维系生命延续的精神支柱,有时真地感到人的力量是那么渺小,同时又是那么坚韧,似乎那种坚韧又是能战胜一切的!

雷雨读后感


在那段地位身份悬殊的感情中,周朴园也曾用心过,总是关着窗的房间,遇到还不明身份的无锡人最先询问的是三十年前的事,最后无法回避时还是让周萍与鲁侍萍相认了……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雷雨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雷雨读后感1

《雷雨》这篇文章在高中就已经学过,但那时学的只是一小部分,寒假中细细把雷雨全部读完,确实有不一样的感受,因为一篇文章只知道一小部分确实不能掌握小说的主要思想和作者所要表达的感情。

周朴园,故事的源头,作为一个旧社会的资本家,言行所表现出来的都是商人唯利是图和阴险狡诈。假如当初他没有抛弃鲁侍萍,那鲁四凤、繁漪就不会出现,那么周萍的两段恋情就不会发生,那么惨剧也不会发生。可这只是个假设,事实上因为他的贪婪,他的无情,使他做出了一切,导致悲剧的发生,但是到了最后,鲁四凤、周冲、周萍死了,鲁侍萍、繁漪疯了,鲁大海不见了,唯独他完整无缺。可我们知道事实上他失去了一切……

其实我觉得周朴园是爱侍萍的,他的所作所为,只是为了填补自己空虚的心,当他思念的侍萍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慌了阵脚,资本家的势利、狡诈暴露无疑。他认为侍萍会来勒索他,害怕侍萍向他算旧帐,害怕自己的名誉和财产受到威胁。这样,一前一后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便把他的嘴脸暴露了出来,鲜明的性格跃然纸上。曹禹最喜欢繁漪这个角色,但他没有刻意美化她。她的发疯是她唯一的下场,因为她的性格和当时的社会格格不入。一个占有欲如此强烈的女人在失去一切希望后,她只能,。确实她深受封建思想的毒害。

矛盾的冲突穿插在文章的字里行间,每个人也由矛盾的驱使找到了自己应有的下场,似乎唯独周朴园的例外,可我还是不明白,他为什么苟活。试问如果有一天地球大爆炸,到底是死的人可怜,还是活着的人可怜呢?他看着身边的人都人不像人,鬼不像鬼,那最受煎熬的就是他了,可能曹禹先生要的就是这个感觉吧!

三十年的漫漫时光,三十年的爱恨纠葛,三十年的泪与鲜血铸就了一场悲天恸地的雷雨。这雷雨下冲刷的,是中国封建旧社会吃人的礼教传统,是剧中人痛苦与矛盾交织的情情仇仇,是命运之神狞笑的薄薄嘴角……一场雷雨,一场梦。梦醒之后,一切成空。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这是一个时代所铸造的暴风骤雨。风雨之下,世间一切罪恶丑陋原形毕露,无处藏身。没有什么爱能穿越这无限悠长的时间,没有什么事能真正达到永恒。人生如梦,梦里泪雨滂沱。梦醒之后,自己的人生还是要自己勇敢的走。

雷雨读后感2

郁热的风,挑起幕布的一角。俗话说:“人生就像一场戏。”果不其然。在戏剧中,又有喜剧和悲剧之分。记得鲁迅先生说过:“把没有价值的揭破给人看,是喜剧;把有价值的毁灭给人看,是悲剧。”在《雷雨》中,最最纯洁善良的,应该是四凤和周冲,他们宿命似的毁灭,令人扼腕。

周冲,这个憨头虎脑的善良的男孩,我喜欢他那种率真无私的心灵,他最无辜,最后却和四凤死在一起。他就像一枚包裹在蚕茧中的新生儿,懵懂,做着属于自己的梦,四凤的拒绝反而给了他希望,他畅想着,幻想着有一天可以和四凤手拉着手,在薄雾中坐在白帆上看日出。曹禺先生说得对,他爱上的不是四凤,亦不是某个漂亮的女人,他迷恋的仅仅是“爱”。正如《家》中的觉慧一样:“爱情的热望,幸福的热望,除此以外,再没有别的了。”但这一切都只是不切实际的幻想,他看不懂四凤,看不懂家庭,更看不懂社会,四凤仅仅是一种寄托,一种化身。在父亲威逼母亲喝药的那一刻,他才认识到父亲权威笼罩下的家庭,他吞咽下自己的热望,想要帮助四凤读书的热望;在鲁大海的斥骂下,他才知道自己和他是两个世界的人;在周萍拉着四凤告诉他真相时,他迷茫了,他嗫嚅着,他怀疑或许自己真的没有爱过四凤;看着发了疯失去母性的母亲,他被狠狠地敲醒,四凤不可能永远陪着他,妈妈也不可能一直支持他,现实的黑暗,在那一刻漫无边际地将他笼罩。梦,被狠狠敲碎;爱人,离去;哥哥,背叛,这一切的一切都足以置他于毁灭。在面对亲情和爱情的抉择之时,他慷慨地退出,但最终,黑暗伸出无形的手,将他彻底淹没。

而四凤,纯洁善良、活力四射,她甚至并不奢望拥有曾经拥有的爱情,应该拥有的爱情,在那个命运捉弄人的时代,她是一个无辜的牺牲品。周冲爱她,也许是少年的纯梦;周萍爱她,应该还有相互的交流和真诚。就如当年周朴园爱侍萍一样,虽然不乏真诚,但最后都会在金钱、权势的利益之下土崩瓦解。只因为她们不过是下人,不过是伺候公子老爷的下人。

《雷雨》是一部让人揪心的生活剧。封建制度的沉闷,资本主义制度的血腥,使得卑鄙无耻的周朴园、刚强热情的繁漪、瘦弱自私的周萍、无辜的周冲、纯真的四凤都成了它的牺牲品。

帷幕落下的那一刻,泪也止不住地落下,把好的东西毁灭掉,这或许就是悲剧的力量吧!

雷雨读后感3

在三十年时间长河的流逝中,新旧思想碰撞出激烈的火花,一个新旧性质的家族在这炫丽的撞击中走向泯灭。这是一个注定的悲剧,一个彻头彻尾底的悲剧,更是一个时代的悲剧。这本由曹禺所写的《雷雨》便是向我们展示了这样的悲剧。它让我们在悲中反思,在悲中觉醒。

故事的核心人物周朴园出身地主家庭,但接受了新式教育。他是一个矛盾的人物,他曾与婢女侍萍热恋并育有一子,可却最终抛弃了侍萍,娶了一个门当户对的大家小姐,侍萍也被迫跳江,生死不明。难道他不爱侍萍吗?他以"萍"字为儿子取名证明他的确是爱过的,只是他的爱无法让他从封建泥潭里挣脱出来,无法使他看破这金钱利益下的种种诱惑。是的,他沉沦了,彻底地成为一个一味剥削下层人民的资本家。为了赚钱,他视人命如草芥,以牺牲工人的生命来获取利益。那个时代,那个混乱的时代让他放弃了爱,更放弃了人性,这是一种莫大的悲哀。

而周朴园的长子周萍与继母蘩漪相恋,因为这段不伦的关系,他苦闷,他彷徨。最终,他选择放弃了这段感情,并与婢女四凤相爱,可当四凤是他同母异父的妹妹的身份大白时,一切甜蜜的外表之下是罪恶的深渊,让他失去了光明,永沦黑暗,并选择了以死亡来寻找救赎,祭奠他的爱与罪。这个残酷的悲剧恰恰是上一辈所酿造的,而那个黑暗的时代就是这一切悲剧的根源,周萍的悲剧只是当时千万悲剧中被今日之人所窥见的其中一个罢了。

而蘩漪是封建大家族观念下的牺牲品。她漂亮、年轻、聪慧,但她却没有生机,如同一具木偶。她渴望冲破条条框框的约束,渴望得到属于一个人的自由,但她终生都只是华丽棺材里的死人罢了,拥有的只是肉却失去了灵。她所珍视的一切,她的爱人和她的儿子全都埋藏在那个雷雨天的夜晚,在痛苦之中她疯了。

这场雷雨,惊醒的不应仅是那一代人,那个腐朽的旧社会,更应惊醒当代中国青年,惊醒今天乃至未来的社会。今天的我们更应努力警醒自我,让这个悲剧只是过去的悲剧,而绝不会是以后的悲剧。我们要尽吾辈之力,造就一个光明且繁荣的新时代,让国人有灵,让国家有明。

雷雨读后感4

“轰隆隆”,一场雷雨从天洒下,给人震撼,不禁又使人想到那部惊世之作《雷雨》,想到那为我们留下宝贵精神财富的曹禺,想到以感恩的心来读它。

四幕情节,高潮起伏,跌宕不已。

第一幕,四凤与鲁贵的对话,周朴园与周繁漪的冲突尤为精彩。只贪幕钱财,轻个人感情的鲁贵只是为了那几十元钱与女儿闹,逼迫四凤,若不给钱就说与大少爷的事,可见他对金钱的追求的了何种地步。作者成功塑造了一个东方葛朗台般鲜活的人物形象。

周朴园与周繁漪,虽为夫妻但没有感情,繁漪吃了好多年的药,吃腻了,不愿意吃了,而周朴园却逼着她喝下去,但只是为了建立一个最圆满的,最有秩序的家庭。作者成功塑造了一个压迫者与被压迫者的形象。

第二幕,周朴园与鲁侍萍相遇。周朴园在家遇见鲁侍萍,他开始并不知道他是侍萍,只是打听一下关于侍萍的事情,后来经过对话知道了站在面前的就是鲁侍萍时,态度立刻转变,喝问:“你来干什么?”后来想用钱来打发她走,而侍萍却撕了支票。作者成功塑造了一个被抛弃人的悲惨形象。

第三幕主要讲述在鲁贵家中,鲁贵与鲁大海的冲突。

第四幕,最精彩的一幕。四凤与周萍想要一起走,侍萍知道真相,不同意,在他们的苦苦哀求下,侍萍双手合十,祈祷着上天若要惩罚这违背人伦道德的事,就来惩罚她自己,刚要放他们走。周繁漪却冲了出来,在于周萍的对话疯狂起来,叫来了周朴园,最终周朴园说出了真相,周萍呆在那,四凤冲了出去,周冲也跟着出去,伴随着两声惨叫,两人双双触电身亡,周萍也饮弹自尽。

悲惨的结局,给人以震撼和无限的想象,本是美好的爱情却发展到最终的死亡,这只能怪这腐朽的旧制度。是这旧制度产生的人导致这一切,人们的心都被利益染黑了,心中只有钱,去不顾别人的死活,如文章中的鲁贵与周朴园。正是由于这,进而产生了悲剧的鲁侍萍与四凤,疯狂的周繁漪,以及无辜的周冲。

作者曹禺这篇著作,揭示旧制度必将灭亡的历史命运,寄托了对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深切同情。有人评价:作者追求的,是“大融合”的戏剧境界,他包含了人类戏剧的精华。是莎士比亚,易卜生,契诃夫,奥尼尔的融合,是东方文学与西方的融合。

我们记住了《雷雨》,亦不能忘记他的伟大的作者,我们应怀着感恩的心去读书,且不止这,应该怀着感恩的心读千万本书,感恩这些伟大的作者们。

雷雨读后感5

最初接触《雷雨》是在中学时期,那时候我的眼里人只有两种,好人和坏人。如果断定此人是好人,那么就算是他做过一点坏事,我仍会宽容的对待他;相反,如果他是坏人,他做什么,我也会感觉他是有阴谋的,周朴园就是我眼中典型的坏人形象。

《雷雨》中周朴园是一位封建家长,又是一位资产阶级代表人。他视工人的生命如儿戏,为了钱不择手段;抛弃了为他生子的鲁侍萍,控制着妻子繁漪;他试图操纵周围的人和事,当时读他,只用一个词形容“阴狠自私”。对他的态度讨厌至极,甚至觉得四凤,周冲,周萍的死亡都怪他。现在重温《雷雨》,才发现以前忽略了很多细节,这些细节也让我重新审视对周朴园的看法。

序幕中老人对楼上的太太和楼下鲁奶奶的关心慰问,第四幕中周朴园对周冲流露出的父子之情,他是一个想要多和儿子说说话的孤独的父亲。还有剧中周朴园对鲁侍萍的怀念和眷恋,虽然在看到了侍萍本人后他惊慌,恐惧,完全没有了曾经的温情,但是站在一个带有封建性质资本家的角度上看,在看惯了社会和商场上的尔虞我诈,明争暗斗之后,再次意外的见到昔日的情人,周朴园的脑海中最先迸出的自然是“侍萍可能是被对手派来威胁自己的”,这样看来,任谁,都会脸色大变,问清来人到底有什么目的。

在我看来,现在的周萍和四凤就像昔日的周朴园和鲁侍萍,在最初不掺杂任何功利色彩时,他们两个人对爱情轰轰烈烈,谁有会知道,年轻时候的周朴园不是真心待侍萍,想要许她一辈子的幸福呢?可是封建家长制和残酷的现实一点点地吞噬了这美好的爱情,门第的差距逼得他们分离了。如果周萍和四凤没有死亡,那么我想他们活着的结局又会是下一对周朴园和鲁侍萍呢,谁又能保证胆小怯懦的周萍不会在社会这个大铁炉里被炼得和他的父亲一样自私残忍呢,或许死亡反而对他们是一种解脱。

重温《雷雨》之后,这一代年轻人的悲剧该责怪的不是周朴园,而是当时那个社会,它是一个大染缸,染黑了人性,周朴园也是一个被人同情的“老人”。

有关时间简史读后感范文简短 4篇


作文对于学生来是说一定是家常便饭了,写作文并不是一件简单轻松的事。百里挑一的作文是如何写作的?《有关时间简史读后感范文简短 4篇》这篇文章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时间简史读后感【篇一】

霍金起初曾认为:收缩相仅仅是膨胀相的时间反演。处在收缩相的人们将以倒退的方式生活,他们在出生之前即已死去,并且随着宇宙收缩变得更年轻。

这是一种非常有趣的论点,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就可以预知明天的世界,并且由垂垂老矣过渡到懵懵懂懂。这是一种听起来非常玄乎的状态:人们可以看到打碎的杯子渐渐融合在一起,也可以看到发射出去的箭矢回到原点。这是一种违背心理学意义上的时间观念,毕竟你刚刚写完的作业可能下一分钟就一片空白了。说实话,就算是写在科幻小说中,这种状态也很难描述下去,无法将故事编撰的自圆其说。

当然,后来霍金放弃了这种观点,尽管我们也无法确定新的观点是否正确。正因为时间有方向,所以才会对于未来有无限地期待。试想未来时空旅行真的可以进行,不管从过去穿越到未来还是从未来穿越到过去,都将会造成极大的影响:若不加以控制,世界必将陷入混乱。像未来光锥和过去[]光锥讲述的那样,一个小事件的改变可能逐渐扩散到未来和过去广泛的时空中,蝴蝶效应告诉我们这有可能导致时空的崩坏,有时也会想人存在的意义究竟何在。这是小时候知道人类只有几十年的寿命以及地球已经历经数十亿年的演化之后萌生的想法。

再辉煌的人物也只能昙花一现,秦始皇看不到如今的西安高铁,柏拉图也不知道如今更加复杂的社会关系。就连霍金,也只能停留在3.14,而听不到明天教堂的钟声。小时候有时想到再过几十年这世界就没有自己了,甚至会偷偷哭的,因为觉得自己看不到更远的未来。现在呢,仍然还是无法释怀人之存在更新太快,束缚于36500天以内。

时间简史读后感【篇二】

由于暑假里韩教师让我们再看一本数学故事书,所以上个星期天,我就硬拉着爸爸到上海书城给我买书。我想:一向都十分热爱数学,并且又很喜欢看书的爸爸,必须能为我挑出一本适宜我看的书。果然,爸爸立刻为我挑出了一本他中意的书——《时间简史》。

这本《时间简史》是由著名的史蒂芬·霍金所写的。书名叫做《时间简史》,那么书中所写的一切自然是和时间有关的了。为了讲明时间,作者从宇宙开始写起,而后说到空间,而后又说到黑洞,而后再说到虫洞,最终才得到了结论。书中的语言都充满了知识性与专业性,让我感到懵懵懂懂的。虽然如此,但我似乎也了解到了时间。如果让我结合书中的话来谈谈时间,那我会说:时间确实能够是一种物质,因为万物皆是物质,如果时间不是物质,它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但很明显,它对于我们无比重要,我们也无法离开时间。用书中的一句深奥经典的话来概括时间:时间也许是不朽的,至少在我们这些生命短暂的物质看来,那确实是不朽的,它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内产生一个点,就这样无数个点连接在一齐,变成线,变成面,就无限制地编织下去,直到宇宙的结束,如果那宇宙没有结束,也就继续不朽地编织下去,做那宇宙创造者的寿衣。

我觉得这本书不太适合我看,毕竟我还没有学过物理,对书中所说的一切都还不理解,但我明白,这是一本对我们人类来讲相当重要的书。我想:等我长大一点了之后,再读一遍这本书,到时候必须能掌握书中所说的知识。

时间简史读后感【篇三】

当你仰望夜空中的星星,你是否会感叹星空的浩渺?你是否会敬畏造物主的神奇?你是否会惊异宇宙的奥妙?

我会!

产生这样的感受是在我读完斯蒂芬·霍金的《时间简史》后。霍金,一位伟大的物理学家,身体上的残疾并没有让他丧失对真理的渴求,就像他所说的那样“思想和精神不能都是残废的”他虽然不能说话,但他用一个一个生动形象的比喻向我们揭示宇宙的神奇,将黑洞旁光线的路线类比做警察抓小偷,将膨胀的宇宙比做一个茁壮成长的小孩子,一个个枯燥无味的定理在他的笔下变得栩栩如生,给人以一种美的感受!让我们遨游在无边无际的太空中,令人无限遐想。

读完了这本书,我便深深地爱上了物理这门功课,爱上了宇宙,使我明白人类是多么的渺小,激发了我对外太空的无限好奇,量子力学是否是事物的最终描述?到底是否存在超光速等等。

求知是人类的本性,探索是人类的本能,如果我们能发现一个完备的理论,能使我们人人都可理解,人人都可参与讨论我们宇宙为什么存在的问题,如果我们对此找到了答案,那将是我们人类理性的终极胜利——因为那是我们知道了上帝的精神。

抬起头来,仰望星空,不觉发现我们很多人都在忙碌着去描述我们的未来,却忽略了我们的现实生活,活在当下,立足现实,才能更好的展望未来!

时间简史读后感【篇四】

宇宙有没有边界?宇宙是什么时候诞生的,又有没有终结的时候呢?时间的本质究竟是什么?人类能否赶上光速甚至超越光速呢?人类能不能跨越时空隧道,回到过去或穿越未来呢?这一系列的问题在我心中都是谜,仿佛隔着一层薄薄的细纱,充满了神秘感。霍金先生在《时间简史》这本书中以通俗有趣的语言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探讨解说,读完一个章节,就迫不及待地想要读下一个章节,真是欲罢不能啊!

起初我并不明白《时间简史》何以有如此大的魅力,吸引数以万计的读者追捧,被译成40余中文字,风靡全球。但是当我真正接触这本书时,才发现霍金的著作是如此有吸引力,他以通俗易懂的文字诠释一个个艰深的宇宙学理论。在他的文字下,所有古怪难懂的理论似乎都成了妙趣横生的笑话,吸引着世人追随他的文字不断探索深入。

以地球是圆的这一理论为例,作者提出了两个小故事:一个是亚里士多德在观测月食时发现地球把它的影子投影到月球上,地球的影子总是圆的,因为月食的产生是由于地球运动到太阳和月球之间引起的。另一个来源于古希腊人的经验,他们观察到从地平线驶来的船,人们总是先看到船帆,其次才见到船身。这两个小故事无疑增加了科学理论的趣味性。从中可见霍金智慧的思维所散发出的光芒。

哈姆雷特读后感


《哈姆雷特》是由英国剧作家威廉·莎士比亚创作的一部悲剧作品。戏剧讲述了叔叔克劳狄斯谋害了哈姆雷特的父亲,篡取了王位,并娶了国王的遗孀乔特鲁德;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哈姆雷特读后感高中,希望大家喜欢!

哈姆雷特读后感高中1

他是莎士比亚笔下的一位传奇人物,他是丹麦的一位王子,他是世界文学史上一个经典形象,他就是哈姆雷特。读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感受到的是悲剧的美丽与伟大,莎士比亚所塑造的每个人物每一幕都那么每句话都有着戏剧的崇高。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是一个时代的缩影,就是此刻,我们依然能够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而这震撼不只来源于情节,也不仅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它在思想资料上到达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完美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发出了复仇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能够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哈姆雷特是一个英雄形象,他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状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个个圈套,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坚信人民。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他是一个巨人型的悲剧。

哈姆雷特的死,是一场悲剧,却也是对他最好的结果。当将命运的枷锁揭开了,他的职责也就应是放下了。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对于哈姆雷特,失去了任何的好处。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他的形象经典,不仅仅在于塑造了一个为父报仇的英雄式形象,更是正因他的英雄行为下的懦弱,他是一个传统好处下的一个大的突破。在一个痛苦的转变过程中,哈姆雷特从一个孩子成长为一个英勇的战士,这个过程也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务必经历过的,因此每个人身上都有哈姆雷特的影子,他的形象也就更加引起我们的关注。

这部戏剧突出了人与人之间的仇恨,对金钱、权利的欲望。对于哈姆雷特的死,是很悲痛中也引起了我们一些思考。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永远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哈姆雷特读后感高中2

以前,常听人说《哈姆雷特》是一部优秀的作品。我没有亲见,自然也无从说起。如今,我读了一遍,心中颇有一番感慨。伴随着淡淡的悲伤,哈姆雷特本性之善、意志之坚、复仇的愿望之切等特点,无不在我的脑海中浮现。我觉得,哈姆雷特是一个真正的英雄,他的灵魂也因他的英雄举动走得远于他人。

最初,哈姆雷特是天真的、单纯的,也是幸福的,他对未来充满美好的希望。后来,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又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活着。

恰在此时,鬼魂告诉了他真相,于是,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也开始觉悟了,他要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己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他沉思着,自己是否应该担起重任。那时,他的灵魂却没有停下来等待,仍在前进。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弃了安逸的生活,放弃了自己的爱情,放弃了……只是他却没有料到克劳狄斯的阴谋,不过,他毕竟在临死前也给了敌人致命的一击。他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他却为实现自己的理想铺平了道路。此时,哈姆雷特的灵魂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好一个走远的灵魂!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情爱。正因为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面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面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这才是真正的英雄。

莎翁的过人之处,在于他摆脱了古人将英雄神化的写法,他写活了哈姆雷特。这个人物感动了读者,让人觉得,仿佛真有这样的一个人站在我们的面前。读罢此剧,我的心里再也不能平静了,胸中掀起的激情使我发出了来自内心的感叹:哈姆雷特,我为你喝彩。

哈姆雷特读后感高中3

寒假里,我读了文艺复兴时期戏剧之王莎士比亚的传世杰作《哈姆雷特》,它被誉为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

这是一个以复仇为主题的悲剧故事,故事的大致内容是:哈姆雷特原本是一个无忧无虑的丹麦王子,可是他的叔父非常阴险,为了篡夺王位,竟手足相残,不仅杀死了他的父亲,还霸占了他的母亲。他父亲的灵魂向他控诉,把自己被害的经过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于是哈姆雷特开始装疯卖傻,同时寻找机会,了解真相。他将父亲灵魂控诉的故事编成了戏,特意演给叔父看,果然发现叔父在演出过程中惊慌失色,证实了他的猜疑,于是他决心找机会报仇。有一次,他错杀了大臣波洛涅斯。叔父于是唆使波洛涅斯的儿子与哈姆雷特决斗,结果双方在决斗中都中了毒剑,哈姆雷特在临死前趁机刺死了叔父,母亲也饮毒酒死去,四人同归于尽。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禁悲喜交加:悲的是哈姆雷特中了叔父的诡计,最终中毒死去;喜的是他临死前终于刺死了叔父,报仇雪恨。哈姆雷特的机智勇敢、叔父的阴险贪婪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叔父既阴险、又贪婪。为了篡夺王位,竟用毒药暗杀了亲兄弟。后来,又把哈姆雷特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想方设法进行陷害:先用诡计想让英王杀害哈姆雷特;后又挑拨离间,让波洛涅斯的儿子与哈姆雷特决斗,并在剑上涂上毒药,在酒里下毒。最后,叔父死在了哈姆雷特的`剑下,罪有应得。

主人公哈姆雷特机智勇敢,临危不惧,敢于抗争。他先装疯卖傻,麻痹叔父对他的警惕。然后,利用请叔父看戏的机会,证实了父亲灵魂的控诉。知道真相后,他勇敢地决定复仇。在去英国的船上,他发现并改写了叔父写给英王的信,挫败了叔父的阴谋。在决斗中,他虽然中了剧毒,仍然趁机刺死了叔父,得以报仇雪恨。

《哈姆雷特》语言精练,情节生动,内容精彩,笔调幽默辛辣,是戏剧文学的经典作品。叔父的阴险贪婪、哈姆雷特的机智勇敢,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对权力和财富的贪婪欲望,会扭曲人的灵魂,导致谋财害命、互相残杀等悲剧,值得人们引以为戒。

哈姆雷特读后感高中4

《哈姆雷特》是莎翁中的四大悲剧之一,其所述的故事,真挚而又震慑人心。讲了哈姆雷特在老国王的庇护下生活,像一朵温室里的花,高枕无虞,接受西方最优越的教育。后发生变故,父王遭其手足杀害并篡位,母妃改嫁,使得哈姆雷特性格阴郁,犹茹寡断,错失报仇良机,误杀大臣波罗纽斯——奥菲丽娅之父,怜得奥菲丽娅一片痴心,后因无法承受事实真相,后精神恍惚,溺水而亡。最终,哈姆雷特虽报仇成功,但连自己和母妃皆中毒而身亡,全剧遗憾而终,故为四大悲剧之一。

西方有一句谚语“一千个读者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大家对这个形象的评价也是众说纷纭,这本是一个阳光正直的青年,未来的明君圣主,接二连三的变故使他生活在仇恨的执念之中。原本炯炯有神的清澈明亮的眸子,却流露出阴郁恐怖的目光,这仇恨的眼神穿透了理智。为此逝去美好年华,芳香馥郁的蓓蕾凋零了,这种仇恨如锁链般将他紧紧束缚,腰酸背疼,手脚酸楚,以至于无力挣脱反驳。然而,新国王及其爪牙使出浑身解数,用尽鄙夷的奸计至哈姆雷特于死地,哈姆雷特无奈,只得装疯卖傻。那哈姆雷特的人形似乎浮现在脑海之中,头发蓬乱,衣衫褴褛,上衣扣子搭错地方,蚕丝领带褪了色,凌乱地系着,白色的丝袜沾满了泥垢,丝毫看出是个王子。悲惨遭遇铸成了他的性格阴暗面,受人民爱戴,却不相信人民。

在这一期间,哈姆雷特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从而使这个充满哲学含义的问题,议论至今。它早已成为一个古老而又经典的问题。有人生存着,被摧残得体无完肤,在这纤华虚空的世,耗尽心力也只是苟延残喘罢了,反到是一种折磨,如果毁灭,得到一个静美而又悲凉的结果,却又是一种解脱;有人毁灭了,并不能得到所念所求,用遗憾提炼出了无限惆怅,一个又一个沧海桑田,眼睁睁地看着离自己的梦想愈来愈远,却无能为力,多么奢求生存着,为理想放手一搏……

在生活中,白昼陨落,勇往直前的步伐中总有牵牵绊绊,欲血负创也是在所难免,这才是成长的意义,生活的意义,生存的意义。生存着,那些浮华平坦的生活,是风平浪静的,也是空虚寂寞的,有挑战的生存着,才是精彩年华。

哈姆雷特读后感高中5

《哈姆雷特》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现在,依然感觉它震撼人心。而这一切不是情节的因素,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而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剧本主要写了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在外地读书时突然接到父亲的死讯,回国奔丧不久后,叔父登基,并与哈姆雷特母亲结婚,他对此充满疑惑和不满。不久后,父亲的鬼魂出现,告诉哈姆雷特自己是被新国王害死,并要求哈姆雷特给他报仇,哈姆雷特通过装疯卖傻,证实了叔父谋害老哈姆雷特的事实,他对这一事实充满愤怒和不满,开始了对叔父复仇计划,在这次复仇中,他害死了很多罪有应得的人,却也害死了无辜的人和失去爱的人。

在理想与现实之间,他陷入了深深的矛盾中,他的人生观发生了改变,他的性格也变得复杂和多疑,同时又有满腔仇恨不能发泄。“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常常困挠着他,令他痛苦不已。

这个故事,从鬼魂、装疯卖傻、失去爱情、试探国王、误杀大臣、被流放,到最后的决斗,故事曲折,激动人心。“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这句哈姆雷特感叹的话,从中可以看出哈姆雷特内心痛苦的挣扎。明明心里是善良的,不想这样,但是无奈被命运控制着,被仇恨蒙蔽着,母亲改嫁与父亲弟弟,和父亲的死亡,给哈姆雷特很大打击,让他心里留下了阴影,最后爱情的葬送,在这如此的大悲剧中,还有这小悲剧,他无助,可怜。

在父亲死的这一段时间里,哈姆雷特因为现实的残酷,改变了许多,在磨炼的过程中他通过亲身的经历和自己的思考来提升自己。他变得坚定,他要通过自己的奋斗改变命运。但最后,他还是为了正义牺牲,他死得伟大,令人惋惜。

有句话说:“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在我的心中,哈姆雷特的命运很悲惨,但他却很勇敢得奋起反抗,他的英雄形象深深地刻在我心上。是的,在命运面前,我们要勇往直前,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与挫折,都要顽强地作斗争,在逆境中,迎难而上,想尽一切办法走上成功之路。